重生为光绪 第十一章破立结合

作者 : 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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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以谭嗣同为首的的维新少壮派官员们,对内务府这一既得利益集团展开攻势。而事实上,内务府的“黑材料”是非常容易找。这些飞扬跋扈目空一切毫无才华的人有时候捞钱时甚至连巧立名目这样的事都懒得干了,而是直接贪污。

对付这些人,小陈完全授予了谭嗣同以全权,同时军队全面配合。

于是,销毁账目的,杀!企图携款逃跑的,杀!试图贿赂谭嗣同等人的,更是找错了对象,杀!想着用钱财疏通朝中官吏的,杀!交代贪污事实时避重就轻的,杀!十四颗脑袋人头落地,小陈毫不手软!

小陈清楚的很,此时的内务府已经沦落成了一群利欲熏心之徒的结合体,这些人是不会有什么战斗精神的。见黄金两眼放光(很多人已经贪污成了习惯,见黄金眼睛也不放光),见铡刀魂不守舍。见胜兆纷纷邀功,见败兆纷纷逃散。小陈杀的就是他们一开始的嚣张气焰。

于是,大清朝最顽固的利益集团内务府土崩瓦解。在认识到小陈毫不留情的铁腕手段之后,这些人都想明白了一个很朴素的道理,那就是脑袋和黄金白银相比哪个更重要。于是乎他们纷纷坦白认罪。

一个个都跑到奉旨办案的谭大人那里,纷纷表示自己愿意将全部家产拿出了只想免于一死。为了避免大祸临头他们在谭嗣同那里是丑态百出。有的是四五十岁的人了那是鼻涕眼泪一把一把的,有的是想哭却实在是演技低劣,在那里哼哼唧唧是雷声大没雨点。,搞得谭嗣同那是脑袋都大了。

小陈听着土凳给他的密报,不由得想起了那片《五人墓碑记》。“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月兑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真是如今被处理的内务府的官吏最好想写照啊。古今一体,果不其然。

当然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常识小陈当然是清醒的很,对于主动坦罪老实交代的人,小陈也没有穷追。根据他的意思呢,所有认罪态度好的官吏,一律革职,然后把他们身处的高房大院也没收,由朝廷出钱买些北京城普通人家的房子给这些人和他们的家人居住。所有主动交代认罪态度好的官吏朝廷按月发放原来俸禄的二分之一。闷棍和甜枣从来都是最佳的配合。

不过呢,首先被砍去脑袋的那十四个官吏的家人,朝廷是丝毫不管的。出来混的早晚要还的,想玩咱就玩个大的。

转眼间就到了光绪二十四年的十月中旬,内务府的蛀虫们是被一扫而空。查出来充公的不义之财,仅银票白银黄金这三项加起来就价值四百七十万两白银。这还不包括查抄到的房屋田地古玩字画。

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啊,小陈费尽心机的出手,当然不会再让人染指这笔财富。在小陈的提名下,原户部右侍郎唐中擎升为户部尚书,全权管理财政。

而继任内务府大臣翁同龢是有名的“南清流”。小陈一向是不破不立,先破后立。谭嗣同的破坏任务完成了,也该建设了。

在小陈的只是下,翁同龢完成了改组内务府的工作。内务府的编制被大大压缩,原有的衙门或合并或撤销。新内务府的所用太监主要由土凳提名,所用宫女由于灵秀考核。于灵秀理所当然的不愿意负责,小陈也是理所当然的不管她愿意不愿意负责。

小陈用自己的亲身行动诠释了什么叫背景,在他掌权的时候没有背景就是最好的背景。就像土凳,就像于灵秀。有背景的他轻易都不能放心,(有一般就有特殊,特殊是谁大家自己可以思考一下)而没有背景的可用之人,小陈愿意去充当他们的背景。

一支笔不能同时描绘几幅画,小陈对死硬(注意这两个字)的敌人那是冬天一样的无情,对待忠于自己的人是春天一样的温暖。

在整肃内务府的同时,小陈亲自下旨表达了对在天津遇刺事件中舍身护己不幸遇难的御前侍卫长的哀思之情。小陈下旨让光绪的父亲醇亲王主持安排这位御前侍卫长的葬礼,安排了一场亲王规格的葬礼,而且是小陈亲自参加。小陈还给了这个御前侍卫长家人三万两白银的抚恤金。当然小陈的安排当然有很多大臣不理解,小陈也当然不管大臣们理解不理解。

有意思的是有个都察院御史直接上书指责小陈此举有悖祖制不和礼法,小陈也毫不客气地下旨打发回家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

内务府整肃基本差不多了,于灵秀做的饭菜水平经过练习也有进步了,小陈也不用她做饭了。于灵秀可是内心活活抓狂死了.她抓狂也没用也不管用也不好使啊。小陈又给了她新的任务,当然了还是和组建鹰翼军军医处有关了,那就是培训一批护士。

这个时代的女军医而且还是留学过的外科医生可谓是凤毛麟角,小陈当然不会长期让于灵秀充任厨房大师傅。开展护理教育,建立完全适应近代化战争需要的战地医疗队意义不可谓不重大。建立随军护理培训班,这就是小陈给于灵秀的新任务。这是组建军医处的具体化行动。

面对小陈的要求,于灵秀眨了眨眼睛,说:“唉,我呀,是上辈子欠了你的,天生就是个救活队员的命啊。”

小陈挠了挠头皮,什么也没有说。

本着步步为营的原则,小陈决心扫荡于灵秀工作的障碍。他决定把兴办护理事业和当时的不缠足运动结合起来。同时更好地推动不缠足运动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当时的不缠足运动是有康有为首倡不缠足,康广人等人发起不缠足会。规定了入会者所生女子不得缠足等章程。小陈下诏规定不缠足会为合法团体,号召人们生女孩都不要缠足。同时规定中央六部所有官吏即日起所生女孩一律不得缠足,六部官吏中家有缠足的女孩不满5岁的一律放足。(爱生活在这里小小的说一句,其实最早开始不缠足的不是康有为,而是于灵秀的父母,只不过于的父母是低调的,因为溺爱于灵秀才没缠足,而康有为是高调的提倡不缠足。)

更新到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本书。——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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