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潜进去?何大警官,你什么时候做起商业间谍了?”林枫有些误会何婷的意思了,说道-_
“唉……你怎么这么笨呢?我哪里是要人家的商业秘密,而是我怀疑这家公司明面上是个集团,但实际上却做着非法的勾当。”何婷这个时候敲了敲林枫的后脑勺,然后说道。
“啊,那我不就是电影中的零零七了?”林枫这才知道何婷的意思,说道。
“嗯,如果你要这么理解也是可以的。”何婷见林枫总算理解到这个点上,即使和零零七不同,但她忽然觉得,让林枫这样理解也不是不可以。
“哦,那我们的其他同事在哪里?是不是各种高手都有呢?还有,是不是给我许多多功能的划时代科技产品,什么夜视仪啊,什么小型多核电脑啊。”林枫见何婷说自己要去执行的是零零七那种级别的任务,又是问道。
“喂……林枫,别逗了,这次任务就只有你和我俩人参加,就当是你帮我的,行吗?当然了,你有什么要求可以跟我说,我会尽自己的能力满足你。”何婷这才知道林枫实在逗她,但这件事她可是很认真对待的,不禁蹙了蹙柳眉,说道。
“呵呵……好,那是什么公司?”林枫见何婷说得认真,再说了,何婷也帮过自己几次,不就是潜进去公司看看嘛,林枫答应了。
“嗯,我就知道你不会拒绝我的,这是这家公司的资料,也是我能够弄到的最全的资料了。你看看……”何婷此刻见林枫答应了,也是很高兴地递给林枫一叠资料。
看了看何婷,林枫接过资料,然后开始翻阅起来。
这已经不是一个公司了,而是一个集团,集团下子公司也是不少,各行各业都有,都可以算是一个商业帝国了。
而这个集团的名字林枫也是耳熟能详,叫“金龙集团”。
而最让林枫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金龙集团的总裁居然是个年仅27岁的女性——林媚。而且,她还是单身。
“这是公司?”看过资料过后,林枫看着何婷,问道。
“呵呵……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可以说是一个集团。”何婷见林枫看过了资料,似乎早就预料到他会这么问,也是回答道。
“你也知道这是一个集团啊,何婷,这不是我不帮你,可是我现在大学还没有毕业,你让我怎么进去呢?”林枫又是想到了一个问题,问道。
“呵呵……这个不用你担心,我会给你准备另一份资料和身份证,你毕业于名牌大学,虽然你的样子没有变,虽然你的名字还是叫做林枫,但其他都变了,而且,我会安排机会让你进入这个集团的。”何婷对于整件事好像详细计划过,对着林枫说道。
“哦,什么机会?”林枫问道。
“这集团不可能让你直接去总部工作,但是,我们可以先从它的子公司下手,然后你一步步高升,这样就能够去总公司工作了,而且那个时候你还是一步步往上爬的,这能够让人对你更加信任。”何婷又把自己的计划说给林枫听。
“哦,你倒是计划得周详,我说何婷,你不会是私自行动?”林枫问道。
“嗯,我不瞒你,我是私自行动,我因为一些事情被免职了,和这个集团有关,所以我希望你能够帮我,把这个集团打垮。”何婷老实对着林枫说道。
“哦,我算是了解了,敢情我是为你一个效命啊。”林枫顿时明白过来,多半是何婷那个性子又惹祸了,然后上面不让她继续查,但她不甘心,所以才找到自己,让自己帮她查。
“嗯,我也不亏待你,只要你答应我了,这五十万就是你的了。”何婷此刻也是冷静的拿了一章银行卡给林枫,对他说道。
“呵……还许以重利啊,看来我不干是不行了,好,反正我闲人一个,就陪你疯一把。呐,这五十万还给你,女人还是不要太亏待自己。”林枫想了想,反正自己也没事可干,事业倒是有几处,但都是有人在打理。
何婷愣愣地看着林枫,忽然笑了,对林枫说道:“我果然没有看错你。”
对此,林枫只是淡淡笑了笑,然后拿起那些资料,告辞离开。
刚刚何婷已经和他说过如何进入金龙集团一家子公司的计划了,无非是从那家子公司的老板下手,然后让人家破格录取自己,当然了,具体要怎么做,何婷很神秘在林枫耳边说了一句“英雄救美”。
因为,那家子公司的老总就是一个美女。
当然了,何婷的所谓英雄救美不是简简单单安排几个混混去“欺负”那个老总,然后林枫从天而降打败那些混混,然后对那位美女说一句“你没事”。
何婷说了,这剧情太狗血,太耳熟能详,而且太容易让人查出来林枫是故意英雄救美的。
所以,何婷对这个狗血的剧情做了调整,当然了,调整的是那个“欺负”那个美女老总的人,因为何婷有内部消息,说那个美女老总被另一个富二代盯上了,而那个富二代在总是碰壁之后已经失去了耐心,想来硬的。
好,说了半天,那个美女老总的名字叫做“萧悦”,挺好的一个名字。而那个想对她用强的富二代,则是叫郑健,呃,郑健郑健,真贱,挺让人蛋疼的一个名字,奈何人家有一个好老子。
当然了,为了让林枫英雄救美成功,何婷做了一个决定,让林枫去盯着这个叫做郑健的富二代。
本以为何婷会提供郑健的详细机会,然后让自己去那个地方守株待兔等待着去救萧悦的林枫对何婷能够提供的消息也表示无奈,最后只能是去盯着那个叫做郑健的贱人。
这人是挺贱的,身边有一两个拜金女要和他交往,他倒好,偏偏喜欢留恋烟花之地,过着夜夜当新郎的生活。
说实话,林枫对烟花之地这种地方是一点好感都没有的,他认为,一个男人混到要来到这种地方解决个人生理问题,那就是一种失败。
可惜,全天下有林枫这种想法的人不多,而且留恋这种地方的还都是一些身边不愁女人的主,对此,他们有着一个说法——家花没有野花香。
挺让人蛋疼的一个原因。
虽然林枫对这种地方没有什么好感,但无奈这位郑健公子每天去的地方都是这种地方,所以林枫只能是在这种地方盯着他了。
当然了,林枫也不是傻瓜,他不可能每天都这样跟着郑健,他是准备在郑健身上安装一个机器,名字叫做窃听器。
窃听器安装在什么地方呢?手机上?林枫不会,因为林枫知道,像郑健这种人,手机很有可能是放在自己的马仔那里的,所以,林枫打算安装在郑健的戒指上。
一个人每天身上的东西都在不停的换,而唯一不会随便换的就只有一个地方,那就是戒指。
只因为这东西不用摘上摘下的,特别是男人。
而今天,林枫之所以在“金碧辉煌”这里等着郑健,就是为了要把窃听器放在他身上。
当然了,这“金碧辉煌”说是一个夜总会,其实也是一个烟花之地。
林枫不愿意在这种地方久待,所以他选择直接出击。
“呵呵……这不是万大哥吗?真是没想到在这里还能够遇到你啊,今晚嫂子不在家,让你出来偷吃?”林枫在金碧辉煌的大厅里看到郑健走过来的,假装非常热情地和郑健握手,然后说着一早就编排好的话。
之所以叫郑健“万大哥”,那是因为林枫现在是假装认错郑健,这样就有了和他握手的机会。
而只要郑健和林枫握手,林枫就可以通过魔戒把微型窃听器镶进郑健的戒指中。
而显然,林枫成功地在郑健模模糊糊中完成了这一系列动作。
“我不是什么万大哥,这位兄弟,你是不是认错了?”虽然知道林枫认错人了,但郑健并没有很生气,而是说道。
因为刚才林枫几句话,让郑健以为林枫也是好这一口的,这让他感到有兴趣。
要知道,就算要偷吃,也是需要朋友的。
“哦,对不起,不好意思,刚才喝酒了,认错人了,真是抱歉,这样,我请你喝酒,怎么样?”林枫在这个时候揉了揉眼睛,对着郑健说道。
“哦,没关系,看来我们也是同道中人啊,那好,我们一起去喝一杯。”郑健对林枫的认错人不感到奇怪,这种地方喝多了的人多的是,他郑健有时候玩得太兴奋也会认错人的,以己度人,郑健觉得在这种光线昏暗的地方喝多了然后认错人也没有什么。
林枫倒是没想到这郑健这么好说话,也是跟着郑健去喝酒去了。
接下来,林枫又是一边喝酒一边和郑健吹牛打屁,当然了,说的也都是这风花雪月之事,而郑健也是和林枫越聊越投缘。
最后,郑健直接要请林枫去爽一把。
林枫没想到这郑健如此热情,无奈只能以“今天老婆在家查得严”为由拒绝了,最后,俩人互留了电话号码,然后林枫就离开了。
好了,窃听器放好了,林枫则是开车前往何婷那里,准备把窃听器交给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