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字无广告249打入冷宫,面对
李景然载着班上的四个男生,从杨公桥立交下道,然后沿着绕城快速跑了二三十公里,一路上忍受着黄宾和刘成成二人的大呼小叫,有一种想把两个踹出车门的冲动。
这两个人,虽然以前读书的时候关系就不熟,只是泛泛的点头之交,但这对李景然来说也没什么,毕竟同窗一场,黄宾还是他的室友,大家在一起睡了一年多,总归也是一种缘分,所以李景然对他们也一视同仁,没有任何见外的想法。他还准备如果这两人毕了业之后,如果没有其他地方好混,就拉两人一把,让两人去自己的翻译公司找碗饭吃。
但今天一见面之后,随着接触的深入,李景然的想法慢慢的就起了变化,到现在为止,他脑中剩下的唯一一个想法就是:
滚他/妈的蛋吧,有好远给老子滚好远!彼此从此老死不相往来才好!
最开始让他有点不爽的是那种热乎劲——热乎劲也就罢了,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对此,李景然很能够理解,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人的本性就是喜欢攀权富贵,这也没什么错不错的——但是,你热乎就热乎吧,抱大腿就抱大腿吧,但你他/妈不能打杆子往上爬,给脸不要脸,一直爬到老子头上拉屎拉尿哇!
两个狗/日的,还真把老子当成你们小弟了,呼来喝去的,老子跟你们很熟嘛?
还有,更让李景然不爽的就是这两狗东西的,不仅在他面前称兄道弟,搞热乎;还在他们的“上司”仁雪以及班上其他同学面前表演和吹嘘与自己“亲如兄弟”的关系。妈的,现在一见面就这样,到时候真把你两狗/日的招进了公司,那还不晓得背着老子干多少拿起鸡毛当令箭的烂事?!
因此,在见识到了这两家伙的“小人本性”之后,此时的李景然,就已经在两人的头上画了把叉,将其打入了永不录用的冷宫!
不仅如此,他还打算在过了今天之后,就让仁雪慢慢的减少这两个感觉良好的家伙的业务量,过一两个月就将之逐出c外临时翻译组!
不过,心头虽然对两人不爽,已经有了一定城府的李景然也不会当场发作,他还是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老老实实的充当二人“小弟”的角色,让这两个妄自尊大,不明所以的家伙吃顿“最后的晚餐”吧。全文字无广告
兜风过后,时间已近晚上十点,李景然先把还有些意犹未尽,看起来似乎还没有过足瘾的几个同学送到男生宿舍后,然后一打方向盘,就朝沙区驶去。不过,他并没有直接去丽苑酒店,而是将车停在了一栋临街的高层公寓楼下面。
李景然按下旁边的车窗,透过车窗,注视着眼前这栋熟悉无比的公寓楼。在那里,他以不法手段伤害了一个无辜的女人,从其身上得到了自己事业起步的第一桶金,尽管,这桶金他几乎就没怎么用,还安安静静的放在新家书房的一个柜子里。
沈兰的公寓在这栋公寓楼的二十三层,并且临街,李景然记得清清楚楚。他让自己的目光从公寓的第一层铺面开始朝上移动,一直到二十三层才停了下来。
李景然定睛一看,屋子是黑的,没有光。
“她还是如同以往那样,夜生活丰富,不到十二点,就不归家么?亦或者已经早早入睡?”注视着那间黑黑的,充满了很多不堪回忆的屋子,李景然一时间浮想联翩,思绪涌动。
“又或者,她还有其他的家,今天没有回到这里?还是这栋屋子已经被她卖了出去,她从此不再住在这个让她‘人财两失’的房子?”
李景然继续任自己的思绪如同一缕炊烟,随风飘荡。
一刻钟后,李景然模出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使用的诺基亚2100,扣下电池,把一张刚才在路边买了一张有五十元花费的电话卡装了上去,开机,熟练的输入一串11位的数字。
在是不是决定要按下发射键的时候,李景然犹豫了至少有两分钟,最后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用拇指按下了发射键。
按下发射键后,李景然就把手机拿到耳边。
那个被自己偷偷从一个三星翻盖手机记下来的电话号码还有效,也没有关机,和铉铃声清晰的从手机的听筒中传了出来,李景然仔细一听,是陈奕迅的《红玫瑰》。
和铉铃声一直持续了有十五秒,低沉的歌声从“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一直唱到“玫瑰的红,容易受伤的梦”才戛然而止。然后,一个让李景然听了之后心立刻就紧绷起来的声音响了起来:
“喂,您好?”
“是,是她,是她的声音!”李景然拿电话的手有些颤抖,脸色一下子就变得有些苍白起来。全身上下的肌肉像是被一种无形的力朝相反的方向扯动,崩得极紧。
李景然没有出声,屏住呼吸,等待是对方继续说话。
“喂,您好?请问您是谁?”对方又重复了一遍,还是那个熟悉的声音,接着,又有另一个声音在附近响起,“妈,开车的时候不要接电话来啦!又违反交通规则!”
“啪!”李景然一下子挂断了电话!然后迅速的关了机。
“没错,是她!是那个叫沈兰的女人!而且还有她的女儿。看样子她正开车回家,载着她的女儿。是回商业街的这个家吗?”李景然思绪翻滚,喃喃自语,心头突然就有了一种退缩的念头,一种想马上开车离开这里,回到酒店的冲动。
但好在理智阻止了他。他下意识的按下电动车窗,将窗子升起一半。又从挡风玻璃下的纸巾盒中抽出两张软纸,擦了擦额头上和脸上冒出的汗水。
尽管现在还是冬季,李景然车内也并未开空调。
透过半开的车窗,李景然注视着公寓楼旁边的地下停车场的入口。如果沈兰开车回到这里,肯定会先把她的车驶入停车场后再上来。
又过了二十几分钟,直到差不多十一点的时候,李景然才看到一辆白色的宝马以三四十码的速度从前方开了过来,到了停车场的时候便开始降速,之后,向右一拐,就驶入了地下停车场。
这个时候,李景然就发现自己的心跳又开始不受控制的加速跳动起来,背心和双手又开始变得汗津津的。
又过了十来分钟,李景然就看到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女人和一个背着书包的女孩儿手拉着手,极为亲密的从停车场的出口处走了出来。
虽然已经大半年没有相见,现在还隔了一条马路,但是李景然还是一眼能够认出,那个女人,就是那个曾经和他有过一夕缠绵,让他多次做梦都会梦到的名叫沈兰的女人!
如同被人施了定身术一般,坐在车内的李景然,一下子就僵了。大半年前的那些被他竭力忘却,不愿回忆而埋藏在内心最深处的记忆片段,瞬时间就如同破堤的洪水,一下子立刻就复活了过来,如同电影回放般以快进的速度在他脑海中闪现!
沈兰和她的女儿出来之后,就朝着前面的公寓楼走去。公寓楼离停车场不远,只有二三十米的距离。
李景然看到两母女已经走了一大半路程,还有十来米就要进入公寓楼的大门了。于是立刻在头脑中终止记忆的回放,迫不及待的拿起搁在副驾驶座椅上
加了一个长焦镜头的尼康d700单反相机,调好焦距,对着两母女的身影,咔咔咔的连拍了**张,直到二人走入公寓的玻璃大门,看不见了之后,才停了下来。
然后,李景然转过头来,开始在相机的显示屏上回放刚才拍下来的照片。
女人穿着黑色的风衣,头发高高挽起,还是那么风姿绰约,大方高贵。旁边的女儿则比她要矮半个头,单肩挎着一个蓝色的书包,穿着小西装校服,留着个齐耳短发,蹦蹦跳跳的,看起来很活泼好动。
大多数拍的都是两人的侧影和背影,看不太清两人的脸面。不过有一张例外,照片中显示挽着沈兰胳膊的女孩儿不知为何忽然回了一下头,朝马路对面看了一眼。
李景然将这张照片放大,直到女孩儿半个身子占据了大半个屏幕。
女孩儿的面目清秀,略略显有些稚女敕,不过五官却很精巧,看起来干净而清晰,眉目间很容易的就能分辨出其母亲面目的影子。
看到这张清清纯纯,充满着十四五岁花季少女那种天真和烂漫的脸,李景然的心中就像是被人用锥子锥了一下般,发出一阵阵精神上的刺痛。
李景然闭上眼睛,吸气,然后呼气,如此反复几次,从拨了电话之后就一直处于一种混沌状态的头脑才开始慢慢的清晰起来。
他仰起头,看着二十三层的那处公寓,发现原本漆黑一片的屋子不知何时已经亮堂了起来。通过光线的变化,影影绰绰的,还能发现有人影的走动。
李景然点了点头,然后,发动汽车,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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