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至乾拉着凌云跑着,
跑的是心跳加速。
面色潮红,诱人的比樱桃好像更加的诱人。
一边跑着,还一边还在问,
“骨头呢?”
“呃??”
凌云一脸的茫然。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谁还有精神去思考。
这是凌云说的。
只不过是为他自己寻找下心里平衡而已。
说实话,
凌云有时候脑子里缺根线。
莫至乾气了,
大喊道,
“骨头,骨头呢?快把剩下的骨头扔给它们啊。”
凌云丝毫都没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
“没了,全扔给它们了。”
后知后觉的凌云终于为她的得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不过,就是可怜了我们的可爱的聪明的莫至乾。
就这样跟着这个家伙乱跑。
当时,莫至乾听见了凌云的回答。
都有一种想把凌云扔给那群野狗的想法。
可是,莫至乾始终没有那么做。
跑过好几条街,
凌云渐渐体力不支了起来。
(思思评论道:“绕城三周半,同志们辛苦了。”说着挥了挥右手示意。)
凌云心里暗道,
“这群野狗真是锲而不舍啊。”
莫至乾不过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而已。
其实,早就累了。
更何况,在凌云未反应之前还拉凌云跑了那么长时间。
也亏他这么能坚持。
两条腿的家伙终于是敌不过四条腿啊。
看着那一群野狗气势汹汹的围攻过来。
两人得到了很好的训练。
但是终究是以失败告终。
凌云大喊道,
“难道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车胎见了都激动的爆胎的绝世红颜就要在今天命丧于此吗?”
大叹天道不公。
在一旁的莫至乾洁白的小脸隐约有些泛黑。
怕是也是受不了如此自恋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