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记海鲜馆是一间既地道又传统的两层楼餐厅,位于中部地区,虽然不在市中心,位置有点偏远,但祖传三代留下来的传统味,依然是老饕客以及周边住户的最爱。
只不过随着时代变迁以及周边各式美味餐饮业的出现,尽管海鲜馆的生意依然不错,却也没有往日来得繁华。
近日更是有集团看中他们这一区的地块,想尽办法威胁利诱要收购夏记海鲜馆以及周边的老宅。
不过这都影响不了这一代经营者,夏大荣的信念就是坚守着家业,秉持传统手法以及新鲜食材,要把每一道料理送到喜爱夏记的食客面前。
夏大荣的妻子在十年前便因癌症病逝,留下两儿一女。
这大儿子任苦任劳,简直就是他的刻版,好人一个,又勤奋向学,考上人人称羡的好大学,还被推荐领取奖学金到外国念书,儿子有这番成就,他这个老子可得意了,自然不愿意让孩子窝在这充满油烟味的地方,鼓励他在国外念个博士回来。
反观他的二儿子就有点好逸恶劳了,书也不好好念,毕业后成天在家吃饱闲闲不做事,要他帮忙借口一堆,动不动就跑得不见踪影,真不知道这贪玩的个性是从哪学来的。
至于小女儿,这个就更值得夸赞了,虽然功课平平,没有大哥念书的好本事,但打小就懂事,一放学有空就进厨房帮忙,懂得减轻家人负担,知道哥哥有机会出国念书,大学毕业就说要待在餐馆里工作照顾父亲,好让哥哥放心出国,人是傻气了点,却也让夏大荣疼到心坎里。
老天给了他这一双好儿女,他夏大荣真是此生无憾了,当然,如果能让那个老二脑袋开窍,勤奋一点,那就更好了!
“臭小子,我在仓库叫了老半天,你人在外面做什么不应声?”一天到晚正事不做,就知道玩那个什么摩托车。
夏家是一栋简单的透天厝,就在夏记海鲜馆的隔壁,上下班工作相当方便。
夏家大门口,夏英雨一副不知死活的模样,懒洋洋道:“老爸,你找我?”
“这里就只有你跟我,我不跟你说话跟谁?”这兔崽子就是想气死他。
“哦。”
“哦什么哦,我刚刚跟你说的话,你究竟是听进去了没?”夏大荣气得跳脚。
夏英雨模模鼻,这才不舍的把注意力从自己的宝贝机车上移开,“到底什么事,老爸你非要急得这样吼来吼去?”
“什么事?我要你快点赶去阿水伯家拿那两袋新鲜龙虾和螃蟹回来,再晚店里就要营业了,我们的食材会不够用。”
阿水伯是他们常合作的鱼贩,人老实,海鲜又新鲜,夏记从老一代就跟阿水伯合作许久。
“这怎么行?我车子才洗到一半……”话没说完,他头一低,顺势躲过迎面而来的平底锅。
哇!玩这么狠,他可是老爸的儿子咧!
不过面对父亲气到铁青的脸,夏英雨也只好默默把“不要”吞下去,心不甘、情不愿的进屋拿外套准备出门。
就在他穿好外套,碰巧撞见刚送完外卖的妹妹回来。“小妹,老爸刚刚说要你去阿水伯那里拿一袋龙虾和螃蟹回来。”
女人有着一张清秀的瓜子脸,五官不算出色,但有一双灵活的大眼睛,一头直顺黑发让发圈扎起,此时脸上露出狐疑神情。“可是我刚刚在夏记见到爸,他没有叫我去阿水伯那里呀?”
这丫头平时傻气,却没想到有时候也挺机灵的。
“管那么多做什么,总之家里要你去,你就去拿啦!”
夏千晴盯着穿上外套一副准备出门的二哥,突然她明白了,“哦,我知道了,爸一定是叫你去阿水伯那里,可是你懒得去,对不对?”
既然被发现了,夏英雨也不想狡辩。
“我的好妹妹,你就帮帮二哥嘛!”夏英雨双手合什拜托,来回一趟阿水伯那边也要一段时间,晚上他跟朋友约好要带着他新买的机车出去亮相,怎么样也要花点工夫把车子打扮清洗一番。
“人家才刚回来耶!大气都还没喘几口,你就要我马上出去。”每次都这样,自己的事都不自己做。
“拜托啦!大不了明天中午的外送,我来帮你。”
黑白分明的眼珠子直盯着夏英雨看,“这是你说的,可别又想抵赖了!”
“我保证不会。”
“如果你又骗我的话,我就去跟爸说,说你硬拉着我去河边骑车……”
这番话果然吓得夏英雨变脸,赶忙摇头晃脑并对天发誓,明天一定乖乖待在家帮忙,夏千晴才愿意替二哥跑一趟。
要说夏英雨为什么这么怕,是因为夏家有条家训在,就是严禁带夏千晴到溪河边玩耍,违者家法伺候,小时候他就顽皮带着妹妹偷玩水,结果被爸妈打得快开花,差点闹家庭革命,自此,没人再敢带夏千晴去河边。
看来这夏大荣是真的疼女儿疼上天,女儿比儿子还重要。
从抵达阿水伯家到准备离开,她足足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海鲜馆的厨房一定已经开始准备了,而她背负使命带回的龙虾和螃蟹都还在机车后座,真是糟糕,她就快迟到了!
只能说,阿水伯一家人实在太亲切,不但拉着她天南地北的聊,还盛情邀请她喝阿水伯老婆煮的红豆汤,她一时推却不了,只好坐着喝完那碗刚煮出来,烫口要命的红豆汤。
夏千晴心里估算时间,从阿水伯这里骑回去少说要花二十多分钟,她望着腕上手表看,怎样可以在十分钟内赶回去呢?
干脆……走捷径吧!
她把机车一个紧急掉头,从大马路上弯进巷子,再穿过小隧道直抵河畔道路,由这条路一直往下骑,不但省去路上红绿灯,还可以少弯几条巷子。
虽然爸爸再三交代她千万不可以靠近河畔,但是现在是紧急情况,只要她不说出来,没人知道她今天犯了禁忌,不是吗?
机车行经一座衔接两河岸的废弃桥墩下,这里平时很少有人,夏千晴的视线扫过一道站在河边的高挑身影,可能是太过诧异了,她不小心多瞄了那陌生男人几眼。
实在是因为挺拔身形的主人有一张夏千晴从未见过的俊逸面貌,这里不是热闹的大城市,要见到这样帅气的男人不常有,对方完美的侧脸此时望着河边失落难过的样子更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让人心头跟着一揪。
好看的东西人人都会忍不住留恋几眼,她就是个例子。
这个男人是不是和恋人分手了?是谁忍得下心让这男人如此难过?
夏千晴顾想着这些,倒忘了自己正在骑车,这样分神是很危险的,一不小心,机车前轮压到一块凸起尖石,整个打滑一倾斜,她会意过来时已经来不及。
难怪爸总是警告她不准到河边来!
脑海里只来得及闪过这句话,夏千晴就翻车了,还正巧翻在偷看的那男人身后。
“砰”一声巨响很难让人不去注意,夏千晴模模撞疼的腿,忽地“哎呀”一声,着急转过身查看后座让绳子牢牢绑紧的大袋子,这时,她的身侧传来一道关怀嗓音。
“小姐,你没事吧?”
她一个抬头,原来是方才看出神的帅哥。
想到自己摔车的糗事被瞧见,她脸一红道:“我没事……”
岂料她的话未完,帅哥男人双眸突然闪着炙热光芒,在夏千晴措手不及下将她紧紧抱紧在怀中。
她听见自己心跳声“砰砰砰”的加快,发烫的脸就贴在男人胸前,这这这……这男人是怎么回事?
“小红豆,你终于出现了!”
咦?他在叫谁?
小红豆?她是喝了碗红豆汤没错,但不至于就有了小名叫红豆吧!
“小红豆,对不起,我失约了二十年,但是我知道你一定不会忘记我们的约定,果然,你今天还是来了……”
等等!这男人说的话怎么她都听不懂?
夏千晴努力挣月兑男人紧窒的怀抱,探出一颗头发声,“这位先生,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男人稍稍一愣。
逮到空隙,夏千晴立刻钻出他怀中,满脸通红的站起身,拍拍身上草屑掩饰尴尬,“我不是你口中的那个……小红豆。”
“骗人,你明明就是小红豆,我是王毅呀!你怎么会忘了我?”男人坚持。
“我真的不是小红豆。”她坚决摇头。
“可是你脸上明明就有小红豆的痣,今天,我们约好今天你生日的时候在这里碰面,你怎么可能不是小红豆……”
“脸上的痣?”夏千晴模模自个儿脸蛋,在嘴角左下方模到了一个突兀的颗粒,一抹,把颗粒拨下来一瞧,原来是方才在阿水伯家喝红豆汤时,不小心有半颗红豆就这样黏在嘴角。
她把自己不是小红豆的“证物”,送到了男人面前。“你看,你是真的认错了人,我脸上才没有什么痣咧!”
“你没有痣?!”男人完美的表情上有着大受打击的神情,教人看了还真不忍心。“可是,可是如果你不是小红豆,怎么会知道今天要来这里……”
“先生,这条路人人随时想来都可以来吧?我不过是凑巧抄捷径,然后……呃,不小心摔车在你身后。”她脸一偏,不好意思对着人家说是因为看他到失神而摔倒。
“如果你不是小红豆,那,小红豆到底在哪里?”男人一脸的茫然无措,看起来好可怜。
这男人不会是找人找到傻了吧!
同情归同情,夏千晴可没忘了自己的任务,赶忙先检查那一袋螃蟹龙虾,顺便冷静一下方才意外被人搂住而狂跳的心。
呼!还好,袋子完好无缺,虾呀蟹呀也没有洒翻在地,她把机车扶正,却见着那男人仍失落的坐在地上。“这位先生,你想找人,为什么不去警察局找?”
“没有用的,她已经不在以前住的地方了。”
“那,既然约好这里碰面,你可以拿张对方的照片,问问看附近的住户……”
“我没有相片。”他们在育幼院的照片也少得可怜,当年走得匆忙,以为还可以回来找她,手边并没有带走任何关于她的相片。
“那,想办法找人描绘出来呀!”
他苦笑,“可是,我不晓得她现在的长相。”
咦?夏千晴一脸不可思议的瞪着帅哥。
“我仅有的记忆,就是小时候小红豆的模样,和她脸上的红痣。”
这、这是在找啥人呀!
夏千晴牵动嘴角,好不容易才挤出话来,“那,你慢慢找吧!希望你快点找到口中的那个小红豆。”
“你住这附近?”
她点头。
帅哥眼中顿时透露出希冀的光芒,“那,你有没有见过一个脸上有痣的女人在这边等人?”
她摇摇头,这年头什么怪人都有,没想到眼前的帅哥脑袋是个傻子,凭颗红痣也想找人,这要怎么找?
男人沮丧的站起身,看样子是打算站回原处继续“等人”;夏千晴模模鼻子,除了保佑他找到人外,也不能做什么。
机车才发动,那男人突然出了声。
“你车上载的是什么?”
“海鲜。”有点讶异他这么问,她照实回答。
男生抿唇,最后道:“海鲜不新鲜,我劝你扔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