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三章“金娃泉”
等到差不多五点半的时候,这里的人们才开始离去,大家都相互认识了这一次的工作组同事,明天早上都出发开赴各个乡镇,这一次的“下乡”活动,将正式拉开帷幕。
为期一个月,不少人都纷纷抱怨,这一次的“支农支医”也拖得太长了吧?以前可都是差不多两个礼拜而已,现在还是深夏,乡下虽然是凉快一些,但是蚊虫很多,白天黑夜都要担心被蚊子叮咬。
过惯了城市人的舒服日子,没有几个人愿意去穷乡僻壤的受罪,有的地方甚至连用电、吃水都相对比较困难,这就给工作人员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要是再偏远的地方,也可能是村落在某一处山沟沟里,通讯信号也不好,可能连手机都打不进去,只有村里的三、两部有线公用电话,信息滞留,老百姓对外界的沟通也很少很少。
郑楠的这一世是长在农村,所以还相对较好一些,虽然郑大神医从大明朝穿越而来,但起码不用担心去了地方造成水土不服的恶果,他也准备了几味草药偏方,驱蚊也有奇效。
许沫很是担忧,她看了看郑楠刚刚从药店买来的一些中草药,疑惑的问道:“真的管用?”
郑楠点点头:“放心,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切!”许沫白了他一眼。
当天晚上,由于苏馨在她家,陪着冉静儿,所以盛德苑小区住房里,只有郑楠和许沫,两个人少不了要亲密一番,郑大神医好好的逞一把威风,让许沫放声大叫。
“死人!快折腾死我了。”**过后,许沫不无埋怨的说道。
郑楠笑了笑:“乖,宝贝早点睡了!”他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两个人相拥而眠,一夜好梦,第二天一大早,才六点钟闹铃就响个不停。
“起床了!”郑楠拍了拍许沫的脸蛋,低声说道。
许沫睁开眼,朦胧之中瞧见了外面天色刚刚微亮,她愣了愣:“这么早啊?”
郑楠点点头:“说好了,今天七点启程!我们六点四十五总该赶到了吧?洗漱洗漱,时间也就差不多了。”他先起床去卫生间刷牙,然后又洗了洗脸。
他叫了许沫一声,然后在客厅里收拾东西,把大包里塞了几样日用品,把桌子上放着的饼干也装上。加上许沫装好的东西,刚好是一人一包,倒也轻便了许多。
一切从简,能不带的东西尽量不带。
郑楠自然是一个苦力工,提着那个大包,掂了掂倒也不是很重,他喊了一嗓子:“沫沫,快点,洗漱好了没有?”
许沫喃喃道:“马上,擦点防晒霜。”
郑楠一阵无语,两个人来到约定地点的时候,已经是六点四十分了,这还是他们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过来,只见司机卓海正站在路边抽着一根烟,百无聊赖的朝着四处看了看。
“来了?”卓海笑了笑,帮着郑楠和许沫把东西扔上了车。
“邓医生也来了!”卓海回头看了看,只见一辆现代车把邓清华也送了过来,前面的车窗放了下来,露出一个中年男子的脸,正是她的丈夫。
“那我走了啊,老公!”邓清华笑了笑。
她的丈夫摆摆手,开口道:“一路小心。”然后,他便驾车离去,消失在众人眼前。
“邓医生,早!”郑楠笑了笑,说道。
陆陆续续的刘少真、周望风、闫洋也都来了,六个大夫一个司机已经都到齐了。大家合计了合计,现在启程前往泉河镇。
卓海驾车技术很不错,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彼此之间也增进了一些了解。司机卓海很幽默,讲了一些很有趣的事情,都是关于泉河镇的小故事,大家都听得津津有味。
据说,泉河镇有一个有名的池塘,名为“金娃泉”。这是天然形成的,泉水从一块儿酷似“金元宝”的巨石中心涌出来,旁边还有一块石头是青蛙模样,看起来造型还是怪异。
可偏偏那一只青蛙的样子活灵活现,就在泉眼的一旁,“青蛙”岩石之上,还有两颗眼珠子的轮廓,一切都浑然天成,不似有人工雕刻的痕迹。
有的地质学家和考古学家来过这里,仔细研究了好些天,都没有得到任何结论,他们赞叹一声,只能是上天的造化,冥冥中只有“神迹”两个字可以总结概括。
而在当地,关于“金娃泉”还是有一个相当有趣的故事。
曾经,有一位美丽的仙女下凡,她喜欢上了一个凡人,名叫“金娃”。神话故事中,这种很普通的名字总是随处可见,金娃是一个很聪明的乡下人。
他家境贫寒,父母早丧,几乎是一个人倚靠乡亲们的接济才活了下来,再后来,他长大成人,自学考中了秀才,成为了当地少有的文人。
穷秀才和仙女一见钟情,两个人很快坠入爱河。可终于有一天天庭知道了仙女私自下界与凡人爱慕的事情,派下使者将仙女用一指点成一块巨石以示惩罚。
金娃拼命的护在仙女面前,可无奈最后还是逃月兑不出这样的结局,他跪在这一块儿巨石面前哭了整整一百年,自己也最终石化,守候在这块儿巨石旁边。
一道天雷闪现,晴天霹雳,简直是有些逆天了。他们的故事仿佛感动了上苍,就这样大雨磅礴洗刷着两块儿岩石,电光缠绕,雷声滚滚,这两块儿石头最终刻划出不同的模子来。
大雨过后,人们惊讶的发现,仙女所化的那一块儿巨石变成了“金元宝”的模样,而金娃的石化形象却变成了一只“青蛙”的造型,更为奇怪的是从金元宝的正中央还涌现出清泉来,短短一天的时间,就让周围形成了一个淡水湖。
老人们都说,是金娃的执着感动了上苍,老天爷将他的名字刻在了大自然中,亘古不变。这两块巨石,一块象征着“金”字,一块象征着“娃”字。
一凡一仙,痴男怨女。这种故事在神话中经常会出现,而“金娃”也成为了当地人代代相传的佳话,这是他们的祖先执着的爱情故事,代表着爱情的忠贞不移。
“好美的故事!”许沫赞道,她一副心生向往的模样。
闫洋也点点头:“是啊,只要是一个女人,都希望有一天,自己会遇上这样的男人。”
“呵呵,就是一个神话故事而已!”周望风笑了笑。
刘少真也点了点头,附和道:“也许是当地人编造的呢!大自然本来就是鬼斧神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们的祖先只是赋予这些自然奇迹更多的传说罢了,代代相传,也可能已经偏离了故事的主线。”
邓清华笑道:“那可不一定,反正站在我们女人的角度上来讲,当然喜欢烂漫的故事,谁没有幻想过曾经的白马王子呢,是吧,闫洋?”
“就是就是!”闫洋点头,笑道。
司机卓海回头看了看大家,120急救车里空间还是很大的,后面坐着五个人,而郑楠则坐在前排副驾上,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卓海聊着天。
“郑楠,你说说,这金娃泉有什么好?说白了,还不就是一处淡水资源吗?”他笑道。
郑楠点点头:“是呀!咱们男人可没有那么多的浪漫细胞,再如何如何神奇的石头,怎样奇特的泉水,还不一样就是自然现象?”
许沫打断了他二人的话,笑道:“楠子,等咱到了泉河镇之后,一定带我去那边,我包里带了相机,我要去那边拍照留念!还有,我想喝一口‘金娃泉’的泉水。”
郑楠无奈的摇摇头:“好的,知道了。”
一路上大家的兴致也很高,离开南治县县城郊区之后,便进入了国道,在国道上也得走两个小时,才能达到泉河镇的范围之内,一下国道,便是崎岖山路,众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这路也太难走了吧?”周望风惊讶道,这一行人中,他的年纪最大,心中也在担心,要是换个心脏不好的老大夫来,没准儿还真能被吓出病来。
“是呀!环山路,而且道路还坑坑洼洼的,卓师傅,你可得悠着点开车。”闫洋提醒道。
卓海点了点头:“放心吧,我对这边还算熟悉,走了两三次!”他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看着倒车镜,他得密切观察两边的道路状况。
道路不平整,而且有些地方还是很狭窄,刚刚能通过一辆车,遇到拐弯的时候,如果正好迎面有一辆车,还得倒回去在宽敞的地方让道,所以这一条路走的异常缓慢。
“其实,要是路好走一点,也就是一个小时的事儿,这样走走停停,起码也得三个小时!”卓海不无埋怨的说道,“若是碰上下雨天,那你就好好等着吧!一天也估计挪不了一百米。”
“你遇见过这种情况?”郑楠笑道。
卓海无奈的耸耸肩:“可不是?”他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了一年前,那个时候,有一位朋友要来这边送货,非要拖上卓海,于是两个人就开着一辆吉普车一路行来,正好遇见瓢泼大雨。
“想一想,我和我那个朋友,被困在山路上一天一夜,要不是在车里提前准备了一点干粮和水,肯定会把我们俩折腾个半死的。”
“一天一夜?就呆在车里,那真叫一个难熬,想一想我都感觉痛苦,那个时候,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坚持下来的。第二天中午,天放晴之后,路面上的积水也少了许多之后,我们才开车继续动身。”
卓海现在想象一下,都是一脸痛苦的表情,因为路难走,所以这个乡镇的人们也很少往外面跑,经济相对落后,整个乡镇的财政状况不容乐观。
政府部门曾经想要下定决心,申请国家贫困扶助基金,然后请了一大批的道路勘测人员,想要开凿一条宽敞大道,可最后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困难重重,导致了这个计划一直搁浅。
“没有办法!”卓海无奈的说道,“穷乡僻壤,不修路怎么可能带动地方经济?”
“是啊!”郑楠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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