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刘彻 第三十三章 杀手不冷

作者 : 核子喵

刺客,别名杀手。

主要有忠贞不二矢志不渝情比金坚不怕苦不怕难不怕脏不怕累等好丈夫属性,上能杀贪官斩恶霸,下能猎兔烹饪打扫现场毁尸灭迹,进能化为舞姬回眸一笑百媚生,退能吹箫戏珠精通春/宫七十二式。

纵观古今中外所有有关刺客的故事,一开始,杀手神秘的残酷的理智的,认钱不认人,只要定金一到手,二话不说,马上行动,不管是明枪还是冷箭,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全天二十四小时待岗,不吃空饷不磨洋工,有老牛的勤恳能干,又有狡兔的灵活机警,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可是,马爷爷和恩爷爷研究探讨出的真理告诉我们:外表冷如冰山,内心一定是热情似火的。杀手作为冷中典范,酷中极品,心地其实比小兔子还要善良,比小狗儿还要无辜,比花花草草还要纯洁。面对这样善良无辜又纯洁的杀手,被杀的目标就应该老老实实地伸长脖子,主动把脑袋钻进绳索里,配合杀手的工作。从经济学社会学的角度来说来说,刺客其实和普通打工仔没有本质区别,大家都是靠一双手劳作混饭吃,怎么可以戴上有色眼镜搞歧视差别对待呢?

退一万步讲,就算他双手沾满了无辜之人的鲜血,罪魁祸首也应该是买凶的雇主,杀手只是充当了杀人工具,和刀啊剑啊鞭子啊蜡烛啊这些死物没什么区别,你对一把匕首一瓶毒药能发什么火呢?这个职业产生的悲剧,是各个阶级贫富悬殊矛盾不可调和导致的,是社会制度的错,是生产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错,绝对不是杀手本人单独个体的错。刺客,也不过是这个时代的牺牲品罢了。

在如此大背景下,杀手故事继续展开。身价最高的刺客必定会接到一项危险系数十难度系数十生还系数零的任务。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有去无回,深刻地认识了如果被擒可能遭受的惨绝人寰的待遇,但本着“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的高尚情操,他还是出发了。

因为此次目标太帅,肯定会有兼当媒人或老鸨的叛徒出卖,任务命中注定地失败了。

刺客失手被擒时,心情是坦然的;尝遍酷刑后,心情也是坦然的;最后洗白白送到床上,终于开始挣扎,抵死不从,寻死觅活,最后还是被一奸生情。从此,刺客变别扭房客,想绝食却吃到了千年人参,想搬家脖子上被套了价比黄金的玄铁锁链,想禁/欲得到了一整套蓝田玉雕琢而成的粗细不同形状各异的床上用品……终于有一天,大夫告诉他:壮士,你有了!

不堪打击之下,刺客望月洒泪对花吐血,肚子里的小生命终究没能承受住奸了又虐虐完再奸又奸又虐的命运的折磨,壮士和刺杀对象一起望月洒泪对花吐血,越发衬出情比金坚。这个杀手感动了,冰山融化了,违背了刺客责任与权益保护协会合同头条准则,吐露幕后黑手的名字,于是,强/奸变和/奸。这时,到了故事的□部分,刺客与刺杀对象鸳鸳戏水珠联璧合,联手对付背后黑手的追杀。结局一定是刺客死了,刺杀对象还活着,因为河蟹是不允许抢了雌性传宗接代工作的小受存在于世的。

刘彻此时的脑袋里可没有这些风花雪月的念头,他很清楚幕后黑手的身份,不用为了真相在虐身加虐心上浪费太多时间,吼一句代表月亮惩罚你,一涌而上,将凶徒一顿暴打,然后世界和平了,花儿开了,月亮笑了。

但前提是武力值足够……

一个身轻如燕模到皇宫和串门一样方便的武林高手。

系统怎么会出现如此大的BUG?

刘彻现在终于能够体会帝王强大的控制欲不能得到满足时,为什么会无比暴虐动辄诛杀满门了。

政治家们最痛恨的就是暗杀,平日风里来雨里去地赶场子,又是觥筹交错勾心斗角的,又是走基层官民一心的,地位名声都是自个儿一点一点挣来的,好嘛,武林高手一出场,甭管多大的官,无论多少侍卫,轻则受其要挟,重则一命呜呼。要是这个高手明白民族大义还好,可为什么刘彻的脑袋里会不自主地冒出老顽童、欧阳疯的形象?他不要赴大理皇帝被戴绿帽还要出家的后尘,也不要认其他人做爹==

“九哥,九哥!”李陵在刘彻差点把鼻子埋进饭里的时候,推了他一把,关切的问:“你的脸色不大好,出了什么事?”

“唔。”刘彻回神,随便应付了几句,机械地往嘴里扒饭。

他的脑袋乱糟糟的,世界观摇摇欲坠,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危机。

先前刘彻认知里的武学,主要是强身健体的作用,和现代柔道散打拳击差不多,学过的比没学过的耐打而已。

可现在,恍然惊觉梁上活动的不是耗子,而是刺客,怎能叫他不心烦意乱?

“世上真有飞檐走壁千里之外取人首级的武功吗?”刘彻忍不住问道。

李陵觉得奇怪,这个问题在太子刚开始学武的时候就问过,遭到了自己不客气的嗤笑,此时旧话重提,他意识到不是开玩笑的时候,老老实实地回答。

“习武之人不过比寻常人强健,跑得快,跳得高,耳目灵敏。也有高手能徒手翻墙,劈碎砖块,以一敌十,但绝对达不到那种出神入化的境界。飞檐走壁尚可能,千里之外取人首级却只是说书人唬人的噱头。”

李陵看九哥的表情仍然沉重,又说:“叔叔也是这么教训我的。”

“咱叔叔……”灌夫的话被打断了。

“是我叔叔!”李陵强调。

灌夫一翻白眼,死不悔改:“咱叔叔长年混迹军营,朝野之外的事未必清楚。”他误会了九哥的意思,以为是少年的暴力情结发作,便把江湖传说夸大了说:“我倒是听老爷子提到过,江湖上有几个历史悠久的门派,各有绝活,说不定其中就有绝世功法,只是大多为了专研武学隐居山林,除了老一辈的人,鲜有听说。如果九哥想闯荡江湖,弄一本秘籍娶一个侠女玩玩,老灌立刻就去招呼那帮混混小子们打听。”

“哎菜要凉了老灌你多吃点。”郭舍人察言观色,赶紧夹菜堵住灌夫气死人还不知道的嘴。

刘彻觉得气闷,放下筷子:“我出去透透气。”

张汤紧跟着站起来,瞪了唯恐天下不乱的流氓一眼,冷冷道:“我也去。”

“你最近都不像我所认识的太子了。”张汤叙述事实,语气平淡,听不出有无失望。

“我以为你是来安慰我的。”

“我是在安慰你啊。”

“有吗?”

“没有吗?”

“有吗”

“……”

刘彻毫无诚意地说:“你的安慰很有效。”

这是篱笆围成的院落,篱笆上挂着几双农家自编的草鞋,要是行人路过,需要的话便直接拿走,随便留下一点收成或者扔个一文钱作为交换。

有一个十岁左右的瘦弱男孩正踮着脚尖去够那些草鞋,可惜他的个子太矮,手指只能堪堪碰到草鞋的边。他看到刘彻,动作顿时僵住,眼睛瞪大了一圈,在他那张本就显得小的脸上占了近三分之一的位置。

刘彻盯着猫眼男孩,后者露出惊慌的神色,似乎很怕生。

视线下移,刘彻发现这个孩子赤着脚,长长的裤腿下露出白玉似的脚趾。

“拿去。”刘彻将最小的那双草鞋替那孩子取下,还顺手在他的脑袋上揉了一把。

对方接过草鞋,缩了锁脑袋,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刘彻脸上不禁多出几分笑意,道:“我只是有些混乱,那个武艺高强神出鬼没的刺客实在让人措手不及。”

张汤皱眉看了刘彻片刻,目光犀利:“就算是窦太后也未曾让你如此失态过。”

“别把分析心理审讯犯人的那一套用在我身上,”刘彻不满地说,“激将?哼,我敢这样出门,就是料定刺客跟踪我们数日,却迟迟不动手,其中必定有隐情。无论如何,都可保性命无忧。”

张汤脸上并无太大惊讶,想来也是料到了这一点,可他并没有完全相信刘彻的说辞,反问:“既然你那么有把握,为什么不让其他人知晓?”

刘彻被问住,那种前辈高人都是爱耍性情的反社会分子,十个里面有九个受朝廷通缉,还有一个犯案没被发现,个个艺高人胆大,最是恣意妄为,一会儿一个想法,太子的身份还未必真的能镇住他们。

张汤向沉默的刘彻逼近一步,迫使他正视自己。

“伴读之责,先是伴,其次才是读。为了将来仕途,我也绝不能坐视你以身犯险。”

“承认你担心我会折寿吗?”

张汤据着唇,冷笑,目光无声地说:你自作多情了,太风流伤身体哟,亲。

“死在太子之后,其党人不是被冲冠一怒为儿子的皇帝五马分尸,就是被笑到最后的新帝斩草除根株连九族。这么一想,还不如先走一步,在奈何桥等你。”

头一回和人相约黄泉,竟是这么没有情调。

在刘彻发愣的时候,张汤抬起脚,抢先一步往空旷的田野走去。周围毫无遮挡庇护,一枝淬毒的暗箭就能要了他的性命。

“出来!”

但闻一声冷喝,旷野一片寂静,突然,刘彻感到脚下的土地在震动,和张汤惊恐对视,窒息感渐浓。

为了迎合月老的恶趣味,刺客果然是倾慕刺杀目标的,他暗暗佩服太子从容不迫的气度,不是谁看到地底突然穿出一个大活人来,都能笑得如此淡定。

“壮士远道而来,不知所为何事?”刘彻故作高深,与他斡旋,心底暗暗庆幸皇宫里都是砖地。

“奉梁王之命,取太子首级。”刺客从现身开始,就很坦白。

张汤觉得很忧伤,空怀一身拷问绝技,却无用武之地。

“为何迟迟不动手?”刘彻又问。

“素闻太子仁德,善待百姓,尾随数日亲眼见证所言非虚,草民虽出身乡野,却也识大体,不希望国家陷入动乱。”刺客不但说出了幕后指使,还很厚道地提醒刘彻:梁王派出了不止一波的杀手,他们可就没我这么善良无辜纯洁了。

“前两天晚上草民还与其中之一交过手,可惜黑暗中没有看清相貌,只知道对方身材矮小,争斗中草民侥幸夺了对方的一只鞋。”

王子接过了那只独一无二的鞋子,踏上了寻找灰姑娘的旅程。

注:刺客反水在历史上确有其事,只不过梁王派出刺客刺杀的目标是楚相袁盎。刺客非但没有动手,反而通知袁盎要多加小心,可惜袁盎是个倒霉催的,还是被后续的刺客弄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抽了,看不到发了的章节,留言也回不了

年假米有了,今天开始上班,努力保持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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