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外面的声音,换好衣服的孟母和孟星辰急忙从房间里出来,几个人都迎向门口,只见院子中走进来一位四十余岁的中年男子,虽然年纪并不算老,但头发却已经有部分花白了,但这些白发并没有让他显得苍老,反而和黑发在一起交相辉映,给他整个人平添了几分颓废沧桑的气质,五官很英俊,尤其是那双眼睛,有意无意间散发一股慵懒中隐含高傲的气息,脸上蓄有胡须,背后背着一个很大的画架,上身一件白色短袖绸缎唐装,同色同料的宽松长裤,脚蹬黑色布鞋,仔细看去,衣服上还沾染了不少花花绿绿的颜料。
靳羽绯看到这男子第一眼,脑海中就泛起了这么一个词:“落拓艺术家。”无论让谁看,这个男子就是这五个字的最佳代言人。
这男子笑眯眯地走进门来,看到孟星辉和一个陌生的漂亮女孩也出现在迎接他的队伍中,先是一愣,随即脸上浮现了一抹惊喜的神色。
“老爸,您这云游天下的这么潇洒,还知道回家来看看老婆孩子啊?”孟星辉似笑非笑地说道。
孟母斜睨了他一眼,斥道:“怎么跟爸爸这么说话,没礼貌。”
孟建华哈哈一笑,说道:“没事没事,我这老爸确实当的不是那么够资格,孩子有点抱怨也是应该的。咦,这个漂亮的女娃儿是谁啊?没有人给我介绍一下吗?”
孟建华进了屋,自顾自倒了一杯凉白开,一口气灌了下去,喝完就盯着靳羽绯打量。
“她是我的朋友。”孟星辉答道。
“不错啊儿子,你的眼光不比老爸差,有一套啊小兔崽子。”孟建华对着孟星辉眨了眨眼睛,一副你是男人你懂的表情。
“叔叔好,我叫靳羽绯,很高兴见到您。”靳羽绯很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嗯哈哈好好好,”孟建华眼睛乐得眯成一条缝,伸手从衣兜里掏出几颗包装皱巴巴的大白兔女乃糖,递给靳羽绯,微笑道:“第一次见面,叔叔也准备什么礼物,吃糖啊吃糖。”
孟星辉顿时黑线满脸,他这是把人家神仙妹妹当三岁小孩了,这个老爸,总是这么不靠谱。
靳羽绯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自己这个未来公公为人洒月兑不羁,虽然几十岁的人了但依然保留一颗赤子之心,也许喜欢艺术的人都是这样的。她笑吟吟地接过糖,和身边的孟星辰分享了两颗,就像小孩子一样剥开就吃。
孟星辉长出了一口气,他真担心自己这个老爸把人家神仙妹妹吓着。
孟建华上下打量换了一身白色打底梅花图案绸缎旗袍的孟母,目光中出现了一丝异样的神彩,自言自语道:“云锦,你有多少年没这么穿过了?我还记得……那时候……”
孟母虽然人到中年,但褪去那身略微有些敝旧的长裙,穿上这件合身的旗袍之后,愈发将她那白皙的皮肤,端庄典雅的气质衬托得淋漓尽致,浑身散发着惊人的女性魅力!
孟母被自己的丈夫看得有点不好意思,脸色微红地说道:“老了,再这么穿有点怪怪地。”
孟建华摇头道:“不,云锦,你在我心中还是当年那个一身旗袍,轻摇仕女扇,手持一卷经典,满身书香的少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第一次看见你的情形,对于很多人来说,都在概叹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而对于我来说,人生却永远只是初见……”
孟母被他一番话说的脸色绯红,忸怩道:“说什么呢,孩子们都在呀。”
孟建华哈哈大笑道:“孩子在怕什么,让他们见识下父母是多么幸福,难道不是好事么?”
孟星辉暗中叹息了一声,他总算是明白以老妈这样的人品气质,为什么愿意跟着这个不靠谱的老爸,就算是怎么辛苦也没有一句怨言了,听听老爸这甜言蜜语说的,那绝对是情圣的水准啊,哪个女人能Hold住?
其实临港镇这个地方并不贫穷,江北的经济虽然比不上江南那么发达,但这个地方毗邻310国道,而且银杏种植业很发达,只要努努力,在这里还是能生活得不错的,如果老爸肯踏踏实实过日子,他们家应该也不至于这么窘迫,但他一直不肯放弃成为艺术家的理想,长年累月在外写生,画画,埋头做他的雕塑,孟母在一家小学做教师,收入本就不高,再加上两个孩子上学,平时花销什么的,家庭经济窘困的状况也就难免了,虽然孟建华有时候也会跑到旅游区给人画画肖像,赚点零花钱拿回来,但是杯水车薪,改变不了根本的困局。
但是母亲却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偶尔孩子们抱怨自己的父亲,她还要训斥几句,说等你们长大后就会明白了。
现在孟星辉已经有点明白了,就从今天父亲这番话也可以看出,虽然物质上很苦,但是母亲心里并不苦,幸福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标准,到底又有几个人能说得清呢?
靳羽绯和孟星辰也被孟建华这一番话给感动了,孟星辰一脸崇拜地说道:“哇,老爸,没想到你还是个情种啊,老妈真的好幸福哦。”
孟建华笑吟吟地摆摆手,一副这都是小场面的得意状,随即问道:“我看见门外有辆车被砸的跟瘪蜗牛似的,什么状况啊?还有边上那辆保时捷是谁的?难道是靳小姐的?”
靳羽绯愈发肯定了孟建华绝对不是这儿土生土长的农民的想法,很少有农民能有他这样的气质,靳羽绯出身高门大阀,她能敏锐地捕捉到,孟建华眼神中那种自然散发的慵懒和不经意的高傲,一定是大家族才能培养出来的,而且他谈吐不俗,国学造诣肯定不低,随便瞄一眼就能认出保时捷这种品牌,这是一个偏远地区的农民能具有的水准?
这里边一定有故事,她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