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的阳光 番外:雷涛的自述

作者 : 庄雨寒

我原先是叫方逸尘的。

女乃女乃说,我的命太苦了,叫个低微一点的名字可能会改变将来的命运。

可是相士说,我的命变不了,我就是一个天煞孤星,注定孤独。那时我还小,我根本不懂什么叫天煞孤星,更不知道什么叫注定孤独。

5岁的时候,最疼爱我的亲人—女乃女乃去了。她的身体一直那么好,怎么会睡个觉就再也醒不过来了呢?于是,相士说过的话开始在村子中弥漫,大家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看着我这个出生就克死母亲,5岁又克死女乃女乃的人。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天煞孤星”……

后来,我就跟了我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听说了相士的话,他对我一直不冷不热的,不过好在我总算也有个真正的家了。不过,这样的日子并没有过几年,他就娶了卫生局长的女儿于小梅,他们很快有了另一个儿子。而我,因为一次意外,差点又克死了我那未出生的弟弟而再度“扬名”A城,连唯一的玩伴汪红武也逃得远远的了。临走时,她曾送我一个三棱镜,说是用它看太阳,就会发现世界都是五彩的,心情也会好起来。

以后很多年,我喜欢一个人坐在我的房间里,透过那枚三棱镜看太阳。那一刻,世界的确是五彩的,可是,我的心情却越发灰暗。我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爸爸的官越做越大,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而我的继母,根本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演员,没有人能给我温暖。除了方逸宏,我异母的弟弟。

从他开始说话那天起,他就喜欢跟着我。再大点,他会在我后面“多多、多多”地叫个不停。他和我一起玩玩具,和我一起趴在地上拍画,和我一起滚弹珠……我想,我们的年龄虽然相差10岁,但我们也许是世界上关系最好的兄弟了。只不过,这样的好,在他5岁那一年,就戛然而止了。

那一年夏天,我偶然知道我的妈妈当年并非死于产后大出血,而是一次医疗事故。作为一个15岁的孩子,我能想到的,也仅仅是把有关的证据告诉爸爸。可是,因为此事涉及他的老丈人,而他的老丈人那时正努力地为他谋取一个更大的官位。所以,他并没有像我想的那样彻查此事,他悄悄地安排人员销毁了所有的证据,还对我因此事在15岁生日那天被人打得差点残废而装聋作哑。我终于看清楚了他,在我出院回家伤还没好的那天夜里,我在书房拦住了他。我要他给我和妈妈一个说法。而他,只是冷冷地笑着,告诉我,将来会给我一个好好的交待。这,就是我的父亲,我的家……

我再也呆不下去。我冲出书房,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准备走。可是,小宏,一直生病发烧的小宏就在那个时候跑了出来。他的手上还拿着那枚三棱镜,那是他趁我不在家时偷偷拿的。他以为,我是因为这个生他的气了。所以,他拿着那个跑出来,然后紧紧地抱着我的腿,向我道歉,要求我不要走。我的小弟弟,这个家中唯一单纯善良的小弟弟,我曾经以为会一直好好保护的小弟弟,被我亲手推了下去。我不是有意的,真的,但是,我当时的确推了他。我只是想让他松手,我只是对他拿着那枚三棱镜有些气愤,我只是忍不住把对爸爸和他妈妈的怨气发泄到了他的身上。他滚了下去,和那枚三棱镜一起。他的腰椎和它一起碎裂掉了,连同我的心。

后来,我就叫雷涛了。然后,我上了大学,然后我碰到了楚云桐。她是那样聪颖温柔善解人意的一个姑娘,她给了我关于家,关于幸福,关于温暖所有的憧憬。我发誓,我是真的愿意和她携手一辈子的。可是,她竟然是邹玉惠——我的“杀母仇人”的女儿,她的养父更是致我眼睛视神经萎缩的直接“幕后黑手”……所以,我们之间完了!我并不是一个执着于仇恨的人,但是,我们之间隔着的东西太多,这些东西让我们不可能再无所顾忌地爱,于是,对我们而言,剩下的便只有一条路:各走各路!

我去了剑桥,那曾经是我非常向往的一个地方。不过,当它只能成为你的一个避难所疗伤地的时候,它也就失去了最早的吸引力。

我独来独往,我很少笑,我只埋头于我的功课。于是,我成功了。我是剑桥史上最成功的亚裔学生。我还没毕业,就有无数著名的银行、投资机构向我抛来橄榄枝。可是,这一切对我而言,有什么意义呢?我曾经憧憬过这一天,凭自己的努力建立起自己的事业王国,然后迎娶我最心爱的姑娘,建立一个最美好的家庭,再生几个宝宝,承欢膝下……

可是,现在,心爱的姑娘已成了别人的老婆,我的奋斗还有什么意义?即便我已成为这个世上世人最仰慕的人,可我,还是,戴着近两千度的眼镜,在伦敦街头厚厚的雪地上,掩嘴轻咳着走过,一个人……

2002年初,我忽然厌倦了在英国的生活。刚好,A城的银行在全球招募行长。我抱着玩玩的心态投了简历,然后,过五关斩六将,轻松地获得了这个职位。直到收拾行装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这么多年,竟然还是没能忘掉A城,忘掉那个姑娘……

我回来了,可是,她却不在了。当亲耳听到她弟弟告诉我她不在的消息时,我以为不会有感觉的心狠狠地痛了。然后,我看到了她的病历,我吐血了,然后我看到一个长发飘飘的身影跑过来,然后,我昏迷了……

那个救我的长发飘飘的姑娘姓曲。多年以前,我们曾经有过一面之缘。我常在想,也许,有些事是注定的。比如,当年我会在那班车上遇到她,比如,我会在医院里和她再一次相遇,比如,她同样那么聪颖温柔善解人意。

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时对她产生异样的感觉的。也许是她反复叮嘱我不要多抽烟的时候,也许是她总是冲着我淡淡的笑的时候,也许是她勇敢地向我表白的时候。

我原本就是一个内敛的人,多年的风雨经历把我的心锤炼得如同金刚石一般坚硬。但是,我承认,那天,当我敲开她的门,看着她眼角来不及拭去的泪和那一桌子乱七八糟,我动心了。我喜欢她的勇敢,喜欢她的执着,喜欢她的真性情。

我再一次有了建立一个家的冲动。每当看着她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这个。

可是,我看到了云桐的日记,我了解了很多我以前从来不知道的事。我还知道了,她,竟然有过我的孩子,还最终因我而死!世界真的和我开了好大一个玩笑。当我终于收拾心情决定接受新一段感情时,我才发现,旧的感情我永远也抛不开。

所以,当云樵来找到我时,我没有犹豫就同意了他的计划。我记得,他当时对我说:“该放下的还是得放下。如果你放不下,就为云桐做点事吧,等为她讨回了公道,也许你的愧疚你的懊悔你的无可奈何就会平息了。你可以平平静静地开始另一段感情。”

我承认,我被这话打动了。我想,娟娟会等我的,她那么体贴入微善解人意,她应当会明白的。

可是,事情的发展出乎我的预料。她的哥哥竟然是其中一个关键性的人物。当楚云樵把所有的关系图摆在我面前时,我的确犹疑了。再往前走,无辜的娟娟也会涉及进来;不往前走,我们天衣无缝的计划没法再实施。

那晚,借着应酬,我喝多了。又借着酒劲,我打了娟娟的电话。说实话,到底那是我的真心话,还是为了实施计划多了些虚以委蛇,我自己也说不清。但是,我没想到,她真的来了,连夜就赶了过来。我是感动的,深深的那种。搂着她的身体,我第一次对除楚云桐之外的第二个女人产生了原始冲动。不过,我什么也没做。因为,她最终提到了那笔贷款。我才明白,她来的目的原来也不是那么单纯的。我于是顺水推舟了。

从那天起,我有意疏远了她。不是为别的,是我鄙夷着自己。不论怎样,娟娟也算一个很单纯的姑娘,即使那晚她为了她的哥哥而来,但我也能从她的眼睛中看到她对我的真情。可是,我却利用了这一切。我不知道,我和云樵的计划最终会如何收场,我更不知道她的哥哥最终会落到个什么下场,而我和她又能怎么样。所以,我只有压抑着自己,不让她太靠近,不让我们的感情太发展。我如同一个等待死亡宣判的犯人,心惊胆跳地等待着最后一天的到来。

然后,那一天终于来了。而我的娟娟竟然还为我做了一桌子的饭菜。我不知道,那一天,她在我家的那一天,等待我电话的那一天,她是怎么过的,但是,我知道,伤心,24小时足够了。

我知道她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女人。不然,当年遭遇过那样的事,她也不可能再站得起来。可是,当她真的面对着我说出“可是,我不爱你了”的时候,我的心还是痛了。我没想到她能放下得这么彻底。所以,当楚云樵告诉我她要去印尼的时候,我什么也没说。我只是站在我办公室的落地窗户前抽完一支又一支的烟。末了,我编辑了一条短信,开始说“我等你回来”,看看连自己也觉得好笑,于是删掉;再写“祝你一路顺风”,真是矫情,再删掉:最后写“我明天去送你”,完全就是一弱智的语言,最后把手机丢过一旁,什么也没有发送。

但是,第二天我还是去了,看着她入闸,看着她坐的飞机腾空而起。隔着那扇玻璃,我在心中高声地喊:“娟娟,我来过了。我来送你了。祝愿你一切都好!”

然后,还有什么呢?半年后的期待,重新来过的憧憬……那些不过是20来岁年轻人的想法。我和娟娟,经历过这么多,真的还能重新来过么?只怕是“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了。

圣诞夜,楚云樵来找我。大病初愈的他尚未完全恢复,但看上去很兴奋。他给我看了一封信。是娟娟在几天前寄给他的。那上面,详细地写了许若楠的情况,也谈到了她自己对感情的一些感悟。

我欣喜地发现,娟娟其实已经原谅了我。因为,在信的末尾,她说:“看到若楠一天天好起来,我也很开心。失忆对她而言,算是一次涅磐。经历了涅磐的人,必定会珍惜更加来之不易的幸福。我想,对我而言,也是这样。”

“雷涛,你看明白娟娟最后的话了么?”楚云樵看到我拿着信长久不语,有些焦急地问我。

“当然。”我笑了,这是三个月来我第一次笑得那么开心。

“我明天去印尼,你呢?”他继续问。

“我等她回来!”我信心满怀。

那夜,云樵走了以后,我拨了那个号码。电话只响了一声便被接起。她的声音还是那样温软动听,她的感情也还是那样纯净真挚。我们说了好多,直到我的手机两块电池都没有电。

凌晨5点睡上床的时候,我还在笑。感谢上天对我的仁慈!

这一觉睡得很沉,在梦中,我已经亲手为娟娟披上了婚纱,以到于被手机的铃声吵醒时,我的嘴角还带着笑。

“雷涛,印尼海啸了。”楚云樵的声音是那么不真实,却的的确确说着那么真实的一件事。

我飞身下床,打开电视,所有的台都在播送着这条新闻。我开始拨打娟娟的手机,一遍又一遍,除了那个机械的女声,再也没有那个温润的声音。

我的心跳得很快,我的咳嗽不曾停息,来不及戴眼镜的我像无头苍蝇样在屋子里四处乱窜。我不相信几个小时前还在对我说“等我回来”的人就这样没了,我不相信!

我没有和楚云樵一起去印尼。因为,那天上午,我吐血昏迷了。等我醒来,已是当天的傍晚。我扯掉身上的那些管子,第一次公权私用,让银行为我包了架飞机。然后,我在半夜的时候赶到了印尼。

可是有什么用?我再也见不到娟娟了,活生生的、淡淡笑着的、呢喃软语的娟娟。我终于看到的,是冷冰冰的、双目紧闭的、肿胀变形的娟娟。我以为我会上前抱着她的尸体哭。但实际上,我什么也没做。因为,在看过那一眼后,我发现我的眼前已是白茫茫一片,我连她的位置也找不着了。

原来,人是拗不过命运的。我的命在出生时便已注定。我会克父克母,克妻克子,克走身边所有亲近的人。即使我不信命,即使我抗争过,到头来,我还是躲不过注定的命数!

我是——天煞孤星!

回国后,我在医院住了将近三个月,当终于可以出院的时候,我发现,即使戴上2000度的眼镜,我的眼前依然是白茫茫的。吴医生说,因为受到强烈刺激,我的视神经已完全萎缩,没有办法再治疗。很快,我就会完全失明。我笑笑和他说了声谢。

这一切,对我而言,都不重要了。我是天煞孤星,注定是要孤独终老的,所以,看不看得见这个世界,看不看得见周围的人,对我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相反,失明,对我而言,也许是一件最合适不过的事。那样,我就真正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了,不看不想,一个人……

我辞了职,一个瞎子是不再适合做银行行长的。我卖了别墅,因为那里有太多娟娟的气息。我搬到了城郊一个僻静的镇上,那里远离繁华,空气清新。我自学了盲文,订阅了盲文的报纸和杂志。每天,我习惯闭着眼,吸着烟,模着那些凸起,感受一个真正盲人的生活。我想,我已经融入其中。

我命令自己不再去想那些过往。不去想楚云桐、曲娟娟、不去想那些过去的岁月。可是,大脑有时候是不听你的指挥的。于是,夜里,我爱上了去那里唯一的一个酒吧喝酒。我不知道那里叫什么。因为,我已经看不清那亮亮的霓虹招牌上大大的字到底是什么。我只知道,那里每到夜里便人声鼎沸。我喜欢那份热闹,那可以让我觉得自己不再孤独。我在那里可以一杯接一杯地喝酒,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朗姆……然后,我带着薄凉的醉意回到家里,快速地睡去。

秋天来临的时候,我发现我几乎看不见了,连白茫茫的感觉都很少有了。黑暗,成为我生活的主题。不过,这也挺好。我终于不用再分辨白天和黑夜,因为,我的心已不再需要阳光!

作者有话要说:打了鸡血了,这一章不知不觉竟写了近5000字。不喜欢BE的亲可以跳过不看,不过,不看的一定会后悔。捂嘴笑……

不过,因为这章费了我太多时间,再加之老公要我帮他写文参加他单位的征文比赛,所以这两天可能暂时只能单更了。对不住各位哈。

其实,我也需要时间好好准备下卷三,毕竟那才是全文的重点。

不出意外,本周六恢复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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