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这个疑问,他细细地向哥哥沙穆问了神子的所有情况,将所有具体一一记下,以待等会儿细细分析。放下碗盘,他起来,“好啦,我去换罗瑞,顺便也看一下神子的身体情况。”
亚瑟看了看他,想说什么,又在沙穆的眼色下止住。等艾蒙进了里屋,才轻声向沙穆道,“他只吃了一点点烤肉。”虽然是最细女敕的部分。
“得了亚瑟,他是我阿弟,我也关心他,但是,连续两个月每天只喝一碗糊糊,换成是你也会吃不多的,只要多准备点食物,让艾蒙想吃的时候就有,多吃几顿,慢慢食量总会恢复的。”沙穆如是说。
外屋传来这样的对白,让艾蒙的心情非常之好,无论亲情还是爱情,都是令人心暖的最重要部分。
“罗瑞,你也去吃点东西吧,有蜜托兽,还是亚瑟亲手烤的呢。”走到床边,对着前世的概念里师弟一般的罗瑞说道。
“啊,好的,”罗瑞站了起来,“神子这几天,每天也只能够喂进一碗焱薯糊糊,你帮他检查一下,需不需要加点煮果汁什么的,我爹爹说,族里存着的果子,还算充足。”
“好的,我会好好帮他检查的。”艾蒙微笑着,目光已落到了床上的人身上——他也正想仔细探查一翻,这人到底是不是林元?!
艾蒙从刚才床上人的梦呓声里,已经有了七成把握,肯定床上这个“神子”就是那个害他落到这个世界里来的林元,但到底又有三分不能完全确定!
如果林元真是长这样,前世早个二十年,他就把他拖上床了。
在艾蒙的记忆里,林元是个近乎全能的人,除了长相以外!有句俗话“一白遮百丑”,对于林元来说,正好反过来,他是“一丑遮全能”。
如果他换个长相,不用很英俊,哪怕只是平凡普通,配上他的各种学识造就出的气质,也会成为气质王子,至少比英国那个不愿背负责任的秃头家伙要好。
林元非常聪明,从小就头脑好,读书时是出了名的过目不忘,最初的最初,柯蒙会知道林元这个名字,是在初中时候,每到开学,学校广播里总会请各年级第一名介绍经验,林元每次都在其中。
当时名为还是柯蒙的初一男生只是觉得,广播里的几个人中间,林元的声音最动好,有种空灵的意韵。
后来,又在妈妈的口中听到这个名字,才知道林元的父亲是妈妈的同事,都是B大理科系的教授。
虽然在一直能够听到关于他的消息,柯蒙却一直没有真正认识他,直到进入高中,才因心仪之人的关系真正与他见到面。
自从初次遗精时,春梦里出现的不是凹凸有致的女性,反而是男性的雄健的身躯时,柯蒙就知道自己是个同。
他的接受度还是挺高的,也许因为家人娇宠,他从小就没有什么想要什么而不得的,所以,到了高中,遇到了一个篮球打得极好的学长,自然而然就有了朦胧的倾慕之意。
这个学长,不光是运动好,头脑也极佳,是学校里奥数电脑之类比赛的固定参赛者,而另一个固定参赛者,就是林元。
于是,学长每每要在完成电脑方面的研究后才能够去篮球场打球,于是柯蒙借着从教室去篮球场打球总要路过电脑室时,每每去等学长一起走。
这样才认识了林元。
因为电脑室里,林元总是和学长一齐在研究,GAY之间似乎总有某种气场,至少,第一次见到林元与学长讨论电脑,柯蒙就发现了林元肢体语言中的隐忍与和学长对视时眼神中的异样。
但柯蒙完全没当回事,林元实在长得太抱歉了!成不了威胁。
圆胖的身体,五官本就不出色,眼细眉杂,鼻塌唇薄,跟小帅哥柯蒙完全是两个层次的。
后来又怎么变成死党的呢?到后来,连学长的名字都记不得了,却能够时时跑到林元家蹭饭蹭电脑用,有时还留宿——
“你喜欢他?”林元看向柯蒙的眼神,就象在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柯蒙被他的眼神激怒,与气定神闲的林元比起来,自己的气势真象个小孩子,他当然不会在情敌面前示弱,“你不是也喜欢着他吗?”
“我的喜欢表现出来的是知己之意,你太张扬了。”林元丝毫没有生气,依旧平淡地说下去。
“与你何干!”柯蒙努力咬紧唇生怕“丑八怪”这个人身攻击的字眼从嘴里溜出来,那就太有失格调了。
“同性恋不是什么好名声,听我爸爸说你妈妈正在和其他三位副教授竞争一个教授资格?”林元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已经失去了对他说教的兴趣,“你如果被爆出柜……算了,反正与我无关。”
他走开时的背影里透出来的轻蔑,直刺破了柯蒙的骄傲与尊严,柯蒙涨红着脸皱着眉,仔细地,第一次,把这个叫林元的人正式看进眼里。
后来,柯蒙亲自找上了门去,被连着拒绝了三次之后,林元终于肯见他了,才真正建立起了交情。
开始也只是柯蒙的一头热,后来时间久了,林元终于成了柯蒙的朋友。
直到大学里某次酒后,柯蒙才试探着问林元,“那时候你怎么会来警告我的?你不是‘一向事不关己,漠然以对’吗?”对此他的确是非常疑惑的,最初那个时候,他们之间根本没那个交情,好到会令林元特别来提点他。
“我去找你的时候,本来以为你和我会是同病想怜的,没想到那时候你根本还没感觉……”林元已醉了一半了,虽然说话还算清晰,但眼睛已经闭上了。
同病相怜!柯蒙那时根本没有那个意识,自小家人对他的千依百顺已然惯得无法无天了,直到林元提醒,他才恍惚地明白,家人对他的疼宠也是有底线的,当他突破了那条底线,会得到什么结果就不好说了。
他只是去了趟GAY吧,妈妈已经如临大敌,差点把他转学到上海的姑姑家读书,如果不是他努力说服了妈妈,只是“出于好奇”而已,再加上作为篮球队正选已得到省级冠军能够在高考时加分,肯定会被送走。
就算这样,家里对他的监视级别也已经高了三级,如果不是巧妙地利用了一直倾慕着他的某个女生当了挡箭牌,对他的监视还没那么早撤消。
进入大学之后,他与林元交情更好了些,才知道林元会这么肯定这些,是因为林元家里的情况比他还差得多。
林元的爷爷是国内经济方面首屈一指的大享,有N个儿子,林元的父亲是其中最不起眼不可能得到继承权的学者,因此很期望自家的儿子能够得到父亲的青眼。
林元的大哥完全达成了林父的希望,在商业经济金融方面有着异样的天赋,高中考入哈佛,出国念书没两年就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公司,并且在短短五年里将之发展成达成上市资格的大公司。
林元爷爷非常看重林元大哥,将之视为第一继承人。因着老爷子的铁血手腕,关于继承权的争夺,林家没有任何人敢用阴谋,但阳谋却是从来不少的。
于是,林元一家都被放在了显微镜下,如果林元一家出了什么老爷子讨厌的事情,被抓住把柄,林元大哥就会失去继承权。
林元比柯蒙更早发现自己的性向,但深知自己的情况,他从不认为自己真的能够出柜,也不奢望能够找到一个伴侣,就连柯蒙,相交十几年,彼此相知颇深了,又都是GAY,可面对自己的长相,也完全无法产生!
所以,林元在得到他大哥送的成年礼,一幢复式公寓之后,就搬出来住了,成为了新一代宅男。
作为B大最出色的理科生,他自主设计的程序令他顺利成为了SOHO族,老爷子在每个孙子成年时都会给一份礼物,各不相同。给林元的,恰恰是足以让他奢侈地渡过一生的基金与存款——算是补偿这个完全遗传到他长相而没有遗传到他才华的孙子!
林家所有人都不知道,只有柯蒙知道的是,林元有多完美的头脑和动手能力!他非常聪明,只要是他感兴趣的事情,都能够做到十全十美,比如做菜,比如打游戏,比如为了看原汁原味的各国小说,学会了十几种外语。甚至去东北谈合作,在那儿玩了短短一年多时间,就学会了种庄稼种果树养殖小家禽诸如此类的,甚至连东北农村的建房模式,都能够说出个一二三四……
如果真是他,艾蒙毫不怀疑他的头脑与才华担当得起“神子”之名,只是这个外表,艾蒙郁闷地抿了抿唇,如果前世林元真有这样的长相,他肯定早将他拆吃入月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