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喜欢河内,她对这个国家的全部认知来自于杜拉斯的小说《情人》,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自卫反击战,法国殖民,咖啡,穷,越南新娘。
亚热带城市的气候和自小居住的内陆城市迥然不同,但因为距离海洋很近,也没有之前在缅甸一带时的那种叫人喘不过气的潮湿闷热,这里四季如春,雨量丰沛,被誉为“百花春城”。
尽管不喜欢,但是她没有选择。阮霈喆将她囚禁在河内西湖的一栋别墅中,他的手下24小时轮岗守卫着这栋三层别墅,寸步不离,他自己则是每周五的下午来一次,留宿一晚,第二天上午再离开,每周都是如此,风雨不误。
乔初夏站在窗边,撩开厚厚的窗帘,看见阮霈喆的车子按响喇叭,别墅的大门缓缓开启,那车子终于驶出去,变成一个小黑点。
她伸手模了模微肿的唇,有些疼,但这种疼痛实在是太微小了,她对此吝啬哭泣。
她不是什么三贞九烈的女人,也犯不上为死去的骆苍止守身如玉,可当阮霈喆昨天晚上用力用唇和舌撬开她紧闭的牙关时,乔初夏还是忍不住颤抖,继而用力挣扎起来。
手臂被他抓在手里,用不上力,乔初夏不敢睁开眼,她怕与他骇人的目光一旦有所交集,就会彻底溃不成军。
极富侵略气息的男人将她搂在怀里,明明靠得那么近,但她却丝毫感受不到怜惜,或者男人对女人的那种因为爱而产生的呵护。
他每次来,她都能察觉到他的身上带着血腥,权力,金钱和各种的味道,那是低调收敛了太久后,忽然全部释放不需掩饰后达到的极致的张狂。
直到来河内快一个月,阮霈喆第四次来到这里时,终于一脸微醺地告诉她,他的母亲是阮保成的一个小妾,在家里原本没什么地位,还要受其他女人的欺负,又因为她是中国人,在阮家的大家族中并没什么地位。直到他的出生,才多少改善了她的生活。所以他很小就知道,只有比那些哥哥弟弟们强,他才有活路,才能得到父亲的垂青。
“他第一次正眼看我,是因为我中学毕业的第一天,就做成了一单大生意,给家里赚了近一年的开支,那一年我十五岁。老头子这才说,哦,原来霈喆都这么大了,我还当成那个小女圭女圭。”
家里的女人太多,生的孩子也太多,阮霈喆原本排行第四,可惜前面的三个孩子全都夭折了,而自从他出生后,他的弟弟妹妹们也都因为各种原因活不下来,家里长成的,最终便只有他一个。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是我的母亲,我那看似柔弱美貌的母亲,她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也为了我的未来,用尽办法,把他们一个个弄死。只有这样,阮家才是我一个人的。怎么样,很可怕吧,你若是见过她,一定以为她那样的女人,一只蚂蚁也舍不得踩死的,那么纤柔,那么楚楚可怜……”
阮霈喆说这话时,双眼迷蒙,死死地瞪着眼前的乔初夏,她自从婚礼那天便一直病恹恹,整日提不起精神,看上去好似一朵快要衰败凋零的花。
听完他对自己童年和家庭的讲述,乔初夏起身,将他面前的茶杯注满滚烫的茶水,放下壶,起身离开。
“女人本就是可怕的,每一个都是。”她低低说道,然后似乎露出来一个诡异的微笑来,走回自己的卧室。
从那以后,阮霈喆每次来,都要给她带一支莲,有时候是花苞,有时候是半开的,粉色的花瓣,女敕黄的花蕊,总是很新鲜,还带着露水,应该是刚折下不久的。乔初夏也不拒绝,看得喜欢就随手插在床头的花瓶中,任由它慢慢凋落。
而这一次,显然阮霈喆不想就这么放过她,她被他拖到床上,死死地压在身下,缭乱张狂的气息就喷在她脸上,她怕了,挥舞着翻花瓶,那支开得极盛的莲花跌落在地板上,混着一地碎片。
她扭过头,看着一片片绽开的深粉色莲瓣,浑身颤抖起来。
其实,挣扎或者是不挣扎,都只是她自己在意,因为她的那些动作和力道对于阮霈喆来说,都是不值得一提的。他只用一只手就能牢牢地扣住她的双腕,举过她头顶,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犹如一个尊贵的帝王一般,看清她眼里的恐惧和愤怒。
“乔初夏,别忘了,枪是你自己拿起来的,扳机也是你自己扣下去的,你要是恨,就恨你自己,你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做什么呢?”
他伸出手,拂去她脸上的发丝,几个月时间过去了,她的头发长得更长,快到腰际,披散下来的时候犹如墨色丝绸。
乌发雪肤,明明是再美好不过的画面,然而黄昏时分未开灯的房间里,他在她的脸上看不到丁点儿笑意。
这是乔初夏的死穴,戳中即死。她喉咙里发出微弱的哽咽声音,甚至不需要闭上眼,她就能看到浑身喷血的骆苍止,新鲜的血是带着一点儿深的红色,比体温温度略高一些的温热,腥气不重甚至有一些甜腻味道。
那么多血,染得她的世界都暗红了。
“对,是我做的,我没有怨恨任何人。”
她用力吸了几口气,终于睁开眼,敢于和阮霈喆直视,片刻后,她咧开嘴讽刺道:“但起码,他在我生命里是完完全全真实的,不论是名字还是故事。而你,不过是一个频频更换身份,用一个假象掩饰另一个假象的虚伪存在罢了。不管你是徐霈喆也好,阮霈喆也好,我等着那一天,会有那么一天,你会发现,你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假的,这就是报应!”
大概是乔初夏的语气太阴狠了,诅咒也太恶毒了,阮霈喆的眼中显而易见地滑过一丝愤怒,不过一瞬,他还是控制住了,随即又换上之前的强硬表情,身子后退,离开了柔软的床。
身上的重量撤走了,乔初夏松了一口气,迅速蜷缩起来坐在床头,形成防备的姿态,完全是下意识地不想靠近他。
“他死了,你不用再幻想了,我亲自动的手,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人能活下来。或许有一天你激怒了我,我又狠不下心,你就能做第一个。”
阮霈喆慢条斯理地解开衬衫扣子透透气,抬起一只手揉了揉太阳穴,他近来一直叫人调查骆苍止手上的路线图的下落。说实话,他到现在还会一遍遍自责,懊悔不已,当日实在是有些冲动,应该问清楚那东西在哪里再弄死他,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当时慌乱了,竟忘了这最重要的一件事。
所以,阮霈喆并没有完全胜利,起码,这胜利没有令他彻底感到愉悦。
“对了,这东西你有没有见过,骆苍止有没有跟你提起过?”
忽然一个东西飞过来,乔初夏接住,抓在手里看清楚了,居然是一串佛珠,沉甸甸地在手心里。
确实有些眼熟,她低头摆弄了几下,反应过来,这是骆苍止的,但他从来不会戴在手腕上,但从来都随身带着。其中两颗珠子上沾染了暗色的痕迹,她手一抖,反应过来那应该是干涸的血迹。
她摊开手掌,仔细看了看,摇摇头,沙哑着开口道:“没有,我没见过。你不是已经借我的手,在他的别墅放了监听器吗,你大可以自己去监视监听去。”
顿了顿,乔初夏苦笑着牵牵嘴角,似乎在自嘲:“我还真是蠢,以为自己做的都是对的,其实我帮着一个恶人,去害另一个恶人,到最后,我自己也成了一个恶人,我们三个谁都不是好人。”
阮霈喆没立即说话,瞟了几眼她那防备的姿势和神情,也皮笑肉不笑地歪了一下嘴角:“既然都是坏蛋,那就说不上谁害了谁,他是一个令人敬佩的对手。不过我想,他是太开心了,以为既能报仇,又能抱得美人归,没想到我会在中间插一杠子。”
“所以呢,你到底想说什么?”
乔初夏抱着双膝,手里还紧紧攥着那串佛珠,她就知道,阮霈喆不会做无意义的事情,他每周来一次,事无巨细都会亲自过问,一定有他的目的。
他却没直接回答她,径直走到卧室的窗前,推开窗,窗外就是一池碧绿的湖水,清风阵阵,空气中都带着植物特有的清新味道。他看了一会儿,忽然回头问道:“撇开我的身份不谈,你喜欢这里吗?愿不愿意就这么住下来,不回北京了?我也在那里待过一阵子,人太多,城市又吵,真不明白你们中国人为什么都愿意往那里挤。”
乔初夏眼睛眨了眨,没有想到他会问自己这样的问题,半晌才讥笑道:“不喜欢,我不喜欢这里,我的家再不好,那也是我的家。”
“我喜欢你这样的女人,明明心比谁都狠,还总能做出一副很可怜的样子,明明比谁都嗜血,却总能做出胆小怕事的表情。说你是扮猪吃老虎吧,你又没有什么野心,说你是大智若愚吧,可我又没看出来你的智慧。所以最后,我对你的评价只有两个字,废物。”
阮霈喆的声音很轻,脸上甚至还挂着淡淡的笑容,可是被人评价为“废物”,怎么说这滋味儿也不会太好受,乔初夏也自然如此,她狠狠抿了一下唇,答非所问地开口:“就算我是废物,娜塔莎也不会是废物,她不会咽下这口气的,你的日子也不会太好过。”
她算算日子,自己被囚禁在这里已经一百天了,就算阮霈喆在金三角再一手遮天,也不可能把消息永远瞒住,等到娜塔莎知道消息,作为母亲,她不信那个女魔头会不给骆苍止报仇!
然而他只是笑,不停地笑,像是看傻子一样看着她,乔初夏的心越来越凉,她就算是真的傻,也能想明白了。
“不、不可能!那是她儿子!她怎么可能……”
一想到这种可怕的可能,她连声音都变了,人家说虎毒不食子,娜塔莎就算再没人性,骆苍止毕竟是她和所爱的人生的孩子,怎么能下得去手呢?!
“你要知道,她那样的女人,爱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她的丈夫。至于儿子,她根本不当一回事,尤其还是翅膀硬了想跟她抢生意的儿子。我一直信奉一句话,敌人的敌人,就算不是朋友,也绝对不是敌人。古人说远攻近交,就是这个道理,看来我用的还不错,我用骆苍止来打吴楚,又用娜塔莎来打骆苍止,效果还不错。”
阮霈喆说这话时,难免心中的得意,表情也跟着显出几分自得来,看得乔初夏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人家说知子莫如母,当骆苍止跟娜塔莎说自己要结婚的时候,这个精明的女人一定看出来儿子的喜悦吧,毕竟喜悦是没法假装的,所以她才会算计得那样精确。
“我本来以为能从你身上得到些有用的线索,不过看来骆苍止也没把那个路线图的事情告诉你,算了,我还是继续拷问他的手下好了。没看出来,他的那几个人年纪不大,倒是嘴硬的很,命都丢了一半,还是不肯说。看来要么是愚忠,要么就是真的不知道。”
以骆苍止的性格,就算阮霈喆问他,他也绝对不会说,想到这里,阮霈喆也就释然了。
乔初夏一惊,原来那天在自己晕倒后,许东刀疤脸那几个幸存的手下也被生擒了,这段时间里一直被严刑拷打,阮霈喆故意不杀了他们,为的就是想要问出来一些线索来。
如果可能,她真想告诉阮霈喆,自己就有那个路线图,她给过骆苍止一次,就能给阮霈喆第二次,不过这一次,她要用这东西来换取自由。
“如果我告诉你,我能给你一份一模一样的路线图呢?”
阮霈喆露出“果然如此”的表情,眼神有些高深莫测,他倨傲地抬起下巴,“你想要什么?”
乔初夏忽然记起上学时第一次读《荒原》,看见文中写着西比尔被吊在一个笼子里,孩子们问她,西比尔,你想要什么,西比尔说,我想死。她那时有种强烈的心悸,忍不住喃喃自语,也重复着“我想死”三个字,越重复越有种认可感。
此刻,她又回想起这种感觉,可她这次不想死。
“放我走,我要回家。”
对面的男人思索了一下,缓缓点头,似乎又不甘心地再次问道:“留在这里不好吗?我虽然不爱你,可是我觉得如果我的妻子是你这样心狠手也狠的女人,其实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乔初夏连苦笑都挤不出来了,她舒展开身体,缓慢却坚定地月兑下裤子,对上阮霈喆惊讶的眼神,忍不住解释道:“你以为我是在诱惑你吗?阮少爷,麻烦你自己动手,随便在身上来一刀,接点儿血出来。”
他这才恍然大悟,点头道:“原来是血符,怪不得多少人找了那么久都见不到踪影,我还以为这只是个传说,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说罢,他月兑掉衬衫,转身去找了一个杯子,再回来时手上多了把匕首,毫不犹豫地划开了左臂,让那血流在杯子里,攒了小半杯。
“够了。”
躺在床上的乔初夏张开腿,掩去羞涩,好像只是在做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她仔细回想上次骆苍止是怎么做的,按部就班地指导着阮霈喆。
每一个步骤都是一模一样的,但快半个小时过去了,她的腿间,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滩快干了的血渍。
“你确定你没骗我?”
看着她的眼神已经蕴含了危险,阮霈喆直觉里觉得自己被骗了,但又觉得乔初夏没有这么大的胆子。
“我没必要在这种时候还骗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做的跟上次一模一样。”
她并拢双腿,坐起来,同样疑惑不解,想了想,脑中忽然灵光一线,问道:“你说这个是血符,会不会跟血有关系?我被刺上这个纹身的时候,用的血不知道是谁的,装在真空密封的瓶子里,说不定跟血还有关系。”
她这一说,阮霈喆也敛去了眼里的情绪,想了想点头,觉得有些道理。
“这么说,这世上的路线图只有一份。看来我要和娜塔莎重新谈谈。”
重新捡起衣服穿上,男人破天荒地没有留宿一晚,带上他的人匆匆离开了别墅。
站在窗边的乔初夏看着他的车子离开,手里紧握着那串被阮霈喆无意间遗漏下来的佛珠,那是骆苍止随身不离的一样东西,她忽然间觉得,握着它,就有了一丝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