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弄合约,就不修改了)
三月三日,晨。
夷娄国,上京,莫名湖。
红日方露半边脸儿,薄薄的一层红霞,透过云梢,撒在烟水蒙蒙的湖面上,轻纱薄雾,淡红霞光,交织出一片瑰丽景象。
芦苇才刚冒出尺把长的女敕尖,一排排刺向天空,仿佛岗哨中飒爽的士兵;露珠子还在芦芽尖上打着晃,七颗八颗,好似吊起了个珍珠;三五尾锦鲤跃出波面,挺了几挺,又落进水里。
白鹭正立在水草茎上,昂首挺胸,梳羽理翅,啁啾欢叫,向配偶展示英美的身段。水鸟贴着波面低空回旋。
一叶扁舟穿梭在绿色的芦芽丛里。
划桨的老乐俯身将耳朵贴近水面,侧耳倾听半晌,扳了几下桨,将小船划到另一处浮标跟前,仍是贴着耳朵倾听。他如此连续探察了几个浮标,想必没见到期望的事情,眉头微皱,略显失望,但他仍不气馁,继续向下一个浮标划近。
每天早晨,老乐都要在这个地方捕上一阵子银鳝,然后赶在南王起床之前送到厨房里。因为南王有个习惯,就是每天早上梳洗过后喜欢喝一碗鳝汤。莫名湖清波十里,但也惟独这一小片水域盛产银鳝。这儿水草肥沃,芦苇根深,水深适中,温度适宜,正是鳝类繁衍栖息的好地片。而这下钩子喂食料的本事别说南王府没一个能比得上他的,就是整个上京恐怕也不遑多让。
但今天也真怪了,往日这时候,那些安在水下的钩子早被咬得牢牢的,装得盆满钵满了,此刻竟都空空如也,没一个实在地。
春天日暖,水温适度,正是雌雄交配繁殖的季节,鳝类本该外出觅食才对,为什么没一个肯咬钩呢?老乐也纳闷不已。
前面两丈远,第十三个浮标,似乎动了一动。
老乐还道眼睛花了,揉了揉眼,只见那浮标又动了一下,猛地沉到水底头去了,半天没露上水面,好象有东西在下面拉扯一样。
“有了,有了,终于有了。”老乐眉开眼笑,伸手入水,一提一拎,“哗啦”,一条白练跃出湖面,吊在半空中不住跳动。
只见那东西粗如儿臂,通体雪白,脊背上一条黄线连接首尾,居然是难得一见的“金丝银鳝”。金丝银鳝性阴寒,喜独居,莫名湖数量不多,老乐钓了三四十年的银鳝也没能钓到几条,象如此个头的金丝银鳝更属个中极品,罕见罕闻。
他将金丝银鳝拎在手里头,眯着眼,咧着嘴,笑呵呵地上了岸。有了这条金丝银鳝,至少可以休息几日了,说不定南王一高兴,难保不会奖赏几两银子呢?那就可以偷闲去喝上几杯,找找乐子了。
老乐今年六十一了,虽说不是南王府的内亲,但是多年来,蒙两代主人爱护,多少传他一些傍身之技,干得是门房里的粗活儿,可南王府上下谁敢小瞧了他?辈分小的见了还得恭恭敬敬叫上一声“乐大叔”。就这样,他哪里也懒得去,一年一年的就呆了下来。
这一呆就是三十年零三个月带六天。
大爷一步步坐上南王的位置,他老乐可是见证人之一呢。想到这,老乐没来由得感到一阵骄傲。
南王府上上下下几百号人,敢叫南王一声“大爷”的,除了老乐一个,就再没别人了。
自打二爷阿无骨南征身陨之后,大爷就变得更加勤政起来,国家被他整得蒸蒸日上,政通人和,国力大涨。夷娄国可以没有大王,但决不能没有南王。这种念头一直存在老乐心里,不过他可没胆说出来,就是在心里想想,同时,却还有另外一个念头更被他深深的藏在心底,大爷之所以这么卖力地励精图治,整饬军政吏治,全和九年前二爷那场南征有关啊!萧远山身为大夏国的顶梁柱,地位在国内更甚于大爷,结果死在二爷兵罚之下,虽然二爷也身损战场,大夏国又岂能甘休,更何况,大爷心底恐怕还在算计着什么时候反攻回去呢。
抬头看一眼东边,日头刚好,这光景大爷也该要起来了。
老乐一边哼着小调,一边美呵呵地沿着湖滨朝前走。
远远地,只见两团红色不急不徐地移动在湖滨大道上。
前面一个红影欢快跳跃,如同一团鲜红地怒焰,不时回头蹭蹭后面那人的胳膊,竟是一头大红狗。老乐活了六十一年,从没见过这么大个的狗,不免多瞅了两眼。后面那个少年穿着一袭红衣,脸蛋英俊异常,懒洋洋地打着哈欠,显得非常慵倦懒散,一双眼睛却精光闪闪,亮如辰星。
一人一狗两团红色在距离南王府大门十米外停住。
老乐大老远地就扯开嗓子吼道:“什么人?干什么的?”南王府的客人他见的多了,可没这样的客人。大爷的客人都是上了岁数的,一把胡子的,头上不是秃顶就是几根毛发当陪衬的肚大腰圆的达官要员,要么就是雄赳赳气昂昂的军方大老,派头架子都是十足的。可没这么年轻的客人。
他猛吼这么一嗓子子,可把路上的行人吓着了,纷纷绕道走了。毕竟这里可是南王府,没人愿意在这里找事。
不过,那两团红色似乎没听见老乐的吼叫。
少年抬眼扫了他一眼,嘴角上翘,似笑非笑,忽然弯身拾起一块尖角石子,在南王府大门前马路的青石板上刻画起来。
一条直线自左而右,将马路分成南北两块。
这条大道以大块青山板铺成,如铁如钢,时日久远,有些地方已经被磨得光滑如镜。他随手以一块尖石刻画,竟然深陷数寸。
红衣少年画完一条直线,然后屈指一弹,“唰”地一声尖啸,石子激射而出,接着“噗”地一下,石子穿门而入,将南王府紧闭的大门射出一个鸡蛋般大小的洞口。
做完这事,少年好整以暇地拍拍双手,就这么似笑非笑地看着老乐,也不说话。
老乐觉得少年的笑容非常可恶,好像是在讥笑自己一样,所以他就觉得南王府的尊严尤其是自己的尊严受到了严酷的挑战。
一条腿跨过那条横线,大骂道:“敢在南王府生事,活得不耐烦了么!”
他一条腿才落地,另一条方抬起,人没站稳,突然,一股又快又疾的狂风从红年少年脚下刮了过来。
“咕咚”,老乐一个踉跄,从圈子里摔出去,仰天八叉倒在地上。
这一跤摔得他莫名其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哪里来的怪风啊,这不是活见鬼了么?
老乐大咧咧爬起来,破口咒骂:“娘嘞,邪门!”那少年的笑容落入眼里令他愈发不爽,大声道:“鬼鬼祟祟的,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这一次他换了个方向,让开大红狗,从另一边踏进圈子,伸手去抓那个少年的肩膀。
老乐的手还没碰到少年的肩膀帘,眼前红影儿一闪,那条大红狗竟然鬼魅般地出现在少年面前,张口吐出一团火焰。
老乐吓了一大跳。狗嘴喷火?这比狗嘴里吐出象牙更令人难以相信。
“魔——兽?”老乐大骇,他纵然再笨,此刻也该知道面前这个大家伙不是什么大狗了,这是货真价实的魔兽啊,除了魔兽,又有什么动物能从嘴里喷出火焰来?
老乐可是练过十几年武技的,身手纵然算不上一流,也绝非三流四流可比。寻常火焰自然伤不到他,奈何他面对的是一头魔兽。
老乐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那团火焰已将他团团包住。与之而来的,还有一股巨大无比地冲击。老乐被那股冲击力倒着掀飞起来。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从那火焰中传了出来,如同一根抛出去的火把,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飞过阙门,飞过假山,落在南王府庭院之中。
这南王府大门,老乐进进出出几十年,也不知走了多少遍了,但从门楼子上走过,严格说来是从门楼子上飞过,还是生平头一遭。
老乐落地之时,已是一具焦尸。
“出线者死!”
懒洋洋的声音用冰冷语气说出,凭空给这三月的空气增加了几许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