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无敌吸尘器 第二卷 男儿此生当横行 第一百九十章兵不血刃

作者 : 二十四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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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一章被遗忘的生辰字绑定系统

又经过一番极其繁琐复杂的欢送仪式,王会终究和花朝月夕两人上路,朝那座山峰走去。shUkejucO看小说就去……书@客~居&

三个人完全是轻装上阵,除了几把苗刀之外,并没有带其他东西。花朝月夕在山中极熟,一路上健步如飞。看来她们的好轻功就是在这种蜿蜒的山路上练出来的。

王会自然不肯轻易输给女子,不过他虽然体力充沛,但对爬山并不在行。开始的时候,他还能勉强跟上,半天过后,他就慢慢跟不上了。

王会没奈何,只得大叫让花朝月夕两人等他一下,省的到时候迷路,可就太耽搁事了。

但是花朝月夕两人竟然好像没有听到一般,朝王会挥了挥手,让他快点赶上来。

见到如此情景,王会心里十分不爽,暗地里憋了一肚子气,更是磨磨蹭蹭,等追上俩个苗女的时候,却发觉她们手里提着一只獐子,正笑嘻嘻的生火准备烤来吃。

王会自知错怪了她们,找了一片干净地面,等着来尝两女的手艺。

“那个山上真的有水晶宫吗?”王会趁这功夫,问道。

花朝月夕用力点了点头,用苗刀砍下树枝,搭成架子,然后铺上一种极大的植物叶子,点燃了篝火。

“那你们去过?”走了半天,王会也是饿急,看两女如此手脚麻利,想来手艺也是不俗。这年月,会做饭的女孩还真是不好找啊

“没有,我们没去过。我们只到过圣地边缘,只有族里的勇士才能够进去的我们只知道关于那里的传说。”花朝月夕笑道。

“说来听听。”王会说道。

“那座山顶上有一个湖泊,被我们称作圣湖。水晶宫就在圣湖底部,只有勇士才能够到达。带着圣物的勇士,将圣物放到祭坛上,便会出现通天路,连寨子中都能够看到。蚩尤大神的灵魂,就能够返回故里。”花朝月夕想了想,仔细说道。

苗女的说法并不稀奇,这种故事能够出现在任何国家的传说中。王会自知问不出什么,也只得作罢,等到了地方,自然就明白了。

他摩挲着口袋里的那方铜镇纸,心里有种古怪的感觉。甲虫背上的“LB”两字,也太过巧合了

“阿惜,LB吸收装置到底是谁开发的。”王会想来想去,觉得这事有些蹊跷,在脑海中问道。

“老板,LB吸收装置是我国自主开发的,还绑定了生辰字系统,绝对是独一无二”阿惜注释道。

王会猛的打了个冷战,他忽然注意到自己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事情:“阿惜,那个生辰字系统是怎么回事?”

“老板,就是说,这个装置只有字相合的人才能够启动”阿惜注释道。

王会愣住了,他感觉心中有一股寒意疯狂涌出,使他身上的汗毛都竖起,冷汗沁湿了后背。

字相合这是王会从来没有想过的一个问题五百年后开发的机器,怎么可能跟他的字相合要知道,字便是年月日时,四个部分组成如果这个机器是现代开发的,运气好的话,大概能够找到不少字相同的人。

可这机器是五百年后穿越过来的跟他这个五百年前的人字相合这说明了什么?

答案只有一个这机器根本就是为五百年前的人量身制造的是为他量身制造的并不是因为什么爆炸,偶然使其穿越到现在而是早有预谋

王会感觉到自己好像陷入一个巨大的阴谋之中,而设想这个阴谋的,竟然是五百年后,现在还未出生的人们!

可他们把LB吸收装置送回来给我做什么?让我吸点矿渣,让我净化环境,让我进行逆天之旅?

王会想不通了。他不管如何逆天,也只不过是历史中一朵小小的浪花扪心自问,就连成为世界首富这种事情,他都不一定能办到。而且就算办到又如何?为五百年后的人们能带来点什么?只不过是一点谈资而已

未来的人们到底想让我做什么?王会自认为想象力已经是极佳。但也想不出来五百年后人们为什么会大费周章将这装置送给自己

“阿惜,LB吸收装置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是说前面毫无意义的LB”王会在脑海中大吼道,他觉得四周好似大雾弥漫,所有的事都看不明晰,这种感觉实在是蹩脚透顶

LB。这个英文缩写有很多意思但是它们挂在这个国产吸收装置的名字前面,却是不伦不类。这个装置是中国自主研发的,开头怎么也要是汉语,最次也是拼音ZG或者ZH之类。不过这个问题,王会以前竟然从来没有考虑过,只是得过且过,只管自己用爽罢了!

“老板,我不知道”阿惜照实回答道。

不知道?怎么会是不知道?王会懵了,他以为最多是什么资料库缺损之类。可阿惜说不知道,就是说她真的不知道一个如此逆天的装置,前面挂着俩个毫无意义的英文字母,而随身的电脑智能竟然不知道这字母所代表的意思这怎么可能

大概,跟这个苗疆圣物有点什么关系?王会手上冒出的冷汗已经将整个口袋都弄湿了。

“烤好了,能够吃了”花朝月夕的欢笑打断了王会的思路,将他从恐惧的漩涡中拖了起来。

“前辈,你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白,额头上怎么出了这么多汗?”花朝月夕见王会脸色极差,关怀道。

王会挥了挥手,摇摇晃晃的站起来:“没事,忽然想起了一点事,有些后怕罢了。”

花朝月夕“哦”了一声,将自己的盐巴从口袋里取出来,双手奉到王会面前,请他先用。

王会从书上了解过苗疆的风俗,所以他从两人手里都接过盐巴来,取来苗刀刮下少于,又将盐块还给他们,就用削下来的盐来调味。

花朝月夕厨艺极其惊人,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竟然能烤出如此焦黄喷香的野味。王会大呼好吃,三两口吞光还意犹未尽,可惜只有这么一个獐子

中午稍微休息过后,王会鼓了鼓力气,紧跟在俩个苗女后面,接近傍晚的时候,终究到了那座高峰之下。

临近来看那座高峰,才知道那山峰真正险峻非常,仰头看去,根本看不到峰顶。现在已是日落时分,夕阳映着云彩,幻化出几百种绚丽非常的色彩,仿佛仙境一般。

王会心情大好,高笑一声,一鼓作气向峰顶登去。

两女在山腰处的水潭捉了几尾鱼,让王会美美的吃了一顿,更是对花朝月夕两人的厨艺夸奖不已。

王会心急,想要连夜赶路,但被花朝月夕阻止。这里道路艰险非常,四周都是衍生的蔓藤,只怕亘古一来,未有任何力量敢向它们挑战。

于是他们只好在半山腰安营扎寨,不断休息到第二天太阳升起时,三人才继续行程。

王会以前也爬过泰山,想当然以为这山跟泰山差不多。但他忽略了一点,泰山是有路的而这山,山脚下还好,但是过了半山腰,道路越来越窄,最后竟然湮没在藤蔓之中。

因为无路可走,他们三人整整花了一天的功夫,终究在月亮升起的时候,来到了山顶。

只见眼前是一个不大的湖泊。月亮倒影在湖水中,摇曳生姿,夜风一吹,连清冷的月光都被吹皱。

“就是这里了这个湖水周围便是圣地所在,水晶宫就在圣湖中”两个苗女齐声说道。

王会模着甲虫上两个浮起的英文字母,心中竟是惴惴不安。

第一百十二章飙升的修复率

眼前的湖泊,绝对不能用一望无际来描述。虽然波光淋漓,但现实上只是一个稍大一点的池塘罢了。

王会吹着夜风,丝毫感觉不到这山顶上的小湖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时,花朝月夕两人从身上的土布口袋中取出一卷丝线,走到圣湖边的一根木桩上忙活起来。

“你们这是做什么?”王会一愣,大声问道。

花朝月夕脸上显露难色,注释道:“这丝线是我们用蜘蛛的吐的蛛丝制成的,极其坚韧。你等下到水晶宫的时候,要把圣物用丝线好好绑”

王会一呆。把圣物好好绑住?难道是怕我有去无回,把他们重要的圣物遗失掉了?

“你族的传说中,有没有勇士做过这种事,他们最后都怎么样了?”王会被山风吹的通体发寒,牙齿不由的打起了哆嗦。

花朝月夕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脸色变色煞白非常:“没事的,长老说你能够,你就肯定能行他不会说假话的”

现实上,千百年来,蛊苗有无数的勇士曾经攀上这山峰,潜进圣湖之中,想要将圣物放在祭坛上。但毫无疑问他们全都失败了,几乎全部葬身湖底。唯有一人从湖中活着回来,但他也没有完成任务,在吐出“水晶宫”三个字之后,便七孔流血而死。

花朝月夕口中徐徐吐出这最隐蔽的传说,听得王会冷汗直冒。

他万万没想到,只是将圣物放到祭坛上这件小事,竟然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做。而且几千年来,竟然从来没有人成功过

额头的汗水被夜风吹落,王会脑海中乱成一团乱麻,他盯着波光粼粼的水面,打量着曾经吞噬无数苗疆勇士的山顶湖泊。

忽然,王会感到了一丝不妥。这种古怪的感觉在他遇到花朝月夕的时候也遇到过,水太清了

水至清则无鱼,这里是山顶湖泊,没有鱼虾也不算什么怪事,但是竟然连一株水草都没有这怎么可能?

“这湖里为什么没有鱼虾水草水晶宫里没有鱼虾,你们不觉得奇异吗?”王会皱着眉头,问道。

花朝月夕用极其诧异的眼神望着王会,然后马上俏笑起来:“前辈,就是因为没有鱼虾水草,水晶宫才真的在这里啊如果你是蚩尤大神,你会允许鱼虾水草在你的住所里四周延长玩耍吗?”

王会一愣。新版西游记里,龙宫不仅有鱼虾,还有鲸鱼游弋。可平心而论,如果他自己是龙王,肯定每天派人清理水草,并且设下禁制让普通的鱼虾没办法进来。堂堂龙王,居所里面四周都是小鱼小虾和带鱼跑来跑去,实在不成体统。

王会绕着湖水转了一大圈,忽然另一边的湖畔发觉了更不可思议的事情。

湖水下面,竟然有石头砌成的台阶

因为水中没有任何水草和鱼虾,所以这些台阶也没有被污物覆盖,孤零零的出现在清澈的水底,显得十分扎眼。

这些台阶明显不是自然形成,上面模糊还能够看到斧凿的踪迹一级一级的石头台阶,绵延到了湖底最深处,直到黑洞洞的一片

“这个台阶到底通到哪里?九幽黄泉吗”王会感到头部一阵眩晕,花朝月夕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进了圣湖的人,无一生还。可这台阶到底是谁建造的在水里建造台阶有什么用处?

“这是通天路的一部分,圣物放进祭坛之后,蚩尤大神便会沿着台阶走出来,回到他的故乡!”花朝月夕注释道。

“我的意思是,你们这个圣湖的传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王会脑海中有一个模糊的念头,但他却不敢肯定。

“很早很早以前了,早到没有蛊苗的时候”花朝月夕也是一片茫然,明显也不知道确切的年月。

王会叹了一口气,看来无法从这两个小妮子口里问出别的有用的东西。苗疆勇士们完成不了的事,对他来说确实不算什么,只是需要花费大把的时间罢了。这湖也不知道有多深,他只需湖水全部吸走,到时候有没有什么水晶宫当然一看便知。

“你们俩个能不能到山脚下等我”王会自然不会让花朝月夕看到自己的异能。

两个苗女点头。她们来的时候已经被吩咐过,不管王会要什么,即便要求再不合理,她们也要照办。

等到花朝月夕离去,王会又围着湖泊走了两圈,手里摩挲着那块苗疆圣物。水面下面到底是什么,能够揭晓了

王会将手小心翼翼放到平静的湖面,伴随着汩汩的水声,湖面以肉眼能够见看到的速衰退下去,好似退潮一般。

“老板,水中发觉了大量胡夫特粒子”阿惜忽然提示道。

“什么”王会猛的打了一个寒战

他了嘴唇,心头有些激动。Shukejuco看小说就去……书_客@居!随着修复率的上升,吸收矿物已经满足不了他对胡夫特粒子的需求。是以如此长的时间,他除了恢复了数据库中一点资料之外,并没有什么新功能被打开。

可现在水中的胡夫特粒子竟然超出往常矿渣中的十倍,百倍。王会怎么能不心动虽然他还不清楚能够有什么功能被解开,但光是增大吸收量这一项,就让他欣喜若狂如此以来,他不用在这里耗费太多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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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率呈直线向上飙升王会忍不住放声大笑,竟然能在这里撞到这等大运!命运还真是神奇非常。

空气净化吸收功能顶级核辐射吸收功能顶级数据库霎时恢复了80之多就连声波吸收范畴也增大了不少而且还打开了不少附加功能,更是让他如虎添翼

狂喜过后,王会突然想到了什么,眉头紧皱,望着这片湖泊。经过一晚上的疯狂吸收,他感觉到,越靠近湖泊底部,胡夫特粒子的含量就越浓厚。湖底似乎确实有什么古怪的东西存在

王会现在已经沿着台阶走下来,他现在能够直观的看到,整个湖泊呈一个漏斗的外形,越往下走,面积就越狭小。

最后湖面底部竟然出现了一个深坑,下面黑洞洞一片没有一丝光亮,浓厚的胡夫特粒子就是从这里溢出来。相信也是因为湖水中有浓厚的胡夫特粒子,所以才形成生物无法在这种地方生存。

而潜下水寻找祭坛的蛊苗勇士,应该也是因为巨大的水压,加上水中的胡夫特粒子,形成他们有去无回的悲剧

王会一边吸收湖水,一边往下走。他越来心惊,这绵延不断的台阶,竟然远远深入到山月复之中,仿佛永远看不到尽头。他抬起头,看着上面巴掌大的一片天空,深吸了一口气,向这仿佛九幽黄泉的地方走去。

往下走了足足有好几百米,王会感觉到,台阶将要延长至尽头了

不管下面的是什么,历经千百年的岁月,今天即将真相大白

第一百十三章山海图的启示

望着眼前的东西,王会愣住了

当他将最后的湖水吸收到体内的时候,他心情的紧张,当真是难以描述的。他以至还能感到相当程的恐惧。他以至有些希望,水下什么东西都没有。

在那一刹间,王会的脑海中,不知道闪过了多少奇奇怪怪的念头。外星人飞船尼斯湖水怪疯狂科学家的秘密实验室以至是蚩尤大神亘古不灭的尸体

当时望着眼前的东西,王会不由的呆住了。因为他在未曾见到水下的东西之前,心中所想的古古怪怪的事情实在太多了,所以看清楚那东西只是一个石头时,他不由的大失所望起来。

竟然只是一块石头王会叹了一口气。世界各地的民族,在愚蠢无知的时期,都崇拜过石头。那些石头十有是天外陨石,远古人愚蠢,相信这些石头中蕴含着力量,从而产生了最早的图腾崇拜。

但是没多久,王会的脑中又静了下来,他感觉到事情只怕没有这么简单。别的不说,光是这个苗疆圣物的来历就无法注释。因为这种金属极其坚硬,千年前的人们无法将之做成工艺品。

王会将湖底的淤泥收拾完毕,打扫出一条通往那块石头的小路,然后走过去,将手掌放到那块石头上。

“无法识别果然跟这块苗疆圣物是同一种材料制成的!可是这东西的外表怎么会呈一种石头的颜色,难道是伪装吗?”王会心头一颤,眉头又皱了起来。

王会手掌慢慢抚模着古怪的石头,手掌过处,就好像模着光滑的木石一般,一种奇异的坚硬之感传进掌心。

“可是这东西跟蛊苗的传说——蚩尤大神有半毛钱关系而且水晶宫在哪祭坛在哪”王会在心中叹道。

王会望着这半间屋子大小的天外陨石,不由显露了苦笑,慢慢转到这石块后面。

他身体明显的颤动了一下。他在石块背后一人多高的地方,发觉了一个比手掌大不了多少的凹槽。

他将手伸到凹槽中,用触感感觉里面的构造。

“果然没错这个苗疆圣物是放在这个凹槽中的,看来这个就是祭坛了”

王会只感到一阵欣喜若狂,不管怎么说,将这个东西放进凹槽里就大功告成。什么传说,什么未来人的计划,这些都里自己太远还是获得蛊苗的协助,将边境那几个大毒草铲除才是正事

想到这里,王会将那块古怪的苗疆圣物拿出来,小心翼翼的放进石头上的凹槽中。

“轰隆”

一声巨响,石块顶端忽然冒出一股红白相间的光芒,直冲云霄而去。这光芒在夜色中极其绚烂夺目,好像科幻电影中的激光束一般

夜空中,那是一片纯粹的黑暗,然后在黑暗里,一束光凭空出现,好像斩开宇宙的光剑这一束光贯通了天地,好似将整个天空支撑了起来

蛊苗的所有族人彻夜未眠,远远望着这看起来就庞大得令人震撼的光明之柱,在老妇人的带领下伏在地上,用最恭敬的语言祈祷,模糊能分辨出的,只是“不周山通天途”这六个字。

“什么东西”王会位于这光柱的最中心处,这时已经完全变成了一片光之海洋。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发觉那道光芒已经消失在群星之中。

这时他赫然发觉,那块石头竟然变成了透明,仿佛水晶般的物体。

“啊”王会透过这水晶,能够看到石头下方是一个庞然巨那并不是水晶宫,也跟他想象中的外星飞船相去甚远。如果硬是要描述的话,是一个古怪的,以他的学问无法理解的空间

王会脑子几乎已经成了糨糊的状态,他木然伸出手,想要触模这水晶般的物体。可碰触到上面的时候,他惊讶发觉自己已经到了一个密闭的空间中。

空间四周的墙壁闪烁着柔弱的白光,清冷非常,可是映照在身上反而有些暖意,十分古怪。王会环顾四周,却找不到光源在哪。只在墙壁上发觉两个古怪的字母“LB”,而字母旁边,竟然是一副图画。

王会伸手模了模,这幅图画似乎是间接印在墙壁上的,又或者整个墙壁根本就是液晶屏幕。古人可能会对这种东西迷惑疑惑,但王会却不会,据他所知,以现在的科技,最少有十种方法将那图画做出这种效果。

王会唯一感兴趣的,是这幅图画的内容。

这幅图画精细非常,上面绘制的似乎是山川河流。以王会脑海中的世界地图来看,这份地图却绝不属于地球上任何一个角落。他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竟是呆若木鸡。

这难道是山海图”

惊愕将王会的胸腔塞满,是以他张大了嘴,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能发出“吭吭”的怪叫。

“没错这个就是失传了的山海图”王会看着墙壁的图画,终究高声叫起来。

不过这东西,就算拿出去,别人也会说是哪个闲人按照山海经画出的伪作。但王会却知道,这就是真正的山海图按照他脑海中的山海经描述,虽然有些地方有点出入,但大体上相差并不远

足足花了十分钟时间,王会才从惊讶中缓了过来,头脑清楚了不少。

认清自己的处境之后,王会不由发出了一下声。他不确定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但是最大的可能是在一艘宇宙飞船里。因为周围墙壁的材料,LB吸收装置无法识别。那么这艘飞船可能是从极远的外星球飞过来的,因为制造飞行器的材料,地球以至地球周边的星球根本找不到。

可是,墙壁上的山海图是怎么回事?王会用力地摇了摇头,想让自己变得愈加清醒一点,但是他一样混乱不堪,无法整理出一个头绪来。这艘太空船明显已经来到地球很长时间了,绝对比蛊苗存在的时间要长,以至比蚩尤被黄帝斩杀的时间还要靠前。因为在蛊苗的传说里,这里是蚩尤大神的坟墓。

外星飞船中有这么一副山海图?到底是什么意思?

王会只得以地球人之心,外星人之月复。

假定这里是苏联的太空站,那么挂在船舱中的图画会是什么王会只能得到两个答案:第一个,就是自己国家的旗帜!第二个,就是自己国家的地图或者是世界地图。当然这是一个普通人正常的想法,现实上子的想法诡异的多,能上外太空的更是此中的佼佼者,墙壁上挂什么的都有

那么就是说LB两个字可能是他们国家或者星球的标志,而旁边的山海图是他们星球的地图?

这样一切都能够注释了。为什么山海经描述的山川湖泊是子虚乌有?一本以严谨为宗旨的地理书却成了神话典籍?因为它描述的地方,根本不存在于地球上

王会整个人又感觉混乱了起来。刚刚他的这个想法并不新颖,根本是老生常谈。但是从获得的条件来推测,确是最符合逻辑的答案

“算了,管它呢就算有外星人来过地球又怎么样!反正已经早就走了”王会挠了挠头。

不管是爱因斯坦还是当代最伟大的科学家霍金,都认为外星人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当然,爱因斯坦不仅相信地球外一定有生命,还认为上帝是存在的。但是,他们同时还认为,现在地球上并没有外星人。

王会也十分认同这个观点。宇宙浩瀚无边,地球不可能是唯一拥有生命的星球。但是,如果现在的地球同时存在着其他的地外生物,那么我们的生活必然会遭到干扰。结果会跟当年哥伦布达到美洲大陆差不多,人类将得到与美洲的土著居民差不多的待遇,以至会因而亡族灭种。

但这个观点同时也隐藏着另一层的意思,外星人可能曾经来过地球,但已经走了。

道理很简单,大西洋如此浩瀚,其中有无数小岛。任何一个船长途经某个无人小岛的时候,他都能够大声宣布,这个小岛上没有人。但他却不敢声称,这座小岛从来都没有人来过。

王会将这一切想通之后,便也不那么惶恐不安。这只不过是一个被外星人遗弃的飞行器而已,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赶紧想办法出去。圣物已经被他放在了祭坛上,他现在回去选出一些彪悍的勇士,去将要挟自己生命的洛老大和大降头师铲除才是正事

既然确定这是一艘太空船,那么就没有人会在船舱里设想能够使人致死的玩意。王会壮着胆子朝墙壁细细模去,也不知道碰到了什么,忽然眼前一闪,人已然回到了外面。他手里捧着那块苗疆圣物,抬头看看,天竟然已经蒙蒙亮了。

王会快步从台阶上跑上去,边跑边把空间中的水倾泻出来,又汇聚成原来的湖泊,将刚刚如梦似幻的场景,深深埋葬在这一片泽国之中。

这时,花朝月夕的身影从远处显显露来。她们晚上看到直冲霄汉的光芒,就知道王会已经成功,所以赶来接他。

“我们走,快点回去”王会笑了笑,对花朝月夕挥手道。

花朝月夕见王会没事,便长舒了一口气,化为两道绿影,转身下山。

上山容易,下山难。

三人来到山脚下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凌晨。

第一百十四章启程——复仇之路

蛊苗以最盛大的仪式驱逐王会的归来。

与上次不同。上一次,是苗人使用真诚的笑容驱逐远来的贵客。而这一次,他们用泪水来驱逐归来的勇士!

多少年来,他们守护着这个地方多少年来,无数的勇者葬身在那山峰上多少年来,他们无不梦想着打开通天之路。可是,那只是奢望奢望慢慢变成了传说!只能在口头流传的传说只有苗族最勇敢的小伙子才有勇气去征服那座高山,征服那个深不见底的湖泊然后为那份勇敢和梦想,永远长眠在寂静的湖底。

而今天,终究美梦成真通天路已经打开,蚩尤的大神的灵魂回到他的故乡,而王会成为了英雄

蛊苗从此将今天这个日子作为他们最盛大的节日

王会已经连续几天不眠不休,因为实在太过劳累,他露了一面之后,就让高原潮代他应付,自己回去休息。

整整睡了一天一夜,王会这才悠悠醒转,外面的庆典竟然还在继续

王会打着哈欠走出门外,看见高原潮正在跟这里的小伙子们比试武艺。这里的苗人除了从小习修蛊术之外,还要练习苗族的古武术。只不过苗族女子蛊术上精深一点,而男子则在武术上比较擅长。

是以,花朝月夕敢说出她们的蛊术寨子里没几个人能解,并不算吹嘘。而且她们俩个人心意相通,一个人进修等于两个人都学,所以不管做什么都是事半功倍,在寨中是有名的天才少女。

苗人的武术十分狠辣,虽然是比试,王会能看得出,高原潮竟然已经使出了全力。要知道,高原潮自从伐毛洗髓之后,实力提升了最少有两倍,在罗民维面前也能过上两招。一般的练家子遇上他,只有自认倒霉的份。除非是比他年长许多,比如易老这样的人物,才能够从拳意上压制他。

在同龄人之中,高原潮已经近乎是无敌可是这里的每一个苗人都能让高原潮使出浑身解数才能应付,当真是恐怖非常

高原潮的实战经验丰富,力量和速上都有压倒性优势,只是拳术上多多少少有点吃亏。可总归是技高一筹,每一次都能有惊无险的取得胜利,惹得这些苗族小伙们喝彩声连连。

“师傅,你来了。”高原潮见王会过来,慌忙打招待道。

王会点了点头,他其实现在已经有些着急。这个世外桃源虽然美好,但外面还有很多事等着他去做。这都半个多月过去了,洛老大和大降头师应该已经在安排第二批杀手。江北那里虽然有徐磊支撑,但总归只有一个人,能力有限。如果百密一疏出了什么纰漏,王会肯定要后悔一辈子

是以,王会已经跟花朝月夕打过招待,让她们叫蛊苗的首领过来,现在就挑选合适的人选,即日出发。

过了顷刻,那个老妇人走了过来,双方客套之后,王会便把要求说出。

“长老吩咐过,你是我们的英雄不管有什么吩咐,我们都会照办只是不知道你要多少人?”老妇人狡黠的眨了眨眼睛。

这个问题王会已经仔细考虑过。蛊苗的小伙子们武术精深,而且通晓蛊术。如果搁在冷兵器时代,每个都是以一当百的存在。可是,冷兵器时代早已过去。武术这东西其实用处并不很大。而蛊术有施术距离的限制,据王会的了解,这个距离并不比枪械远。

而且这些人并没有受过正规锻炼,虽然个人能力强,但遇上真正的军人,还是不够看。幸而洛老大只是边境的毒枭,虽然有人有枪,但没法跟真正的军人比。真正让王会在意的是,那个缅甸的大降头师。他派来的杀手经过严格军事化锻炼,那个指挥以至担任过军的团长。

十之跟那边的军还有一些什么瓜葛,估计会是一块极难啃的硬骨头。

就算王会带几百人过去,遇到军队的话,也是被碾压的份。还不如挑选个几十人,轻装上阵,靠着异术潜入进去,从内部将其打垮。

“三十人我会将他们完好无损的全部送回来”王会信誓旦旦道。

老妇最担心的就是本族儿郎有什么损伤,见王会如此识趣的保证,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当即用苗语喊了一通话,霎时间,全寨的精壮小伙都围了过来。

“师傅,只需三十个人吗?这里的好手可是极多啊”高原潮已经跟族中十几个好手都比试过,知道他们的厉害。

王会点了点头:“带上花朝月夕在内,在找上二十个人,武术不一定最高,蛊术不一定最强。但一定要机灵,听话,最好还能懂上几句汉语。”

这时花朝月夕两女已经跳过来,把王会的话通译了。那些苗族年轻人神情一致,对王会崇仰之极,简直把他当做神来崇拜,是以,每个人都争前恐后,想要成为被选中的勇者。

不断到了晌午时分,王会才在高原潮和花朝月夕的协助下,挑出二十位精壮的苗族小伙。没被挑中的人无不郁郁寡欢,好像高考落榜了一般。而被挑中的人欣喜若狂,忽然一起振臂高呼,同时,把他们腰际所悬、套在鹿皮刀鞘中的佩刀,拔了出来,高举向上,又一起高叫着。

王会听不懂他们在叫什么,可是在他们的动作和神情上,也能够看得出,他们正以一种十分庄严的心情,在作一种誓言。

“他们在发誓向你永远效忠,如有违背甘受万蚁噬心之苦”那名老妇人眼神中一阵光芒闪烁,慢吞吞说道。

王会见这群苗人高举苗刀立誓,说要永远效忠自己,全身忍不住有热血沸腾之感,他也想举起手来,回应些什么,但苦于自己没有拿手的兵器。他灵机一动,竟然将那块苗疆圣物高高擎起,大声道:“我发誓,我会将你们毫发无损的带回这桃源中”

“轰隆”一声,所有的苗人见到那圣物,竟然一起跪倒在地,声势甚是惊人,口中高声叫着什么。

“他们说,你是上天派来的勇士,他们的生命都是你的”站起身后,老妇人注释道。

王会点了点头,默然不语。

一顿饱餐之后,一行三十二人,划着独木舟出了桃源,向山外走去。他们的目的地,正是洛老大的巢穴——瑞丽

第一百十五章压缩空气和诱敌

洛老大眨眨眼睛,浑浊的瞳孔显露一丝狂喜,右手不由自主的颤抖了起来。

熟悉洛老大的人都知道,这是他想要杀人时的才会有的动作。

“老大,用不用这样啊~把整个军火库都搬了过来咦连迫击炮都有”李刀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是眼中也发出耀眼的光芒。他是洛老大的结拜兄弟,只有他敢这样跟洛老大说话。

“哼就这些我还嫌不够呢你知道大降头师告诉我了什么吗他派去的六个杀手,全都死了包括屯藤林在内”洛老大皱了皱眉头。

“不是屯藤林啊他怎么可能会死!”李刀倒吸了一口凉气,惊讶道。

“何止他死了我还听大降头师因为那小子,法力大损,现在实力还不到以前的一半所以他才怒气冲冲的派自己的保镖过去,结果弄了个全军覆没”洛老大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我早说过那些缅人不靠谱就算那小子厉害,老大你也不用搞来一个军火库箱子里的玩意,咱们的兄弟们,一人十把也绰绰有余啊”李刀把玩着手上的枪支,手法极其娴熟。

“蠢货这是送给那边军的让他们给我们安排几个像样的杀手咱的兄弟们可经不起折腾”洛老大怒斥道。

李刀这才显露恍然大悟的表情,朝洛老大伸出了大拇指。

数天后,这些足以在一个小国发动武装政变的军火,只换来了个人。

个沉默的人。有黑人,有白人,有黄种人,以至有一个像是印第安人。

他们不是杀手,而是佣兵在中国,这个人的佣兵团有一个特别的名字——“国联军”

这个名称即是褒扬又是讽刺褒的是,只是个人,拥有个国家顶尖雇佣兵的实力而贬的是,他们好像当年的“国联军”般贪婪、凶狠

这个人的信条是:“谁付钱就为谁卖命,即便敌人是我们的祖国”

洛老大看着在大屋里沉默的人,眼角不住的抽搐起来。他只不过想找几个精锐战士,偷偷将害儿子变成白痴的凶手干掉。可是大降头师竟然花重金雇了这个煞星过来,也太看得起那小子了

难道还真以为那小子身边有中南海保镖洛老大皱着眉头,据他调查来的资料,那个叫做王会的年轻人,十分普通。只是跟江北的地头蛇陈家有点关系,手里有几个臭钱罢了。

可为什么会如此棘手

洛老大叱咤风云多年,心中升起了一丝不祥的的预感。

“算了有这个人就是天皇老子也杀了,我怕个毛啊”洛老大挥了挥手,将心中的不安抛至九霄云外。他做的本就是刀尖上血的生意,如果这也怕,那也怕,必然早被吓死了

可是,这个人到底什么时候才会去对付王会洛老大很迫切的想要知道。凶狠如洛老大,杀人如麻的边境大毒枭,有这个人在身边的感觉让他感到如芒在背

洛老大在瑞丽很有实力,不管是谁,他想要知道的事,总能知道,违逆他的人,会得到比死亡更惨的下场。

但即便洛老大亲身去问:你们到底什么时候启程啊回答他的,只有冷漠和白眼。洛老大很恼火,但他不敢发作因为洛老大知道,以他的实力根本无法与这个人抗衡。

听起来似乎很可笑,洛老大是边境的大毒枭,资金雄厚,手下亡命徒众多,重型军火也有门路搞到可这样一个人,竟然会怕一个小小的,只有个人的佣兵团?

可现实正是如此洛老大,敢怒,而不敢言

洛老大的宅邸很容易找到,洛老大的踪迹也很容易找到,王会在三十名蛊术大师的协助下,什么消息很容易就能搞到他们现在以至已经到了大屋前并且没有被任何人发觉。因为发觉他们的人,有武器的全都死了,没武器的全都失忆

看着眼前的三十名苗族战士,王会踟蹰不已。

虽然这里的每个人都有媲美特警的实力,并且拥有神奇莫测的蛊术。但是,他们也有着致命的缺陷——不会使用枪支和毫无纪律性

王会靠着大大加强过的声波吸收,探测到这大屋中危机重重,少说有五十人在进行守卫任务。

就算这屋里有一百个守卫,碾压虐杀对方,也是轻而易举。问题在于,王会的苗族勇士们并没有战斗经验,又是在敌人的地盘上战斗。如果想要让三十个人都毫发无损,却是根本不可能

潜入?人数太多了而且王会说的话,这些苗族战士根本听不懂几句,还要靠花朝月夕当传声筒,其效率可想而知

现在的办法,只有埋伏

在敌人的地盘上进行埋伏听起来可能不太靠谱但大屋前的一片小树林给王会了希望。

虽然已经是冬天,但云南出名的就是四季如春这树林里还是一如既往的生气勃勃。这里是昆虫的天下也是蛊苗的天下

是以,王会一个人朝大屋走去。

诱敌的话,他一个人就够了

同时,王会准备练习一下自己刚刚得到的新功能——压缩空气。

这项功能的原理很简单,以至不属于大型功能,只是一个附加功能,只是将空气吸入,然后霎时放出。可是这个附加功能却能达到十分可怖的效果,一种类似气功的效果不是普通的气功,而是龟派气功当然,这是王会自以为。

他现在的压缩空气能够让手里的砖头霎时爆碎但是,对三尺外的目标,却只能撼动身形完全无法与龙珠上能够打爆月亮的龟派气功相提并论。可是,对付这些杂鱼,然后撤离,已是绰绰有余

朱晓正在用力打着哈欠。最近洛老大发了疯一般,在大屋周围增添守卫,好像有大敌要攻过来,吓得他神经紧张了好久。后来一打听,在大屋周围增添守卫,竟然是为了防备那个肤色各异的怪人。

“老大也太没有安全感了,不是自己花钱雇来的吗?这也害怕”朱晓又打了个哈欠,连眼泪都流出来了。他哪知道,那个人有女乃便是娘,是极其出名的反骨仔,洛老大当然要多一个心眼

朱晓点了根烟提神,从一阵烟雾缭绕中,看到一个人的身影从夜幕中显露了出来。

第一百十六章破敌——四人

很难想象,在中国的地盘会有普通人提着冲锋枪巡查。

但这里是边境,这里是洛老大的地盘,在这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洛老大就是天为了填补洛老大的不安,这些守卫们,全都荷枪实弹

“谁站住”朱晓高声叫道。他的神经虽然绷紧了一点,但仍然是不够紧张。一个手无寸铁的年轻人而已,在荷枪实弹的自己面前,不过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这人十有是来买货的瘾君子可竟然敢跑到洛老大的宅邸买货,必须要狠狠教训一番才行。

朱晓将冲锋枪斜跨在的肩膀上,冲那个年轻人走过去。

面貌白净,衣衫整洁,脸上的自信笑容。这些都让朱晓不由的一愣,难道是哪里来的贵客吗?来人的样貌实在让他无法跟肮脏的瘾君子划起等号。

“站住站住别动”突如其来的不安,让朱晓猛的打了一个冷战,现在的时间,这个地方,出现了这样一位年轻人,实在太古怪了。古怪的现象让他想起边境附近流传的一些诡异传说。

可,已经迟了

眼前的年轻人忽然沉子,以极快的速冲到朱晓面前,右手已经一把攥住了冲锋枪的枪口。

朱晓慌了,大脑已经来不及对眼前突如其来发生的情况进行思考这时,长时间的锻炼发挥了作用,他的右手食指自然而然的扣下了扳机。

“嗒嗒嗒嗒”朱晓在大脑中想象着冲锋枪应该发出的声音。

可惜没有枪声没有火舌有的只是惊愕

“卡壳了”朱晓脑海只来得及做出这个反应。

霎时间,王会的左手已经抚到他的胸口上

不借助肌肉,以至不需要距离发力,只有单纯的力量能够将砖块霎时爆成碎末的力量

朱晓带着一脸惊愕倒飞了出去,胸口处已经是一片血肉模糊思维随着黑暗的降临,崩断了

林中,高原潮此时很想大叫出来,他难以置信的看着那名倒下的守卫没有花巧,有的只是单纯的力量,如此完美,轻飘飘的一掌将那守卫打的胸口一片血肉模糊?师傅的功夫竟然高到如此地步

林四周藏着的苗人,一起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果说之前他们心底还有一些怀疑王会实力的念头,那么现在心里只剩下了崇拜。他果然是上天派来的勇者是我族的勇士

大屋外围的守卫当然不是只有朱晓一个人,其他的守卫也看到朱晓去跟一个陌生人商量。但是他们刚开始并不以为意,终究这里并不是人烟罕至的大山,有人迷路走到这里也很正常。

但是当他们看到朱晓好像断了线的风筝般倒飞出去的时候,他们傻愣住了。

不仅是为年轻人古怪的招数,更是为他一个人单枪匹马上门找事的勇气

对方只有一个人,可能跟朱晓有什么过节还没有必要通知大屋里的同伴如果大惊小怪的话,会被上面的人笑话。

是以,大屋外围的四个守卫,同时朝王会跑了过来,边跑还边用土语大声喊话,让他站着不要动。

这四个守卫手中拿的是国产五六式冲锋枪,这种冲锋枪仿制自苏联的AK47,能力不俗,经久耐用。历经五十年的风雨,现在还装备与我国大部分部队。但这种枪跟AK47一样,因为能力较大,所以射击精很差。

王会对这几个人挥了挥手,举起了手中的冲锋枪。毫无射击经验的王会,扣动了扳机,一通乱扫

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冲锋枪,只知道如何发射子弹的人能不能打中10米开外的目标?

答案是,悬

至少王会的运气并没有好到用四周乱飞的流弹打中敌人的地步

是以,那四个人见到王会蓦然开枪,都吓了一跳,慌忙卧倒在地。但,他们看到子弹朝极其离谱的地方飞去的时候,脸上无不显露残忍的笑容

疯子彻头彻尾的疯子五六式冲锋枪是你这种没有受过专业锻炼的菜鸟能用的吗?没有因为冲锋枪强大的后座力跌坐在地上,已经是你体质好了

在这种时候选择开枪,根本就是找死

四个人,四把冲锋枪,瞄准了不到一百米处的王会,只需扳机扣动,子弹便会倾泻而出,将之打成筛子

王会终究是血肉之躯,就算身负异能,也无法跟钢铁制成的杀人武器相抗衡子弹一旦打出,即便这四个人准头再差,他也毫无疑问变成浑身冒血的人体喷泉。

冲锋枪枪匣右后方的快慢机被调到“L”——连发模式,食指只需要悄然一动,子弹就会以每分钟六百发的速倾泻。

现在,四个人的手指同时扣动,对于持枪对自己射击的敌人,他们不需要半分怜悯即便对方只有一个人即便,对方现在仍然不卧倒即便,对方抱着冲锋枪像傻子一样冲过来

杀死一个智商有问题的人,对他们来说,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心底以至产生一种血腥的,屠戮的快感他们都是各地逃窜来的亡命之徒鲜血的味道总是能让这些嗜杀之徒热血沸腾

包括,他们自己的鲜血在内

第一个守卫扣下扳机砰一声闷响枪管虽然没有炸开,但因为巨大的震动,他的虎口被震裂了,满手是血

“炸膛了”一个守卫想到

第二个守卫扣下扳机仍然是一声闷响,冲锋枪弹到地上。

“炸膛了”另一个守卫想到

第三个第四个

四把五六式冲锋枪同时炸膛了

“如果你手中的武器出了毛病,那么你最重要的事就是立刻找到一挺AK—47”这是越南战争中,一个国指挥官对自己士兵的训话。

国产五六式冲锋枪,又叫“国产AK—47”,从各个角上来说,它跟被誉为人间凶器的AK-47几乎一模一样。当然也包括它极低的毛病率

四把枪同时炸膛的几率,远远低于中五百万大奖的几率

但,现实摆在眼前,子弹没有打出人已经到了眼前!

地狱之门已经为他们敞开,被他们杀死的冤魂,仿佛情人般,死死搂抱住他们的脖颈,亲吻他们最后的生命。

两拳两掌快到无与伦比,能力大到不可思议

胸口胸口!胸口胸口

血液在他们眼前爆散开来,化成肮脏的焰火

四个守卫好像破败的皮革,瘫软在地面上。三人已死,一人性命尚存

人类即柔弱也强大遭到小小的,对其他生物不值一提的伤害,他们就会因而死去。遭到无匹的,足以毁灭一座城市的伤害,他们仍会兀自站立

坚强的生命在最后一刻,燃烧的非常灿烂

最后一名守卫用尽生命最后的力量,将手中的冲锋枪倒转过来,想要看清楚害死自己的到底是什么

回光返照,让他的视力达到史无前例的程

来是蜂啊”他看清枪管中已经死去的小东西时,不由叹道。

脖颈一歪,黑暗已经降临,他已经没有时间去思考,为什么成团的蜂会不要命的钻进枪管中,将之堵得结结实实。

第一百十七章战斗民族——哥萨克

朱晓被打飞,枪响,四人被瞬杀。这几乎是一霎时发生的事情

“敌袭有敌人”大屋中响起了嘈杂的喊声。

王会并没有打开声波吸收,是以,屋中的守卫在这时已经被惊动了

包括已经就寝的洛老大

“老大老大你快看看,是那个人,是那个小子,王会”李刀来不及敲门,跌跌撞撞的冲进洛老大的卧室,大吼道。

洛老大一皱眉,对李刀这种不懂礼貌的行径十分不满,更是对他口中的胡话嗤之以鼻

“你白面吸多了”洛老大怒斥道。王会远在江北,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就算是出现了,也不可能是一个人

李刀来不及分辩,一把抓住洛老大睡衣,将之拖到床边,正看到王会大大咧咧的站在门口,外面的几个守卫瘫倒了一地,生死不知。

“啊是,就是他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洛老大没有半点悲痛之情,竟然高声喝彩起来。对于他来说,不愿意让兄弟们去送死是一种心理,但是对已经死了的人,丝毫不怜悯,是另一种心理。

他的恩赐,从来不会施舍给死人。

“等一下,去通知那个人,让他们干活,咱们的兄弟别轻举妄动王会一个人在这出现,事情有点不对头!”洛老大的兴奋,来的快,去的也快,霎时就冷静了下来,下达最符合现在状况的指示。

年轻的哥萨克人——兹别里吞下一口伏特加,烈酒在他的身体中作用,让他发出沉重的低吼。

“乔,我们什么时候出发,去宰了那个兔崽子。这里的天气,我实在是受不了了”酒精让兹别里情绪有些激动,他抹了把汗,用生硬的英语叫道。

“兹别里,停下你的抱怨这里的天气怎么了?我觉得很舒服至少比寒冷的西伯利亚舒服的多”一个穿着西服,却跋着拖鞋的瘦小亚洲人笑道。

“可恶的越南猴子”兹别里将酒瓶朝那个越南人丢了过去。

没有酒瓶碎裂的声音,也没有越南人的哀嚎,因为阮维武竟然单手将哥萨克壮汉使出全力丢来的瓶子接了下来,然后立刻丢了回去,西服袖子下面,显露他鼓囊囊的肌肉

“啪”

兹别里可没有他那么好的眼力,大手一挥,极其粗暴的将酒瓶击成碎末

“你们俩个出去在夜风中好好冷静一下或者在夜风中打一架”一头红发的混血儿乔说话了,他眼窝极深,带有明显的北欧人特征。

“这里的夜风他的也是热的”兹别里用俄语极其不满的嘟囔了一句,但是却不敢违逆乔的命令,带头走出门外。

“脑子里塞满肌肉的哥萨克人”阮维武望了乔一眼,磨磨蹭蹭向外走去。论肉搏,五个他也不是身材高大的兹别里的对手,因而他并不想出去。

这时,李刀匆忙的走了过来,因为慌张,一头撞进兹别里长满胸毛的胸膛中。

“小心点,小家伙”兹别里一把抓住李刀的后衣领,将他丢到一边,口中嘟囔道。

李刀骇了一跳,以他察言观色的本事,自然知道眼前这个毛子心情不太好,这个煞星就是洛老大也不敢得罪,刚刚自己差点闯祸了。

“外面有人闹事需要你们的协助”李刀大惊之下,本来就不怎么熟练的英语也忘了个七七,吞吞吐吐说道。

兹别里发出一声喝彩,丢下李刀朝屋外跑去。他现在正手痒难耐,有人送上门来找打,正和他的心意。

“只知道打架的愚蠢哥萨克人”阮维武模了模怀里的手枪,慢慢跟在兹别里身后。

火红的头发伸出来,乔冷漠的望了望李刀,便把屋门关上了。

李刀擦了擦满头的冷汗,站了起来,即便乔没有说话,他也明白乔的意思:“不管是怎样的敌人,那两人去,已经足够了”

现实上,确实如此

这个人,任何的一个都拥有歼灭正规军一个小分队的能力,现在去了两个,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藏头露尾的懦夫们”兹别里看到洛老大的手下全都藏在大屋里不肯出去,心生鄙夷,大声喝骂道。待他看清外面只有一个人耀武扬威的站着时,更是大笑了起来。

“傻毛子不懂得事反常必有妖吗?”洛老大听到后,心中十分不爽。

兹别里从三楼看清下面五个持枪守卫并不是被枪弹打死,而是被人用重手法击毙时,瞳孔突然一缩,翻出栏杆,间接三楼到二楼,二楼到一楼,十秒钟不到,人已经到了王会面前。

他对王会视而不见,大大咧咧的走到五个持枪守卫尸体前,用黑色陆战军靴将尸体挑起,仔细观察起伤口。

“这是什么怪伤口”兹别里的脸色登时变了,这绝对不是枪弹形成的伤口,因为他灵敏的鼻子嗅不到火药的味道。可这伤口,活月兑月兑是被爆破弹头炸出来的

算了管他是怎么弄出来的总归是要战兹别里摇了摇头,思考并不是他的强项。

他是一个战士,战士不会让那些无谓的东西影响他的注意力

“来虽然攻过来”生硬的英语带着浓厚的俄语发音,让得王会不由的愣了一愣。

王会原以为,自己杀了大屋外的看守,里面的人会一窝蜂的冲出来,然后自己逃走,打伏击战就能够了。没想到过了这么久,就出来一个看起来傻乎乎的大个子毛子。

洛老大竟然耸成这样

不管怎么说,对面的子似乎想用肉搏跟他决一胜负,这正合王会的心意。

只需不用枪一切都好说

是以,王会腰身一沉,右腿朝兹别里下盘扫去。

高大的哥萨克人带着他们民族特有的傲慢,嘴角悄然上扬。这个国家和平的太久,人们不明白什么是血,什么是战斗眼前这人就算杀掉了五个守卫,但他的出招仍然不够狠辣

软太了在兹别里的大脑中,没有以柔克刚这种观念。所以,只需软,就必然弱

今天,我就让你知道,什么叫做战斗什么叫做强大

好像北极熊一般的哥萨克人,毫无畏惧的朝王会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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