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菲黑着脸恨恨地瞪着眼前这个一脸无辜的家伙,心里第一万次怀疑自己当时一定是脑袋被枪打了,才会花了10个银币买下这个小混蛋——
马!一匹马!一匹瘦不拉叽、黑不溜秋、其貌不扬的小黑马!
说起这件倒霉的事情,就要追溯到昨天晚上,灵菲一个不小心投宿到了一个小镇上,又一个不小心临睡前出去逛了一下,再一个不小心瞥见这个家伙正用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盯着自己,然后又一个不小心想起明天赶路大白天飞行有伤风化,于是乎——
在马贩子的三寸不烂之舌下,鬼使神差地,灵菲把它买了下来!
当然,对于根本不会骑马的灵菲而言,千里马和破烂马也没什么区别,反正都只能用来……咳咳……代“步”的!
但是很快,她就后悔了,同时.她也明白了为什么当她决定买走这家伙的时候,那马贩子一脸准备放鞭炮庆祝的模样。
千里马和破烂马的区别她的确.没心思理会,可是当一匹破烂马还偏偏没有自知之明,要求千里马的待遇时,即使是“马痴”灵菲也不禁开始瞪眼了。
出门没走二里路,这小破马就.撒欢不干了,理由是:它饿了!
而当灵菲随意地指了指路边的野草时,这小破马.居然一脸鄙夷地瞥了一眼,就理也不理了。
就在灵菲决定干脆不理它,自己赶路的时候,这不.要脸的小混蛋竟然咬住了她的袖子,更可气的是,它居然还无辜地眨着大大的眼睛,一副遭人遗弃的可怜兮兮的模样。
于是乎——这大清早的,一人一马就杵在路上大眼.瞪小眼!
吉姆老爹赶着.牛车经过这里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景象——一个文静漂亮的白衣女孩跟一匹不搭调的瘦弱小黑马迎着代表美好一天到来的朝阳——比谁眼睛大……
当然,这样的情景虽然古怪之极,但倒也不关他什么事,可,当那瘦不拉叽的小黑马撒着欢冲过来,拦在他前面,一副拦路抢劫的模样时,吉姆老爹就真的无语问苍天了。
灵菲突然发现自己的对手不见了,转头望去,顿时,即使平淡如她也忍不出嘴角抽了抽,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这小不要脸的——身为一匹马,居然拦路抢劫?!!
低头看看突然被放开的袖子,灵菲暗暗地沉思起来……
就在她这边正犹豫要不要趁机离开的时候,那小黑马将吉姆老爹的牛车拦下来后,居然转头朝着她“嗷嗷”叫了几声,这下,就算不懂马语,在场的两人也都立刻明白了它的意思——
“老大,这边有肥羊!”
吉姆老爹顿时警惕地盯着那白衣少女,他就说嘛,怎么可能有马会自己拦路抢劫的?
唉……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好好的一个小姑娘,人模人样的,偏偏去做那“马贼”,而自己还偏偏这么倒霉地碰上了。
灵菲恨恨地盯了罪魁祸首一眼,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这位首……呃……大人,”吉姆老爹小心张望了一下,发现没有其他的马贼,只好把“首领”的“领”字吞了回去,“您看……小人就是……一个穷苦的……送酒的,身上实在是……没什么钱,您……求求您……求您高抬贵手……放小人一马吧……求您了……”
看着哆哆嗦嗦不停地对自己行礼的瘦小老头,灵菲白皙的脸上涌上了一片潮红,狠狠地睕了一眼真正的“马贼”,尽量和善地笑着,“抱歉,这位老人家,呃,您弄错了,我不是马贼。”
大概是觉得灵菲看起来还算比较和气,吉姆老爹直起了腰身,有点相信她了,可是——“那……您拦住我干什么?”
“呃……”
灵菲顿时哑口无言,你问我,我问谁去?倏地再次转头瞪向罪魁祸首,这不省心的家伙,到底拦住人家要干什么?总不会真的是要打劫吧?
小黑马好像明白了她的意思,一溜小跑到牛车旁边,伸着脖子,大大的马头直往车里蹭,一脸的馋相。
那个是——酒?!
这家伙难道是想喝酒?!
一匹不吃草的酒鬼马!
灵菲觉得自己突然明白了这小混蛋为什么这么瘦不拉叽、其貌不扬,哼!一定是被酒色掏空了马身!
最后,在灵菲掏出一个金币的时候,吉姆老爹真的相信她不是“马贼”了,可是,当他望向那喝了他一整坛子酒却不见一丝醉意的小黑马时,眼神还是说不出的古怪。
那可是一整坛子啊!够醉倒五六个成年壮汉了!
灵菲盯着那只跑了二里路就让她花了一个金币外加10个银币的小破马,毫不客气地一个纵身跳上了马背,俨然是一副要赚回来的模样。
好在这小黑马虽然贪酒喝,倒也不是真的什么事都不干,跑起来也算挺快的,而且是真的在“跑”,这倒是让灵菲稍稍体会了一把骑马的滋味。
而且这家伙貌似还挺通人性的,所以,倒也不需要什么骑马的技术,一经地按照灵菲的意思一路撒欢跑向了目的地——多姆曼城。
多姆曼城,混乱四城之一,位于大陆西南角,临近迷雾森林,是混乱四城当中惟一一个真正不属于任何帝国的城市,至于原因嘛,很简单,因为任何一个帝国都没有胆量和权利来管理这里。
与其他三个城市不同的是,多姆曼城,是整个卡桑大陆上唯一一个多种族的城市,种族的混杂成为这里最重要的标志,这里有人类,有半精灵,有半矮人,甚至有半兽人……
既然会有“半”,那么理所当然的,就肯定曾经有整个的精灵、矮人等等出现,甚至龙族和地精,传说也曾经在此出现过,不过,非常非常少见。
但却极少有真正的兽人来到这里,因为,兽人在这里极为不受欢迎,或者说,这里就根本不允许兽人来,那些半兽人也是因为有人类的血统,在这里的地位简直是等同于奴隶。
精灵族、矮人族等等几大种族万年不出,并不是指他们中真的没有人离开过家园,毕竟任何一个种族都不可能真的完全封闭,总会保留一些与外界的联系,尤其是一些生活用品的交换等等。
况且,几大种族避世不出的原因并不是他们自己愿意,而是有一些隐情的,这就注定了,他们必须要时刻注意着大陆上的情况。
这多姆曼城就是这样一个被几大种族共同选中的城市。
万年来,虽然比较少见,但的确会有精灵、矮人,甚至有龙族和地精,不定时地出现在这里,他们或是获取一些人类世界的物品,或是其他什么原因,但却绝不会踏出多姆曼城半步,直到几年前的那次大陆巨变,这里的异族才突然多了起来,但离开多姆曼城的却也并不是太多。
至于原因嘛,据说,虽然万年不出,但人类同几大种族的关系真的谈不上很好,或者该说,几大种族对人类是有不少负面情绪的。
毕竟人的一些本性摆在那儿呢,贪婪,自私,背叛,利用……许许多多的问题,且不说在买卖时的一些欺诈手段,就说,物以稀为贵,几大种族万年不出,尤其是精灵族个个俊美非凡,据说,曾经出现过精灵被抓捕为奴的事情。
所以,即使几年前大陆巨变,真正出现在多姆曼城外的精灵和矮人也只有实力高强的雪克莱尔和巴克而已。
而灵菲出现在这里的原因,非常简单,大陆上人人都知道精灵花园在迷雾森林,但是只要你不知道方法,即使横穿整个迷雾森林也找不到半根精灵毛!
所以,可以与精灵族联系的多姆曼城就成了灵菲的必经之地。
但是现在,这些问题都可以先放在一边,灵菲当前最大的烦恼是——她被堵在了门口!
原因是: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何为闲杂人等?
简而言之,就是“闲人”,满足以下条件者皆为“闲人”:人类、非多姆曼城民及其相关亲属、非经几大帝国官方批准的商业协会成员、拿不出官方的批准入城手谕的无事跑来乱晃悠的人。
这是多姆曼城为了防止有些人随便跑来参观或图谋精灵或者矮人等稀有人种而制定的规则。
而现在,灵菲很郁闷地发现,她似乎正是属于此类人选!虽然她并不是“无事跑来乱晃悠”,但问题是,她的事情没办法宣诸于口啊。
怎么办?
咦,脑中突然灵光一闪,灵菲转头看向那拦住她的城门护卫,“难道佣兵也不可以进去吗?”。
“你是佣兵?”护卫上上下下打量一下面前的文静少女,神色间全是怀疑,直到灵菲向他出示了一个佣兵的小徽章时,才古怪地看了她一眼,“只有拥有佣兵工会特别任务手谕的佣兵或者几大帝国官方批准的大型佣兵团才可以进去。”
看着灵菲怔愣的神色,护卫此时已经完全确认这位小姐绝对是属于“闲人”一类,一定是听说精灵俊美优雅,跑来参观的。
显然,护卫大哥并不认为这样一个小姑娘有资格“图谋”精灵。
一愣过后,灵菲平静地收回了徽章,眼睛微微眯起,黑眸中一片漠然,如果露西他们在这里,一定会明白这正是她耐心已经用尽的表现。
可是,恰在此时,谁也没想到,一直闲闲地在旁边“看戏”的小黑马,突然耸了耸鼻子,陡然叼起灵菲,撒着欢一溜小跑冲进了城里,直奔一小酒馆而去——
门口的护卫们齐齐都是一愣,半天才回过神来,天知道,多少年没人敢擅闯多姆曼城了!这回好嘛,一个女孩,呃,不对,一匹马居然敢以身试法。
“有人闯城门了!”,呃,不对,“有马闯城门了!”
此时的灵菲也是极为郁闷,眼睛瞟到一路上行人古怪的目光,暗叹一口气——
竟然被一匹马咬着后腰衣襟,叼了进来!
唉~~~丢人丢到家了!
托它的福,终于进城了!可是,她非常怀疑,究竟该不该谢谢这家伙呢?!
不过,当看到小破马的目的地——小酒馆时,灵菲再也不需要为是否感谢它而烦恼了。
她几乎可以肯定,这家伙酒瘾上来之余,之所以没有忘记她,绝对是惦记着她的金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