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你慢点跑,等等翠儿。”半夜三更,月黑风高,原本是个打家劫舍的好时辰,可这个时候一条偏僻的羊肠小道上两个娇小柔弱的小身板在黑暗中发力狂奔,让人看了真真是大煞风景,心生叹息。
“慢点跑,慢点跑,要是跑慢了让人抓回去,李家的花轿来了,我把你塞进去。”那个被翠儿称为小姐的女子双手插腰,义正言辞的威吓翠儿,神态里没有半分温柔贤淑、大家闺秀的样子。
这句话说完,她转过身又想继续赶路,脑袋一凛又想起什么,皱着眉转过头对翠儿说:“翠儿,不是嘱咐过你吗,出了家门不许叫我小姐,你比我大,叫我妹妹好了,翠儿这个名字太女人了,改了,叫喜儿吧。”
“翠儿是小姐的丫鬟,可不敢当小姐的姐姐,这样叫会让翠儿折寿的。”那个叫翠儿的小丫鬟头一低,朝小姐福了一福,不敢答应小姐的要求。
她们的话里泄露这是哪家小姐在逃婚,那个叫翠儿的丫鬟虽然前路未定,即使在难中也不想逾距,这让做小姐的十分为难。
“翠儿,从现在起,忘记过去的一切,”说到这里时,小姐搔搔头皮,见翠儿一副诚惶诚恐的小样,只好又轻声宽慰她,“本小姐不是要你把我忘了,从现在起,我们还是主仆相称,只是性别要变一变,你是小厮不是丫鬟,我是公子,不是小姐,如何?”
“是,公子”,自家小姐说什么都是对的,小姐,不,这位年轻的公子说一句,那个叫翠儿的丫鬟就应一句。
她伺候的这个小姐向来都是奇奇怪怪的,她可是堂堂相爷府的二小姐,放着家财万贯的新姑爷不嫁,却偏偏冒着天下的大不韪要走千辛万苦的逃婚这条道,可话又说回来,她对她们这些下人真的很好,所以一发现小姐要走,她翠儿也就义不容辞的粘在她身后当小油瓶跟着逃婚了。
前半夜那些路走的心惊胆颤的,路虽然平坦,但是让小姐拉着一路狂奔,翠儿到现在脚都有点打颤了。
“喜儿,平日里让你练跑步,你偏偏不肯,急难的时候就不行了吧?”那名打扮成贵公子的俏小姐体贴的放慢了脚步,但嘴里还是不忘记数落这个叫翠儿的丫头。
小姐说得对,但是这些年她替小姐暗地里绣花做女红,偶尔也被小姐逼着练什么“长跑”,但怎么也没想到会有逃婚这一出呀!
自己总以为是个丫头,伺候好小姐就是她的本分了,女孩子家可不敢舞枪弄棒的,现在看起来自己错了,相爷和夫人也错了,看来这些年小姐是有心敛钱,不想嫁人的,不然包包里那里会有那么多的银票,她们贴身带的那几个挂件也该值好些银子……
想到这些,小翠的头都要痛了,这会儿她的小姐不知道想到什么了,一开心,跑起来又像马儿一样快捷了,她在后面追的好不辛苦。
跑在前面的琴素素可不是什么古代千金小姐,而是正牌的21世纪穿越过来的大龄剩女,她的这个丫鬟,翠儿算是古人中对主人忠心耿耿的典型代表了。
自己说什么她都同意,并且把自己看成世界上独一无二需要保护的主子,只是有一点不好,她原本是想一个人无牵无挂的闯天下的,让翠儿发现了却哭天喊地的一定要带上她,不然情愿一死,这算哪门子逻辑?
当初让她强身健体的一起练武术的,她偏偏要练什么女红,早就知道会有落荒而逃的这一天,这小丫头还偏偏黏上了,跑又跑不快,晕啊!
跑在前面的小姐见翠儿又落后了,素性停下来等她,只不过黑暗中她停的太突然了,等到翠儿发现,一下子收势不住,“砰”的一声,俩人都倒在地上了。
“公子,你怎么突然停了脚步?撞到哪了,喜儿给你揉揉。”这个忠心护主的翠儿被撞的呲牙咧嘴的,可还是一骨碌的从地上爬起来,来扶她家的小姐了,今天没有月亮,走夜路根本就看不清,小姐怎么就停下来了。
“还不是为了等你,心口好痛……算了算了,赶路要紧,待会儿走慢了,让娘亲和父亲发现了可了不得。”琴素素从地上爬起来,一边抚着心口一边说到,她身上挂了好几块玉牌,都护在胸口那里了,硬邦邦的撞了人,能不痛吗?
“包裹,包裹掉了。”翠儿急的在地上到处乱模,刚刚这么一撞,她们俩手中的包裹都飞了出去,包裹中可是未来美好生活的全部保障,主仆俩在撞倒地方乱模了一通,总算又找到了她们的家当,干脆把它牢牢的捆在自己的背上。
“喜儿,从现在起,咱们要多听少说,等离开这里,我们就用手里的钱去买一座大酒楼,再去置几处房产,从此以后我们逍遥自在,一辈子都不用嫁那些臭男人,省的像娘亲那样,受那么多的闲气。”琴素素一边拉着翠儿跑路,一边摇头晃脑的和她描绘未来美好生活的大蓝图,不知道翠儿能不能明白她的意思。
怕翠儿走慢了,小姐就拉着她的手跑路,一路上无论小姐说什么,翠儿便只有点头答应的份,可怜她这双脚累的直打颤了,可小姐还在那里和她神采飞扬的和她说着想象中的未来生活,小姐嘱咐翠儿要多听少说,自己却嘴巴不停、喋喋不休的几乎说了一路。
这个晚上,主仆俩不知道行色匆匆的跑了多少路,这些年琴素素的武功可不是白练的。
天亮的时候,俩名小女子终于都累的走不动了,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的赶了整整一个晚上的路,怎么可能还有力气?最最主要的是,出门前特地准备好的那一包干粮居然也临时忘了携带。
“小姐,天一亮,我们就找客栈休息好吗?”。此刻,翠儿的两只脚快走麻了,两只眼睛也快眯成一条缝了。
“好,一到镇上,我们就投宿。”远远的,天边出现了第一缕曙光,主仆俩想到一会就有地方可以休息,倒都安下心来,放慢了脚步,谁知道刚到镇上的时候,主仆俩被一队外出巡逻的骑兵冲散了,那个被翠儿称为小姐的琴素素饿昏在镇上新侯门客栈的大门口,丫鬟翠儿则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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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新侯门客栈的大伙计禄儿伸着懒腰,卸了门闩睡眼迷离的刚打开大门,就看到客栈门口似乎躺着个死人,唬的他连滚带爬的往店堂里大喊:“掌柜的,掌柜的。”
“一大清早,咋咋呼呼的喊什么,小心惊扰了后院的客人们。”听到禄儿透着惊恐的喊声,一个低沉的、透着磁性的男性声音传出来,没等禄儿回答,这个声音的主人,一个俊秀儒雅的翩翩佳公子就出现在了店堂里,他那一副临乱不惊、镇定自若的神情和较好的气质让人极是怀疑他是哪一家的皇亲贵族,而不会是这家客栈的掌柜。
“掌柜的,门口有个死人。”被主子不满的目光瞪了几下,禄儿这才平复了自己狂乱的心跳。
主仆俩走到自己的店门口,只见一位脸色黑乎乎的小公子倒在店门口,身上还背着个蓝布皮的包裹,现在这个时期也算的天下太平,并无战事,应该不是逃难的,看他脚上穿的鞋子倒像连赶了几天夜路的样子,脚底里都是泥巴,不知道到这里是路过呢,还是投亲访友?
这位新侯门客栈的俏掌柜不但相貌英俊、心肠不错,医术也很高明,此刻他蹲来,为这个倒在地上的陌生人把了把脉,吁了口气对禄儿说:“不碍事,他还活着,该是饿了!”
这时候,店堂里做事的那些小厮也都围到门口了:“禄儿,福儿,你们把这位小爷扶到后院偏房,一会再盛碗米粥来。”
“掌柜的,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年头虽然没有战事,可这个无缘无故不知道从那里冒出来的小子说不定牵连到什么人呢,体贴主子,怕主子惹祸上身的禄儿还想劝劝主人不要多管闲事。
“胡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枉我平日怎么教导你。”这位俊俏公子的脸上一沉,禄儿便知道他的公子爷真的恼了,忙和小厮们七手八脚的把这个来历不明的小公子从店门口抬进去,一直抬到后院偏房,一会儿工夫,打杂的小二送了碗米汤过来,给他从牙缝里灌下去,过不了一刻钟,那个从店门口救下的小公子才悠悠醒转过来。
琴素素记得当时眼前一黑,自己就不知道,难道阎王爷又一次把她收回去了,她慢慢的张开眼睛,眼前还是有些模糊,一定是在阎罗殿了,似乎有一位漂亮的大帅哥在自己对面,一定是幻觉,这么想着,琴素素就张嘴问了:“我这是在阎王爷这里?”
没有等眼前那个面若冠玉的美公子回答,旁边的禄儿抢着说道:“小爷,你见过这么俊美的阎王吗?”。这里是新侯门客栈,这位是我们的大掌柜。”
琴素素理了理脑子里的思绪,一想到自己随身的那个包裹,又紧张起来,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他们要是发现了包裹里的乾坤,到时候肯定是要谋财害命的。
“这个,这位恩人掌柜,救我进来,可曾看到我的包裹?”这是琴素素从昏迷中醒来,在新侯门客栈问的第二句话。
“有。”没等掌柜回答,禄儿听了,马上从一旁递过来一个蓝布皮的包裹,他早就偷偷看过了,不就是几套衣服外加几两碎银吗?至于这么着急吗!
琴素素一见到禄儿递过来的这个包裹,却一下子面红耳赤,呆若木鸡,这不是她的包裹,一定是摔了一跤后,黑暗中和翠儿拿错包裹了,她们俩的包裹布不一样,完了完了,这些年混吃混喝混了这么多年,现在,金子、珠子、丫鬟居然通通都没了,琴素素这一次脑子里受的刺激太大,眼睛一白,又昏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