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舒眉 第二卷 第三卷 第二章 坏日子 好日子(2)

作者 : 御米

舒梅又叮嘱了春妮几句,让她尽量呆在医院不要露头,想想还是不放心,在街角公话亭打了个电话,让老前辈把孩子老人再挪移至另一处安置。

香江,入夜。

身材娇小的女人眺望窗外如璀璨群星的夜景,似乎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小姐回来了吗?”。

“回来了,在楼上。”白衣黑裤的仆妇续上茶水,低眉顺眼地垂手侍立在一边,敛声屏息。

“听说她不肯吃饭?”没待仆妇回话,女人从鼻子里冷哼一声,“给我拖下来。”

仆妇领命而去,女人转过身。

她有一张难以形容的脸,宽广的额头显示超越常人的智慧,丰满的下巴说明性格上的坚毅和强悍。虽然眼角已有浅浅的鱼尾纹,但是一双明眸飞秋水,毫无衰老之态,不仅可柔化成一潭熏人欲醉的春水,严厉冷淡时,更几乎没人能与之对视,使人感觉难以琢磨。

这便是高令月的母亲——邓心茹。她是亚洲女首富,慈善家,企业家,在全球最富的女性中排名第三十位,同时还是全英所有女富豪中排名第一,其财产超过英女王五倍有多。

年轻的邓心茹,并没有女人最优秀的原始本钱,不过眉目尚算清秀,二十岁成为当时香江有名的沙石供应商高必辉的续弦。

战后的香江百业待举,建筑业兴旺。沙石是建筑业的必用材料。高必辉不知用了什么办法从当时封锁的对岸沿海地区淘沙移山,慢慢从零到亿。据闻邓心茹刚入门就提议每次把沙石出售给地产商时,如果地产位置好,宁愿出价便宜一点,也要附带一个交易条件——占业权的一个百分比。结果,历经不到二十年的打拼,华强地产成为当时香江最大的私营地产集团之一。树大招风,高必辉在此期间屡遭绑架。第三次支付了巨额赎金后,高必辉失踪,邓心茹开始独立经营华强集团。十年后,邓心茹使“华强”从单纯的本土地产商到以地产为主同时经营酒店、工贸和娱乐等多元跨国集团,并宣布投资一百亿兴建高达五百米的“心茹广场”。同年,高辉父亲登报百万寻儿,心脏病突发死亡,前妻留下的儿子移民欧洲。

无人会深究,也无人敢追寻,一切尽在不言中。

高令月被两个膀大腰圆的仆妇挟持到邓心茹面前。她鬓发凌乱,香汗淋淋,颇有些狼狈,却奋力甩开仆妇铁钳般的手,挺直腰身,讥讽地看了一眼母亲露出半个胸脯的深V低领,似笑非笑地说:“怎么,和你的风水师契弟谈心归来,终于有心情来管教一下我这个不孝女了吗?”。

“放肆!”坐在大班椅上的邓心眉梢一挑正要发作,看见女儿憔悴的脸,心下一软,挥一挥手道:“你们先退下。”

众仆妇眼观鼻鼻观心,眼鼻心排成一条水平线,如无声的潮水般退去。

邓心茹揉了揉太阳穴,想起女儿一条道走到黑的执拗性子,有些疲惫的说:“令月,你已经三十七,不是十七岁的小女孩了,应该明白这个世界不是围着你转,你想怎样就怎样的。”语气逐渐严厉起来,“但是,你是我邓心茹唯一的孩子,我辛辛苦苦打拼近四十年的千亿家业以后全是你的。你的条件比那空有传人名头的射月不知强了多少倍。全世界有三十亿男人,只要你想,哪怕是英国王子也会跪倒在你脚下。为什么要这样作践自己?为一个男人放下自尊,做尽千般丑态,值得吗?”。

“世界上只有一个吴鉴之!”高令月涨红了脸。

“孽障!你沉迷了二十年到现在还不醒吗?”。邓心茹坐直身子,一掌拍在桌子上,杯里茶水溅起几滴,勃然大怒道:“他就是一只忘恩负义养不熟的白眼狼!我真恨当初把这个男ji领回来!”

被母亲锐利如刀的目光一扫,高令月的口气不由自主地柔和下来,“妈,我爱吴鉴之,我只爱他。我爱他爱到都要发狂了。你不是无所不能的邓心茹吗?你帮帮我,帮帮我吧。”

女儿投来的目光像小时候一样充满依赖信任,邓心茹几乎想抱住她说好了。

定了定神,邓心茹心下暗叹,她怎能预料那个雌伏于身下吃软饭的小白脸能在短短二十年间一飞冲天,成长为与其并驾齐驱的存在,早知道就成全了他们,免得现在人事全非进退两难。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她语出惊人地劝道:“令月,妈知道你一直记挂着二十年前的那段感情。其实这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阴谋。他不爱你,他只是利用你,还把你当成一个女人的替身。”

“不,我不信!”高令月踉跄着后退几步。

邓心茹从抽屉拿出一张纸,“这是折了不少好手从他随身携带的怀表中偷拍来的,你自己看吧。”

此刻,桌上的电话突兀地响了起来。

——喂?

——邓夫人,您似乎没有完全遵守我们之间的协议。

——协和广场的标书已经送到贵公司,金童子的人头想必你也看到了,还想怎样?别忘了,录音磁带是不能作为呈堂证物的,你根本没有证据能证明什么!再说都是二十年前的陈年旧事了,现在翻出来,不过会产生些流言蜚语而已。

——高女士到现在依然在骚扰我的救命恩人,让我感到非常困扰。当然,华强集团家大业大,我这点雕虫小技怎能入夫人的眼呢?不过如果有人上庭宣誓高必辉已死,要求高必辉所立以他为遗产受益人的遗嘱有效,您觉得会有什么后果呢?

邓心茹顿了顿,用手遮住话筒,面沉如水,很镇静地道:“查一下瑞士精神病院那边的情况。”

空气中泛起层层涟漪,尔后恢复平静。

高令月眼都不眨地盯着那张复印放大的黑白像——边缘有些模糊,看得出原件历史久远。“Forever”字迹上的女人下颌尖尖,秀眉细长入鬓,一双温润的单凤眼凝望着斜上方,满载憧憬和向往。虽然不曾见过,但怎么看怎么眼熟——灵光一闪——自己的脸加上舒梅的眼,不就是照片上的这个女人吗?

她尖叫一声,状若疯虎似的抢过母亲手中的电话,“鉴之,我知道是你,是你对不对?那个女人是谁?那个扎了两条麻花辫的女人是谁?你告诉我!告诉我!”她越说声音越高亢,几乎到了声嘶力竭的地步。

一阵沉默。

冰冷沉郁的声音透过电波里传来“她已经死了。”

吴鉴之放下电话,浓眉纠缠了起来,眼神阴鸷,过了好一会,紧闭的双唇张开:“阿九,你派人,不,你亲自到鹏城去,有什么动静直接向我报告。”

“先生,您的伤?”舒梅见过的黑衣男脸上依然毫无表情,无机质的语气中却多了几分关切。

“我自有分寸。”

“是的,先生。”黑衣男微微躬身,化作一道黑影蓦的消失在原地。

已婚者比未婚者更幸福,这是全世界科学家都同意的结论,超级幸福感至少能在婚后持续一整年。

房子装修好搬进来有三个月了。宋蕙雅远离婆家,一走进属于自己的巴洛克风格新房里,内心就涌起无限的轻松和欢喜。小别胜新婚。这三个月的每一天,她和吴于磐同出同进,像两颗糖豆一般黏在一块,沉溺于甜蜜的二人世界中,几乎忘了别人。更浪漫的是,不管回家有多晚,吴于磐总不忘给小妻子买一束洁白的百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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