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这臭小子在病好彻底之前,至少在我回来之前,都只能乖乖呆在床上养病,不能到处乱跑了。
走出来,院墙脚边堆着从孩子身上月兑下的衣服,颜色已经脏污得辨不清了,我捡起来,想找个地方扔了,不经意地瞥了一眼,却挪不开眼球了。
那衣服哪里是什么粗布,根本是上好的锦缎,仔细辨认之下,竟是一件深蓝色簟锦纹暗花绸夹袍,制作极为精细不说,在颈项处还有一圈勉强还算是白色的风毛。那风毛白密浓长,油光水滑,竟是极为昂贵的雪貂毛,纵然在钟鸣鼎食的乐府,我也只看我爹穿过一件雪貂的织锦斗篷,平素轻易不见他穿的。
我心中颇为震惊,这孩子莫非有着贵族的出生?我本就在怀疑了,这孩子长相不俗,谈吐听起来无礼,却完全可以解释为困境中的自我保护,不足为怪。值得一提的是,几十两白银不是小数目,在这个朝代,是普通人家终其一生也未必能拥有的财产,他见到之后,却没有一点惊叹之色,若他只是一个弃儿,反应绝不至如此平淡。
更让我觉得奇怪的是,不管是在一夜桥,还是在苏醒之后,他见到作为异性的我,第一反应都是认为我是看中他美色,或要与他进行色相交易之人,而这绝不是一般人应有的反应。
怀着重重疑虑,我去秀水街上的成衣坊,挑了两件价格中上的男子衣袍,又去同春堂按着方子抓药。同春堂的伙计见了掌柜盖章的方子,对我的殷勤照顾自不消说。因我的住所没有炉子——其实根本原因是我没有煎过药,所以只得嘱托伙计帮我煎药,又拜托着店里为了寻了补气养身的成药丸。
等到药煎好,已经是临近中午了。我端着药罐,手拎着衣服往回走,路过烩珍楼,又要了一套清粥小菜,拜托店小二用食盒装了,一并带回去。
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生活,从来没有试过照顾别人,这一整个早上,我都是手忙脚乱。
而且,这个早上,我也学到了很多。
原来,男人的衣衫是比女人的衣衫要贵一倍的。
原来,药是要买回去自己煎的,家用的红泥小炉是必备的,生火的技能是人人要会的。
原来,古代的外卖是要自己带食盒的。让小二帮送外卖,只要是熟客,是不需要另外付小费的。
总而言之,当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回到家里的时候,却看见桌子上摆了满满一桌菜肴,绿的红的黄的什么都有。鼻子里闻到的尽是食物的香味,酸味辣味荤食味。我使劲抽了抽鼻子,被虐待已久的肠胃得到极大的满足。
我眨了眨眼睛,床上已经没有人,原本被我设定为门卫的加菲也已不知所踪。厨房里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我赶忙跑过去一看,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厨房里多了一堆的器具,锅碗瓢盆,应有尽有。当然,也多了一个人,赤着上身,正挥汗如雨地对着炉灶添柴,见我进来,竟然灿然一笑,露出雪白如钻石的牙齿。
“我不是让你好好在床上躺着,哪儿也不许去么?”我呆呆的说。
“躺着哪有动起来好得快。这些都是我从外面的杂物房里翻出来的,你这女人好懒哦,厨房里竟然没有厨具。”他沉痛地叹一口气。
“杂物房么……我以为那是禁忌之房,从来没进去过。”
“真笨啊!”他叫了一声,额前的刘海遮住明亮的眼睛,却遮不住他唇角得意上扬的弧线,“看到外面满满一桌了吧?你家里有不少食物的存货,我都用上了。”
“都……都是你做的?”我仍不敢相信。这么臭屁的小鬼,竟然有动手能力,完全不符合我对美男子的印象。
他不无得意地点头,用大拇指擦擦鼻子,动作十分俏皮:“都是小爷做的。等锅里的肉好了,咱们就吃饭。”
“肉?”我打了一个激灵,脑中升腾起一个不祥的预感,“加菲呢?”
他嘿嘿一笑:“被你发现了……”
我尖叫一声,不顾烫手掀开锅盖,透过雾气腾腾,只见锅里一堆已经煮熟了的肉,什么是什么都辨不清了。
我的脑子深处,有什么地方炸开了。
他竟然把加菲煮了。
“你……”我的思维一片空白,伸出手来指着他,连指甲盖都在哆嗦,“你给我……滚。”
有气无力地把那两件新衣服砸向他,我哆哆嗦嗦地到院子里去找加菲的皮毛,找来找去,却只在角落里找到一个破碎的乌龟壳。
“唉,说你笨,你还真是不聪明。”那小破孩两只长腿交叠地靠着厨房门,嘴角挂着一丝笑,满是揶揄地望着我,“那破猫嗷呜嗷呜地叫个不停,我心里慎得慌,就用你做的银球,把它引到花房里了。”
我狠狠擦了把雾蒙蒙的眼睛,冷声道:“你最好不要撒谎。”
几步奔到内室,打开化房门,一道熟悉的雪白的影子急速地朝我奔过来,绕着我的腿喵呜喵呜地叫个不停。
我的心这才放下来,抚mo着加菲光滑的皮毛,灵魂也像得到安息一般。
半年多朝夕相处,它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不可割舍。
“谢谢你哦,你买的衣服虽然不漂亮,却很合身。”我的肩膀被轻轻拍了下。
我抱起加菲,没有看他,径直到饭桌旁边坐下。
食。饱食。大食特食。像是从来没有食过那般地大肆饕餮。
有多久,没吃到这么可口的饭菜了。
味蕾和肠胃得到极大的满足。
全身三万六千个毛孔在美食的诱惑下,无一不服帖。
普普通通一棵菠菜,也被炒出了蔬菜之王者的境界。
一碗普通的榛蘑黄花菜汤,竟似人间至上的美味。
更别提那盘王八肉,肉质细腻爽滑,鲜香味美,吃起来有令人想哭的冲动。
是我饿得太久了,还是这家伙手艺实在太棒了?我一边吃,一边迷惘。
待我将桌上摆着的美食如风卷残云般打扫干净后,才发现做饭的人一直蹲着门槛上,并配以目瞪口呆的表情。
我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招呼道:“你也过来吃点吧。”
他站起来看了一眼,咽口水道:“姐姐,我还有可吃的么?何况,你的猫已经在打扫剩余的菜肴了。”
是啊,加菲早已在我的放任之下,窜上了桌子,肆意欺凌盘中没有壳了的王八。
然后,他默默的转过身去,打开我从外面带回来的食盒,默默地吃粥,吃咸菜。
我看见他的肩膀在用力地抽动。
他竟然哭了。我有点内疚。本来他发烧,是病人,我不但没有照顾到他,反而把他辛苦做出来的饭菜全部吃掉。他现在应该觉得特别心酸吧。
我生了恻隐之心,慢慢踅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儿,别吃这破粥了。一会我带你下馆子,吃山珍海味。”
他转过脸来,眼中确有泪花,却不是眼泪,而是笑出来的。那张俊脸仿佛遭遇了人间极乐一般地舒展。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声振寰宇。
“……”我呆呆地看着他。
“我做的东西终于有人吃了!终于有人吃了!”他丢下食盒,一把抓住我的肩膀,脸上是恣意的神采飞扬,“知道吗,他们从来不肯吃我做的东西,也没有人敢吃我做的东西。”
“他们是谁?”我的肩膀被抓的生疼,偏偏躲也躲不过。
他猝然闭嘴。脸上的笑也似凝固了一般。
我心中疑窦更深:“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
他咬唇,眸间有一瞬的失神,细碎的刘海掩盖住半边清秀的脸颊。继而扬起头来,不带什么感情地反问我道:“你叫什么?”
我不假思索道:“乐薇。”
“我忘了我的姓名。以后我便跟你姓。”他几乎想也没想,就这样月兑口而出。
我愣住了,真忘了么?一个人可以随随便便忘掉自己的姓名?
“好么?”他忽然又孩子气起来,一脸童稚地摇我的肩膀。
我才想起来,我15岁,而他显然年纪比我还小。
我点了点头,心中泛起一阵温柔:“你愿意随我姓?”
他看着我,眸子里流光溢彩:“你救了我一命,又待我这样好。我愿意认你做我姐姐。”
呵,骄傲的小子,就算是喊我姐姐,也是这样拽拽的态度。
我垂下眼睫,想了想:“那就叫你乐添吧。你若是没有去处,就暂住在我这里,什么时候想走都可以。”
“乐添,乐添。”他把这个名字念了几遍,唇角重新扬起笑来,“我喜欢这个名字,好像是你的一部分。”
我也笑:“批准你当我的尾巴。”
“切——”他不再理会我,别过脸去,抓起食盒来,大口大口地吃粥,一边吃,一边眨眼睛,好像有沙子跑进去了似的。
我装作没有看见,站起身来,默默地收拾碗筷,心中却如外面的春guang一样,一片温暖的明媚。
好像,仿佛,貌似,我暂时可以不再孤单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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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会有两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