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情感热线 正文 第四十一章 偷茶杯的雅贼(上)

作者 : 魔小猫

转眼已经是六月初,天气逐渐炎热起来,我体燥怕热,每年到了这时节,就心浮气躁,食不甘味,每顿只喝点粥,便再也吃不下别的。

乐添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不知从哪里寻来一些新鲜碧绿的薄荷,说是要做薄荷玫瑰饼让我开开胃口。我本没有劳动他的意思,可见他兴致勃发,袖子也撸得高高的,便不忍心扫他的意思。

我发誓,在此之前,我从来没见过制作这么繁絮的饼。以玫瑰酱子,陈年的桂花,梅卤,甘菊,薄荷与蜜为馅,另用鸡肉末,鹅膏,猪脂,花椒盐,厚厚掺入面粉中,将发好的面擀成薄薄一张,然后重叠,再将这重叠了的面皮擀平擀薄,然后再重叠。如此数十回,小心翼翼地切成菱形,将边角弃掉,放入烘炉中烘干水分。随着薄荷、桂花加鹅脂的诱人香气一点一点地从烘炉中溢出来,蛰伏多时的食欲也受了勾引,一丝一缕地复苏起来。直至那烤的馨香焦黄、形状精致的千层饼,用雪白的瓷盘盛了三块,加上一小玻璃壶的甘菊薄荷凉茶,由乐添郑重其事地摆到我面前时,我不由得食欲大振,就着沁人心脾的凉茶,将精美如艺术品的千层饼吃了个干净。

乐添则一直站在旁边,目不转睛地勘我吃完,脸上始终挂着心满意足的笑。

“乐添,你也吃啊。”盘子里只剩些饼渣了,我喝完最后一口茶,这才想到乐添花了一个下午做好的东西,自己却一口也没尝过。

“我只做了这么些,况且,这类糕点,在皇宫时已经吃腻了。”他轻描淡写地说着,递给我一方雪白的手帕擦嘴,“这种精致的食物,做的越好越显其珍贵。多了,就不入流了。”

我不禁莞尔,乐添这家伙不管到什么时候都不忘宣传他的这套贵族理论。或者并不是宣传,而是真正的皇族生活已经渗透到他的血液之中,称为他人格的一部分了。

正说着话,却听外面传来轻叩院门之声,乐添随口喊了一声“进来”,却在那人推开院门,容貌得以被我们看清时,如猫一般遁进了房中。

我奇怪地看了来人一眼,既非三头六臂,也非相貌丑陋之人,相反,一身锦衫,手持泥金纸扇,仪表堂堂,四十岁上下,颇有朝廷为官的儒雅气度。

从这些天茶馆经营的经验来看,我逐渐信了乐添的话,好茶不怕巷子深,原来真有一群人,是会闻着茶香光临我们的茶馆的,而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当真就是非富即贵。

任何年代都会存在着一些消费品,成为区别上流社会与普通阶层的物品,在很多年后的未来世界,是红酒和雪茄这样的舶来品,而在现下的世界里,茶叶占据了相同的地位。

我微笑着请他坐下,细致地介绍着店里的茶叶,可是客人似乎没有在听,他的眼光,只是凝聚在桌上摆的茶杯上。

茶馆里每张桌子上摆着的茶器都是不同的。这张桌子上摆放着的,是一套相当精致的骨瓷,瓷色若雪,晶莹透白却又似玉,甚至比玉还要通透几分。如乐添所说,所有的瓷器用具都是他从市场上淘弄而来,不过,看这些茶具的精致程度,我很怀疑这话的真实性。

茶叶,无非只是那一样,也没什么好多说的,喝了才知道好不好。

我已经收声良久了,而客人似乎全无察觉,只顾把玩着手中的茶杯,眼中的光芒几乎可以用灼灼有光的来形容。

而我也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垂着手站在一旁,大概是沉默的时间太长,客人终于有所察觉,抬起头来,见我仍在身边,才恍然道:“嗯?说完啦?嗯,嗯,去吧去吧,就要你说的这种茶。”

我没有多想,进屋取了茶叶,出来时,却见客人已经站了起来,神色很是温文地道:“我忽然想起还有点事没办,这茶下回再来喝吧。”

说罢,对我歉然一笑,从袖中暗褡里取出一锭银子,稳稳地放在放桌上,大步流星地出去了。

从头至尾,这客人的表现虽然颇有奇怪之处,但态度始终是儒雅可亲,让人如沐春风,而他留下的银子,则是完整的一锭十两,出手不可谓不大方。

我正在暗暗称奇,乐添从里面踱了出来,接过我手中的茶盒,就着炉子上的滚水,给自己沏了一杯茶,神色慵懒,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一般。

我忍不住问道:“方才客人进来的时候,你慌着躲进去做什么?”

乐添握着茶杯,轻轻地晃了晃,将头道茶水尽数倒出,一边这么做着,一边淡然道:“那是礼部的一个小老头,幼时见过我的。我若被他瞧见,岂不是露了踪迹?”

“皇城说小不小,说大不大,何况你身份如此显赫,踪迹暴露,会不会只是早晚的事?”我说出了自己的隐忧。

乐添苦笑:“整个天下都是他们的,又哪里有安全的地方?我不过是在赌他们料不到我会留在雁安城里。”

我沉吟不语,他说的未尝不是道理,小隐隐于林,大隐隐于市。

我何尝不是出于相同的考虑,才会滞留在这皇城里。

可是,对我而言,选择留在这里,何尝不是对过往的留恋的姿态。

乐添生于皇城,长于皇城,纵然他有离经叛道的勇气,却也未必能割断对过去的留恋。

哪怕这留恋,只是一丝,一缕。

乐添慢慢地喝着茶,忽然,原本惬意的神色渐渐变成促狭,眼睛盯着桌上的茶具,微微眯起。

“原来那老头存的是这个心思,哈哈。我还在奇怪呢,礼部一向是闲职衙门,哪里来的急事?”

我顺着他的目光茫然地望向茶具,顿时明白他笑的是什么。

原本一套一壶四杯的茶具,变成了一壶三杯,少了一个。

“这……”

我额上冒出微微的汗意,这茶具我中午还擦拭过,那时还是完整的。现在却忽然不翼而飞了一个,解释自然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了。

难怪这客人急着要走,原来是趁我离开之时,将这茶盏偷偷地带走了。

我顿时产生无语之感。一个瓷杯子而已,就算做工再惊喜,花费也不过数两银子,当然,再普通的茶具,若冠以“御用”这样的头衔,价格就要以无价计。只是,这人当然是不会知道这茶具是从宫里“牵”出来的。

那么说,他“带”走这个茶杯……

“兴趣所在吧。”乐添似乎看出我所想的,撇嘴道,“太平盛世,这些官员都闲出毛病来了,以什么为乐趣的都有。”

或许吧。

可是他这么顺手一牵,这套茶具便缺了一个,断然是不能再用了的,可这茶馆里的每张桌子与每套茶具都是乐添精心搭配的,这一时间,又哪里去找一模一样的茶具来呢?

我凝眉望着那套茶具,叹了一声:“可惜了这套御用的茶杯了。”

听到“御用”两个字,乐添的脸上微微发窘,越发让我证实了自己的想法。

只是,他很快就恢复到神色自如,佯装无事地探望着我的眼底,我自然是不会给他看出破绽来的,只是一味地说这茶具少了一个,不能成套了,可惜可惜。

“姐,你放心好了。若这人再来,我保准逮他一个现行!”乐添拍着胸脯对我说。

但很快他又丧气道:“不过,他偷了咱们的东西,怕是没胆量再来了。”

我含笑摇头:“不一定。”

我好歹是找了一套外表相似而做工稍次的茶具来替了这套,乐添满脸的不情愿,抱怨着这样的搭配破坏了茶馆的格调,一定要找礼部的那老头算账。

可一连许多天,那位礼部的先生都迟迟没有露面,正当我开始怀疑自己推断错误的时候,他却再次登门了。

那是初夏的新雨后,与上次相同的时间,茶馆里也没有别的客人。

只是这次,乐添并没有躲起来,只是扮作茶客,背面朝着墙壁坐了,手捧了一杯茶悠闲地喝。这样,就算是天王老子进来,也只能看见他的后脑勺。

客人进来,神情全没有一丝忐忑,见了我,还是那般儒雅的笑:“姑娘,我来喝上次那杯没有喝到的茶来了。”

我抿唇微笑:“记得。这次大人没有急事了吧?”

他亦还给我一个爽朗的笑,连连摆手道:“不会了,不会了。”

又奇怪道:“你口口声声喊我大人,怎么知道我一定在朝中做官?”

我含笑道:“雁安的城墙上掉下一块砖,便能砸中一个提督,两个参将,一大堆的御前护卫。”

我说完,他想了一回,继而哈哈大笑:“姑娘这话说得不错,雁安城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当官的。”

“小女子斗胆开玩笑了。”我用帕子给他擦拭了凳子:“请坐。”

他坐定了便开始四下张望,而目光所及处,还是桌上的茶具,眼中的光,依旧是炯炯有神。

我为他摆好茶具,这次的茶杯是民间绝难一见的上品青瓷,色泽莹润,手感冰清,环绕茶杯的缠枝花更是精雕细琢,每一叶上的脉络都清晰可见,栩栩如生。

果然,客人甫一近距离见那茶杯,眼中的光芒便似点着了火的干柴般,热切地燃烧起来,几乎是立时便伸手抓住那茶杯,急不可耐地把玩起来,与先前的儒雅形象简直判若两人。

我没有刻意地关注他,只是气定神闲地在一旁用扇子扇火炉,盯着炭上的火焰一点一点地高起来。

“说起来,喝茶也是门学问。光燃料一项,都很有讲究呢。”

“唔……”客人自顾自地玩着茶杯,只是在喉咙里发出无关痛痒的音节。

“通常厨中所用的桑柴火是决不能用来烹茶的,桑柴燃烧时杂质太多,会污浊茶色。松柴火用来煮饭是极香的,用来烹茶却会影响茶的清香,混淆茶味。相比之下,用炭火煎出的茶是最好的,久煎味美而不浊,茶质清香而弥久。”

“嗯……”客人点点头,看似在回应我的话。

不过,我相信此刻他的全部的感官已经都聚拢在了那茶杯上,断然是听不到外界的一点动静的。

我含笑放下手中的扇子,道:“我去拿茶叶,大人请稍等。”

他回过神来,脸上是不知所以的恍惚,如从梦境中走出一般,连声道:“好,好。”

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巴巴地问我:“姑娘,上次我饮过的那套杯子呢?怎么不见了?那套骨瓷的,全杯素白的茶具?”

“哦,那套杯子,因有一个遗失了,再用不得了,我便弃了。”我轻描淡写道。

他蓦然睁大了眼睛,可眼中的光芒瞬间便晦暗下来,似是极为惋惜,又极为失望。

我装作没看见,对他微微颔首:“我去取茶。大人请稍坐。”

他含糊地答了一声,只是眼神涣散,魂魄如飘在九天外一般。

好像还没有从方才的消息中走出来似的。

只是,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在我转身的瞬间便活了起来,甚至,一眨不眨的盯着我的背影,直到我整个人消失在门帘后。

几乎是在同一时刻,我听见外面传来乐添的一声巨吼:

“嘚!老贼!你猖狂得很啊!”

拿腔拿调,犹如唱戏般感情充沛,抑扬顿挫。

天,那家伙不是说好了只看看热闹的吗?

我来不及多想,急忙转身出去,却见客人蜷曲在地,脸狼狈地贴着地面,脊背被乐添用单腿压制,而两只胳膊也都被反缚在了身后,一动不能动。

“乐添,你这是干什么?”我连忙喝止。

“这老家伙,趁你一转身,就又要故技重施,慌慌张张的就把杯子往怀里藏,嘿嘿,被我抓个现形!”乐添不无得意地仰起脸,鼻孔朝着天喷气。

我毫不客气地朝他脑袋上拍了一下,斥道:“胡说什么!给我住手!”

他哪里肯干,只是碍于我脸上的天气由晴转阴,才不情不愿地放开爪子。

我急忙扶起惊魂未定的客人,连声安慰,又怒对乐添道:“成日里惹是生非,迟早要把你给辞了!”

客人勉强喝了一口我送上的温白开水,这才有心去打量这个突然袭击他的人。

可是,他只看到一张带着银制面具的脸,这张脸的上半截都捂得严严实实的,只露出眼睛和鼻子以下的部分。

我赞赏地看着乐添,犹如看到了《我的野蛮女乃女乃》中黄宗泽的扮相,心中颇有成就感。

是了,这张面具,乃是我的杰作。为了让乐添不被见过他的人辨识出来,我亲自为他设计并打造了这样一张面具,并且坚决摒弃了铸造师所推荐的铜料材质,强调一定要用因为质地柔软,而在性能上极不稳定的银质。

这样唯一的好处是,帅,并且拉风。所有小说,电视,电影中的耍帅的侠士,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采用这样的银面具,纵然挑剔如乐添,也无法拒绝这样的诱惑,在试戴了几次之后,便答应在不便出面的场合,以面具男的形象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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