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情感热线 正文 第七十五章:寨主(一)

作者 : 魔小猫

乐添走后,我的日子变得单调起来。我发呆的时间也变得多了起来。才知道乐添曾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多少色彩和欢乐。自他走后,我的日子竟像是黑白的了。

我总是在想,乐添回宫之后,会跟他的生母顺妃处理好关系吗?母子之间的嫌隙能逐渐化解吗?乐添的心病还未除去,能不能理性地面对自己的问题?

这一切的一切都在困扰着我。

好在乐钰总是借行公差的闲暇来看我,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他的闲暇是不是太多了一些——皇上的御前行走,最重要的职责是在皇上身边回护他的安全,哪里有这么多宫外的公差了?

但我也不愿多问,乐钰一向是个聪明的人,他既来得频繁,自然便有来的频繁的能力。这份心,原本也不是我能操得来的。

说来奇怪,随着乐添的离去,茶馆的生意也不似以前那般兴盛了,尤其是秀水街的那些女街坊,从前常来茶馆的,如今几乎销声匿迹了,偶尔来屋里张望一回,也多半是询问乐添的下落。

看来,美男的吸引力是无穷的,哪怕这个美男只是个正太也不打紧。

尽管如此。每日里蔷薇茶馆的所得,足够应付我一个小女子的生活,而且绰绰有余,甚至,因为少了乐添这个对消费极高要求的家伙,我感觉攒钱竟然是如此简单的一件事……

除开少了乐添的单调,我还是很享受这种生活的节拍,简单,舒缓,富足。

这一天,来了一个极为俊美的男子,他身上兼有一种风流和灵活的气度,举手投足,都充满了风韵。

这个人就是百里珍珠,他将为我带来一个和某个无辜的女子有关的故事——

哦,不是女子,是女孩子。

因为我在他记忆里“看”到的那个姓唐的女孩子,到现在也不过十五岁,按照宅男的观点,乃是标标准准的小萝莉一枚。

百里珍珠很困惑,要求我为他解除,他的这种困惑很强烈,以至于为了让我更好地理解整件事,并带着我去见了那个姓唐的女孩子,才发现这个姓唐的女孩子其实从来无意于百里珍珠——当我向百里珍珠讲明时,他表示很受伤。

不过,这是很后来的事情了。

接下来是我进入百里珍珠的思维后。看到的一整个故事,看起来似乎很纠结,也牵涉到不少的人,但经过我的努力梳理之后,发现这仍然是一个俗套的狗血的司空见惯的三角恋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邻国,与白渚相邻的墨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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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黛,我美么?”

百里珍珠回眸一笑,眸中赫然印出他的胞妹百里青黛木然的表情。

在百里珍珠的这一笑间,朗朗的日光霎时变得黯淡,盎然的花草也瞬间失去了颜色。

看惯了百里珍珠的绝世风姿,百里青黛相当严肃地点点头:“美,确实很美。百里珍珠,你一向都有做人妖的潜质。”

“青黛,你怎么能这样诋毁你亲爱的兄长呢?”百里珍珠无奈地叹气,弯下腰来,轻轻弹去粘附在衣角的一点蒲公英的散籽。

现在,他的这个掸衣角的细微举动,引来了百里青黛更多的讥诮和嘲笑:“百里珍珠,我有时候真怀疑你是不是一个男人。你这种吹毛求疵的生活习惯,和这种婆婆妈**人生态度,已经到了正常人能忍受的极限。我敢打赌。任何接近你的女人都会受不了你。”

百里青黛说完这句话,便用一种极端挑剔的目光审视着她的兄长。

绝美的五官,发丝乌黑如鸦。如瓷般剔透的皮肤。长身玉立,着一袭纯白如流雪般的的棉衫。除了垂在腰间衣绦上的鹌鹑蛋般大的青玉明珠以外,全身上下再没有一件多余的修饰物,没有一丝多余的色彩。

百里青黛轻轻地叹气,除了口头上攻击他是人妖以外,她实在挑无可挑。这样素色调的装束,只有在百里珍珠身上,才会被穿出翩翩出尘的味道。

事实上,百里珍珠身上不但没有一丝扭捏的女儿情调,反而有一股如晨风般的清新味道,亲切而美好。

或许,太过于美好的男子,世人已经找不出合适的词语来修饰,便只能诸用“人妖”这样的词语来表达心中的赞叹。

“事情好像和你说的正相反。我所接触过的女人,比起当今皇上来,只怕也是有多无少。”

百里珍珠微笑着,漫不经心地对着阳光查看自己的双手。他的手指干净而修长,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淡红色的健康的光泽。

百里青黛绝对相信他的话。

这些年来,他出入皇宫已经不下百余次,对皇帝老儿的情况,简直比对自己的亲爹还要熟悉。

皇帝身边有多少个女人,这些女人资质如何,他早已烂熟于心。

更妙的是,百里珍珠的女人缘一向好得离谱。

他的这双手,曾经悄无声息地将皇宫里的绝世珍宝“借”出来,品玩尽兴之后。再悄无声息地送回皇宫,无一人能察觉。

百里珍珠“借”起皇帝的私藏物来易如反掌,那么“借”几个皇帝的女人品玩品玩,想必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

也许凭他的容貌和身手,根本不用借。

皇宫中的大多数女人们,守着冷落的房庭,有几个不寂寞。

这些寂寞的女人们,在某个寂寞的深夜,辗转反侧不能成眠。然后她们漆黑的房内,烛光忽然亮起,看到一双灿若星子、温柔似水的眸子,一个宛转浅笑的男子。

在她们发出惊叫之前,已经有一双温暖潮湿的唇,温柔地封住了她们的嘴。

这个男人的唇散发着迷离的气息,令人沉醉。

他的拥抱如藤蔓,无法挣月兑。

纵使日后她们回想起当夜的沦陷,心中也不会有任何的愧疚。

对于她们来说,那个天神般的男子,以及那晚的一切,因为太过美好,而丧失了真实的力度。她们宁愿相信那是一场梦,一场*梦。

一场刻骨铭心的,足以令她们铭记一世的*梦。

百里青黛不只一次在心中哀叹:百里珍珠这样的男子。对世人无疑是一场灾难——尤其是对女人。

现在,这个专门制造灾难的男子,正在专心地收拾散落在地上的、他刚换下来的青布衣衫。

百里青黛好整以暇地坐在马车上,望着兄长细致地将衣服叠好,放进衣匣子里面,皱起眉头,发话道:“我不明白,为什么到了这样的荒山野岭,你偏偏才换上这样雪白的装束。之前在闹市上行车的时候,你却穿着寒碜的粗布衣裳。你这个人做事,是不是有点太混乱?”

百里珍珠头也不回。他的声音瓮声瓮气地从衣匣深处传来:“青黛,我问你,我的身份是什么?”

百里青黛脸上露出怪异的笑容,回道:“我只知道你是天字头号盗贼。不仅盗物,而且窃花。”

“但是在世人眼里,我被公认的身份却只是一个年轻无能的捕快。”

百里青黛点点头:“十分年轻,十分无能。”

她显然很赞同百里珍珠对自己另一个身份的评价。

谁能想到,一个视大内宫廷如自家后院,和皇帝分享着老婆的大盗,现实生活中的身份竟然是一个捕快。

百里珍珠白天在官府里当值,百无聊赖地巡街,偶尔抓着一个技艺欠佳的小偷就高兴得要发疯,到了离班时间就飞快地月兑下皂衣走人回家,到了发饷银的日子,他还会和衙门里的狐朋狗友一道,吃个小饭,喝点小酒,甚至还会到二三流的青楼中点上几个女人抱上一抱,搂上一搂。

在百里珍珠当值的这几年,从来没有办过一件像样的案子,也从来没有抓捕过一个足够分量的犯人。他甚至很不会做人,从来也想不到给上司送点像样的礼物。

所以一直到现在,他还是一事无成,浑浑噩噩,混吃等死的青衣捕快。

他既没有仇敌,也没有太好的朋友。他在衙门里进出,引不起任何人的注意,走在大街上,谁也不会多看他一眼。

把平庸扮演到极致,本就是一种天才。

正因为在光天化日下的这份平庸,他才能在夜幕降临的时候,不慌不忙地换上夜行衣,心安理得地丢砖掠瓦,飞檐走壁,而全然没有后顾之忧。

因为即使他失手,也不用担心被追捕。

谁也不会怀疑一个捕快会是那个偷盗者。

即使怀疑到捕快身上,他的平庸也会成为他最好的掩饰。

所以。即使东窗事发,他绝对会是全天下最后一个被怀疑到的人。

毋庸置疑,他是一个相当聪明的人,聪明的人都会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来诠释自己的聪明。

百里珍珠好像很享受现在的生活状态,他如鱼得水地在两种完全相反的生活里来去穿梭,而且很有点自鸣得意的意思。

只不过,生活不会永远那么安逸。就在前一天,他忽然接到官府的指令,务必在最短的时间内,剿灭为祸一方的“绿蝇山寨”,活捉绿蝇山寨的头目“绿蝇公主”。

绿蝇公主极其手下的团伙恶名远播,这并不是一项优渥的差事。

面对这项不太优渥的差事,那些与百里珍珠素来就没什么交情的同僚们,不约而同地发扬了同僚间友爱互助的精神,将这项差事完完全全地推给了百里珍珠。

百里珍珠不是傻子,但是这次他几乎连想也没想,就接下了这项差事。

一向习惯于扮猪吃虎的他,此行的目的当然不会只是打打山贼那么单纯。

“我之所以穿成这样,因为这是能最快打入绿蝇山寨的方式。”

“喔?”

“你是否知道绿蝇公主有一项特殊的爱好,是她的致命伤。”

“我不知道。”

“色。男人的美色。”百里珍珠沉吟道:“此次上山,我是抱着豁出一切的态度而来的,牺牲再多也在所不惜。”

百里青黛觉得既好气,又好笑:“我不觉得你还有什么可牺牲的,你难道还有什么贞洁可言?”百里珍珠的脸上露出无比坚毅的表情,朗声道:“我百里珍珠,拿的是朝廷俸禄,吃的是国家皇粮,是该出面为百姓做点事的时候了。”

百里青黛冷哼一声:“你这话拿来骗骗你自己就好了。千万不要说给我听。”她顿了一顿,接着道:“若不是为了传说中存在于绿蝇山寨的那笔宝藏,恐怕刀架在你脖子上,你也不会来。”

百里珍珠的眼中发出异样的光彩:“虽然只是个传说,但是我已决定亲自前往,探个虚实。当然,如果传说是真的,那就最好不过了。干完这一笔,你我下半辈子的吃穿都不用发愁了。嗯,即使取不到宝藏,为民除掉一害也是好的。”

百里青黛不禁莞尔,他说这话的时候,想必已经忘掉,他自己就是民间一害。

正在此时,忽听山上传来一声锣音,由远及近。

“哥,你好好干,我会在后方为你加油鼓劲!”百里青黛微微一笑,飞身上马。

“亲爱的青黛,难道你不准备和为兄的共同上山,携手并肩对付那魔吗?”。

“我只答应送你上山,没答应陪你送死!你的贞洁丢了事小,本姑娘的名声毁了事大!”

话音未落,百里青黛连同她的马车已经在十丈开外。

百里珍珠苦笑着,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下意识地模模胸口,脸上的神色顿时化为一片凄凉。

他的银子和银票,统统不翼而飞了。

百里珍珠不禁哀叹: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啊,连亲哥的钱都要黑……

就在这当儿,只听:

“当——当——当——”

铜锣声越来越近,百里珍珠已能逐渐看得清,一路从山上下来的,是两个膀圆腰粗的汉子,一个高大魁梧,一个身形较矮。

他们身上都穿着样式极为普通的汗衫,黝黑的皮肤上泛着油腻的汗泽。

虽然他们还在五丈开外,百里珍珠却似乎已经能闻见他们身上那股酸不溜丢的臭汗味。

他做出一副低头赶路的样子,急匆匆朝这两个大汉走过去。

立刻,一个粗野的声音兴奋地叫嚷起来:“哈!野鸡他们下山打劫连毛都没打回去一根,我们俩巡个山就碰见这么肥的一只鸭子!”

百里珍珠正在心中默默辩解,本少不是肥鸭子,本少不是肥鸭子。

脸上摆出一副受了惊的样子,呆呆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只听得那两人一路叫着“发达了!”,向百里珍珠飞奔而来。

他们嘴里已经开始喊那句标志性的话:“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为什么所有的强盗在施行抢劫前一定要喊出这句话来呢?难道就不能换一个稍微新颖一点的说法吗?

百里珍珠边在心中叹息,边做出一副由于过度惊吓,导致双腿无法动弹的窝囊模样。

“两位好汉,小弟忙着进城会见一位朋友,不知这是好汉的地盘。对不住,实在对不住……小弟这就原路返回……”

百里珍珠声音在颤抖,舌头也似乎打劫了。黄豆大的汗珠似乎也要从额头上落下来了。

两个壮汉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对视一眼,然后爆发出一阵狂笑:“哈哈哈!你听见他说什么了吗?原路返回!哈哈哈!”

百里珍珠并不算太瘦弱的身躯,在魔鬼般的笑声中如筛糠一般地发抖,连眼中都开始泛起隐隐的泪光。

他不仅是本职工作上的精英,连扮起受了惊吓的路人甲起来,都神形兼备。实在无愧于他自己颁发给自己的“天下一甲青年”的荣誉称号。

个高的壮汉也不啰嗦,直奔主题道:“快把身上的银子银票统统交出来,别让大爷等!”

百里珍珠一脸沮丧道:“不瞒二位大爷,小弟原本身上确实有些银两,只是刚才已经让一位不知名的好汉全部抢走了……”

如果亲妹妹也能被称作是“不知名的好汉”的话,百里珍珠此刻说的倒也不是假话。

矮个壮汉眼睛一瞪,脸一横:“放屁!我们哥儿俩每天都是第一拨下来巡山,其余的兄弟还在山寨里睡大觉呢!”

此时还是清晨,确实还不到抢劫的最好时机。

高个壮汉粗声道:“别跟他废话,搜他娘的!”

两人达成了共识,不再言语,只是同时伸出两只黝黑黝黑的手,在百里珍珠身上上下模索。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

第一次被女性以外的生物这样热情地抚模全身,百里珍珠只觉得全身上下都在起鸡皮疙瘩,在两名大汉虎视眈眈的逼视下,他下意识地用右手捂住了挂在腰间的青玉珠上,只是已经来不及了。

“乖乖,这是什么宝贝?”高个汉子口中发出惊叹。

矮个汉子显然也注意到了百里珍珠的异常举动,蛮横地将百里珍珠试图遮掩的手扯开,于是,他的眼睛里也折射出和青玉珠同样绿莹莹的光芒。

高个子则二话不说,直接劈手将那颗鹌鹑蛋般大小的青玉珠扯了下来,托在巨蒲般的手中仔细端详。

百里珍珠反抗无效,只能在心里暗暗佩服自己的妹妹:抢走了亲哥的银票,然后把最值钱的玩意留给了歹徒,多么可怕的先见之明!

矮个子嘴里发出啧啧的称赞:“咱们今天可算是撞大运了,白拣了这么个稀世珍宝,咱们可能在寨主面前好好邀一把功了!”

高个子骨碌一转,将伸开的五指重新合拢,慢悠悠道:“我今天的运气的确不错,白拣了这么个稀世珍宝。寨主见了,一定欢喜得不得了。”

他几乎是将矮个子的话重复了一遍,只是偷梁换柱地将“咱们”换成了他自个儿。

矮个子一听这话不对,连忙道:“这话怎么说?难道这宝贝没有我的功劳?”

高个子眼睛一瞪,瓮声道:“人是我先看见的,宝贝也是我搜来的,跟你有他**的什么关系?”

利益当前,这人翻起脸来竟比翻书还要快。

矮个子急红了眼,手里持着锣,跳起来就给了高个子的脑袋一下子。

高个子吃了暗算,顺势扭住矮个子那只行凶的胳膊,用了吃女乃的力气往反方向拧。

矮个子吃痛,嗷嗷地大声叫唤起来,边叫唤,边问候高个子的十八代祖宗。

高个子于是更加卖力地拧矮个子的胳膊。

矮个子于是更加卖力地叫唤和问候,双脚也没闲着,抽空就往高个子的裤裆里猛踹。

百里珍珠在一旁看他们打得热火朝天,他作为一个外人不方便打搅,于是不声不响地找了个树墩坐下来,很认真地开始观看他们的肢体对抗。

百里珍珠一向是一个修养很好的人。

太阳的光已经开始有点炽热的意思了,打架又是一项很需要体力的工作。

他们俩几乎同时停下了手,喘着粗气瞪着对方,似乎要开始玩目光杀人的游戏。

“呼——哼——呼——哼——”

在静谧的树林里,在几乎令人窒息的眼神对抗中,这样的声音听起来当然格外刺耳。

高个子和矮个子几乎是同时跳了起来,这才发现旁边的树墩上,坐着一个白衣的年轻男子,他双目紧闭,右手托着腮,嘴里还发出这样的声响:

“呼——哼——呼——哼——”

他们打得如火如荼,他竟然睡着了。

矮个子心中本就气闷,这下更是暴跳如雷。

他几步窜过去,伸出右脚,百里珍珠踉踉跄跄地从树墩上摔了下来,眼睛里满是刚睡醒的迷蒙。

矮个子收起右脚,心中疑惑得很:刚才我那一脚有没有踢到他身上?如果没踢倒,他为什么会摔了下来?如果踢到了,我为什么没有感觉?

“大……大哥,你们……你们打完啦?”百里珍珠揉着身上并没有被踢倒的痛处,讨好地笑着。

矮个子瞪眼道:“你怎么还在这里?”

百里珍珠嗫嚅道:“没有二位大哥的批准,小弟怎么敢走……”

他当然不能走。他此行的目的就是要随这二人上山。

矮个子一愣,眼中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你这个人倒有意思的很,你身上已经没有值钱的东西了,留在这里还有什么用——”

话说到这里,他的眸子里忽然闪出一道亮光。

因为他终于发现,眼前的这个人虽然已经身无长物,却还有一样比青玉珠还要耀眼的东西。

那就是容貌。

他之前的目光全部被那颗硕大的青玉珠吸引,全然没有注意到,眼前这个人拥有的资质,将会使他获得比夺取青玉珠更大的荣耀。

“喂,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山寨啊?”

矮个子说着,人已经靠近百里珍珠。

百里珍珠很想雀跃地告诉他:我有兴趣,很有兴趣。

但是已经来不及,矮个子已在他耳畔嘿嘿笑道道:“你不用回答,事到如今,也由不得你了——谁让你长了这么一副讨小娘们儿喜欢的模样呢?”

然后,他跳起来,用胳膊肘给了百里珍珠的颈项猛地一下子。

百里珍珠一声不吭,歪着脑袋软绵绵地倒了下去。

接下来,矮个子要扛着体重逾百斤的百里珍珠呼哧呼哧走上好几里的山路,然后亲自将他献到寨主跟前。

百里珍珠趴在矮个子肩头作昏死状的时候,一直在想:大哥,你受累了。

在这样的愧疚中,他安安心心地睡着了。

绿蝇山寨,其实本来应该叫做绿影山寨。

“绿影山寨”的寨主,本是一个叫做唐康的人,膝下无子,只有一女唤作唐小凌。

据说此女性格十分彪悍,在童年时就远胜男孩:打架斗殴,骂人吹牛,端的是一把好手,深得老寨主唐康的喜爱。

唐康死后,因没有信得过的人,便将自己的寨主地位传给了唐小凌。

都说女子不如男,但是唐小凌好像是个例外。绿影山寨在唐小凌的领导下,竟然比他爹在世时还要强悍。

唐小凌到了及笄之年之后,行为忽然开始变得古怪起来。

古怪之处表现在,她手下的人除了一如既往地抢劫完后,忽然多了一道程序。

那就是向某些被劫之人伸出大谈做山贼的好处,然后诚恳地邀请这些人一起加入他们的行列。然后,不等这些人做出回应,他们就放出话来:如果答应,就好吃好喝供着,绫罗绸缎穿着。如果不答应,架在脖子上的刀是没有眼睛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这个荣幸被邀请的。

被邀请的人必须具备几个特点。第一,必须十八以上,三十以下;第二,必须面目清秀,身形俊朗;第…,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必须是男人。

任是白痴也能看出来,唐小凌这是春心萌动,开始为自己择选夫婿了。

择选夫婿没有错,但是选来选去都是选的别人的郎君和意中人,那就有些不妥了。

对唐小凌的举动意见最大的,莫过于当地的女人们。

她们给刁蛮跋扈的唐小凌起了个名字:绿蝇公主。绿、影山寨也摇身一变,变成今日的绿蝇山寨。

这个名字倒是非常贴切。世界上最令人讨厌的东西,莫过于顶着绿头嗡嗡叫嚣的苍蝇了,不请自来,挥之不去。

自此,绿蝇公主的恶名开始泽被四方。谁都知道,这个山寨的主人乃是一个嗜色如命的女魔头。

唐小凌的形象也逐渐被妖魔化,在小孩子的印象中,如果不肯乖乖听大人的话,就会有诸如大灰狼,白骨精,绿蝇公主这样可怕的角色前来前来拜访。

……

这就是百里珍珠来到绿影山寨前所了解的关于唐小凌的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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