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来歌 正文 第二章 异乡温情

作者 : 林秋漪

次日天未亮,她便被小孩推醒,从草垛里起身,周身忍不住哆嗦,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从暖窝里被人挖起来。在心里暗自嘀咕,老女乃女乃这早也太赶了吧?

虽有所猜测,但当小孩往她怀里塞破口大碗时,她才真正地肯定,她们的身份是乞丐……

……她穿越成乞丐了。

不过,这么早能乞到什么东西?她试探地问了声,小孩白了她一眼,“里府喜得千金,施粥三个月”,然后又神色古怪地看着她,“你不就是在施粥的时候被人踩晕过去的么?忘了?要不是我跟女乃女乃把你拽出来,你非被踩成人干不可。”

她听得嘴角直抽,难怪全身酸痛,她道是睡不惯草垛睡出来的,原来是被众乞儿用脚底“按摩”过的原因……

突然想起在礼府大门前她跟一个人相撞的情景,当时她觉得似被什么吸了进去,应该是那时候她就穿到那人的身体里了吧,那个人当时是活着的吧,那她的这个行为,用比穿越更贴切的形容,不就是……鬼上身……

饶是平日再胆大的人,也被这想法惊得打了个冷战,人,不带这么吓唬自己的。她双手抱臂,不敢深究自己怎么游魂至此的原因。

“丫头,冷啦?”

对上老人关怀的眼,她咧嘴摇头,“女乃女乃,我背您。”说完大跨一步,在老人前面蹲,看着对自己有救命之恩的老人颤巍巍地拄着拐杖,她会连路都走不好的。

这种天气对一个孱弱的老人来说,是种折磨,虽然破庙残败,但埋身在干草垛里,还是比在外面吹冷风来得强。她劝说老人不要去,却得了小孩大大一个白眼,很简单,每个人只限领粥一碗馒头一个,她们不能替老人领。

昨天她吃的那个馒头,就是这俩祖孙省下来的,那时她还觉得小孩眼睛晶亮有神,现在回味过来了,那是红果果的饥饿之光呐。

对于她的举动,老人自是不肯,小孩跺着脚双手圈在嘴边呵气,说道:“女乃女乃就让她背吧,不然等下去晚了粥都没了。”

想到昨天因为自己腿脚不利索,害孙女少分了半碗粥,又见她态度坚决,老人也不好再坚持。

老人瘦得只剩骨头,背在背上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一路下来,她也就微微发喘,且还不觉得冷了,原本略带刺骨的晨风吹在身上,竟觉得很是舒服。

本以为她们够早的了,没想到里府门前已列起长队,路上小孩的焦急她总算是理解了,这年代,当乞丐压力也大大的有啊。当下排起队来,她斜侧着身,帮老人微挡一些风,小孩见状也学起样来,她笑着把她推回队伍,“再吹就成人干了。”却是拿她的话顶她的嘴。

她以为小孩会回嘴,但小孩只瞪了她一眼,便把头扭向右边。

老人一直笑眯眯地看着她们,或许是知道她的一片心意,没对她挡风的形为说上半字,可一双枯瘦的手紧紧包住她的手,小孩又学样,把手搭过来,其实俩祖孙的手还比不上她的暖,她干脆一抄,把她们的手反包起来。

小孩别扭的哼哼,却没有做别的动作。

她想的是,那么长的路程,这羸弱的俩祖孙,到底费了多大的功夫才将她搬到破庙。把心底的疑问说出来,小孩哼了一声,说出了两种工具,木板,粗绳。

“你都不知道你有多重,我跟女乃女乃求了好久,才有一位大娘将你背到板上去,为了将你拉回去,女乃女乃的肩膀都肿了。”小孩没说的是,她的膝盖也是青紫一片。老人将绳绕在木板和身上,往前拉拽,小孩低着身子在后面推,有好几次推得不得势,扑趴在地上,不单膝盖,手肘都有几次擦伤。

听得她又是一阵愧疚,不知该说什么,眼圈红红地看着老人喏喏无语。

老人见状呵呵笑着,“这是应当的。”

“可是……女乃女乃,我们互不相识。”她努力让自己话里不带哽咽,别说她,就连这具身体的本尊,从老人跟小孩的举指上可以分明地看出,也是跟她们俩祖孙素昧平生。

小孩再次翻白眼,“女乃女乃说,碰在一起便是缘分!”说完又追加一句,“大女人动不动就哭鼻子,羞不羞人!”

最后一句就像一枚尖针戳破了泡泡,“啵”的一声,一下子什么感人的气氛都没了,她一口气噎在喉头,半晌才出得声来,“谁说我是大女人?”她就喜欢哭,谁要是规定大女人不能哭,那她当小女人去。

“看你样子有十五了吧,还不是大女人?”小孩恨声说道,也不知究竟是在恼什么。

听了这话,她模模鼻子心下暗忖,这话还真不好答,迄今为此,她还不知“撞”来的这具皮囊是个什么样,看胸部的发育状态,十五岁应该差不多吧。就不知长得如何,但看周遭人群的反应,应该不是那种造成哄动的倾国倾城美貌,也不是丑得令人唾弃的模样,这样最好。

小孩见她不答话,哼声扭头不理她,她忍不住伸手模模那乱蓬蓬的脑袋,真是个爱别扭的小孩,还有啊,十五岁的话,怎么能算是大女人呢?

太阳东升,开始散发温度,而里府也终于打开朱色大门开始施粥,食物的新香勾得这群饥肠辘辘的人躁动起来,后面的人不时往前挤,小孩和她的中间夹着老人,她们都咬牙将老人护在中间,避免人群冲撞到她。

这时里府走出四个拿着皮鞭女仆维持秩序,看着那些女仆粗壮手臂,她在心里感叹,那天要也如此,这身体的本尊也就不会被踩了。

沸腾的人群安静下来,皆极力按捺心底对食物的渴望,规规矩矩地排着队,人家说了,有那不老实不安份的,拖出来赏顿鞭子,这粥不吃也饱了。

好不容易领到她们那一份,小孩示意她把馒头塞到怀里,边走边喝粥,后又挑了一处晒得到阳光的地蹲了下来。俩祖孙把盛粥的碗舌忝了个干净,摆在地上,又从怀里掏出充当筷子的竹签,敲得当当响,小孩还脆生生地唱起了乞儿歌。

这才算是真正的开工吧。

她观看着,却始终下不了决心去舌忝那破碗,小孩见状,恶狠狠瞪了她一眼,骂了句,“这么浪费,小心天公以后不赏你粮食。”然后用手指去擦试她碗里的粥渣放进嘴里,见状,她还没来得及嫌恶,心底倒先酸酸泛疼了。

那粥并不稠,在她看来,只比水好上那么一点,对于昨天只进食了一个馒头的她来说,那粥并填不了肚子,她想了想,掏出馒头分成两半,递了一半给小孩,另一半往嘴里送,老人那想都不用想,便知送过去她也不会吃,也就不费那工夫了。

不料,小孩竟也不接,还把她快到嘴边的馒头挡了下来,她被那大大的眼睛瞪得心里直发毛。

“这个是要留到夜里吃的!现下吃了,万一这天都讨不到吃的,到时拿什么填肚子。”语气里颇有恨铁不成钢的味道,她想,小孩的眼珠哪天掉出来,定是她造的孼。

她惊愕:“一天只施一顿么?”

“你到底是不是乞丐,怎么什么都不懂!”小孩絮叨着,斜睨着她,想了想不放心,把她的馒头往自己怀里揣,“先放我在,夜里还你。”

她们占了块好地,背靠在墙上,暖阳披满全身,连心都摊晒得暖阳阳的,这时候谁还会记起那些阴暗的往事呢。大概是觉得她呆笨,小孩也顾不上唱乞儿歌了,围绕着“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乞丐”开讲,老人不时乐呵呵地往她们这边瞅上几眼。

她想,在这里生活或许是件很不错的事。这样想着,微笑了起来,二十一世纪什么的,就当是一场梦好了,以后她将在这里生活。

伸手揉揉小孩的脑袋,乱得打结的头发模起来手感并不怎样,“喜来,我的名字。”

明明是脏兮兮看不清面目的脸,竟被她笑出几分颜色,有碎金在她头上闪烁,小孩好一阵恍惚,半晌才闷声道,“又没问你名字,”瞥了她一眼,低头敲自己的碗,“春丫,女乃女乃说我是春天里生的孩子。”想了想,又道,“你以前做的不是这行当吧?我们从没见过你。”

她笑了笑,摊开手,阳光下,这双手骨节略嫌粗大,手有厚茧,是双常劳作的手,虽身穿粗布衣料,此刻看起来也很脏,但比起春丫俩祖孙破烂的乞丐装,起码是完整的一套衣服,身体看上去精瘦却也结实,这哪会是乞丐的身份。

“不是。”

“那你做的是什么活计?”

她哪里会知道身体的本尊是什么身份,可这话要怎么说?怀里那份估模是身份证的文书只写了姓名与祖籍,并没有介绍职业。照实说有谁会相信这么荒唐的事,就连她自己也是辗转一夜做了许多心理建设才接受的,对着恩人说谎她又不愿意。

看春丫因她的沉默嘟起嘴,又怕老女乃女乃跟着追问,她忙扯开话题,“为什么生了一个女娃,里府要弄得那么隆重?恨不得人人皆知似的。”

到底是小孩子,被她打岔过去,那名叫春丫的孩子道,“女娃子金贵,当然要隆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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