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来歌 正文 第九十四章 倾情

作者 : 林秋漪

第九十四章倾情

整个区都没电,悲哭。十点的时候终于来电了,于是码到现在,我个废材啊……,看到有亲买了这章了,汗,请重新看下吧,这一章与你们看的完全不同,不过看了之前这一章的,就不用看九十三章了,真的很对不起,给你们造成麻烦了,请原谅!

PS:拖到现在,我明天要补一万五的字数才能保住全勤,再次悲哭,该死的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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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夜色的掩盖,确实给了喜来很多的方便,例如,她可以赖在清歌怀里不起来。

二残子撇嘴,“也亏得找了个粗壮的男人。”

清歌却没有她想像中那般羞愤,凝视着缩在他怀里不知是真睡还是假睡的喜来,湖山如洗般。心眼格外明亮,不远前的某个深夜,怀里的这个女人笑谑着对他说,力气大可以抱她,有什么不好。

没什么不好。

“清歌你带着喜来先回去,免得吹到风了,我们随后就到。”

清歌对一品颔首,下一瞬已拔地高起,几个起落后已融入夜色。

“我也走吧。”

丰夏背着老冲,一品夹着春丫、幼崽先她们一步离开。

“你们说,宋公子的轻功比长老高多少?”

也不知二残子起了什么心思,竟让她们几个不施展轻功,就这么慢悠悠走回去,见老容突然发关,她一眼斜过去,“再如何也是个男人。”

同是个男人的幼崽爹就偷瞄了她一眼,后敛眉垂头专注于脚下。

“嘿,我说残子姐,我怎么觉得你对宋公子好像有偏见?”

“不是好像。”

二残子显然被她们一人一句说得心烦,“行了,别说得好像我老针对他一样。”

“你们也看到了,他管喜来管得多宽,什么都插一手,这让喜来有什么脸面做人?”

老容挑眉,这使得她的吊梢眼越发出众,穿透过夜色落在二残子眼里,“喜来是那种要脸的人?要我说。是你管得宽了,两口子的事,他们爱怎么处就怎么处,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几人皆附和,就连老冲都出声了,“喜来乐意就行。”

二残子觉得与她们话不投机,干脆加快几步,不与她们同行,她们本想追上她的,但因有个体弱的幼崽爹要顾着,也就灭了心思。

看双方的距离越拉越远,老容小小声问丰夏,“你说,残子姐是不是像喜来说的那样,有恶男症?”

丰夏耸耸肩,“不知道,不过我记得长老曾说过,残子姐是被她放在心尖上的男人出卖的,想来对男人多少有些防备吧。”

几个皆恍然大悟,“难怪她最见不得男人打听女人的事。”

被她们谈论的几位主角,却各有事做。且不提二残子郁闷地踢墙,单说清歌抱着喜来回宅。

第一件事,自是将她安置在床上,像看不够似的,一动不动站着端详她,喜来的睡相一向是不错的,但今日也不知怎么回事,老踢被子踢个不停,帮她盖了两次,清歌终于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我喜欢你……”

原想着将欠的这一句补上,她就会老实了,谁知她就像上瘾似的,踢个没完,清歌只得出手压住被角,“别玩了,等下着凉了可怎么好。”

然后就见喜来睁开眼,委委屈屈看着他,“我冷啊。”

清歌眉头一皱,手伸入被窝去探她的手,然后被反模,轻轻抽了两下,任由她握了。

“夜了,明日我早些过来看你,现下好好睡。”

“清歌,今天晚上我跟老洪她们商量的那个计划,你看怎么样?”

“不是都决定了么?还问我?”

虽是如此说,但清歌一点恼怒的意思都没有。本来嘛,女人做事就不该让男人知道的。现下喜来肯这样问一句,就代表她是真的尊重他了。

“嗯,是呀,你们不总说男儿家的心思比女人细腻么,我就知道你是怎么看的。”

清歌犹豫半晌,在喜来的期盼下,坐在床沿,“我觉得不错,你们方才的计划很周详。”

“就这样?”

清歌点头,“就这样。”犹豫了半会又说,“喜来,你会不会觉得我管太多了?”

喜来眨眼,“比如?”

“比如,你同领事她们开会,我候在一旁,比如,”清歌抿着嘴看着她,轻轻道,“不让你出去玩乐。”

说完手心一痒,不用说,又是某人在作怪。

“第一,是我要求你候在那的呀,你是被逼的。无罪,第二,我又不喜欢那种事,你帮我挡了我还省了好些事呢。”

清歌眼里就闪过不相信,“你不喜欢,你还一直……”

就见喜来从被探出一手,将他另一只手抓住,“我只喜欢对你一个人这样,别的人求我我都不会碰。”

清歌发窘,心里却是甜的,“快放被窝里。”将喜来的手盖好。然后双手任由她握着。

一时间两人都不说话,只是静静的相互看着,随后清歌就慢慢偏过头去,躲闪着喜来的视线,按二残子的说法,那眼神一看就特禽兽。

化身为禽兽的喜来不满了,这才过多久的二人世界呀,一品就踹门进来了。

清歌立马抽身站到床尾去,却不知这样反倒显得欲盖泥章。

好在来的是一品,换了二残子几个,又不知会说什么浑话了。

一品暧昧的眼线在俩人身上转了一圈,后道:“春丫你先在这顾着喜来和幼崽,我跟清歌先回去了。”

喜来忙道:“别,我还有事跟清歌说。”

一品挥手,“有事明天说,天天见,怎么就黏糊不够。”

“真有事,明天说就来不及了。”

清歌见她欲钻出被窝,忙上前按住,“有事就说吧,说完快些歇息。”

“清歌,我们能不能延迟些日子去神医谷?”用眼神止住清歌的话,喜来同他解释起来,说今天的比赛,果然让来阳县的百姓很喜欢这项运动,听到要半个月以后才能再看赛事,都表示很心焦,不少富户甚至决定找上她这个教练,欲说服她将比赛提前,另外又答应了太守大人弄全民运动计划。

“……另外,今晚已将拯救老洪娘爹的事提上章程了,少不得又要忙一通,虽说今晚已敲定计划,但我不在这里盯着,总有点不放心,稍有差池,不单往后行事不易。就怕洪府的人对他们下毒手。”

见清歌迟疑,喜来接着说,“你的药也不是完全没效,现下我不是已经不会经常被冷醒了么?”

又保证,“有你时时盯着,我能出什么事?到时真不好了,我决不耽搁,马上随你去神医谷。”

“好清歌,答应了吧,不看着我真不放心。”

边说边冲一品使眼色,一品清咳一声,“清歌,就应了吧,我看她也没什么事,不过就发点冷,多穿几件衣裳多盖几条被子就是。”

清歌还是犹豫,他怕呀,对她这个病,他心里是真的没底了,再者,“……师父曾说,要是我找妻主了,要带着去给她老人家掌掌眼。”

说完拿眼瞅着喜来,喜来笑着说,“也不急着这一时呀,反正我们也得明年才能完婚不是。”

于是拍板决定,若病情没有恶化,那么等营救出了洪杨的父母和将卡巴迪正式导入轨道后,喜来才随清歌去神医谷。

“喜来,我也要去!”

清歌还没说什么,喜来就摆手,“不行啊春丫,神医谷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进去的。”

春丫嘟着嘴,“可我不放心呀。”

“我也不放心,你说我要走了你们得多想我啊,万一吃不下饭怎么办?”

清歌摇头,这人又要把别人整个炸毛才开心,最后是一品出手将她点睡了。

“你也是,怎么也就惯着她,整日里折腾人。”

清歌抿嘴轻笑,桑姨说他惯着她,残子领事又说她惯着他。

次日喜来神清气爽地指“残”骂“桑”好一阵,才在清歌的陪伴下出了门,今日,要去寻黎楚昭。

茂森同宋真,现下已经不在那里当抄书先儿了,而黎楚昭也没招新的招书先儿,书肆里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但她老人家丝毫不介意,喜来原先写的那副字也被她当宝一样挂在墙上,倒引来好些学子旁观,但黎楚昭谨记喜来的话,没向人透露施墨者为何人。

见了喜来,她自是欢喜得不行,请进里间奉茶倒水那叫一殷勤,喜来坦然受之,反倒是跟随她后头的清歌,被弄得有些不自在,在喜来有意的引导下,黎楚昭将清歌视为她小师父的恩人,“喜来师父的恩人就是我的恩人。”

喜来先是检查黎楚昭的作业,等摆够了为人师的谱,给她写了好几副字,当然,因为太久没练手生了,写坏了好几副,在黎楚昭肉痛的眼光中,撕了干净。

“走,咱们去广场看看。”

出了辅明轩,见天色尚,喜来拉起清歌欲奔广场去,清歌不仅要护着周围的人不要撞到她,又要注意两人的动作不被路人看见,心里是竟惊慌又甜蜜。

某天,喜来也不知哪来的灵感,觉得这宽袖深衣是她的福星,不仅自己要了几身,也要清歌也穿上,二残子她们还纳闷老嫌袖子碍事的她,怎么突然又转性了,待看到她和清歌穿得整整齐齐站到一起,才反应过来。

原来她是想借着这袖子的遮掩,方便她时刻能牵着清歌的手,灵感来自于清歌被她逼急了说的那句“若别人不知道,我便任你牵”。

清歌将原先的男儿家戴的纱帽,改成了女人戴的纱笠,再一次在外表上,模糊自己的性别。

其实,大周国的女人,是鲜少戴这玩意的,他们也没什么江湖的概念,只是一致认为,凡戴纱笠的,都是大户人家雇的护卫,喜来觉得让他们这样误会也不错,起码清歌的隐蔽性高了些。

二皇女那边,她哪里会想到堂堂功臣之后会给人当护卫,旁人不会想到,居然有人会雇个男人当护卫,这里的男人,鲜少有武功的,据说,学武其实是禁止的。

喜来就想到里府的那个男人,她从二残子那里得知里府其实跟丐帮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具体有什么关系,二残子怎么都不肯透露给她知道,后来喜来同她打了个赌,若是喜来赢了,她无偿告诉她,若是输了,就由她带着喜来绕府一日游。

喜来现在有武功高强的清歌护着,就算直面碰上那个男人也没事,至于他背后的力量,喜来猜测有三,一是两位皇女当中一人的力量,二是女皇的力量,三是反女皇的力量,二残子似是很惊讶她最后的推论,喜来以此为饵,仍不能诱她说出那个所谓的关系,喜来也就懒得跟她解释了。

今日他二人穿的是用清歌缝制的宽袖深衣,同色系,喜来要求的,说是情侣装,她不说还好,说了清歌总怀疑旁人都知道了他们的关系,羞得很,是喜来威胁才穿上的。

若俩人分开穿倒没什么,站在一块,令人满生诧异,怎么一个主子跟护卫穿同样的衣裳,也有那想像力丰富的,觉得这是哪家姑娘便装出游来了,只是经验欠缺,掩饰得不到味。

加这喜来那精致的眉眼,越引人侧目,但窘迫的人,永远不会是她。

“清歌,你带钱了么?”

清歌闻言,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是一家卖豆腐脑的摊子,轻点了头,他在外头,是能不说话便不说话。

喜来就拉着他去要了两碗豆腐脑,站在街摊吃小吃,这对清歌绝对是个新体验,可此刻,看着笑意盈盈心上人双手端着清香的食物凑到他跟前,礼教什么的,都被他抛在外头了,反正,他违背的礼教够多了。

清歌吃得很慢——虽然他早习惯隔着纱巾吃东西,但再慢也慢不过喜来,她一边吃一边跟小贩叨唠,清歌端着碗浅笑,也不知她一天到头哪来这么多话说,更奇的事,同谁都说得来。

“我夫郎身子骨不好,一下夜就咳得厉害,他怕吵到几个孩子,就让我在柴房那搭张床……”

这时又有客上来,喜来忙将手上的碗放下,替小贩招呼起客人来,将这家豆腐脑夸得天上有地上无,让清歌好笑不已。

旁边有路过的人听她那一番吹捧,也来讨了几碗,最后的评语是没有喜来说的那般好,可小贩还是很高兴,这一下子就多了十几文钱。

等那些客人走了,喜来碗上的豆腐脑早凉了,小贩想给她添满,她忙阻止,说是好不容易才等它凉的。

小贩说完自家夫郎和两个调皮的孩子,就问起了喜来,“姑娘这个年纪,可娶夫了?”

喜来摆摆手,“没呢,家里倒是给说了一位,定了日子,就等明年娶过门。”

清歌原先以为她说的是邹翔,至后半句才知说的是自个,有些羞涩地横了她一眼,哪里就定了日子了。

“哟,姑娘长得一表人才,为人又和气,能娶给你是那位公子的福气。”

喜来不客气地点头,“没错,我也是这么觉得。”

小贩明显噎了一下,喜来一股脑将碗里剩下的吃光,嘴巴也不擦扭头看着清歌,“我能娶着他也是我的福气,我俩是天作地合的一对。”

然后又突然凑近清歌耳边,道:“你说是不是?”

清歌只觉得心里涨得满满的,“是。”声音轻柔,坚定。

小贩也跟着附和,还送了喜来和她未来夫君一箩筐的好话,末了还不忘祝福清歌,愿他这位护卫跟她的主人一样早日娶上心上人,让喜来暗笑不已。

一路闲逛,看到好吃的就买点,看到好玩的就玩一玩,还买了对簪子,据是什么鸳鸯簪,一听这名头,喜来价也不砍了,直接买了,在旁人的惊愣里,塞给了清歌,“给你拿去送你的心上人。”

倒赢得周围人的赞叹,说真是好主子什么的,喜来用只有清歌才听得到的语气说,“我可是好妻主呢。”

那眉梢眼角皆是绽放的欢悦,引得清歌目光痴痴,身旁一对妇夫与他们擦身而过,女前男后,中间断开的一步之距,倒显得身旁这位张扬嚣张,紧握着他的手的女子,真有几分好妻主的味道。

于是清歌没有说她浑说,低低地冲她说,“回去,我就给那个人簪上。”

所谓的心上人,除了你还有谁?

穿街走巷,绕了不少的路,可总觉得还是走得不够多,若不是清歌担心喜来累到了,想必让他们在整个来阳县绕上一圈都是愿意的。

喜来做事,从来不按章程。

说好去广场,最后拐着清歌去地母庙,只不过,她说她走不动了,要护卫背着。

清歌不肯,俩人僵了许久。

“哪有男儿家,青天白日背着女人走街过巷的。”

“人家又不知道你是男的。”

清歌还是不肯,喜来沉着脸背过身去,“宋清歌,你说实话吧,你嫌我长得不如其他女人强壮对吧。”

清歌急了,这人怎么这样说话,虽然她真的长得不强壮,可,就像她没嫌他一样,他从没觉得她不好。

“你嫌了,你肯定嫌了,你觉得背一个女人丢脸。”

为了表示自己真的不嫌弃她,清歌最终还是背起了她。

不说男背女一事,单就一个好手好脚的女人趴在别人背上,还扬着手上的风车,时不时轻昵地在背她的人耳旁叽喳个不停,这对于有着根深蒂固的大女人主义的大周国民来说,是刺目的。

可在当事人记忆里,哪怕过去十几二十年,最初的那趟属于两个人的出游,是那样鲜活快乐,越过所谓的礼教,爱得肆无顾忌,回想起来,满街都是他们的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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