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拣小猫咪 作品相关 落草番外(二)

作者 : 栎阳锦

峡谷真的很深,上面的崖顶已经没在云中,下面,却还连底也不曾看见。姓寇的显得很焦躁,一直在自己身上乱模,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但我知道不会有救——至少我是这样。一起跃下的毒虫尚有一只在我背上,这种降落让它很害怕,本能的将带毒的尖顶深深扎入我身体,一波一波,一波一波,甚至听到了皮肤被撑破的声响,那里,应该很丑了吧。

不知过了多久,姓寇的一声欢呼“找到了”他举着一个巴掌大的黑色圆筒给我看,可是我看不清,神智已经渐渐离开了身体,去了它想去的地方“就说嘛,怎么会找不到了,竟然给美美藏去那种地方,恶,差点害死老子。你别睡啊,咱们就快安全着陆了,我跟你讲,这可是大神通”

可能是风实在太大了,没过他没完没了的话语。也可能是我太累了,想永远这么睡下去。最后的意识是他打开了一把铁伞,然后,然后整个世界都清静了

我的小塔塔娜,为什么不是我与你生下的羊朵朵?为什么

从没人来过峡谷底部,年老的巫师曾对大家说过,说这个峡谷是吉利神最讨厌的地方,他不愿看到那些地狱的恶灵在世间张牙舞爪,所以扔了它们在这里,扔在这个连神都不愿多看一眼的地方“呼呵,呼呵”可是这里真的很美,暖暖的夜风,潺潺的流水,天上是一隙而过的星空,缀着极小极亮的星星眨着眼问我“醒了吗?醒了吗?”。

我醒了,在我以为必死无疑的情况下。

我知道是谁救了我,却不愿谢谢他,何必呢,连小塔塔娜都舍弃了我,他还要坚持,可悲的坚持,不是吗?“呼呵,呼呵”身体在移动,应该是副自编的藤架,他在前面埋头苦拉,喘成一片。我想让他去洗洗身上的味道,真的太难让人忍受了,抚过他的夜风再来抚我,浓重的汗味呛得我又开始两眼迷朦。

“你醒了?怎么又哭了”他转身看到了我脸上的晶亮,前半句欢喜,后半句无奈“咱们得快得离开,你的族人太变态,我怕他们会死要见尸才罢休。来,把这个吃了”他离近,汗意更加明显。

我忍下痛强坐起来,低头,那只昔日里舞剑指风的手满是伤痕,一道道隐在脏污里分不清哪是血,哪是泥。彼时手心里托着的洁白丹丸,轻轻一颤,似是又想收回去“瞧我,光顾着逃命了,连手也没来得及洗洗,我给你换粒干净的”

我没说话,拉过他的手弯腰将那枚小洁白卷入口中,不好吃,苦苦涩涩,没有我自配的丹药来得香甜。

峡谷很长,他说他挑了与去中原相反的方向走“应该就不会被人堵住了”这是他的原话,我亦没反驳,安心的陪他走不知道长出多少的冤枉路,正好用这段时间来考虑自己的将来,和,塔塔娜最后的唇语。

起初的时候我完全被毒液蚀到溃烂,这也是他为什么不背我的原因,我一项项的慢慢替自己打理着,包括身后那个几乎致命,却被他嘴咬舌掏过的伤口。

他说我的名字很拗口,给我起了新名字“落草好不好?”我笑笑不置可否,那时我的汉语很一般,却也知道落草凤凰不如鸡的典故,恰到好处的比喻,没理由也没心情去回击。

我一直躺在藤架上,看太阳一闪而过,再看月亮一闪而过,日子过得很快。终于有一日他说他拉不动了,要背我上前面那座坎坡。我坐起身来搭手看了看,也不堪高的样子,甩下他,行动自如。

谷中四季如春,很难分辩说这一季又是哪一季,相应的可以用来果月复的食材也丰富多变,加之他一手得天独厚的烤肉技术,其实在这里活一辈子也未尝不可。

“这有什么难的,等我任务结束了就与你找这么个地方定居下来,一辈子一辈子的过,总有你过烦的时候”

我不烦这样的日子,却烦他没完没了的言语试探,走了这么久,他始终不相信我肯与他相伴一生。这个决定是在当时见到那一手伤的时候起的,渎神?倒要正经八百渎给你们看看。

我相当不耐的伸出两只油手在他衣服下摆上擦拭,他气得哇哇大叫,又说起了他只这一件衣服的窘迫“你这也叫衣服?嘁”真的已经不能算是衣服了,两个肩头早在拉藤架的时候磨得尽透,他乱七八糟用些羊肠盘住。原本黑色的衣料已经洗得泛白,更何况下摆也快被我擦破,现在拿来擦手都嫌它太破。

出谷的时候我送给他一件虎皮夹袄,换了发饰,再配上鹿靴,倒也人模狗样。

谷口开在鹰喙山,左边是通往中原的长路,右边是抄近入族的小道,我第一次拉着他要他用我们的族语说爱我。他涨红了脸,别扭不堪,轻轻吐了三个字却也足够“再说句‘我恨你’”

“”他不解,我却一味坚持,紧紧盯着他的唇,不敢放过一丝一毫。

最后,最后我还是选择了通往中原的路,始终不明白塔塔娜为什么会说出那样的话,可事实便是事实,既然无法更变,就要学会去接受,我想我终可以心安理得的放弃了。

心安理得的享受他给我的爱,不再有所牵绊。

被宠多了的人是会变的,我仗着他给的爱无所顾忌,从原国到唐邦惹下一路一的风流债,就喜欢他一边小心护着我,一边干吃醋的表情,并且乐此不彼,越发深陷。

风凌国的国都定在四季分明的漠北之地,踏入帝都时他长长舒了口气,说“终于到了”我知道他有任务在身,却从未问过他是什么任务,听他这么一说,便清楚是到达了任务所在地。

模到他身上最后一枚打火机,换成现钱,我们买了一进一出的小院,算是定居于此。说起打火机这东西非旦我没有见过,就连中原之地的富足之地也不曾有人听说,当初他就是拿着这个东西和那个叫做发胶的小瓶子帮我退了一身毒虫,也惊了一地族人,给了我们逃命的机会。

后来发现拿它生火快捷无比,困倒之境还有什么比这样更给来钱?他却每每顿足,说这样会害他回去没法交待的。回去?那就索性卖干净了别回去,有我在这里,你还要回去哪个地方。

小院很安静,只有我与他,我与他肌肤相亲,与他耳鬓厮磨。再支使得他转出转进,忙东忙西,几乎要忘记他口中所说的任务。我以为我们就会这样一直下去,没事的时候打打小劫,有事的时候打打大劫,金银不愁,吃住不愁直到,直到江湖上出了个叫原浩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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