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错?怎么可能?一母同胞的弟弟,这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容貌,他怎么会认错?怎么可能认错?世界上真的有两个旁不相干,却一模一样的人吗?他不相信。
只是,弟弟为什么不承认,为什么要隐瞒身份?为什么不肯同自己相认?既然他在这里,那个女人呢?是活着还是已经……难道他有什么难言之隐?还是他在这恶魔的逼迫下,不敢相认。
一想到那妖孽一般的诸葛无情,他心里似乎有了答案,看向无情的目光,都带着些许仇恨。
在这一刻,亲情和利益的斗争中,亲情最终占据了上风,皇位之争,那是自己和弟弟之间的事,关键时刻还得一致对外.现在他要考虑的是究竟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怎么把弟弟从恶魔的手里解救出来。
前面已经有了前车之鉴,只是移动一下石像就要了两百万两银子,现在冲他要一个大活人,不知道会不会狮子大开口,如果他要再以那个什么众生平等为借口,那就更得得银子了。
一想起移动石像,他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两百万两,那可是两百万两银子呀!不是说事后需要好好休养,滋补么?怎么到现在还是活蹦乱跳的?脑子里细胞以超乎寻常的速度运行着,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上面,就连那从未吃过的元宵吃在嘴里,都没尝出到底是什么味。
“各位,每人一百两,请交钱,谢谢!”诸葛无情满脸洋溢着恶魔的招牌微笑,手已经伸到众人的面前,就差伸手抢了,一副你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的无赖架势。
这么一碗不不过才六个所谓的元宵,新奇是很新奇,也的确很美味,可这样就要一百两银子,也实在太黑了,他也根本不值这些银子啊!可是吃都已经吃了,难道耍赖不给不成?
在坐的人都是身份尊贵之人,自然做不出这等无耻的行为。而且这么多人,这么双眼睛看着呢,总不能让人家说,连一百两的小钱都要讨价还价,说出去也丢人啊!
一代奸商诸葛无情正是凭借前世五十年的阅历,算准了他们的心理,更吃透了他们弱点,只是一个小小的抄袭来的创意,就轻而易举的将他人的银子赚到自己的腰包里来。
哈哈……!眼见众人无一例外的屈服,听话的交出一百两银子,他财迷的数了数,笑mimi的收好,“那个,各位请便,在子不适,就不奉陪了!”他打着哈哈敷衍道。
呸,身体不适,我怎么看着比夏天草丛里的蚂蚱都欢实!一定是钱赚够了!被中途放鸽子的这些贵宾们一个个恨恨的月复诽不已:伸手要钱的时候,你怎么不难受?钱到手了,你又身体不适了,骗鬼去吧!
但这些只能在暗中进行,拿到明面上来说道说道?谁敢呀?而且这话怎么说呀?诸葛无情那利落的嘴皮子,都能把死人给说活了,跟他辩白辩白,那不是自讨苦吃吗?于是,只好缄默,眼瞅着诸葛无情带着东一飘然而去。
心事重重、神情恍惚的上官念一,待到清醒过来时,人早已去远了,既然人已经走了,那他再呆下去也没什么意义,就算这满街的美景再人间少有,他也没有心情看下去,也随后兴致缺缺的告辞离去。
诸葛无情的书房里,东一有些局促的坐在一边,已经洗过热水澡的他,看上去精神已经好多了,再不似那会儿刚见到上官念一时那么的无助,那么的脆弱,眉眼间虽然仍然隐藏着淡淡的哀伤,但神色间已经有了些生气。
他心里明白,公子带他提前退场的原因,他也清楚的知道,心思玲珑的主子一定是察觉到了,自己与那个上官念一之间的微妙关系。
可是这一切真的不是他能主宰的啊,他一直在逃避,不惜背井离乡,他也一直在努力遗忘,甚至流浪街头、屈居人下,他这么做,不就是不想看见有关他的人或事吗?
就这一个小小的心愿,要实现起来为什么就这么难?他无奈的叹息。稚女敕的脸上全是与年龄不相符的苍凉。
看着他明显精神了一些,无情心里的担心才稍稍放下,虽然他们都叫他公子,叫他主子,但他从来没有真正把他们当做奴仆来看待,在他的心里,他们就是他的朋友,家人!
既然是朋友、家人,那么他就有权利和义务,来为他们遮风挡雨,来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快乐,所以他才会把那个保命的秘籍《生死诀》教给他们,所以他才会为他们的不学好而大发雷霆,这就是所谓的爱之深,责之切吧!
可是今天,自己的朋友、家人,竟然在自己的面前被人伤的体无完肤,而他,这个自诩的保护者,居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却无能为力,这让他情何以堪啊?
这一切都是那个叫上官念一的出现所带来的,上官念一、天水帝国未来的储君么?如果你真伤害了我身边的人,我管你是谁,别说是你一个人,一个国家,就是为此站在全世界的对立面又如何?
无情阴郁的想着。脸上却满是温和、亲切的笑容:“东一,觉得怎么样,好些了吗?”。
感觉到主子发自内心的的关心与担忧,东一的心中的哀伤似乎淡了、散了,冰冷和痛苦被暖暖的感动包围着,满满的都充满了一种,自己从未奢望的,叫做幸福的感觉。“主子,谢谢您,我好多了!”他感激的起身,向主子深深的鞠躬致谢。
“东一,坐!”无情把他按在椅子上,右手仍然放在他肩头,继续给他提供支持和力量。“东一,你们当初要跟着我时,我曾经说过有我吃的就有你们吃的。这句话你还记不记得?”他问。
当初?怎么会不记得?雪夜里的那一幕,是他永远也不能忘记的:如果不是眼前这位主子,那自己可能被压在房梁下直到冻死,如果不是这位主子,自己和五个伙伴可能早就死了。
正因为跟了这位主子,他们才能彻底告别那苦难的流浪生活,不再受那些有钱人的白眼和嘲笑,从此,不愁吃,不愁穿的过着小猪一样的幸福生活。
“从那一刻起,我就把你们当作了我的朋友和家人,所以我要让你们每个人都吃饱穿暖,都快乐、平安。”无情拍拍他,颇有些郁闷的道:
“可是今天,我看见那么伤心,那么痛苦,却什么也帮不了你,我很难受,很不喜欢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你愿意把我当做朋友,当作家人吗?你能全身心的信任我吗?”。
感动得想哭!这就是东一此时此刻的心理,自从母亲死去以后,自己就是孤单一个,孑然一身了,所有的痛苦,所有的不如意,他从来都是深藏在心里的,就是想说,又哪有贴心的人听他诉说。
可如今不一样了,他有了主子,就有了朋友,有了家人,从今以后他再不是孤单单的一个了,有人会关心他,会心疼他。那些深藏在心底的痛苦和不如意,这会儿都有了可以倾诉的对象,那个人就是自己一直又敬又惧主子。
“主子!”他眼圈一红,两行泪顺着脸颊流淌下来,往事如烟,如梦似幻的难以回首,难以琢磨,难以把握,往事如歌,如歌如泣的让人痛彻心扉、肝肠寸断。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一切源自于一个美丽又错误的相识。
孤儿出身的锦绣,沿着流花河追赶被河水冲走的衣裳,遇见了在下游钓鱼的上官洪,那时的锦绣,年轻貌美、青春靓丽,上官洪也是风度翩翩、年少风流,于是,老的掉牙的戏码---一见钟情出现了。
那时候,上官洪还不是王爷,只是天水帝国的一个皇子,这时还不到十六岁,不能有自己的府第,于是他在一个偏僻的小街租了个院子,金屋藏娇,他信誓旦旦,海誓山盟的说,再等半年真正独立之日,就是把锦绣娶回家之时。
锦绣没有半点怀疑和不满,就这么一心一意的相信爱人,相信爱情。转眼半年过去了,上官洪有了自己的府第,也成了亲,只不过娶进门的并不是锦绣,而是他姨丈家的表妹,宰相大人的独生女儿。
家里的事都有请来的下人照料,所以痴心的锦绣平常根本就不外出,也就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只是觉得爱人来的时候越来越少,待的时间越来越短,有的时候甚至一两个月都不来一次。
上官洪每次来都行色匆匆,借口公务繁忙,呆一会就离去,对这样的结果,锦绣虽然常常形影孤单、暗自落泪,却没有怀疑爱人的话,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男人有出息,现在公务繁忙,那不正是说明爱人有本事吗?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着,直到两年后有了孩子,那就是现在的上官念一,因为上官洪夫妇一直没有孩子,香火观念严重的上官洪满心欢喜,开始跑得勤了,几乎每天一次,而且来了就不愿意走。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啊!就算再傻的女人也能觉察出丈夫表现出的异常,更何况这位王子妃非但不傻,还非常的精明。在上官洪前脚离开的时候,她就带人上门兴师问罪。
面对这个自称是上官洪正室妻子的凤冠霞帔、雍容华贵的女人,再听说他们早在一年半以前就成亲,人家才是名正言顺的王子妃时,一瞬间感觉天塌地陷、日月无光的锦绣几乎晕了过去。
伤心欲绝的锦绣抱着孩子,在与上官洪相识的流花河边,傻傻的站了一整天,如果没有孩子,想必她都没有再生存下去的勇气。直到太阳落山,无处可去的她,只得回了自己当初栖身的草屋。
从此以后,锦绣身上的担子更重了,不只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幼小的孩子,她给人洗衣、做饭,刺绣,艰难的维持生计,就这样,年纪轻轻的她脸上添了憔悴,如云的青丝也失去了光泽,白皙的双手也布满道道伤痕。
三年以后上官洪再次在流花河见到的,就是这样一个一看见他就两眼漱漱落泪的锦绣,和已经三岁的念一,一直没有子嗣的他,儿子对他的吸引力是无比巨大的,甚至远远超过了他对锦绣的愧疚之情。
又是一番赌咒发誓,又是一番花言巧语,心软的锦绣虽然嘴上没有做出什么承诺,心里头却有了希望,有了盼头,只要再过个一年半载,他就会想办法把自己母子接进府,管他是妻是妾,自己无所谓,只要能给孩子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就好。
这一次不再是空等,一年后,连续六年,王子妃的肚皮都没有一点动静,思儿心切的上官洪和她达成了以后念一由她教养的条件,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一顶小轿把三个月身孕的锦绣,从后门偷偷地接进了王府。
小儿子如一出生了,锦绣的苦难也真正的开始了,没有地位的她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吃苦受累不说,还经常被拳脚加身,就连王府里最低下的仆人都可以任意支使,**。
这样的苦难锦绣可以不在乎,为了儿子什么她都可以忍受,可她最不能忍受的是自己的儿子---上官念一竟一口一个娘亲的叫那个女人,就算她屈辱的在旁边伺候,儿子都视若不见,更别说什么承欢膝下了。
还有那个她一直深深爱着的,从前也口口声声永远爱她的人,自从如一出生,他就再也没有进过一次她的房门,甚至都没有再看她一眼。
(这段感情经历想必写的不会太好,所以一直迟迟不敢上传,各位将就着看吧。也许是因为遭遇相近,或者是当局者迷吧,我总写不好跟自己类似的感情,又偏偏想写出来,人总是矛盾的,我也是其中之一吧!唯有希望各位多多谅解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