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战场里那些更加恐怖之极的尸体。蒙琪的脸色越来越白,身子也颤抖的越来越厉害,尤其在看到洪麻子又勇猛地把一个城卫军开膛破肚之后,他再也忍无可忍的蹲在地上狂呕不止。
只可惜,早上动身得早,还没来得及吃早餐,他的胃里实在没什么东西可吐,呕了半天,肠子都快呕出来了,吐出的只有一滩黄黄绿绿的胆汁。
几分钟之后,这场痛苦的折磨才告一段落,再站起身的蒙琪,整个人就像刚刚大病一场,脸色苍白,身子摇摇晃晃的,仿佛一阵风都能吹倒似地,显得虚弱之极。
“这……这实在太可怕了,我,我下不了手,求求你,放过我吧!不要再逼我了!”他的脸上泪痕未干。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无声的祈求。
可是,诸葛无情就跟什么都没看见似地,仍然一副清淡如水的模样,好像在他眼里所有的事物,都像那天空里的浮云,任你变化万千,我始终恬淡如一,不为所动。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此时给人的感觉,也同样就像那恬淡的浮云,飘渺虚幻,波澜不惊,至于他身后,管他是晴空,抑或是暴雨,那一切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蒙琪,再提醒你一次,别忘了主子我刚才的吩咐,不然,哼哼……违逆主子的命令要受什么惩罚,相信不用我提醒你吧!”
哼哼,跟我玩哀兵政策,你还差得远呢!诸葛无情嘴角露出一抹诡异的微笑,淡淡的话语中,毫不掩饰的流露出威胁和警告之意。
“主子,您……就不能发发善心吗?”。蒙琪的身子一震,差一点把后半句月兑口而出。他双眼幽怨无比的看了一眼一副我意已决,绝不更改的主子,无可奈何的抬起长剑,开始寻找下手的对象。
“主人,蒙琪他……能行吗?”。看着蒙琪那似乎马上就要摇摇欲坠的身影,云箩不由得有点担心的摇摇头。这样的状态还杀人呢?不被人杀不就不错了!
他实在不忍心,更想不通,主人这么逼迫蒙琪,到底有什么意图?对手孱弱,战斗胜利在望,就算没有蒙琪插手,顶多十分八分的就能结束。
而且,就算是敌人强大,黑家兄弟和洪麻子敌不过,那不是还有他云箩呢吗?他就不信了,有什么人能强得过他去。
“云箩,你胆子大了,在心里骂我不近人情呢吧!”诸葛无情似笑非笑的问了一句。
“奴才知罪了,主子恕罪,以后不敢了!”虽然诸葛无情的那句话,语气淡淡的。并没有一点恼怒的意思,可还是骇得云箩心惊肉跳。
“这次就算了!不知罪不怪罪!”诸葛无情不在意的摇了摇头,指着场中生龙活虎的黑家兄弟和洪麻子,问道:“云箩,你看他们的战斗力如何?”
“如何?跟这些人类比,不错啊!”看着诸葛无情忽然问了一句牛马不相及的问题,云箩明显愣了一下,才回答。
是的,跟这些城卫军相比起来,黑家兄弟和洪麻子勇猛非常,简直就是下山的猛虎,出海的蛟龙,出手狠辣,毫不留情,算的一员猛将了。
尤其是喜欢把敌人开膛破肚的洪麻子,对手都对他的残虐望而生畏,小五力大无比、一招就能打的人骨断筋折的失去反抗能力,刀枪不入的小六最为轻松,他毫不防护的任对手的刀枪砍在身上,趁着敌人愣神的功夫,两三下就搞定一个对手。
其他的人,虽然在对敌手段上,比洪麻子他们三个差了一些,但那悍不惧死的作战风格,对上士气低落的城卫军,还是战无不胜的。
“就这样还不错呢?我告诉你,他们要是上战场,十有八九回不来,剩下的一两分还得靠运气!”诸葛无情不禁苦笑一下解释道:
“要知道。真正的战场可要比这复杂、混乱得多,我告诉你,在战场上,最重要的是保护好自己,其次才是杀敌,连自己的生命都保不住,谈何杀敌卫国?
所以,勇猛是有一个前提限制的,盲目的横冲直撞,那不叫勇猛,照我看,那就是傻瓜或者白痴的代名词,这种人比谁死的都早。
就像他们这样的,不做任何防护的凭借匹夫之勇,在这种少数人的决斗中还行,可要是上了战场,我跟你说,就算他们再彪悍,再勇猛也没有用,只要一枝小小的暗箭,他们就得送命。
还有,你发现没,他们在浪费气力。比如说洪麻子,明明一刀已经把人杀死了,偏偏还要再来个开膛破肚,你可别以为杀一个人无非是多费一点点力气,那就大错特错了!
如果二个人,三个人,十个人、甚至千军万马中呢?多省一分力气,就多一分保命的资本,像他们这样,力竭之后怎么办?是不是就等死?
当然,我也不是提倡像那些城卫军那般胆小如鼠。在战场上,那种未战先怯的人也是必死无疑得,就像蒙琪这样的,上了战场就手脚酸软,那不是必死无疑么?
云箩我知道你想说有你保护他,不妨事,可那是不可能的,动辄上万人的混战,很可能骑兵一冲锋,你找都找不着他,谈何保护?而且,恐怕你自己都自顾不暇,哪儿还有余力保护别人!
因此,对于他们所有的人来说,要想在战场上活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保护好自己,而要拥有这份自保的能力,就必须学会杀人。
现在的他们还不会真正意义上的杀人,他们必须要在上战场前,学会如何用最小的力气和代价,消灭尽量多的敌人。”
一口气把心里的话都说出来,诸葛无情幽幽一叹,神色间有些惆怅:“我对他们的要求很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是我把他们带上战场的,当然希望把他们活着带回来!”
听了诸葛无情这番解释,云箩瞠目结舌的半晌无语,他虽然几千岁了,但化成人形根本就没几天,更不了解人类的社会。
“没想到战场那么危险!”这回他理解了,为什么蒙琪都呕吐成那样,主人为什么还那样逼迫他,是呀,现在难受,总比到时候死无全尸的好。
他眼神复杂的看向了场中的蒙琪,没想到这一看之下,他竟然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
在诸葛无情的严令之下。蒙琪动手了,在一个城卫军的背后发动了那个一击必杀之技,只不过,他并没有按照诸葛无情的吩咐,杀了那个人,而是把对手用剑柄给敲晕了。
这……这也行?云箩有点吃惊得张大了嘴,做贼心虚的蒙琪正好这时候一抬头,正看见吃惊的张大了嘴的云箩,急忙向他遥遥的拱手,双目之中满是求恳、哀告之意。
云箩急忙下意识的转头,看向身边的诸葛无情,却见他仍旧沉浸在感叹中,根本就没注意的蒙琪的小动作。又见蒙琪的模样确实可怜,一时心软便点了点头。
(他们现在还不知道,就因为他们的这一时心软,又为他们招惹了不少的麻烦,当然,这是后话,后文自有交代。)
也就有过了几分钟吧,战斗以城卫军的全军覆没结束了,宽阔的城门前,二十多具血淋淋的尸体,横七竖八的倒了一地,空气中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胆小的人看了,晚上都会做噩梦。
而黑家兄弟和洪麻子,这些天生的杀戮者,带着满身的血迹,站在那些恐怖之极的尸体中间,精神还处在高度的亢奋之中,就连身上那些伤痕都觉不出一丝的疼痛。
“主人,这帮走狗都杀光了!是不是该打扫战场了?”他们眉开眼笑的问,有了上次打扫战场的经验,让他们十分期待这一次的收获。
“打扫战场?不用了!交给他们吧,我们走我们的!”诸葛无情看了看那些躲在远处瑟瑟发抖的人,无所谓的转身便走。
对钱财没什么概念的云箩根本就不在意,他也不喜欢在死人身上翻来捡去的这种工作,所以,诸葛无情一发话,他马上牵起一边的白马,跟了上去。
而蒙琪一听这话,更是如蒙大赦一般,牵上自己的马也赶紧进城,这个令人作呕的地方,他可是一刻都不想多呆。
不打扫战场了?都留给那帮胆小鬼?只有黑家兄弟和洪麻子愣了一下,他们心里十分的不甘,可是主人的话谁敢反驳,所以尽管不情愿,也只得随后跟上。
刚走了几步的小五,忽然想起了那颗还握在已经死去了的滕汉云手中的小金球,那可是自己的东西,一定得拿回来。
“等我一下,马上就回来!”他匆匆的把缰绳塞进小六的手里,一阵风似地又窜回了血色弥漫的战场,找到滕汉云的尸体。
他毫不忌讳的将手伸进尸体的怀里,可掏出来只有几块散碎银子,根本就没有那颗小金球啊!小金球去哪儿了?
小五眉头皱的紧紧的,那么金闪闪的东西多漂亮,丢了实在可惜。就这么算了不成?不,当然不!人高马大的他一把拎起尸体的脚踝,头下脚上的一阵晃悠,还是没有!
就在小五垂头丧气的即将放弃的时候,忽然发现尸体的左手攥得紧紧的,好像握着什么东西,小金球,我的小金球,不是在他手里吧!
他用力的掰开尸体的手指,果然,他的双眼一亮,那颗黄澄澄,亮晶晶的小金球就安静的躺在手心里,呵呵,又物归原主了!他笑呵呵的把小金球收好,心情大好的追上已经进城的同伴。
有点资本的客商来京兰城,住宿的首选一定是高升客栈,因为它无疑是是京兰城里规模最大、装修最豪华、服务最周到的客栈,在这里,只要你有钱,就可以得到皇帝般的享受。
不过,客商们选择它的并不仅仅是这个原因,另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高升客栈是京兰城里,少数几家没人敢闹事的地方,就算是最嚣张的任家,都不会在这闹事。
这是因为客栈的老板金得来,跟城主卜幸是儿女亲家,本来这卜幸就是一个傀儡城主,手中根本就没有一点权利,根本就没有人肯买他的面子。
哪儿里有压迫,哪儿里就有反抗,一切都是物极必反的,所以,老奸巨猾的任破锋,故意卖了个好,让高升客栈成为京兰城的一个禁区,就连任家的人,都不许去把那儿捣乱。
就这样,高升客栈在京兰城保持这种局面已经好几年了,可是今天这是怎么了,竟然有人敢到高升客栈来捣乱么?难道这群人不怕那位任大队长么?
客栈门口负责接待的小伙计,眉头皱的紧紧的,脸上一贯的笑容也消失了,因为一支奇怪的队伍停在了客栈的面前,同时一股浓浓的血腥味扑鼻而来。
这支由十一个人和十匹马组成的队伍,处处透着诡异,先说那十匹马吧!他虽然不懂相马,可也能看出这十匹马无一不是世上少有的宝马良驹。
既然是世上少有,他一次性出现一两匹,都已经足够惊世骇俗了,这一下子竟然出现了十匹,他能不引人注目吗?
再说那人吧,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八个人高马大的傻大个,只见他们身穿一模一样的黑色武士服,就连手中牵的马都是一样黑马,一看就是一伙的。
他们一个个凶相毕露,煞气冲天,身上的衣衫凌乱不堪,还沾着斑斑血迹,他闻到的那些刺鼻的血腥味,就是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
这得杀多少人才能有这么重的煞气和血腥味啊!小伙计只感觉两条腿一阵发软,心里也七上八下的忐忑不安起来。
这些人不一定不是什么好人,对,他们是坏蛋、土匪、强盗、杀人恶魔,这是他此时此刻,唯一还能想起来的词汇,显而易见,哪儿一个都不是什么好词。
再看最前面的那个稍显纤细、单薄的白衣少年,荣辱不惊,带着一身尊贵之气,一看就是一个见过大世面的有钱人家的少爷公子。
在他身后,一个带着一脸邪气的红衣青年,和一个容貌清秀、面容苍白的小厮,一左一右站在那白衣少年的身后,分明就是下人的身份。这帮人,当然就是刚刚进城的诸葛无情等人。
是了,一看那个小厮那苍白的脸,小伙计几乎都敢肯定,这主仆三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是被那八个看上去一脸凶相的强盗,绑架回来的肉票。
真是可惜了,看上去这么俊美的超凡月兑俗的公子哥!就在小伙计在心里暗暗惋惜的时候,那个脸色苍白的小厮说话了。
“伙计,我们要住店,有没有一个幽静点的地方,”蒙琪上前一步,随即想起主子一向喜欢肃静,赶忙又补充了一句:“最好是独门独院的!”
“幽静点的?独门独院的?有,客人今天早上刚刚退了房,是最好的紫苑,就是价格贵了点,每天三百两银子,两天五百两,客人要用么?”
小伙计根本就不抱任何希望,甚至是带点敷衍意味的回答,他可不认为这些靠绑票混日子的强盗,会舍得一下子花这么多的银子。
“一天三百两啊,是有点贵!”蒙琪略略皱了一下眉:“伙计,这紫苑为什么这么贵?”
“贵?一点都不贵!”小伙计显得有些骄傲起来:“紫苑是我们高升客栈里最幽静,风景最美的的地方,里面花园,假山,流水、小桥样样俱全,保准你看了流连忘返。
紫苑也是最大的院子,一共有十二个房间,别说其他的独门独院都没空着,就是空着客官们也住不下,这个紫苑的大小,对于各位来说,无疑是最合适的。
另外一个就是它里面的设施,绝对是高升客栈,不,是整个京兰城里最豪华的,别的不说,就说那天然的太清池吧,那水一年四季都是温热的,听说泡一泡能治百病呢!”
太清池?能治百病?别人不知道,诸葛无情却从他的话中,已经猜测出,这小伙计口中的太清池的来历,想比就是前世他旅游的时候,曾经泡过的温泉了。
还别说,听了小伙计的这番介绍,且不说紫苑的风景是不是真的那么美丽宜人,也不管他的房间是不是足够多,单单这一个温泉,一天三百两银子,倒还真的不算贵。
“好吧,那就紫苑吧!”诸葛无情马上拍板定下来,这温泉可不好找啊!自打穿越重生到这个世界,他就没想到会有这重温旧梦的一天,机会难得啊!
至于银子,不就三百两嘛,对于他来说,那还叫钱么?且不说他敲诈的那几次,捞到了多少好处,就是他的一百居,不说日进斗金,可也差不多,哪儿还在乎这么点银子。
真的入住紫苑?你一个肉票能作得了主吗?没听见人家绑匪还没说话呢吗?小伙计不敢相信的转身,有点胆怯的等待着黑家兄弟和洪麻子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