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三国志 第四卷 纷扰缱绻 第264章 色相,营地

作者 : 紫玉云裳

“要连续不断的才好。老公,我心里有数的,呵呵,傻润润~~~~,我真的没事儿的,有付出才会有收获,做东西就是这样,有时候十天十夜不眠不休也是正常……”心疼到霸道的吻,重重的落在了玉玲珑的唇上,将她剩下的话全部堵在了肚子里……

半晌,周公瑾才放过了已经被吻得身子都发软了的玉玲珑,恨恨的又啄了啄,扁着嘴儿说:“珑儿~~~~~~以后不准这么拼命了好不好?”

坏珑儿,你知不知道,你昨晚把我差点儿吓死?

看到你晕倒在我的怀里,我……我真的好怕……

好怕你会离开我,剩下我一个人……

珑儿,不要离开我,永远都不要……

“……”

无语的玉玲珑,只得甜甜的笑了,却根本不应承。而周公瑾心里也清楚,玉玲珑这个固执的丫头,根本就不可能放弃她想做的事情,他也的确很是欣赏她那专注的样子,可是,他真的心疼,真的舍不得

喝过诸葛均亲手煮的菜粥,玉玲珑又已经恢复了那种充满活力的样子,甚至因为已经完成了初步的准备工作,更加显得兴奋了些,这样的玉玲珑,真的是让为她担了一晚上心的周公瑾和诸葛均很是无语了……

算了,随她好了,只要她高兴就好……

亲自给周公瑾挑选了一套最为华美的银盔银甲,又给他挑了一套宝蓝色的战袍,宝蓝色的披风,换下那白色的盔缨换上宝蓝色的,玉玲珑看着这一套盔甲,很是有些不知道该从何处下手,她真的不会这种铠甲的穿戴,周公瑾宠溺的笑了,安抚中带着满满的甜蜜的吻了吻玉玲珑,一步一步的教她帮自己穿戴起来。

给诸葛均挑选的,则是一套墨色鱼鳞甲,虽然并不起眼儿,可是质地却极好,装饰也低调中透着细腻的奢华,蓝紫色的战袍,蓝紫色的披风,而玉玲珑则穿上了那套李夫人的盔甲,玫紫色的战袍和披风。

周公瑾骑得马是那匹从北方送来的成年白马,也就是云遥的丈夫骕骦的父亲,玉玲珑给这匹只有脑门儿上有一块儿红色菱形斑纹的白马起名叫“冰凌彤晶”。

她自己骑得是这匹冰凌彤晶的妻子,一匹全身通红、眼睛闪烁着紫色光芒、头很像狐狸的马——————“紫狐彤云”。

诸葛均则骑着一匹浑身亮黑,只有四蹄、鬃尾末端白色,头顶还有一个白色月牙儿的骏马,自名为起名大师的玉玲珑,给这匹很是神骏,甚至比她和周公瑾的紫狐彤云、冰凌彤晶还要更好的骏马,起名为“月夜银纱”。

额……

尽管那两匹公马的确是取得名字娘了一点儿,

可的确是很好听滴~~~~~~~

反正“起名大师”玉玲珑对此很是满意和喜欢

牵上那匹要送给黄汉生的“爪黄飞电”,带上剩余的八套曹孟德送来的盔甲,玉玲珑和周公瑾、诸葛均带着十五名血卫骑马出了沁芳山庄,向着那距离并不是很远的练兵场走去。

“这匹爪黄飞电的确是不错,可是……他真的有赤兔那么好么?我看跟我的紫狐也差不多嘛……”半眯着眼睛,玉玲珑细细的打量着那匹可谓是名垂青史的爪黄飞电,不由得低声的嘟囔道。

周公瑾笑了,也不卖卖关子,直接解惑道:“这匹马以本身的品相来说,的确跟咱们的紫狐彤云和冰凌彤晶是一个档次的马,可是你没看到他的颜色么?如此淡而单纯、没有一根杂毛的淡黄色可是很难得的,还有这四蹄的纯正金黄色,这样的颜色真的是万里无一的。”

“就凭颜色啊……没感觉,我觉得无论是我的紫狐,还是你的冰凌,都比这爪黄飞电好上一筹,更别提我哥的‘月夜银纱’了马匹的毛色固然重要,可是本身的品相还是更加重要一层,不是么?出卖色相可是长久不了的色衰则爱迟,哼哼要是这家伙没了这身毛发,肯定……嘿嘿嘿……”

玉玲珑坏坏的笑着,直接将历史上赫赫有名、最为贵气的“爪黄飞电”放进了出卖色相的一类里,还在YY着将这些毛发去掉之后的后果……

那匹爪黄飞电仿佛感觉到了什么危险似的,噗噜噜的打了个响鼻儿,有些不安的晃了晃头,逗的一众人等全都轻笑了起来。

诸葛均很是有些气哼哼的说:“好啊现在这话是越说越没边儿了什么‘出卖色相’?这是你能说的话么?真是的,让二哥知道了,又得说我不管教你了记住,下次说的时候看看周围,别什么话都在外面说”

只要没有别人听见,那随你说个够好了,反正有我和公瑾会好好听的。

呵呵呵……

看着他那伪装出来的气哼哼、恶狠狠的样子,再联系到他那说话的内容……

周公瑾和玉玲珑全都笑了。

不光是他们,就连旁边护卫的血卫们都不由自主的勾起了嘴角,呵呵,公子还真是宠队长宠的没边儿了

第一次穿上这身铠甲骑马,玉玲珑才真正的感受到了这身铠甲的舒适程度,轻便而灵活,根本不会觉得有丝毫的不便。

看来,汉武帝还真是把李夫人宠到了骨子里,不然,恐怕也不会任由工匠们这么耗费心力的给李夫人这个根本就不会上战场的人,耗费如此昂贵的材料,耗费如此的心思来做这么一身只是为了看着好看的盔甲了。

穿上这样的一身精心打造的盔甲,却只是为了看一看、画一画……

唉……

难怪那贰师将军李广利做了那样的事情,还会被汉武帝那样的护着了……

“……”看着明显是已经魂游九霄的玉玲珑,周公瑾和诸葛均面面相觑,全都是一阵无语,这丫头啊……真是

一路放马急行,出来的并不晚的玉玲珑他们很快就来到了那处此时已经被用简陋的栅栏圈了起来的练兵场之前。

这里虽然是被称为练兵场,可实际上却是一处大大的山谷,一条波涛很急的大河,侧切着将一侧的山峦给切了开来,那简陋的栅栏,就横跨在这大河的两边,将两侧的山峦给连接了起来。

说起来很是有些乱七八糟的,可是这里的确是个十分复杂的地形。

这处山脉就好像是一条大大的多足蜈蚣一般,中间一个突起的,高高的骨架,两边延伸出很多的山峦,此时当然不会像是后世一般的人满为患,那真称得上是地广人稀了,只有各个大城,或者是平原地带,才会有人聚集居住。

而像这样连绵高耸的山脉,则真的是一片原始风貌,高山密林,草木丛生,若不是特意被开辟为围场,或者是到这种山上当山贼、草寇什么的,那定然不会有正常人愿意进入这些高山之中的。

许都这里正好就是在这处山脉终结点不远的平原之上,而玉玲珑的沁芳山庄,则占据了这仿佛多足蜈蚣甩尾的一处转圜之处,那略略的一转,却正好给玉玲珑绕出来了一个包含了三条小小丘陵的大谷地,也绕出了后世闻名几千年的中原第一“凶地”——沁芳山庄。

越过那高高的背脊,就是周公瑾他们的练兵场的所在,背靠高山,包含丘陵、谷地,面对一条宽阔奔流的大河,大河两边则是平坦的平地草原,一处山峦被那条大河拦腰切断,只需要一条栅栏,就将这处不伦不类的大谷地包成了一个最好的练兵场。

左侧的低矮丘陵的另一侧,则是那被曹孟德赔偿给玉玲珑的围场,越过丘陵,则是此时已经显得初具规模的“麟狼营”营地,一顶一顶大大小小的帐篷,错落有致的排列着,那不算很大的场地,就是他们日后的驻兵之地。

越过大河,才到了“麟狼营”的练兵之所,宽敞、平坦的广袤草地,是最好的骑兵训练场,也是步兵们排兵布阵的地方,而过了这处小平原,则是一个宽宽的,仿佛喇叭一样的峡谷,那里面动物很多,毒虫、猛兽也有不少,而且什么瀑布、深潭、涧谷、峭壁、悬崖全都有,地形复杂,林深草繁,正是最为符合周公瑾要求的练兵之所。

“麟狼营”绝对不止是一个普通的步兵阵营,他们需要能够在陆上,各种各样的复杂地形如履平地,在水上,无论是大江黄河,还是大海之上,全都要能够自由驰骋,周公瑾真的想要一只精兵,就算是不能成为“幽冥血卫”那样的兵王,起码也不能坠了他“周大都督”的名头

而黄汉生、甘兴霸、周泰和蒋钦,也都是心气很高的人,自古以来,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只要是一个武将,都不会愿意自己带的兵比别人差的,再说他们这几个人也都不是善茬儿,此时又找到了如此之好的一处练兵场,更是心气高涨,很是想要作出一番成绩来让世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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