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左财右福 正文 番外之楚楚流动,枫起惹人怜

作者 : 石头妖爪

小流枫四岁,最喜欢躲在家里看电视,不喜欢上街,那些大妈大婶们总爱在背后悄悄的低咕些什么,虽然不懂,但总不是什么好话。也不喜欢去幼儿园,那些小朋友看他的眼神都不一样,他知道他们是在说他是没爹的孩子,可是,没爹又怎样?他还有妈呢。

小区里搬来了一户新人家,小流枫带上几块甜点,去送给她家两岁的小女圭女圭。那小娃可爱的紧,也不会背着他说什么,小流枫很喜欢这小女圭女圭。

小女圭女圭的妈妈将他推出了门,将甜点扔在地上,骂:“不干净的东西,野种”

小流枫伤心了,回了家,再也不愿意出门。过了两日,那小女圭女圭却自已找上门了,小流枫还没来得及欣喜,那小女圭女圭伸手扔了一只臭西红柿在他脸上,轻轻细细的语调:“我妈说你跟你妈都不干净,一块老鼠屎弄臭了整个小区,早知道,我妈就不带我来这里了。”

小流枫哭了五个小时,到了半夜,妈妈才回来,带着一身的香气和酒气,听见小流枫的哭诉,浑身僵了僵,给他洗了洗,睡下了:“儿子,明天我们搬家。”

新家在一处脏乱的小巷,那在处小巷,小流枫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大妈大婶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已,为什么她们说自已和妈妈不干净,为什么她们不愿意跟自已住一起。

那天,一个彪悍的女人从巷子里拖出个瘦弱的男人,将他臭骂一顿,骂他不要脸,骂他风流不顾家,那女人身后跟着个小女孩,一直哭,一直哭。

那女人还打了那个将她男人勾走的狐狸精,骂她同样不要脸,骚货,勾引别人老公,狠狠的踹了她两脚,才拉着男人离开。

离开时,女人看见了他,俯来,缓和了脸色,轻声道:“孩子,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小流枫睁着大眼睛,水汪汪的眨了眨,伸手打了女人一把掌——她打的那个狐狸精,是自已的妈妈。

女人将小流枫与妈妈又狠狠的打了一顿,才转身离去,还不忘啐一口:“贱材”

这次,小流枫没哭,他抱住妈妈,肯切的乞求:“妈妈,我们不住这里了,行不行?你别再出去工作了,行不行?”

妈妈摇头:“孩子,我得养你。”

从此,小流枫明白了自已的来历,明白了自已是个低人一等的‘贱材’,明白了自已想跟别的小朋友一起玩耍,那根本就是妄想。

小小的暖热热的心冷了,他不再出门,天天躲在家里,偶尔为赤果的妈妈盖一下被子。小小年纪,就开始沉默,想到了以后,想到了未来,想到了死。只是当妈妈拖着疲惫的身体给她带来一两块甜点时,他又舍不得死,妈妈,这都是为了自已。

他不恨妈妈让他陷进这种境地,他恨的,是那个罪恶的男人,有了他,却不管不顾,从未出现过,从未给过一丁点的帮助。如果,如果有他在,妈妈就不用做这份工作,他们的生活也会很好,他,也可以跟别的小朋友一起开心的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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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之前,我得先抹把泪。

因为,到了最后,被抛弃的还是我,我终究是个配角。

我的童年是段不甚回首的记忆,母亲在时,我搬进楚家完全是为了取悦母亲,母亲走后,我还是在楚家留了下来,因为我要折磨那个男人。

他是个不负责的人,与母亲有了我,却不自知,直任我们在外飘摇了五年,那五年,对于我来说是黑色的,可怕的,抹不掉洗不去的,我不能原谅他。何况,即使是我跟母亲回来了,他也依然不改风流秉性,每日在杂花野草丛中鬼混。

我想或许最能打击他的办法就是我也堕落,同被染黑。

虽然我很不耻那些赤果的身体,更厌恶那种行径,但为了报复他,我还是咬牙做了。只要能报复到他,我做什么都可以,什么都可以牺牲,都可以抛弃。

可是他除了偶尔叹一声之外,并无大的反应,没有收到我预期中被报复的效果,我想可能是时间太短,他没当真。于是,我越落越深,直到有一天,遇见她。

那时,我见过的女人已无数,各种各样,千奇百怪,却独独没见过她这种,这种小小年纪就热忠于做媒婆的……我当时是怀着好奇心接近她的,后来想想,或许,是因为媒婆是个暖人的工作,所以才接近她的吧。

她是个暖人的人。

她像是颗散发着温和柔光的夜明珠,明亮,温暖,却不刺目,吸引着我这个冰冷的人,我想,也许常跟她在一起,我的心不再会那么冷。

有女人慕名来找我,我惊觉,我,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已经脏了,已经染黑了,怎么能配得上她,怎么能玷污夜明珠那纯白的暖光,像往常一样,我自卑的退缩了。

我想我还是躲在属于我的黑暗角落,偶尔伸手帮一帮她,让她的光芒温和的照在别人身上,也不错。可是我错了,我还是没忍住对于温暖的渴望,我决定要主动了,我想要她留在身边,或者,我能留在她身边,也可以。

一开始我就知道,我最大的敌人,正是我唯一能算得上朋友的人,钟离秋。于是,我先跟他摊了牌,如果他不要,我则要了,若我要了,他则不能抢。以我阅人无数的经验来看,他的感情还处在朦胧之中,根本不可能开口跟我抢东西,果然,我赌对了。

我是个冷心的人,我对于自已的亲爹,不惜牺牲自已的身体以获得他的痛苦,我对于自已唯一的朋友,不惜耍用小计两以保证他不会抢走我的东西。毕业后,我跟她去了上海,我以为,滴水终能穿石,我最终可以留在她身边。

其实我也不笨,将近六年都一直跟她在一起,我怎么会没发现她的小秘密?她手里至少有两家不小的产业,她很有可能就是当时名燥一时的陈朝夕,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如果我没猜错,她要么来自未来,要么,来自于异界。

可是我不在乎,我只在乎来自于她身上那种自然而然的温暖,我只在乎,我能不能呆在她身边,哪怕她重回异界,我也要跟去,我得一直呆在她身边,我已经习惯了这适中的温度,再回到那种冷冰冰的黑暗中去,我会硬生生的冷死。

她似乎终于被我打动了,虽然历时六年有些长,但我还是很高兴,我的努力也是会见成效的。那天我想邀她共进晚餐,做最后的努力,却见到了钟离秋。我就知道他早晚会来的,他只是反应迟了些而已,他对于她的那种渴望,并不比我弱。

只是我没想到他来得这么快,更来的,是个时候。无法,我只好邀他一起吃饭,连带着,邀了一起的沈宁希。

如果我知道事情最后会发展到那个程度,我决不会演那场戏给她看,当时的群殴很激烈,一个不小心,就会伤到她,那是我最不愿见到的,所以我拼尽了全力,拦住了那些想要追出去的人。只是在我这‘贱材’的身体上添几道疤而已,宁愿这样,也决不能伤了她。

待我冲出歌厅,见她安然无恙,才放了心。只不过钟离秋似乎伤得很重,被抱上了出租,我想喊住他们,因为我也伤得不轻,也需要进医院,最重要的是,即使是这个时候了,我也愿让钟离秋与她在离了我的情况下独处。

可是,他们走了,我的心像是掉进了冰窖,支撑不住,终于倒地了。

如果我有事了,她会过问吗?她会担心吗?我想,会的。所以我拼尽了全力,在进抢救室之前,醒来了,我叮嘱身边的不知是谁:“千万别接电话,不能叫她知道了,担心。”因为我知道,我进了抢救室,短时间之内,是不会出来的,或许,再也不会出来了。

可是我还是醒了,我活过来了。我拒绝一切的包扎,我怕我身上密麻的包扎会吓到她。我让沈宁希将她叫来,我不想让她呆在钟离秋身边,只要我还有一口气。

上苍终于眷顾了我一回,她来了,而且留了下来。我记得她的话,女人一旦付出了身体,精神就会一同被征服,在我治疗期间,我用尽各种手段,尽我所能的,用我妖媚的身体来yin*她,我想,或者,她留在我身边,或者,她留在我身边,我终会走向幸福。

但是我失败了,我想,她终不是一般的女人,她是颗夜明珠,不是一般的石头,更珍贵。

我们的关系终于在我六年的努力后,有了点滴的发展,我喜出望外。只是唯一的缺憾是,她需要调回市里,而我考试未过,暂不能回。三个月而已,我已等了六年,难道而在乎三个月?她走时回头,说了两个字,等我。我想,我真是个幸福的人。

我想,我终会抱着这宜人的温暖完美的过完下辈子,我想,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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