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河,你来晚了!别来回跑了,太耽误时间了,我让赵七给你腾间房!”朱慎之正坐在石凳上,等的焦急。
“呵呵,慎之,先别着。你没发现我有不同吗?今天到日子了,我把豆子都去掉了,耽误了些时间。恩,又遇到小宋了,他说要拜武林盟主为师呢!”
“哦?黄豆都去掉了?你不用刺激穴位了?小河,你能不能让你师父和圆梦大师把树脂胶的毒去了,给我也粘粘?我知道小宋的事,听赵七他们说,这个盟主还是有两下子的。对了,正好啊,你和小宋交换着住,一会你就去把零碎东西收拾下拿过来吧。”朱慎之根本没有注意到江小河有什么变化,理所当然地安排着。
江小河暗地里赞叹一声,小小毛孩就学的如此盛气凌人,左右别人的意见,果然是家学渊源。
直接转移话题:“慎之,现在还没法清除胶毒。这树胶和一般的不同。我是因为资质太差,无论怎么冥想,脉络和穴位中都产生不了气感,才用这样的笨办法刺激穴位,你有好几年的内功底子了,哪里还用如此遭罪。对了,咱们整理出来的身法,你想好名字了吗?”。
“恩,想了几个,总觉得不够好。你觉得青云步,如何?你们家是青山的,这个步法又如白云般轻盈飘忽,好不好?或者凌云步?穿云步?…”朱慎之兴奋了,立刻献宝地把昨天思考了一夜的名字拿了出来。
“好,好!就用青云步!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很有出息的名字啊!”江小河连忙选中一个。
“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挺好听的,出自哪里?你背完给我听听。”朱慎之被这两句诗给吸引住了。
“啊!好像是首咏柳絮的诗,忘记从哪看的了,就记住这一句,觉得和平步青云有点联系,听起来很积极上进,才拿来显摆显摆,你别老揭我的底行不?”江小河皱眉耍赖。其实她也真的想不起来是在哪看到的了。
“好,不揭你的老底。那你是现在回去收拾东西,还是先练一会?”
“嗯?!”江小河郁闷了,这小子咋就认了死理非要她留宿。
“慎之,你知道我这身法怎么来的吗?”。江小河索性坐下,拉开了长谈的姿态。
“恩?不是你师父教的吗?”。
“当然不是。是我从会走路时,就开始爬树,我们青山的大树上,都系了很多麻绳。我每天就在树枝间钻来钻去的,追追松鼠,逗逗小鸟,这身法就是平日里的动作中提炼出来的。其实,我从寺庙到这里的来回路上,都是在练功!”
江小河为了加深话语的可靠性,站起身来道:“这身法还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灵活。所谓灵活,就是没有固定的章法,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不信你喊赵七他们过来,用不同于小宋的套路攻击,我会走出另外一套青云步。”
“啊!那我不是白练了?”朱慎之吃惊的站起,忽然又缓缓地坐下了:“不对,不会白练…”
“哈哈,当然不会白练了!无论哪种技艺,都是一通百通的。你练熟了这套青云步,习惯这种行走节奏、躲避技巧,熟能生巧,慢慢的就能自由发挥,灵活自如了。”
“恩,有道理,对!果真是如此!走,你再给我讲讲,咱们边讲边练….”
因为江小河积极的配合,仔细到一抬手、一落脚之间的着力、爆发点,朱慎之练习的极快,中午吃饭的时间都舍不得多歇,到了半下午时,已经能不出差错的走全青云步的三十六个步法,所缺的只是对细节的把握和熟练度。
众大汉见江小河丝毫没有敝帚自珍的意思,也开心地跟着练了一天,最先开始学习的老憨,反倒被赵七比了下去。他睡觉都会梦游着走步法,也才勉强学会一小半,而赵七只比朱慎之稍逊,行走之间,甚至比朱慎之还多了几分流畅。
江小河很怀疑他是不是故意藏拙,为了不压倒朱慎之的风头。
中场休息间,江小河双手托腮,坐到石凳上,听赵七热烈地与众人讨论着,内力在青云步中如何配合,青云步会如何的更加绝妙,又仔细的把他行走间的心得佯装无意地讲给朱慎之听,朱慎之当即试了几步,果然流畅了许多。江小河暗暗点头,这个赵七还真不错,有前途。
如火如荼的热闹情景,深深的感染着她,这才是真实的脚踏实地的生活。
到如今以来,自动跳动的穴位,带给她的都是越来越多的好处,现在每日里跳动间产生的热气,更让她觉得精力充沛,好像是蓄电池充的电量过多了,总想蹦跶几下挥发挥发。
她也禁不住期盼,当体内的这些热气串联循环了,是不是就成为所谓的内力了?如果有了一肚子的内力,是不是就能踏雪无痕、踩着草尖飞?或者从这个山头“咻”地一下,飞到对面那个山头?哈哈,只是想想就觉得美啊!
恩,从今天起,从现在起,第一步要打掉懒散的陋习,养成每日日落冥想,闻鸡起舞的好习惯!
忽然她收敛了笑容,觉得脸蛋被盯的生疼。皱眉看去,朱慎之正呆呆的望着她,被江小河瞪了几眼,才忽然明白过来,立刻垂下了眼皮,白皙的脸蛋上一片疑红。
江小河愕然模了模脸蛋,难道黄豆的足迹已经消退了?这小子被她的无敌娇女敕小脸征服了?我果然是魅力无敌的传说中的女主?
忽然一个大咧咧的声音打断了她的幻想:
“喂,小河,你又模你那黄斑!想抠掉串着玩?来,你宋哥哥帮你抠几个!”
江小河啪地打开小宋的狼手,看了看天色,奇怪道:“太阳还有好高的,你不是说晚饭才回来吗?怎么,盟主没收你?”
“哼!你不想想你宋大哥是谁!这样好的天资,这样的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盟主不收我,还收谁去!走,回屋我告诉你们!”
坐在朱慎之的木屋里,小宋讲的是吐沫飞溅、眉飞色舞。朱慎之听的很仔细认真,间或提问几句,最后听他讲完,仍觉得意犹未尽,道:“浩豪,等你师父痊愈了,就让他搬来吧!我想多向他请教些江湖之事。”
“好!不过要再等几天。”小宋回答完,解释道:“师父的病虽然表面上愈合了,但是还不能轻易走动。圆梦大师尚未寻到除根的方子,大师说过,让师父住在主殿内,是为了就近受佛祖庇佑,所以师父痊愈前,不打算离开。”
“这样啊。那明天我和你一起去看看。小河,你明天在庙里等我。咦,你这副模样做什么?”
“哈哈,我知道了,因为听到我师父是如此厉害,担心以后被少爷我打的满地找牙吓瘫了!哈哈!”
江小河懒懒地翻了小宋一眼,依旧无力地趴在木桌上,根本不想说话。
她完全没有想到,所谓的武林盟主是这样的一个存在….
不存在所谓的比武选盟主,完全是民主地被江湖众人推举出来的,武功好,有威望,耐力好,体格壮。
他重要工作就是联系江湖众人,为众人解决各种问题。其实也不是他去解决,而是由他负责联系各部门,居中协调关系。顺便再传递个书信物件之类的,当然,每一家都会付给他合适的谢礼。
简而言之,类似上一世的居委会大妈。大妈只管理小区内的一小片,而这个盟主很可能靠着骑马,甚至只是脚丫,爬山涉水,步量国土,唯一还算威风的是,经常调节的不是鸡皮蒜毛的小事,动辄事关人命。
至于他的病。江小河闭了闭眼,更无语了。
竟然是江湖义气所致。众人都觉得盟主十分辛苦,都是为了他们东奔西走,除了付出合适的谢礼之外,仍觉得十二分的过意不去,江湖义气和豪气使然,常常尽量拿出家里最好的来款待他。这最好的,十次占着九次包括家里的老婆,因为一般大众江湖人,都是比较视金钱为粪土、视女人为衣服的。
盟主从初开始的极力推辞,到最后的义不容辞。一路行来,某件物事就用的坏掉了。依照现如今人们的卫生意识,这样的结果实在太正常了。
和他相比,没把握治好他,拿着佛祖说事的圆梦大师可爱了许多。圆梦大师故意支开她,也是不愿脏污了小孩子的眼吧!
江小河猛然察觉,原来圆梦大师实在是大智慧之人,寺庙里没地方住了,江枫也是一直缩在杂物小屋里,盟主只要就近接受佛祖的庇佑了。这么好的想法,这么好的说辞,都要赶上为了防火不许放爆竹的点子了。
最让江小河无语的是,这小宋竟然完全把那盟主当做了偶像,言辞间说的最多的就是他师父如何被众人推崇,无论到了哪里,都如何被人尊敬,被女人们倾慕。
现在仍旧在喋喋不休:“慎之,你说,以后我要是当了盟主,是不是也这么威风!你想想,两群人正在砍杀,我往那一站,哗啦啦都停下,抢着让我给主持公道,多气派!从京城这头走到那头,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偷看我。哈哈!太美了!”
“恩,确实不错。如果你真当了盟主,倒省了不少事。”少年人都有英雄梦,朱慎之也很激动兴奋。
朱慎之看到江小河依旧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忽然一把拉起她,一副不回答不作罢的神情:“小河,你到底怎么了?这个盟主有什么不妥吗?”。
江小河轻巧地一扭身,月兑离了他的掌控,仍旧下巴搁到桌上趴着,懒懒地回答:“他有没有问题,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对这个江湖,太让人无语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