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就不需要沈清辰自己动手了,她招了一个好灶上,是个寡妇,叫李氏,已经去了的男人是大厨,她也有家传手艺,菜还罢了,尤其做的好羹汤好点心,比宫中御厨也不遑多让,一试沈清辰就爱上她的手艺了,十分满意。
李氏不愿签死契,她本就有好手艺,要不是家里男人公婆都去了,带着个三岁的孩子,实在离不了人,不然做个什么小生意绝对能糊口的,也正因此孙婆子把她带给沈清辰看,林家世家大族,当差的丫鬟婆子都是要卖死契的。沈清辰也心知李氏顾及孩子的前程不愿意卖身为奴,倒也没什么意见,说定了孩子也可以带在身边,管着吃住,一年四季每季都有衣服,李氏高高兴兴答应了。
除了灶上的麻烦些,其他的丫环使用就好找的多了,沈清辰不挑相貌,只求人品憨厚,能干,一般人家都要挑个相貌的,两个擅长南边绣法的针线的使用,两个都二十多岁了,相貌都是寻常,都是大户人家发卖出来的,身价银子一人二十两。
四个粗使丫环,更是长的五大三粗的,相貌甚至有些丑了,都是一般人家不要的,身价银子更便宜些,一人十两银子。不过相貌上虽然欠缺了些,人却是很勤快,手脚也算是伶俐,也不擅长口舌,到让沈清辰十分喜欢。
一下子添了八个人,这三进的宅子就有了不少人气,不像之前空荡荡的,梅兰竹菊四个粗使丫鬟更是勤快的重新把院子打扫了一边,而李氏因孩子平日里也不怕出事,也十分感恩,食物什么都做的好精细,又听说沈清辰肩上伤口没好利索,更是整日寻思着做些药膳给她补补,今天排骨,明天鸡汤的,没过几天,就看着沈清辰气色日渐好了起来,肤色光润。也是,光吃喝玩乐,不费什么心思,气色能不好吗?
夜晚的风带着一股淡淡的梧桐清辛和桂花香气,头顶的蓝黑色天空群星璀璨,围绕着一弯金色月牙,沈清辰披了一件暗紫色披风,在院子里的亭子坐着,抱着新买的琵琶,随手弹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曲子,悠远飘渺的乐声让人喟然而叹。
沈清辰自己也在出神,她毕竟还算聪明的,等怒气消失时候,很多疑点漏洞就渐渐的翻上心头。宁远之不会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且如果他真的和那个胭脂有了某些暧昧关系,想瞒住自己实在是件太过轻易的事情。故意把自己气走?她本来就是要走的,何必多此一举?本来还算朋友,现在却算是撕破脸了。
她设想了半天,却想不出一个好理由来,只好放下了。她对宁远之的确有些好感,只是这好感还没深刻到能让自己再一次千里迢迢的跑回平城的地步,错过就错过了,感情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虽然她很垂涎宁远之的基因,觉得那样有他基因的孩子肯定很优秀。
看她停下琵琶,若溪倒是小声道,“小姐可是不习惯?”
“不习惯?”沈清辰轻声嗤笑,白玉似的面庞带上了一丝淡淡的笑容,“我倒是很喜欢这里干净清爽的空气,明亮透彻的天空呢,还有四季分明的天气。”
厚重华丽的宫廷里总燃着各种各样的熏香,清沁的,甜蜜的亦或是魅惑的,可无论什么香气都只不过是为了掩盖那接近腐朽的复杂味道罢了,哪里比的上现在的清爽空气?
若溪见沈清辰的漫不经心,知道她并无多少思念平城的意思,有些遗憾,又有些放松,便端了一碗藕粉桂花羹过来,“小姐吃些点心?藕粉是本地特产的藕粉,桂花就是咱院子后面的桂花树,这是我亲手做的,也不晓得小姐愿意不愿意吃?”
梧桐县,以多梧桐著称,老人总言多梧桐之地必能引凤凰,不过凤凰倒从来也没见过,倒是因为地位偏南,多水多河南边又有一个大湖泊,产的白莲藕也是一个郡都有名的,成了当地的支柱产业。
细腻的藕粉羹从喉咙滑入,口感润滑甜蜜带着淡淡的桂花香气,也是有些饿了,她把一小碗点心全吃了,让若溪十分欣喜。
“怎么样?好吃吗?”。她学了小半个月了还是只能做些简单的羹汤,倒是云素小丫头跟着李氏学的非常快,能擀十几种面条,包好几种花样的饺子馄饨,做十几种点心了,刀工也不错,做菜也能给李氏打下手了。
“味道不错。”沈清辰放下碗,笑道,“别都在我面前打转,东西收拾好了没?我明日要出门的看地的。”
“不需小姐说,早就收拾好了,车也雇好了。”李氏笑道,“各色点心食物我都包好了,明天上笼蒸好了,放在食盒里就成了。
“准备好了就成。”沈清辰把琵琶递给若溪,笑道,“都散了吧,明日都跟着去,出去逛逛。”
除了近身伺候的两个精细媳妇,粗使丫环都欢呼了一声,高高兴兴回去了,除了包吃住,沈清辰每月都给她们发些月钱,正好趁着能上街,好买些大小东西。
沈清辰要看的地就是那张薄纱地图上的宝库所在地,之前使人去县衙问了,说是无主荒地,又靠着湖,那一边是山坡丘陵,不好种,她给县里管田地的官吏送了五十两银子,县令送了一百两银子,额外给县令夫人送了一对金镯子,便用一千二百两银子买了足足三十顷地,一亩地还不足一两银子,实在是极便宜了。
她寻思着过去看看,那里到底有何古怪,刚拿到地契没多久就定下日期过去看看,本也不远,不过离县城有十几里路,别说做马车,就是走着去不过一个时辰多些就到了。
也是心里有事,隔日一早,天刚亮没多久就醒了,若溪虽然识文断字,口舌伶俐,但是一向也不近身伺候,倒不如那两个擅长针线的媳妇更伶俐,因此现在都是那两个伺候沈清辰梳头发。
先进来的是有些胖的叫藤萝的,端着一个木盆放到盆架子上,笑道,“小姐可是起来,还是再睡会儿。要是现在起来,我就往倒热水方便您洗脸了。”
“现在就起。”沈清辰拢了拢如墨般及臀长发,随手用一根银蓝色的丝带扎起来,眼神尚有些朦胧,不过已经穿好了衣服,下了床,藤萝拿过一边挂着的白毛巾,帮沈清辰挽了袖子,掩好胸口,才让开地方,让沈清辰躬身洗脸。
古代的香胰子都是标准的手工皂,绝对没什么固化剂的,又加了不少香料药物,很有美肤的作用,那些面脂花水也都是太医配出来的好东西,到了古代才知道,古代人护肤绝对比现代人还精细,那些穿越古代开了很多化妆品店得都是胡扯,就是脂粉也有些花粉米粉做的,并不都是含汞的东西。
何况除了特殊场合,沈清辰不化妆,向来素颜,倒也省了涂脂抹粉的功夫,洗了脸,用了丝瓜水,然后涂了些面脂,便让藤萝梳头发,藤萝虽然看着臃肿了些,但还真是心灵手巧,不仅有好女工,梳头发也是一绝,梳的发髻,让沈清辰都赞叹不已。
梳了一个双环飞燕髻,用银梳子把脑后散乱头发拢好,又带了一支珠花,沈清辰头发又黑又密,虽然已经梳了发髻,后面的头发还是很厚,藤萝拿了一条坠珠子的红色丝线系好,又打了个蝴蝶结,白亮的珍珠,乌黑的头发,红色的丝带,带出几分俏丽来。
“小姐真是漂亮。”藤萝赞叹的道,“以前那扬州郡守的女儿说是扬州第一美人,精致是精致了,也没有小姐的气度呢。”
沈清辰笑笑没答话,说起自己这张脸,怕是早晚会惹些麻烦呢,易容这种事,几天也就罢了,也没有常年易容的不是?
藤萝伺候过两三个主家了,其中不乏难缠的,那扬州郡守家尤为其最,她早学就乖觉了,当即知道沈清辰不耐烦恭维,也就不说话了,安静的伺候着。
沈清辰穿戴好了,略用了些早膳,便吩咐诸人关紧了大门,上了马车,一路朝县城南门去了。
大概快午膳时候,有一青布马车停在门口,一穿着白衣的年轻人看了看紧锁的大门,皱了皱眉头,还是叩响了大门,却无人应。
旁边一家出来采买刚回来的丫环看着这个还算俊秀的公子,不由多看了两眼,插了句嘴,“公子别费工夫了,我听小菊说她们家小姐今天要出门去看新买的田地,怕是要到下午还不一定回来呢。”
“连地都买了?”那青年微微一笑,才道,“姑娘你知道她家小姐买的地在哪里吗?”。
也不是没见过比这位公子更俊秀的,可是为什么这位公子一笑,她竟然有种不能承受的感觉?微微红了脸,她道,“听说是在城郊南边湖边都是丘陵荒地,也不晓得这位小姐买了做什么。”
“城南啊。”他低低念了一遍,又笑着回到马车上。
“公子,我们是赶路,还是等等?”宋方小声的探问道。
“去城南。”宁远之闭目养神,心思却有种说不出复杂,宛如一幅画,以思念为底色,却又点缀了些别的情绪,期盼,兴奋,不安,甚至微怒。
“可是行程本来就很紧了。”绕到这个小小的县城,本来就已经耽误了行程。
“我只是想见她一面。”无论如何,想再见她一面,或许,只是最后一面了。
宋方看到自家公子脸上隐隐的哀色,终于还是把那些劝阻话咽了回去,在心里深深的叹了口气,让人赶着马车去南城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