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5次搜寻失败后,欧以偌得出一个十分有事实依据的答案,那个酷酷的男人,真的很糊涂,丢了那么重要的东西,他居然没有发现。没错,一定是还没有发现丢了这么重要的东西,否则,他怎么可能不回来餐厅里找?
可是,他要不来,她又上哪儿去找他进行她拾金不昧的大无私行为?郁闷的擦着桌子,欧以偌在心底不停的月复诽着那家伙,要是他再不来,她可不保证她会不会还有骨气坚持着,不卖了那东西当学费。
这种情绪,一直持续到了她下班,可那家伙,还是没来。
欧以偌无精打采的走出餐厅,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总是觉得装着那‘闪闪发光’的口袋,总是在不停的发热发烫,搞得她总是很冲动,想要直接带着那颗闪闪发光去珠宝店卖掉,然后…………
这个可耻的想法,一旦在脑海中形成,就再也挥之不去,她不停的胸口划着十字架,啊门,冲动是魔鬼,欧以偌,坚持住,坚持住。
为了节省那可怜的两块钱,欧以偌上下班从来不坐公车,而是踩着一辆破旧得扔在大街上,也没有小偷肯光顾的自行车来回奔婆。心情灰败的走回坐驾处,欧以偌再次深深呼了一口气,喃喃自语:“再等你一天好了,就一天,哼哼!”
自从看了那部叫做《转角遇到爱》的偶像剧,她总是习惯在路过某一个不知名的转角时,四下张望着,期待传说中的白马王子出现,然后,拯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当然,能送来今年的学费就最好不过了…………
不过,在经历了无数次的失望后,她对这个转角王子已失去了很多耐心,不过,当她在今天路过的第七个转角,看见一辆全新的BMW时,不由得双眼也开始闪闪发光。
啊啊啊!开车的那位,不就是那‘闪闪发光’的主人么?
眼看着红灯瞬间变成了绿灯,那家伙一踩油门就飞了出去,反应过来的欧以偌,马上万分激动的狂喊起来:“唉呀!主人别跑,等等我。”
然后,在路人惊讶的眼光中,踩上她足以媲美古董的破自行车,吭哧吭哧的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