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小夫妻 第一卷 穿越到明朝 第七章 两个媳妇见公婆

作者 : 凌冰儿

谢锦书原以为这些人不过是看个稀奇,想知道一个刚刚做了新娘子的傻子是什么样子,看一会儿热闹,就会散去了。中国人自古就爱看热闹,连杀头行刑都可以看得津津有味,此时不过是看一个傻子,也没什么奇怪的。可她没想到,直到她和秋云走出院门很长一段距离后,那些人还是对她俩不离不弃,大有一路跟到定国公夫妇房间的架势。更可恨的是,他们一边跟着走,还一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看啊,这就是谢尚书家的那个傻小姐,竟然做了咱们的二少夫人!”

“哼!有什么了不起!”一个年轻的女声,“即使做了二少夫人,也恐怕不得长久吧。她这个样子,谁能看得上?”

“可是,依我看,这位谢六小姐也没有传闻中傻得那样厉害,看她的行动举止,也还可以的。”

“你知道什么?”另一个人立刻反驳道,“那都是旁边那个丫鬟帮衬着她,否则,一定会当众犯病了。我有一个亲戚在谢尚书家里做饭,曾经亲眼看见这位小姐犯病,还不止一回呢!她犯起病来,很吓人的。”

谢锦书忍无可忍,猛一下转过头来,严厉地盯住那群人。

那些人被谢锦书这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都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看着眼神狞厉的二少夫人,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要犯病的前兆。

谢锦书恶狠狠地瞪着这些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人,而那些人则仗着人多,也镇定地和她对视,看她下一步还会做出什么来。不过,一些胆小的人已经在悄悄向后挪着脚步,打算情况不对就开溜了。

两方正在僵持,管家李忠过来了,他是按照夫人的吩咐来接谢锦书的。夫人考虑到这个儿媳妇有些痴傻,丫鬟秋云又初来乍到,对府里的情况不熟悉,所以特意派了管家过来,接谢锦书去请安和吃早饭。

管家一看见那群人,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挥挥手说:“行了行了,没见过新娘子吗?都回去干活儿吧,要是耽误了事情,看我轻饶你们不!”

又对几个看热闹的主子说:“各位少爷、小姐,姨女乃女乃,请回吧,一会儿,二少夫人要到诸位的房里去,请先回去等着吧。”

看热闹的人逐渐散开。

管家对秋云说:“好生扶着你家小姐跟着我走,别管那些看热闹的人。”

秋云的眼泪还在眼眶里打转,听管家这样一说,才好了一些,默不作声地扶着谢锦书往前面走。

等他们来到定国公夫妇的房间,装扮一新的袁梦雨已经等候在那里了。

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长裙——因为妾室是不能穿大红的——显得娇艳无比,嘴上挂着甜甜的笑容,紧紧依着李慎。

李慎也不赖,高大帅气,额头和五官开阔明朗,很阳光的一个大男孩,是谢锦书喜欢的类型。

谢锦书打眼望去,呵呵,真是一对璧人呀。突然间就生出了些许愧疚,本来人家是好好的一对,自己来搅和什么?

定国公夫妇看见谢锦书来了,赶紧招呼道:“锦书来啦!快坐在这里。”吩咐丫鬟搬了一个绣墩来。

谢锦书也不客气,仗着自己是个傻子,大喇喇地坐下来,仍旧一言不发。

李慎皱眉道:“太没有规矩了。哪家的新媳妇在拜见公婆的时候就这样坐下了?”

谢锦书看见,袁梦雨悄悄拽了一下李慎的袖子,但同时也露出了很明显的得意之色。

看来,这个袁家小姐是个聪明人,但那聪明也不多。就是不知道,她以后会怎样对待一个傻子。

定国公夫妇看样子真的像谢尚书说的那样,是心肠慈悲的好人,他们看了一眼李慎,道:“慎儿,锦书身体不好,坐一坐有什么要紧?你可是答应过我们的,要拿她当一家人看待,可不能食言。”

李慎扯了扯嘴角,没再说什么。

按照规矩,接下来新媳妇就要给公婆敬茶了。

秋云接过夫人贴身丫鬟早就斟好的茶,小心翼翼地递给谢锦书,轻声说:“二少夫人,给老爷夫人敬茶了。”一边使眼色给谢锦书。

谢锦书在秋云的指引下,和李慎双双跪在定国公夫妇面前。谢锦书一面看着李慎的动作,一面有样学样,将茶碗举到夫人面前。倒不是她想跪,实在是因为这位夫人真的心肠很好,刚才没有当着人面说自己傻,而是说自己“身体不好”,这是多么善解人意啊。

看到谢锦书举止还算正常,定国公夫妇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神色,接过茶碗抿了一口。夫人又从桌上拿起早就准备好的红包,塞进了谢锦书的手里。

谢锦书将红包藏进宽大的袖子里,悄悄捏了捏,很薄,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正在猜想里面会不会有一张数额不小的银票,却听见夫人又说:“锦书,过来,我给你戴上首饰。哎呀,你是新娘子,应该打扮得喜庆一点才对,这样素净,不太好。”又责备秋云,“二少夫人不懂,你也该替她好好装扮一下才是啊,才过门的新娘子,总该喜庆的一点。”

秋云只有点头称是,并且谦逊地请夫人责罚自己。

夫人哪会责罚她,说了两句就完事了。又从桌上拿起一串珍珠项链,给谢锦书戴在了脖子上。

谢锦书低头瞅了瞅,感觉是真货。

夫人说:“这是前年太后赏赐给我的南海珍珠项链,现在,我传给你了。”又扶住谢锦书的双肩,仔细端详了一下,笑着对定国公说,“老爷,你看,锦书装扮起来,还很耐看呢。”

李慎听到这话,不由自主地向谢锦书看了一眼。

谢锦书听到夫人夸赞自己,不由得有些得意,一瞬间竟然忘记自己应该是个傻子,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些少女特有的灵动淘气的神色。

刚好这个眼神被李慎捕捉到了。他突然觉得,谢锦书的眼神不像一个傻子该有的眼神。他警惕地又看了她一眼,想弄清楚这双眼睛里面藏着些什么,却立刻招来袁梦雨的不满。袁梦雨又拽了一下他的袖子,微微撅起樱桃小口,无声地表示着自己的不满和醋意,李慎只得调转目光专注地看着她,暂时把谢锦书丢到脑后勺去了。

定国公也仔细看了一下谢锦书,笑道:“夫人眼光不错,锦书这一装扮起来,的确也很叫人喜爱。”

袁梦雨更加不高兴,但是碍于定国公夫妇在这里,不好当时就给李慎发作。只是笑吟吟地提醒李慎:“夫君,该咱们两个给老爷夫人敬茶了。”

谢锦书不得不佩服这袁梦雨的确很会“来事儿”。

而她从小就是个不会“来事儿”的孩子。小时候,跟着父母走亲访友,其他的兄弟姐妹都会热情地和长辈们说些家常话,给他们倒茶、端点心,可谢锦书除了称呼一声“姑姑、舅舅”之外,就坐在一旁默不作声了。为此,她没少挨父母的斥责。父母总是拿那些嘴巴很甜的表姐妹做她的榜样:“你看某某,就比你会‘来事儿’,你怎么也不学着点儿?像个木头似的,一点儿也不机灵。”

谢锦书被说得更加畏缩,一遇到人多的场合,就自动调成静音状态。

到了二十岁以后,走上社会,这种情况好了许多,可比起周围那些会“来事儿”的同事,谢锦书还是个菜鸟。

这也是谢锦书之所以愿意继续做个傻子的原因之一。一个傻子,是不需要会“来事儿”的,而且也根本没有人斥责她不会“来事儿”。

在自己所熟悉的二十一世纪,谢锦书尚且“像个木头”,到了这讲究繁琐礼仪的古代,她不是更加要惹人耻笑?算了,还是做傻子安全一些。一个傻子,不懂得礼数,嘴巴不甜,不会讨长辈喜欢,那也是正常的,可是,一个正常人要是这样,那会比当一个傻子更加遭殃。

谢锦书冷眼望去,李慎很自然地拥着袁梦雨,两人甜蜜地笑着倒了茶,端给定国公夫妇。

定国公夫妇照例喝了茶,赏了红包,也给了袁梦雨一件首饰,不过比谢锦书的这件要次一些,是一支金丝攒成的、镶嵌着一颗紫水晶的头钗。

显然,袁梦雨是不高兴的。因为谁都知道,一大串南海珍珠可比金子和紫水晶值钱多了,但是她只把不满压在心里,没有表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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