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乱试佳人 正文 第八十九章 小姐妹荷花

作者 : 四月流萤

荷花隔天就来了。我在楼上看到她从哥哥的车上下来,穿着那次她从我处拿去的T恤,红色,更衬得她皮肤雪白。

背着一只书包,很是拘谨的样子。我赶紧下楼去迎接她,她一看我就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我心里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感,我想,荷花以后的人生方向,几乎放到我手里了。

我拉着她上楼,虽然她的思维只是一个10岁的孩子,但至少,能解除我一些寂寞。

“秦哥哥叫我什么都不用带,不过我还是带了一点自己喜欢的东西来。”她说着卸下肩上的书包,拉开拉链“哗啦”一声把东西都倒在地板上。

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发夹,头花,还有指甲油。看到这些,我却很是开心,都是我童年缺失的东西,现在重拾,童心犹在的感觉。

“你不要对他那么见外,直接叫哥哥就好了。”我说,“等下我叫张嫂带我们去买衣服。”

“好。”她有点不好意思。

“对了,你要是喜欢,可以挑我的衣服穿。”我说着带她到衣柜前,把门一拉,里面挂满了衣服,各种颜色各种款式,真像一家小型服装店。

“哇”她眼睛都直了,“我可以试试吗?”。问话却是小心翼翼的。

“当然。”我笑着说,“你随便试,我去找一下哥哥。”

“好的。”

我立马找到秦枫,是问他要回一样东西。

“怎么不去招待你的小客人。”他在客厅喝咖啡。

我瞥一眼他的手,并没有戴着。我朝他把手一摊,“把戒指还给我?”

“什么戒指?”他问。

“就是那枚原本戴在你手上的。”

“哦。那一枚。”他说着在胸口处的袋子里掏了掏,“给。”

我把戒指捧在手心,眼睛即刻就湿了。这是素晴阿姨给我的珍贵礼物,也是人生中收到过的为数不多的最贵重的一样。

“那个,素晴阿姨的孤儿院,你有空要去赞助赞助。”

他愣愣的看着我,许久之后才说:“啊,我知道了。”

我跑回楼上去,荷花正穿着一件鹅黄色连衣裙,像个小公主一般。我跟她站在一块,照着镜子。两个都是公主的样子,只不过,我的样子更加调皮有灵气——我已经很好的适应了这个身体,而荷花则是那种很安静很温柔的样子。

张嫂很快来叫我们吃晚饭,荷花急忙要把裙子月兑下来。我按住她的肩,“这样很好看,你不用太紧张,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我歪歪脑袋,“你是我的姐妹,你也是这个家的公主。”

她大大的眼睛看着我,终于笑起来,“好。”

我们牵手下去吃饭,我不禁要嘲笑自己,就这样满足于当一个10岁的孩子,心里的梦想此刻在心里早已消失不见。人生啊,好像就只能这样,日复一日地过下去,什么时候该干什么,跟着人潮走就是了。哎,真实消极的想法,沉溺在童年里,思想变得单纯无比。不过,是否应该庆幸,在这快节奏的都市里,能清醒的拥有一个失去已久的内心的乌托邦。

吃晚饭,秦枫带我和荷花去市中心逛街,这家伙怎么突然变得那么体贴了?八成是童亦筝的关系……

我们去时装店,荷花对每家店都很好奇,眼睛甚至不舍得眨一下,生怕错过什么好看的好玩的。

她看中一件秋衣,橘黄色,眼睛一直目不转睛。

“荷花,喜欢的话,可以去试试哦。”我指指试衣间。

“可以吗?”。她兴奋地问我。

“当然。”我说,我总觉得这样小心翼翼问“可以吗”的小孩子,太让人心疼了。

她于是欢呼一声,就取下衣服跑去试衣间。

我在外面沙发上坐下来,秦枫也坐下来。

“这种事,张嫂陪我们来就是了,现在好了吧,你一定觉得无趣死了。”我对他说。

“我跟她吵架了。”他声音低低的。

“啊?”我茫然地,“跟谁?傅文东?”

“跟他吵架我会来跟你说吗?我跟他从来不吵架,看不爽了直接打架。”

好吧,真是霸气外露。我一转念就想到童亦筝。

“女孩子啊,哄哄就好了。”

“哪有那么好哄啊。”

“喂。要不你直接求婚好了,之前的矛盾什么的,一定立马一笔勾销。”我撞撞他的胳膊。

“真的?”他不相信地看着我。

“当然,除非她不爱你。”

“她一定爱我。”

“那你干嘛质疑,不自信啊?”我挑挑眉。

“啊,怎么求婚好呢?”

“我帮你策划一个惊世骇俗的求婚仪式吧?”我贼笑。

“不不,最近不行,妈妈才出了那样的事,我怎么可以……”他的声音沉下去。

妈妈很快就会回来,我在心里说。但我不能告诉秦枫,我告诉了他就无法保证应文智的正常生活。或许,我也是在保护我的哥哥,我不想他知道这个秘密,知道秘密的人都是痛苦的。总之,妈妈能回来,怎么样都无所谓吧。

“秦欢”荷花叫我,她飞奔过来,穿着那身橘色的外衣,像一只蝴蝶一样。

“非常好”我由衷的赞叹,然后转头对秦枫,“帅哥,买单吧”

荷花特别不好意思,“谢谢秦哥哥”

“叫我哥哥就好”

“叫他哥哥就好”

啊,我跟秦枫还真是默契,果然是兄妹。荷花先是一愣,随即感激涕零,“是”

这以后,荷花放开许多,她对城市里的任何东西都感兴趣,对漂亮的建筑物赞不绝口。我想,等到她的新鲜劲过去,就不会这么热衷这个城市的繁华了。繁华会让人疲惫的,她肯定很快就会想念自己的家乡。

这个晚上,陪着荷花逛了好多商厦,广场,公园。我想,我以后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我的梦想是什么?随后,想到我正在酝酿的那篇小说,其实,当个作家也不错。就这样,我人生的新目标成立了。

荷花去洗澡的档儿,秦枫又把我叫出去。

“喂喂,帅哥,你今天很是拖泥带水啊,有话还要分批说。”我抓着头发不耐烦地说。

“美女,你那出版社还要不要了?”

“啊?你这什么意思?”对了,我还曾设立过出版社啊。

“瞧你这态度。”他斜我一眼,“我想着,要是你玩腻了,我就换成我要的那种模式……”

“休想。”我一口回绝,那可是我的心血,虽然我没做多少贡献……

“好吧,我就知道。那,给你保留着,但我用它来宣传爸爸的公司可以吧?”

“当然可以。”我这下很是爽快,“你接手出版社也行,就是能不能不要改善得太过……其实我特别喜欢出版社之类的。”

“什么叫我接手,那公司的注册名本来就是秦枫。”

“切。”真是的,早知道,就写秦欢的名字了,秦枫这个家伙……

“好了,这事我算问过你了,免得你说我过分。”

“跟一个10岁的孩子谈事业,真沉重。”我打了个哈欠,“我要睡觉去了,哥哥,晚安。”

说完,我转身就走,懒得看他目瞪口呆的样子。我好像没有亲口叫过他哥哥,有的话也忘记了,总之,这么顺口的,对他来说,应该很久违吧。

那种家的味道又出来,我走回房间。

“荷花小姐,你的房间在那里……”

“我不要不要,我要跟秦欢一间。”

进门就看到荷花扯着床单不肯放手,而张嫂拽着她的胳膊,耐心劝道:“这里是小小姐的房间,她习惯一个人睡……”

“张女乃女乃……”我叫她,“让荷花跟我一间。”

“啊,这……”她犹豫不决,大概秦欢是喜欢一个人睡的吧,但我更喜欢身边有个人陪着我睡,会有安全感。

“好啦,我会处理好的。”我说着把张嫂推出门外去,“张女乃女乃,晚安”

“啊,好的,那晚安。”

锁上门,我就转身看向荷花,她正在整理被她扯皱了的床单。

“荷花,你怕黑吗?”。

她转过头,“不怕,我跟小汤圆常常走夜路。那时候经过池塘,经常有青蛙‘扑通’一声跳下水,可吓人了,但我们都不怕。”

“那为什么怕一个人睡觉啊?”

“我……”她站起来,低着头很不好意思,“我怕寂寞。我对这里很陌生。”

我过去抱住她,“那我们一起睡吧。”

“好。”她即刻眉开眼笑。

呵,寂寞,连她都知道寂寞吗?这个世界的步伐真的是太快,我这样的都快成老古董了。我以为,只有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想念会让人觉得寂寞。也许,荷花是在想念自己的家乡,才觉得寂寞。

我们躺在床上,床头的灯暗暗的,我没关。

“秦欢。”她轻声叫我,“我挺想念狗蛋的。”

“啊,是吗?”。我眼前浮现狗蛋的样子,眼睛亮亮的,脸和胳膊总是脏兮兮的。

“我觉得……我有点儿喜欢他。”

天呐,你说这一什么孩子,才10岁,他知道什么是喜欢吗?哎,其实喜欢跟讨厌,有时候界限也是模糊的。你喜欢一朵花,你会把它摘下来,你讨厌一朵花,也会把它摘下来。只有爱才是不一样的。

咦,我怎么想那么多,我承认这孩子的言论让我有点发狂。我觉得悲凉啊,我当年活到23岁,只对应文智有一段暗恋的时光,就再也没有男人入过我的眼。现在的孩子真早熟,难道谈恋爱要从女圭女圭抓起?

“你喜欢他什么呀?”我问道。

“我喜欢他帅,他带我们玩的时候,像个王子一样。”

天,这孩子知道王子是怎么样的吗?

“明天,你会发现,有更多王子的。”我说。

是的,明天,荷花会跟我一块去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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