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孩提时起,欧阳明彦和宇文钦妍就认识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不知是偶然还是巧合,他们都是同班同学,有的时候还是同桌。
宇文钦妍对欧阳明彦的了解,只能用一词形容——知己。当然,宇文钦妍希望在“知己”一词前面加上两个字——红颜。
欧阳家族跟宇文家族一样,自小接受中国传统教育。
四书五经、礼乐射御,这些都是两大家族子弟的必修课。女孩在文上要求高一点,男孩在武上要求严一点,不过差距不大。
欧阳家和宇文家多代世交,住的也不远。每天都是欧阳明彦接送宇文钦妍上下学,日子久了,好感渐生。
终于,在宇文钦妍十六岁的时候,那个情窦初开的年龄,两人确立了恋人关系。不过由于自小家教甚严,他们还和往常一样,只不过两人在一起时,气氛更甜蜜了一些。
高中三年平淡度过,欧阳明彦作为家族最优秀的晚辈,被派出国历练,而宇文钦妍则留在国内读大学。这一别,就是四年……
欧阳明彦是一个很优秀的男生,温文尔雅、礼知退进。不论是在男人、女人、长辈、小辈、朋友……面前,表现的都很得体,毫无瑕疵。不酗酒、不、不喜赌、不染毒,若在其他女孩看来,欧阳明彦就是这时间最完美的男人。
可宇文钦妍跟他认识了近二十年,她知道欧阳明彦有一个变态到极致的——权力欲。
欧阳明彦的权力欲太严重了,不过这也可以理解。
欧阳明彦的母亲,在生他时难产身殁,他的父亲常年在国外打理家族事务,他的兄弟姐妹都有各自母亲护着。欧阳明彦却是只有自己孤身一人,大家族的竞争是十分残酷的,他的经历可想而知……
儿时的经历,促成了欧阳明彦对权力的无比渴望。这段经历,同样也送给了欧阳明彦一个礼物——近乎病态的原则性。
“宇文钦妍不能受到丝毫伤害”就是欧阳明彦的最高原则之一!
“林可小姐,林可小姐!”欧阳明彦连声呼唤。
“啊?”涣散的瞳孔重新聚拢,林可走神了:“呵呵,不好意思。”
尴尬的笑笑,林可倒掉了欧阳明彦放凉的水,给他换了一杯温度适宜的。
欧阳明彦微微一笑,并没有怪罪的意思。礼敬的接过林可递来的水杯:“林可小姐,不知可否帮明彦这个忙?”。
“你是想让我帮你把这个消息带给妍妍?”微一沉吟,林可试探着问,
“林可小姐果然聪慧。”欧阳明彦微微点头:“明彦希望林可小姐可以将这件事情毫无保留的告知妍妍。”
“一点都不遮掩?”林可惊疑。
“是的!”欧阳明彦的语气中,透出了一股无比的坚定。
“那……”林可想了想,还是问了出来:“你就不怕妍妍离开你?”。
“呵呵。”欧阳明彦苦笑摇头:“这种事情,遮掩是遮掩不住的。我不说,妍妍也会知道。何况,妍妍了解我!”。
说道最后一句的时候,欧阳明彦眼中掠过一抹深情。恰巧被林可捕捉到!
林可在心里肯定了欧阳明彦——林可的直觉告诉她,宇文钦妍跟着欧阳明彦,会很幸福。
“欧阳,这件事情,我答应了。”林可喝口水:“我会一字不差的告诉妍妍的。”
“那就麻烦林可小姐了。”欧阳明彦起身深鞠一躬。
林可想拦都拦不住,欧阳明彦的力气太大了,差点把林可手腕扭了。
翻了翻白眼,林可不爽的扫了一眼欧阳明彦。
讪讪一笑,欧阳明彦有点小尴尬。
“欧阳,你和乔雅诗已经准备订婚了。”林可把话题引回了主题:“你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情?总不能让妍妍……”。
后面的话林可没说,但是欧阳明彦心里明白。这确实是一件很麻烦很棘手的事情。
沉默,林可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温水,欧阳明彦急躁的缓缓转动手中水杯。
单人公寓里静了下来,只有墙上钟表走过时留下的“滴答……”声。
“林可小姐,还望赐教。”平时把心思都花费在争权夺利、勾心斗角上面的欧阳明彦,丝毫没有这方面的经验。
若是利用某人获得权利,欧阳明彦很拿手。可这件事涉及到了自己的真爱,欧阳明彦纵是有七十二般变化、三千六百法门,却也是狗咬刺猬——无处下手。
不是欧阳明彦没有办法下手,办法他有的是,一睁眼一闭眼,不说多了,几十个是有的。
问题的关键是,欧阳明彦想到的这些办法,没有一个可以用在宇文钦妍身上!
若是真将这些办法用在了宇文钦妍身上,欧阳明彦一辈子都要受到内心的煎熬与折磨……
重视情谊的政治家不是一个好政治家,看来,我们的欧阳小帅哥作为一个政治家还是不够合格哦!
不过,若欧阳明彦真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林可会答应帮助他吗?
林可想了一会,缓缓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欧阳,我认为,解决此事的关键,不在妍妍身上。”
“哦?”欧阳明彦很是惊诧。他今天来请求林可的目的,就是希望宇文钦妍能原谅他跟乔雅诗订婚。虽然订婚宴刚刚开始筹备!
“你跟乔雅诗什么时候订婚?”林可问了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
自己有求在先,欧阳明彦不好隐瞒,很痛快的给出了答案:“下个月中旬,乔雅诗生日那天。”
“也就是说,我们还有一个半月的时间?”林可直接用了“我们”一词,她已经认可了欧阳明彦。
听了林可的用词,欧阳明彦挑挑眉毛,暗想:“多亏她是女儿身,若是生在大家族的男丁,我岂不是多了一个劲敌?”。
“正是。”心下思索,欧阳明彦嘴上也不怠慢。
“这样啊……”林可微微点头,自己研磨了一下,胸有成竹道:“欧阳,我们可以……”。
林可和欧阳明彦说了什么,没有人知道。不过,看欧阳明彦走时笑的很黄很暴力,就可以知道,林可给他出了个有趣的主意,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
送走欧阳明彦,已是晚上十点。这么晚,林可也没了出去逛游的性质,给自己准备了点宵夜,用完就睡了。
又睡……
……
《天空之城》响起,林可按掉闹钟,起床洗漱。
洗漱完了,林可把今天送给王大哥的蔬菜准备好,走进厨房,开始为自己的五脏庙操劳。
从冰箱里取出一小块兔肉,这是上次请王大哥处理好的。
王大哥处理的兔肉,简单的腌制了一下。这些兔肉不仅味美鲜香,比鲜兔肉更容易保存,保质期更长。
林可切了块南瓜,碎成均匀的小丁。
在灶上架好两口锅,一口锅蒸制兔肉,一口锅熬煮南瓜粥。当兔肉熬到八成熟的时候,林可用刀将兔肉打碎,洒入粥锅。
两三分钟后,夹杂着南瓜醇香的兔肉粥隆重出锅!
林可从冰箱里取出几块冰,用碎冰机打碎倒入锅中。很快,南瓜兔肉粥就降到了一个适宜食用的温度。
胡骑过境,5分钟后,林可将厨具洗净。
“叮咚……”王大哥准时来取蔬菜。
自从给王大哥供菜以后,林可发现王大哥是一个生活极其规律的人——王大哥每天来取食材的时间,分秒不差。
为了不耽误王大哥上班,林可开始早起,无形中,生活比以前规律了许多。
刚开始,林可觉得这种日子很痛苦——每天十一二点睡,六点多就要起床准备蔬菜。日子久了,习惯了,林可渐渐体会到了这种作息的好处。
林可不是不可以头天晚上把第二天要提供的蔬菜准备好,她也这么尝试过。
勇于尝试,生产杯具!
林可惨淡的发现,绿野仙踪里面的蔬菜,只有在绿野仙踪里才可以永久保鲜。她们家的并下装不了这些蔬菜,提供给王大哥的蔬菜在阳台放了一夜,都蔫了。
做生意要讲究信用,林可自然不能把这些蔫了的蔬菜提供给王大哥,只好从绿野仙踪里从新提了两筐。
自那次尝试以后,林可每天都六点多起,准备货物,祭五脏庙,生活作息稍稍规律了一点。
渐渐的,林可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平淡却不失乐趣。
当然,那次尝试林可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她将放蔫了的两筐蔬菜拿回了绿野仙踪,回到绿野仙踪,蔫蔬菜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到了亢奋状态。
“超级活性药剂!”林可如是评价绿野仙踪的这个功能。
当然,这是一个让林可感到欣喜的功能——第二天,林可就将这两筐“前蔫蔬菜”卖给了王大哥。
无商不奸嘛……更何况,蔬菜的品质也没有下降。林可理直气壮!
绿野仙踪出现后的日子,让林可明白了为什么某点的种田文会大火。在喧嚣的现代社会,能过上这种宁静悠远、细水长流的生活,确实是一种莫大的福气。
有了这层感悟,林可愈加珍惜绿野仙踪了。
“林可姐姐。”倏地,林可心中出现了一声稚女敕的呼唤——是豆丁!
第一时间,林可登录绿野仙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