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决定要去唱歌,也算是想了很久才定下来的事情。
虽然那个时候,整天无所事事,虽然这也算是我想要的生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面却总是觉得有些不充实。
怎么说呢,可能正是因为年少轻狂吧,眼瞅着大学的生活就要过去,毕业以后很有可能我就会离开这座待了将近三年的城市,所以多少有些不舍,不敢相信,我虚度了这么多的时光,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都在追求梦想(寝室里面的几个畜生除外),但是我却什么都做不到。
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的,我对生活的看法也发生了变化,可能是有些不不情愿,不情愿我回到家乡之后依旧一事无成,就算以后我真的靠着爹妈打点当上了一名蛀虫音乐教师,但如果到了那个时候,跟学生们聊天,聊起大学生活,我不想这回忆之中只是网吧食堂加寝室吹牛逼。
所以,不管成功与否,我也想去试试,最起码能够留下一丝回忆,对于这座古老的城市,也对于我的大学生活,还有就是苏译丹,我想在最后,也能留给她一些什么,我之前问过她,毕业之后有什么打算,她对我说,回沈阳。
如果她回沈阳了,那我呢?这确实是个很头疼的事情,我想在最后的日子中跟她告白,但是告白总要拿出点诚意来,所以我需要钱,记得之前有一次上街的时候,我曾经见到过那些所谓的流浪歌手,抱着把吉他,身前着吉他袋子,自顾自的弹唱,甭管唱的好坏,但是袋子里面总是有些钱。
后来我跟竹子他们也讨论过这事儿,竹子对我说,估计这些家伙一天纯收入都破百,节假日另算,我自认为自己的歌声不输给他们,而且吉他我也玩的很熟练,流行曲什么的基本上都会,还有就是,能在大家的视野中唱歌,这或多或少都有些接近我最初的梦想。
所以我决定了,实习的这段日子里,就去卖唱。
在把我的想法告诉他们的时候,竹子和亮子都很惊讶,他们不相信我这个挫男会有那勇气,当然了,我最开始的时候也不怎么相信,不过直到看见那枚戒指后,我真的就下定了决心。
那枚戒指的标价是两千七百三十五元整,是我陪苏译丹逛街的时候在一家购物中心里面瞧见的,苏译丹虽然平时很爷们儿爱摆臭脸爱吃肉且小胸,但是她确实还是一个女人,在路过那里的时候,我发现她有意无意的望了那枚戒指好几眼,女人好像都很喜欢这种亮晶晶的石头,她也不例外。
当时我下意识的掏了掏口袋,愣是没敢言语,但是心中却牢牢的记住了那玩意儿的标价。
我打算送给她,而我有两三个月的时间,应该足够了。
当晚我就做好了精确的结算,一天按一百来算,一星期就是七百,两个星期就是一千四,一个月有四个星期,恩恩,差不多了!在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我兴奋的有点睡不着觉,满脑袋都是我把那玩意送给苏译丹后她的反应,娘的,想想都觉得我简直太浪漫了,以至于当时在满是臭脚丫子味儿的寝室中也乐出了声儿。
可是我当时怎么能了解,事情其实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呢?
一个星期后,我就不在去上课了,而是背着我那破木吉他找到了个地方,开始了我的卖唱生活。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话可真对,我永远都忘不了第一天的时候发生的那些事情,原来这玩意儿你看别人做简单,但是你真自己去做了,才知道这么难为情,确实,在那种幽暗阴冷的环境之中,人来人往,潮气很重,墙很脏,地上也很脏,人来人往,什么样的人都有,有年轻的,有年迈的,有挑着担子赶路的中年妇女,也有踩着红色高跟鞋脸上跟刮大白了似的妙龄女郎,哭泣的小孩儿,乞丐,学生,随地吐痰者,装逼卖老人,林林总总五花八门。
在这些人的面前开口唱歌,原来是一件那么令人难为情的事情,虽然我想的很简单,但是第一天的时候,我在那个通道口处,傻不愣登的站了一整天,愣是没好意思开口,直到太阳下山的时候,我才失魂落魄的背着吉他挤公交车回学校,哈尔滨的暮色从楼与楼的间隔中洒落,我站在最后面,手里攥着把手,车载收音机里传来了FM958频道的感冒药广告,广告结束后放了一首歌,是许巍的《曾经的你》。
我望着窗外车流不息的城市,耳朵里面听着许巍的歌,听着听着,竟然低下头哭了,原来,在这么大的城市中,要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个小小的价值,是这么样的难。
歌声结束,广告继续,但是我的眼泪却没有止住,我中途下了车,又来到了那个购物中心,人依旧很多,人群之中,背着吉他的我,望着玻璃柜里面的那枚小戒指,良久,最后终于擦掉了眼泪,步行回到了学校。
那一晚,我抽了一整盒烟,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兜里面揣了一小瓶红星,二锅头狠辣,从嗓子眼儿辣到肚子,喝完之后,我丢掉了瓶子,摆好了袋子,靠着脏兮兮的墙,调音,拨了两个和旋,清了清嗓子,小声儿的唱了起来,我第一次唱的歌,就是《曾经的你》。
可能就是从那首歌开始,我的青春也算是正式终结了吧,那个胆小害羞的我。
现在再回忆起那段岁月的时候,我的心中忽然不想矫情,所以就掠过那些丑事,因为我觉得,那是我最宝贵的经验,以及对于生活的态度,一个从乡下来的愣头青小子,从何别人说话都会脸红,到最后在地下通道里面唱歌讨生活,被人当过乞丐,被人指指点点过,也被人侮辱过,被人骂过,还收到过假钱,最恶心的就是有人在你唱歌的时候吐了一地,刚开始我还以为是被我的歌恶心吐的,不过从空气的味道我判断,丫应该是喝酒喝吐的,总之,这种事情很多,而我也从最开始的无法承受只能在被窝里面委屈的哭泣,到最后慢慢的习惯,觉得其实这就是人生。
真的,也许这就是人生,因为这个世界并不是为我而存在的,我只是组成世界的一个小小的部分,就像歌里写的那样:让我们干了这杯酒,好男儿胸怀像大海,经历了人生百态世间的冷暖,这笑容温暖纯真。
这笑容温暖纯真,是得,在过了一段那种日子之后,我觉得其实这也没什么不好,毕竟我有我自己想要的东西,看着口袋里面的钱一天天的增加,我的笑容却是温暖纯真,而且略带市侩。
快了,很快就可以买下那玩意儿了,这是我头一次肯定自己的价值,虽然干了这行才知道,这卖唱并不是每天都能整一百以上的,但是最起码也不是没有收入,偶尔还有人停下来听我唱歌,哪怕是站在我旁边玩手机,我也会更加的卖力。
所以说,还算顺利,刨除每天的午饭钱,每天最少还能剩下三五十,眼瞅着天气渐热,闲游的人多了,我的收入也慢慢的增多,离这个学期结束还有一个多月,我应该能够攒够那比钱。
午饭一般就是对付对付就行了,幸好我也不是啥娇贵人,两块钱的盒饭能撑的直打饱嗝,跟那卖盒饭的阿姨混得熟了,她给我盒饭里的卤鸡蛋都是大个儿的。
这种生活虽然挺苦,但是也挺充实的,毕竟无聊的人也是少数,相对来说,礼貌的人还是很多的,偶尔还有些外国人听完我的歌后给我鼓掌,那些俄罗斯的姑娘们的性格都想他们的身材一样火辣热情,有的还找我一起拍照,遇到了这种状况,我都是十分腼腆的对着镜头摆出了剪刀手。
就这样,日子慢慢过去,而我也已经习惯了这种日子,我本来想着,之后的生活也会如此,没有啥大的波澜,直到那个死老头出现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之前讲过,我卖唱的地方是一个地下通道,选择地下通道其实也不是没理由的,因为环境的关系,在这里唱歌会有天然混音的效果,而且这里我待的熟了,除了几个在旁边挎篮卖樱桃的大婶以及偶尔路过的乞讨老爷子之外,没有其他的‘做买卖’之人。
但是有一天我发现,我的地盘儿上,竟然来了个‘抢生意’的损贼。
那天我照例拎着一套煎饼果子下了车,和卖地瓜的大叔打了声招呼后边走向了这通道,可是人还没等下来,就听见这通道里传来了一阵吱吱呀呀的二胡声,我当时就愣了,心想着这怎么个情况儿?
于是便慌忙背着吉他走下了台阶儿,拐了个弯儿,只见到一个身穿着一套已经掉色严重的蓝色工作服,头顶上扣着顶飞了边儿的小帽的男人正盘腿儿坐在那里,这爷们儿看上去大概四十多岁,皮肤黝黑精瘦,带着个墨镜,脚蹬懒汉鞋,没穿袜子,手里拿着把破二胡拉的正嗨,他坐在一沓生活报上,面前有个破茶缸子,里面已经有些许零钱。
哎呦我艹,这老孙子从哪儿蹦出来的,怎么把我的地儿给抢了呢?
娘的,说起来我就生气,你说这哈尔滨的地下通道那么多,你这个老杂毛儿为啥偏要上这儿来跟我搅这趟浑水呢?
当时我就愣住了,望着这个老家伙摇头晃脑的拉着二胡,居然还是《鄂伦春民谣》,子哇子哇的声音听上去让人这个闹心,不过音儿确实挺正,看来是个老江湖里面的老鳖了,但是话说回来了,你什么老鳖也别上我这浅滩上登录啊?我挣钱容易么靠!
但是没有办法,看上去这人好像是个瞎子,而且我又不能动粗,只好和颜悦色的走上前,然后对着他说:“大爷,嘿,大爷!?”
那个老瞎子放下了二胡,然后抬起头望了望我,他的声音一听就是奸角,但也算是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东北话,他对我说:“啥事儿,问路啊?”
我问你大爷,我心想着你这老同志怎么这不自觉呢,于是我便摇了摇头,然后对着他说道:“不是,大爷,你起来一下呗,占我地儿了。”
“谁滴地儿?”那个老杂毛跟我卖起了糊涂,我只好对他说:“我滴地儿。”
老混蛋嘿嘿一笑,然后大言不惭的对我说道:“你大爷我天天走这条路上这干活,还能走错了?再说了,你怎么能证明这是你的地儿?”
哎呦我去!我当时心中顿时冒出了一股火,我心想着你个瞎子阿炳的弟弟瞎子二柄,还你成天走这条路,你怎么不走火葬场去呢你!?但是人家毕竟是残疾人,我只好没好气儿的指着他的底下说道:“真是我的地儿,我在这都唱了一个多月了,你底下的那沓报纸还是我昨天看剩下的呢。”
我本来想和颜悦色的让这老汉起开,但哪成想这老杂毛就是一滚刀肉,只见他嘿嘿一笑,露出了一嘴大黄牙,他又抄起了二胡,然后对我说道:“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不诚实了,算了,小伙子,你大爷不跟你一般见识,你上别的地儿糊弄人去吧,袄。”
我糊弄你女乃女乃个胳膊肘子啊!见这老头儿不起来,顿时气得我不行,我刚想再开口同他言语,那成像这老家伙竟然扯开嗓子大喊:“欺负残疾人啊!唉呀妈呀我心疼,不行,唉呀妈呀~哎呀我不活啦!!”
我顿时被他这一嗓子吓得一哆嗦,心想着这人不会是有病吧,我咋欺负你了又?不过,被他这么一喊,地下通道里面的人都朝着边望了过来,这真是百口莫辩,情急之下我只好慌忙摆手然后说道:“那啥,不是,真不是,我真没欺负他,真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