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锦 第七卷 《风入松》离歌 杜怀仲(三)

作者 : 伏弓

难怪李妍会胆战心惊。

她的美,根本就是超越世俗的一种姿态,那疏离的眼神,和高高在上的眉,仿佛月兑离了人间的烟火,飞升在云端般干净利落。

她是不属于人间的女子。

我甚至屏住了呼吸,再一次确定,这是个真切的女人,我看了看她拖曳在地上的身影。

她不言不语的坐在那里。

只穿着惯常的深衣,竟是黑色。纯正的,没有任何花纹和绣工的黑色。

我们僵持在那里,过了好久,她似乎有些不耐烦了。

问我为什么不快点画。

我支吾着说,难道你不去换件喜庆些的衣服?

她斜了我一眼,转过头去。

那不屑一顾的神色,让我顿时觉得自己庸俗不堪。

“我从来都只穿黑色。”

她淡淡的说着。

眼光却落在窗外的玉兰上,含苞欲放的花朵,像洁白的利剑,朝着天空伸直了腰身。

那一瞬间,我发觉,她就是玉兰花。

永远将脸,对准天空的方向,不知道人间还有低头这件事情。

于是,我低下头去。

开始做画。

或许,面对这样的女人,低下头,是常人最先选择的姿势。

这幅画画的很艰辛。

她不是很配合。

一会起身去喝茶,一会抬手驱赶着飞进纱窗的小虫。

我总是不得不停下来,让她休息一会。

她从不看我,只把眼睛望向窗外某个方向。

别的秀女,都已入住永巷,在那里完成她们入宫的第一幅画作。只有她不肯入宫,非央求父亲找画师来家里做画。

这是不多见的事情,然而,规则总是在这些位高权重的人物身上被打破。

我亲眼看着别的画师将画作承了上去,只有我和梅英,迟迟没有完成。

宫里催了好几回,我只能说,梅家小姐太娇贵,身体不好,每每画不多时便需要休息。

好在对于她的美貌,宫里是有数的,似乎也并不急着催促,只默默的等待着。

就这样,外面的玉兰花谢了。

而她的脸色,也越发的严肃起来。

她时常会走神,望着某一处,表情陷入深冷的状态。后来,我竟觉得,那神色更接近绝望。

发现这件事情后,我开始试着和她说话。

起初,她并不应承。

后来,她渐渐的开始回答一些简短的句子。

直到有一天。

她竟然很突然的说出了这样的话。

那时,我正在用十分柔女敕的红色晕染她的嘴唇。画作几乎走进尾声。

“怎样才可以不入宫?”

她这样问着,眼睛,竟然很直接的看着我。这是一般大户人家女孩从不用的看人方式。

我先是愣了愣。

然后开始摇头。

“除非死了。”

她显得有些失望,缓缓垂下眼帘。

我们再一次陷入了沉默。

我忽然觉的有些不妥。我从没有想过有女人会拒绝入宫,那可是连李妍都争着要去的地方啊,又怎么会有女人对此事,流露出如此深切的不安和绝望。

“又或许,你病了……”

我漫无目的的说着,眼睛向她瞟去。

其实当时,我想的更多的还是李妍,她是那么郑重其事的交代我,要阻止她的得宠。

我本以为在她的画作上动些脑筋就行了,然而,却没想到,我竟然完全有能力阻止她入宫。

我的话,令自己都大吃一惊。

而她,却似乎看到了希望一般,眼里漫起重生般的喜悦。

那天,我走后,她便开始浑身起疹,那样子,像极了麻疹。

梅府陷入混乱之中,没有人知道,那不过是一剂中药的作用。

我真惊讶于她的行动力。

从我离开到她发病不到几个时辰的时间,她便找来了大夫,重金设计了这样的圈套,折磨的,却是她自己。

我在想,我真是不了解女人,为了入宫和不入宫,她们可以将自己折磨的面目全非,她们到底在追求什么。

然而,我不想想那么多,我只是个画师,尽管频繁的接触权贵,但我对权力并没有多少,我只是想过浪漫纵情的生活,那些明争暗斗,都和我没有关系。

当我再次来到倚翠楼。

老鸨找到我。

她翻着白眼,将一张赎身契扔在我的面前。然后一坐在我对面的位子上。

我有些诧异。

她哼着鼻子数落我,在她碎碎叨叨的言辞间,我终于恍然大悟。

竟然是常喜,她出事了。

我冲进常喜的房门,却见她独自坐在案旁,一双大眼睛呆滞的看着案头的一只瓷碗。

我忙冲上去将碗打翻。

我愤怒的朝她大吼,责骂她自作主张。

尽管我不是个情绪激烈的男人,但得知自己的孩子要被人打掉,我仍旧不可抑制的愤怒咆哮。

我冲天的火焰在她无助的哭声中熄灭,我俯身,将她抱起。

在楼下,遇见了一脸鄙夷的老鸨。

我将身上的一块和田玉压在她那,头也不回的将常喜带走了。

之后的将近一个月里,我都在忙着凑钱给常喜赎身。

我不能让我的孩子出生在青楼里。

我不是背景深厚的政客,我没有资本玩那些行走在刀锋般的游戏,我必须将我的女人带走,让她在一个干净舒适的地方为我生下第一个孩子。

我不断的来到一些朋友家中,诉说着自己的遭遇,在他们或者同情,或者鄙夷的目光里将自尊埋葬。

不管怎样,我还是筹到了足够的银子,常喜终于可以从良了。

当我拿着赎身契在她面前炫耀时,她竟冷冷的笑着。

这笑,深深的刺痛了我。

我承认,要不是她正怀着孕,我会追究到底。然而,我终究还是个不喜欢探究的人,一切,都只停留在一个刚刚可以认知的位置,便停止了生长和发育。

很快,我便忘记了她那不寻常的冷笑,开始着手当一个父亲。

那年我已经二十九岁,在这个时代,是个成熟到了巅峰的男人。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刘彻,也是在这个年纪才抱上自己的第一个孩子。

我有些轻飘飘的感觉,每天和同僚们聚在一起。

我们都是爱酒的男人,尤其是像我这样的文人,生活里怎么能却少这样的东西,如果说还有我最爱的,那便是女人。

不可否认,我是极度的热爱美女的。

我仍旧在怀恋着李妍,她成为了我人生里永远越不过的沙丘,那笼罩着月光和爬满蔷薇藤蔓的美丽沙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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