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锦 第七卷 《风入松》翠烟笼 商誉(二)

作者 : 伏弓

第二天的黎明时分,我割开了自己的手掌,血不断的涌出,我的心却充满了感恩和雀跃。

青瓷碗渐渐的被鲜红的液体填满,然后上面浮起一层血沫。

我用布包好伤口,然后将一把白菊泡了进去。

接着,我用整整一上午的时间来守候那碗血菊花。直到中午,它们终于被泡开了,舒展的花瓣,被鲜血浸透,仿佛一团团惨烈的血肉。

我真担心长烟到底能不能将这东西喝进去。

长烟起先用鼻子去闻,细小雪白的鼻翼上下浮动,无神的眼睛垂下来,我知道,她看不见的。

她的样子很可爱,我轻轻的抚模着她的耳垂。

“好了,快点喝。一口下去。”我督促着。

她皱着眉头,雪白的笑脸上挤出了个央求的神色。

“誉哥哥,我喝不下。”

我知道,任凭谁都无法将这样的东西一口喝下去。可是还能怎么办呢。

“如果你不喝,父亲的生意怎么办”我知道,这是最好的借口。

她果然垂下头去,沉默了。

没多久,她接过我手里的瓷碗。咕嘟咕嘟的将那些东西咽了下去。

我望着她,却几次有些难以克制的轻声咳嗽,或许是对那浓烈的,来自我体内的腥气感同身受。

我不得不佩服她的意志力。

喝下了那些东西,她的嘴角已经满是汩汩而下的血迹,她看不见自己的样子,否则一定会吓哭的。我忙伸出手去替她擦拭,当然,用的是那只完好无损的手掌,这事绝对不能被她发现。

然而,事情往往不能如我想象那样顺利,她还是知道了真相。就在喝过这碗血液的四天后。

我承认,每天一碗的血量,渐渐让我体力不支。

我感到有些衰弱,疲惫,脚底开始没了力气。

那天,在我替她擦去嘴角的血迹后,她忽然间抓住我的手问道:“誉哥哥,你怎么那么虚弱?”

然后,她发现了我的另外一只手上,竟然颤着厚厚的棉布。

在她的追问下,我不得不承认了那是我的血,一直都是。

后来,她哭了。

就那么伏在我的身上,痛哭流涕。

她总是哭,在高兴的时候,失落的时候,无力的时候,或是像这样,愧疚的时候。

我说,这是我愿意的事情。

她仍旧哭,一直哭湿了我的肩膀。

然后做了个决定,那就是宁愿死也不会再接受这样的救助了。

她说,那是用我的命来为她续命。

是啊,我是在用自己的命来为她争取活下去的理由,织女没有了眼睛还能做什么?她有多么热爱这个行当我比谁都清楚。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从没有将自己和她分别对待过,我们是上天注定无法分割的一对。

谁知,第二天一早,她竟然神奇的康复了,那双眼睛,又在我的面前顾盼神飞起来。

我兴奋的将她抱起来,然后开始转圈,谁料,刚转了没几圈,便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这就是我和她的过往。

充满了甜蜜的亲情和懵懂的爱恋的过往。那注定一辈子相守而密不可分的过往。

谁知,后来竟成了禁锢着她的枷锁。

我的长烟渐渐长大,越来越漂亮。

自从那次眼病痊愈后,她的双眸竟越发的神采飞扬了,晶莹剔透的好像悬在那里的两枚黑宝石,我简直不知道如何来形容。

她的眼神是明朗和清澈的,绝对没有世俗女子的妩媚,绝对没有。

我甚至将她当成上天赏赐给我的珍宝,今生今世的爱人。

我的手掌却因为反复的割伤而只能微微曲着。上面爬着五条触目惊心的疤痕。为了掩人耳目,我用一段上好的紫色布条将他们牢牢的缠住,一直缠到小臂处。其实除了长烟和子砚外,没人知道我的左手也可以用剑,我是个左右手同样发达灵巧的人。这或许得益于母亲的遗传。

长烟时常抚模着我的左手。

用深度的哀怨说,“誉哥哥,你的手怎么办?”

我笑了笑,是啊,虽然我伤的是左手。

不过,后来我发现,在缠上布条后,剑在手里更稳健了。

伤疤愈合后,我发现我的左臂似乎力道有些下降,于是,我干脆专门练习用它使用匕首。

匕首是非常灵巧的武器,可以深藏在怀中,长剑不能抵挡的强敌如果突然近身必定来势汹汹有势在必得之势,这时候左手的匕首突然出鞘对对方来说,是极其凶险的,一击毙命不是难事。

在子砚的赞叹声中,我微微的勾着嘴角。

我看到长烟终于安心的笑了。

然而,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这几乎成了后来我成为一名刺客的某种预兆。

是啊,自古以来,选择什么武器会看出一个男人的未来,这是被长辈极为看重的事情。比如说,选择长剑被看做是磊落君子的象征,是能成大事者的武器,它既有着飘逸的招式又能成为装饰品,是长安贵族最喜欢的兵器,那是种掩藏在华丽外表下的莫名杀气,然而,能将它舞的淋漓尽致的,全长安也找不到几个。而弓箭和连击弩,则是埋伏和牺牲,这多少有些浴血疆场的味道,有点让人觉得荒芜和辛苦。那多是历朝将军最爱的兵器。短剑似乎太过直接,没有长剑舞动起来的洒月兑大气,因而,选择短剑的人,被人指责为做事图捷径,且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然而,在我看来,短剑伶俐杀招背后的,还有苦心经营的陷阱,那是靠先走进你,再杀了你的决心和智谋来完成的交易。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刘徇的毛贵便是短剑。匕首,则要庸俗的多,一直以来,人们认为匕首是阴险的,似乎一条深藏在剑客体内的毒蛇,近到咫尺时,伴着微笑出洞,在瞬息间将敌人击毙。匕首是短剑的强化和毒化。

人们说,什么男人选择什么武器。侠士君子选择长剑,将军死士选择弓弩,最朴实的剑客选择短剑,最恶毒的暗杀者选择匕首。

每当家里的父亲们,看着男孩子走在琳琅满目的兵器架前,抽出自己最喜欢的兵刃时,他们便会会心一笑,因为,他们自以为看到了这孩子的未来。那是只属于男人的默契。那种感觉,几乎和母亲们看着孩子抓周一样忐忑和兴奋。

我记得,当我抽出长剑时,父亲朗声大笑。

在他的心中,那是贵族的选择,是可以脚踏万里河山飞身而过的超越感。

时隔多年,弱冠的我,的确称得上是长安城里数一数二的长剑高手。我的剑术刚猛迅捷,这似乎和我不太说话以及疏远一切的性格有些背道而驰。我是侠士,却从不风流,我的剑锋上,找不到浪漫。

因此使用匕首的事情,我没对外人说过,只有子砚和长烟知道。

我用一只鹿皮的扣带将那只匕首固定在左手臂内侧,上面有个机关,在我将手腕向内一抖后,匕首便会自动掉落在我的手上。

我反复尝试,反复练习,直到这一系列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优美。

当我强迫它融入我身体的那一刻起,这个世界就已经随着我的固执而分裂成两个。

一个是青衫长剑的青年才俊,一个是阴险嗜杀的暗杀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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