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检察官的揭贪反腐之作:死刑贪官 《死刑贪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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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记,常区长那里我会想办法的。”张若怡胸有成竹地说。

丁昌福举起酒杯道:“好,谢谢陈书记的关照,为我们的友好合作干杯!”说罢,三人一饮而尽。

尽管丁昌福有上亿身家,但由于一些建好的房屋尚未销售完毕,占用了一部分资金,而且承揽五个多亿的工程也并非小数,因而感到资金压力很大,担心唾手可得的肥肉溜掉,于是他找张若怡商量对策。张若怡听后,说道:“表哥你放心,我自有办法。”

过后,张若怡以同样的方式把丁昌福介绍给常小刚,酒过三巡,张若怡说道:“常区长,我表哥虽有亿贯家财,但建好的房屋积压太多尚未售出,承包长宁高速资金可能会有些紧,你能否帮一下忙?”

常小刚看到是美人相求,借着酒兴,满口答应。“不知表哥要多少?”常小刚问。

“一个亿搞得掂吗?”丁昌福信口开河地伸出了一个手指,试探地问。

“没问题!”谁知常小刚眼也不眨一下答应了。丁昌福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连忙站起身来,作揖致谢,然后,双手捧杯敬了常小刚一杯。张若怡也端起酒杯凑热闹,含情脉脉地与常小刚喝了一杯交心酒。当晚,张若怡陪常小刚共度良宵,玩得十分开心。

第二天,常小刚故技重演,找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芸,说有一亿万富翁想承揽长宁高速公路,资金周转暂时有点困难,提出借一个亿。刘芸见上次借3000万很快还清,二话没说就应允了。过了几天,丁昌福来办借款手续时,刘芸把全区仅有的一亿多元住房公积金分几次几乎全部借出,当然,刘芸也得了丁昌福50万元的好处。这些事情区委常委会上的其他常委均蒙在鼓里。

在常委会关于长宁高速公路南湖段工程招标问题上,常小刚以区政府目前资金短缺、需要带资为由,提出了邀请招标的意见。的确,由于南湖区的建设开发摊子铺得过大,资金比较紧张,还有不少工程拖欠工程款。而检察官出身的副书记石正源却坚持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目的是为了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公平、公正、公开是面向社会招标的最佳方案,这样可以避免‘工程上马,干部下马’。”

“石副书记,不邀请招标,谁愿意带资5个亿来南湖修长宁高速?”陈建忠问,石正源无言以对。

最后,大家不得不同意常小刚提出的邀请丁昌福挂靠的金信路桥投资总公司承建的意见,陈建忠悬在心头的那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一般来讲,常委会上书记、区长的意见比较一致的,大家也就不怎么吭声了。

周鑫金听说丁昌福挂靠的公司揽得了长宁高速公路南湖段的承包权,十分不快,问陈建忠原委。陈建忠有口难言,找借口说是省委主管交通的领导打了招呼,他奈何不得,周鑫金听后半信半疑,不久就悻悻地回香港去了。

其实,长宁高速公路的投资是采取省交通厅出一半、地方自筹一半的方式进行修建,届时通过高速公路建成后的股份制收费逐渐填补地方出资部分。但是,从省厅开会回来的区交通局局长梁远向常小刚汇报后,常小刚为了能让丁昌福承包,叫梁远故意隐瞒了省交通厅到时会负责一半的拨款内容,并且交代其堂兄、江城市交通局长常小强一起帮助隐瞒事实真相。因为,按邀请招标的要求,意味着丁昌福要带资5个多亿才能承揽。邀请招标至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常小刚是知道的。一是国有资金在200万元以下,二是没有使用国有资金的,三是譬如军用、抢险、保密等特殊工程。如果不隐瞒交通厅到时拨款两个多亿的内容,是绝对不能进行邀请招标的。但由于有陈建忠和常小刚的鼎力支持,使丁昌福钻了一个空子,这样,丁昌福仅花2?5个亿即揽到了工程。他在刘芸那里借得一个亿,自筹了一个亿,还差5000万怎么办?他通过岳父出面,叫岳父向他的铁杆兄弟金信路桥投资总公司的老板陈柱楠借了5000万元,终于筹集了2?5亿元,长宁高速南湖段的承包问题就这样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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