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档事未了:庄朗明清理完自己的身体卫生,睡醒总得吃——接下去该进食了。
为了报答赵大好人的恩情,庄朗明特意请她吃个早餐。要去的那个地方在南郊,离昨晚去的那家医院不远,虽然路途有点长,不过是值得的——因为那里有家早餐店为庄朗明所喜,他们能将配料粗淡的一碗豆腐脑做得十分鲜美,荚膜也很正宗,人吃起来满嘴留香,猪吃起来叫得响叮当,于是那家店被取名为:猪留香。
还有值得一提的是……猪留香老板有一点。
不出所料,赵改改跟着庄朗明刚走进去,猪留香老板徒然眉开眼笑,挺着大大的啤酒肚,少见地亲自上阵招呼客人坐了:“要吃点什么啊小姑娘?”
赵改改没来过这家店,木木的看庄朗明,让他拿主意。
那老板满面油光的笑了笑,笑得流油,“呵呵,小姑娘,你是第一次(来我们店)吧?”括号里的字没说,意思全变。
赵改改听起来不太对,抬头,见老板不怀好意对自己嘻嘻笑着。
——他是故意的!
庄朗明连忙插口道:“老板,老样子来两份就可以了。”
“好咧。”
一声“好咧。”本也没什么,却被他说得很让人顶讨厌,庄朗明有不好的预感。
果然,两碗豆腐脑两个荚膜一上来,差距就出来了——赵改改那碗是豆腐脑没错,庄朗明那碗豆腐脑都是水,却是水脑。赵改改的是肉荚膜没错,庄朗明的都是夹青菜,却是菜荚膜。
庄朗明摇头苦笑。
世人多俗,人性本色,原来不假。
“你笑什么?”
“你没看出当中有些名堂?”
“嗯嗯?”赵改改奇怪的反问他。
庄朗明深吸一口气,贴近她耳边,说:“那个老板对你有意思,你看……我们俩的菜,再看看那老板。”
赵改改的两只眼睛眨了眨,对着豆腐脑眨眨,对着荚膜也眨眨,最后偏了偏头看站在不远处的老板——那厮站在柜台里还在不住的拿眼睛瞟自己呢。她一明白过来,不由得讨厌之极,骂说:“庄朗明你个笨蛋,竟然带我来这种店!”她第一次喊他名字,后面带着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