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天气很好,多云,24摄氏度,东南风3级。我穿上了一件衬衫,外套了一件马甲,走在人行道上。今天的一切都很好,唯一的不足就是我有点儿失落。就是昨天的夜里,一个刚刚下过大雨的夜里,地上还是潮湿的。我交往了三个月的女生一路小跑过来,最终还没到我面前就摔了个狗吃屎,地上都是积水,她的衣服都湿了,而且还带着泥巴,看起来好笑极了,最重要的是还走了点儿光。没办法,春天向夏天迈进的时候,那些个女生们都等不及了,纷纷穿上了短裙短裤,以满足众多*的需求。
她左手撑地,右手紧握着手中没打开的软骨架雨伞,迅速地站了起来。目露凶光地看着我,然后说道:“你忒坏了,看到我摔倒了也不扶我起来。”其实在她说这句话的三秒前,我已经向她跑去,并且已经伸出了手正要去扶起她。不过遗憾的是,我的动作远没有她爬起来的快。我心里也很惊讶,平日里动作慢吞吞的小丫头今儿掉地上了,动作却是超级速度。
她站起身子,首先说了方才的那句话,我傻傻地对她笑了笑说:“我这不跑过来正要把你扶起来了吗?你也真是的,着急想见我也犯不着跑这么快呀。你看你,今天穿了这件小裙子,万一跑太快被风刮起来了,多缺美感啊!”
那丫头哼了一声,然后说气呼呼地,两手插腰,颇像《功夫》里头那个包租婆的样子对我说:“你的意思是说我裙子底下没有美感咯?”
我一听,脸一红,又傻傻地笑,然后回答:“这事儿不能这么解释,有没有美感这个问题还是需要我去实践之后才能得到答案的!”
我忘了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这位前女友,这位前女友外号麻雀,因为个子瘦瘦的小小的,特别是个性非常有特点,就是我们俗话说的古灵晶怪,俺说实真心话,跟那丫头在一起的日子真没少给她折腾。比方说,她可以与我一起出去逛街,逛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消失不见,就说有一次吧,我们出去逛街,逛到一半突然不见了踪影,我左看右看,都没看到人,结果倒好,我一侧脸,看到她正仔细看着行人道人一张长木椅上的一对情侣正在深情地热吻。我发现了她,那对情侣也发现了她,一时间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结果那对情侣就打了起来,看样子似乎是那个女生误会以为她的男朋友在外面偷吃。我匆忙赶上,对人家道歉。结果那丫头也不理会,直接回过头就对我说:“你小子瞧,人家多有勇气呀,要不咱们也在这里热吻热吻吧?”我这人从来不主动,主动起来不像人。于是乎,我的初吻就是在这样的大城市里这样大场面的背景下献给了这只麻雀。
她这人就喜欢买衣服,据说她家里存货足以开一间女儿童到少女年龄的服装店,而且风格多变,时而淑女时而俏皮。当然,淑女多半是装出来的,俏皮才是真面目,要向尔等说明的是:这个俏皮是好听话,说难听点就是恶搞,说得直接点,就是邪恶。那小女生特别喜欢看小说,听说看了一本叫《麻雀要革命》的无味小说之后,就不再反对别人管她叫麻雀了。看来文学艺术品还是可以改造人类的。
作者题外话:好久没有在新浪写东西了,希望新浪的朋友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