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高二时我给你寄过一封信,不知你收到没。”
“收到了。”我明显感觉这次她回信息的速度较先前快了很多,不禁暗喜欢喜。
“感觉写得怎样?”我又期待的问。
“没感觉?”
我像被雷劈般全身不由自主地抽搐,心理底线几近于崩溃。
“怎么会没感觉呢?”
“没感觉就是没感觉。”我一天的好心情被这么几句话驱散,本以为自己能做到不以物喜,不以物忧,看来面对林如夕,还做不到。我将内心的失落调整好后才继续说:
“我喜欢你。”
“啊?不可能,我们不可能!”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那我就一直追你,直到你喜欢我。”
以后的几天,每当我心情好时总会主动联系林如夕,因为我知道每次联系她只有一个结果,打击!所以我以最好的心情,最好的心态去面对,这样也不必面临自尊崩溃的边缘。
每次我都会旁敲侧击的表达自己心意,可她还是不为所动,一次将我自己喜欢的歌编辑成短信发给她:
《有没有人告诉你》这是我《第一次》爱一个人、我知道《爱一个人好难》、可我愿意这《一生为你》去《征服天堂》、创造属于我们的《完美世界》、让我们成为别人羡慕的《白色恋人》、我只要《一生有你》
她的答复很简单“这些歌我不知道也不喜欢!”
还有一个星期便到十二月二十四日,也就是圣诞节的平安夜,我不知为何突然想给她送礼,在QQ聊天时将她地址给套出,第二天,也就是还差六天时到学校附近第一次为女生买东西,一条围巾、一双手套、一双袜子,九棵玫瑰花棒棒糖,还有一个苹果。
我算了下从自己到她学校也不过五个小时车程,六天足够将包裹邮寄到他们学校。包裹还没封上前我感觉似乎还少了些什么,只是这已经花去了我每个月生活费的三分之一,想了下我拿出电脑打了一段话,要是她懂,她也不会在乎东西的多少贵重,打印出来后随包裹寄去,我可不想再像七年前一样让她将自己的文字当作甲骨文研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