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又来,岁月匆匆,时间澹澹,时光的齿轮不停的行驶着。
晟城
没有任何凡物的妆点在素雅欣怡的房间里,一个少年一身雪白色的轻纱长袍,乌黑亮丽如绸缎的长发没有束起,只用一根银色丝带扎在身后,身材纤长瘦弱的他正奋笔疾书。
其实与其说男子还不如说是女子,纤白素美,清新怡然,虽无倾国倾城之姿,亦无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貌,但那月兑俗飘逸的气质让人惊艳不已了
雪白无瑕的宣纸的字迹娟丽秀美中又不乏苍劲坚毅,让人不禁赞叹好一手隽永写意的字!
当整张宣纸已经印上自己的字后,少年搁下笔,弯弯腰,揉揉肩,纤白净美的手指不停的伸展弯曲着,赶走丝丝的疲劳。
站起来缓步至窗边打开窗扉,外面的风景既熟悉又陌生,缕缕的秋风拂面而来,有丝丝的凉意,入秋了,闭上眼眸靠着窗子边的小榻,懒懒感受着外面的秋韵。
模了模戴在脖子的玉环,微微一笑,十年了,一切都好吧。
叹了一口气,模模散落在小榻的发丝,也许该把它蓄起来了,诶,古代人就是麻烦呐,还是干爽利落的短发好。
这十年来,她与沈倾御都很努力,学习着必须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明天就是争取状元的征程了。
有点无奈,以前的她看不起那些为了功名利禄寒窗苦读几十年书的白面书生,《范进中举》的范进可是被上辈子的她鄙视了一辈子。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也永远想不到自己也会踏上这一条路,不见日升日落,无视歌舞升平,一心只读圣贤书!
而在十年里,她也创造了不少的奇迹,也被人成为神童,但是对她沈莘墨来说并不算什么。
试问十岁乡殿中秀才,十三岁中举人对一个有着二十一世纪的人算得了什么?
如果不是为了家人,她知道自己绝对不会走一条伴君如伴虎的的路的,毕竟人不能只为自己而活啊。
“咯咯。”的敲门声打断了沈莘墨的思绪,微笑着站起来,是倾御哥哥吧。
现在他们已经离开家了,来到了晟城——帝都的直属城市,也是晟倾国最大最繁华的都市。
来这里已经半个月了,陌生的城市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会有无助彷徨的,更何况是第一次出远门的他们。
但也有令沈莘墨感到幸庆幸的地方,那就是,无论她的旅途在哪一站,沈倾御始终陪伴着她。
打开门,一张俊逸硬朗的脸孔映进眼内,欢喜一笑:“倾御哥哥。”
“嗯。”沈倾御手里端着满满的食物,微微一笑,冷寂的脸顿时染上了浓浓的柔情。
“嘻嘻……进来啊。”沈莘墨笑嘻嘻的,在家人面前永远是乐观明朗的,没有了刚才儒雅沉稳的形象。
“嗯,好吃!”扒着沈倾御端过来的食物沈莘墨吃得啧啧有声,这十年来,沈倾御已经把她的喜恶弄得一清二楚了。
沈倾御也是来赶考的,不过他考的却是武状元!
一文一武,让沈家在洛城备受瞩目!
总的来说,沈倾御可以说得上是文武双全,因为同是在十三岁的时候,他也中了个举人,本来他也完全可以像沈莘墨那样考文状元的,但是他志不在此,更钟情于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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