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报记者的闪光灯下,两人友好的握手,费千帆一脸热情的朗笑,夜长安的目光则显得十分像父母官,关心和慰问民生一样。合过影,这些拿着天朝俸禄的领导们,在费氏高层陪同下,调研并参观了旗下几大公司的生产现场。
中午饭是集团作东,菜上齐后,安逸来电:“出事之前,你进卖场,买过东西……凤爪。是给大嫂的吧。”
夜长安听了一愣,恍然想起,忘在超市收银台的东西,有点纳闷:“你怎么知道?”
安逸语气十分温柔:“我现在在夜总的监控室倒带,目前的镜头回到你冲向超市入口……她被挟持,你冲动的扇了费警官一耳光……”
“费希恩办事效率实在太差劲!那一耳光老早就想抽他了!正好昨天晚上有机会……”他急于解释,却发现这些解释更像掩饰,内心慌乱了起来。
“长安。”安逸忽然叹道,“其实,你去了解过她的爱好吧……”
“没这回事!”他口气很急,也很坚定。
“比如,她专业是历史,副修考古,对女书很有兴趣,住院期间,你便给她买了《中国女书合集》;比如,她爱穿白裙子,昨晚出席宴会你便给她选了白色;比如,她爱吃凤爪……”
夜长安几乎低吼:“臭小子,别胡说!”
“别激动。”
他很激动吗?
不!否决,迅速挂电话,看着自己脚下的皮鞋影,三分钟后,才若无其事回包厢吃饭。席间,费千帆一直注意着夜长安,他面容沉静,哪怕天崩地裂也撼动不了他。不过,集团的人用公筷不断的为其夹菜,而他碗里的饭菜却不见少。
下午,回到局里,他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失神地侧望着窗外。
直到有人敲门,恍如隔世般回过神来,门边有一双桃花眼轻笑。安逸轻轻掩上门,双手勾着裤袋,边走边说:“你差点失去一件宝物。”
右手从裤袋里掏出,是一只戒指。
夜长安微微怔住。
这戒指,是结婚那天,他亲手给她戴上去的。
“这是大嫂掉的。”安逸把它还给他,“掉在电梯门外,夜总捡到了……我们倒带出来后,他叫我拿回来送还你。”
捏着戒指,夜长安静静的注视着上面的钻石,小小的一颗,不到三卡,却这么璀璨,光芒万丈,刺得他有些睁不开眼。她不愿意嫁给他,他也不愿意娶她,两个人互相排斥,甚至仇恨,新婚之夜就闹僵了……然而,他却绝对没有想到,她会戴着这只戒指。
“长安……”安逸手指叩桌。夜长安视线依然停留在戒指上,沉默地坐着,安逸从他沉默的眼神,读出一点脆弱。他笑笑,站起身:“我先回医院,小美那边交给我。”
“逸……”将要到达门边,夜长安叫住他,安逸转头,看到他灰暗的眼底渐渐浮上一抹微亮的光,“我相信,费希恩办案能力,会比以前有长进。”
“但愿。”安逸眯着漂亮的桃花眼,回他一个倾城倾国的笑。
夜晚的夜宅,十分安静。偶尔传来一两声狼狗吠叫声,倒显得更安静。
他第一次躺在这张大床,无论怎么数羊都无法入睡,枕边残留着一抹香味,淡淡的,不是香水,也不是洗发水,应该是她的体香……而此时此刻,她又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