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的天气比之往年要寒冷,魔兽大6的百姓们纷纷穿起了厚重的衣物,一些体弱的老弱妇孺更是干脆躺在床上躲避的寒风的侵袭。
街道上的行人很少,两旁的店铺大多数都掩盖一半的门,甚至有些干脆直接大门一闭,回家享受温暖的被窝去了。
林云穿着知音准备的衣物,带领着一百名步兵以及一位四十余岁的向导,雇了一辆马车,朝着莫扎城而去。
近几年来,由于莫扎领主的统治,导致云港村的经济萧条,不复当年繁荣,没有多少人会前往云港村游玩或者是做生意,所以云港村的这条官道上,显得破烂不堪,坐在马车上的林云更是要时不时地忍住马车的晃动,着实是难受不已。
“要是拿下了云港村,第一件事情就是要修路!”林云坐在马车内,无奈的说道。
要富先修路,这句话在林云前世可谓是世人皆知,对于这句话林云同样也是非常赞同,如今看着这条道路坑坑洼洼,为了以后的云港村,林云就越觉得这路一定要修了,当然林云也承认其中一部分的原因是为了享受自己。
“托斯先生,我们还要走多长的路程才能到达莫扎城啊!”林云翻开车帘,一手捂住寒风的侵袭,对着旁边骑着马的向导问。
“尊敬的大人,我们距离莫扎城大约还有一百五十里,以现在的路程,大概两天后便能到达!”托斯坐在马上,一手托胸,轻弯腰回道。
在托斯想来,他们这才刚出云港村不到三十分钟,这位大人居然就嚷嚷还有多久会到莫扎城,实在让他有些无语,只不过他只是一位小小的平民百姓,而林云则是大人物,他就算是有些无语,也不会表现在脸上。
林云点头道了声谢,放下车帘,躺在马车内,唉声叹气:“还有两天啊,这颠婆流离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这真不是他林云矫情,实在是这马车晃动的太厉害了,躺在马车内还要用手或者脚撑住两端,才勉强能地域住这路,如果你一时大意,那么结果可能就是被甩出马车,可想而知这路有多么的难走了。
“算了,我还是骑马吧!”林云叹了口气说道。
虽然外面比较冷,但也比坐在马车里受罪的好,吩咐停车,林云走了下去,从步兵那接过一匹买来的马,翻身坐了上去,虽然感觉有些不舒服,但比马车内却是好多了。
骑马林云虽然是第一次,但身旁有人指导,加上步伐也不快,林云也勉勉强强能够驾驭的住,不过外面的寒风刺骨,林云虽然穿的比较多,但不到片刻,一双手和脸便冻得通红。
“这都比得上o8年南方的那场冰灾了!”林云将大衣往上拉了拉,看着那雪白色的天空,抱怨道。
一路上,就在林云这样抱怨的情况下,直到黄昏,前世差不多六点鈡的时刻,大军停止行走,找了快地势较高的山坡开始扎帐篷生火。
‘冰封王座’生产出来的步兵就是好,能吃苦,不抱怨,纪律性好,又忠诚,这一天走下来,步兵们虽然脸色通红,手上也有些冻伤,但他们却都没有露出一丝的不满,每个人依旧气质昂扬,看的那位长年奔波在安居国的托斯感叹不已。
扎帐篷这些林云都没有经验,好在步兵们却有着这些常识,不到片刻,一个个帐篷便已经扎好,林云此时已经冷的不行,当下便躲进了帐篷里面,拉过被褥遮住,加上帐篷里的炉火,这才稍微的感觉到了一些温暖。
“看来今年的冬天可能要有场灾祸啊!”林云搓着手,感叹道。
十一月份的天气就这么寒冷了,到了十二月份那还了得,据林云揣摩,可能真的会有一场灾祸。
“领主大人,食物已经准备好了!”步兵1号站在帐篷外,大声的说道。
“拿进来吧!”林云挥去心中的想法,轻声的说道。
“遵命!”
随着步兵1号的话落,帐篷便被打开,先迎来的就是一场寒风,而后才是步兵1号的身子,只见步兵1号端着一个木案,上面摆着一个大盘子,盘子里面是一只大大的羊腿,旁边还有一小碗冒着热气的小酒!
“嗯,你们也去吃饭吧,晚上留十个人守营,其他人都去休息吧!”看着步兵1号那精致铠甲上明亮亮的霜,林云轻声的吩咐道。
“遵命!”步兵1号大声回答,敬了个礼,这才转身走出了帐篷!
其实这些步兵的吃饭可以在系统里面直接扣除的,但因为现在有了外人,为了不过于惊世骇俗,所以知道准备了一路上的粮食,供应这些步兵的饭食,好处自然是不怕被别人现林云的秘密,坏处自然是有着一大堆粮食,严重的拖了军队的路程,不过好在也不是去打仗,所以林云也就随意了。
吃着热乎乎的羊腿,林云顿时感觉胸口一阵温暖,看了看旁边一碗热白酒,也忍不住端起来喝了一口,林云不爱喝酒,啤酒白酒都一样;只不过当他喝了一口这温暖的白酒之后,就忍不住赞了句:“爽,真是爽!”
以前在林云的眼中,白酒这种玩意又苦又辣,一点味道都没有,甚至林云把它比作生苦瓜,比苦瓜还要难吃的东西;只不过刚才林云喝下去的时候,虽然一开始有些辣、苦,但进入喉咙的时候却是一阵舒适,加上白酒温热,天气寒冷,更是让他感觉全身上下畅快不已,不禁大声的赞了起来。
酒足饭饱之后,林云又趁着身体热乎乎的,出帐篷观察了一下周围的地势,看见托斯正在帐篷群旁边撒着白沫,不禁有些好奇,走了过去问道:“托斯先生,你在做什么呢!”
托斯先生见林云走过来问话,恭敬地行了一个礼,这才说道:“回大人的话,山间野外晚上昆虫比较多,这驱虫粉可以驱逐那些昆虫,不让它们靠近!”
林云点点头,这玩意他上学的时候从书本上也了解过一些,都是在古代历史上一些奔波于各国之间的商人整出来的东西,因为他们经常留宿在山间野外,为了不让那些昆虫干扰他们休息,他们便在周围撒下了驱虫粉,而托斯的做法显然是和他们同出一辙。
“对了大人!”正在林云弥想之际,托斯突然又弯腰说道:“这条官道上多有山贼,晚上只派十个人守营可能有些不妥啊!”
显然,林云吩咐已经传到了他的耳朵里,这才有此一说。
林云皱了皱眉头,四处看了看,云港村与莫扎城只有一条官道,这条官道多山多林,因为莫扎领主的压迫,很多百姓都被迫做了山贼,占据山头,而林云经过的这条官道,就有好几伙这样的山贼,托斯来来往往几十年,自然是知根知底。
林云想了想,虽然有些心疼步兵们,但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说道:“那这样吧,晚上在增加十人守营,军士们带甲而睡,这样也可以防止山贼的偷袭!”
托斯脸上一喜,显然为林云赞同他的意见而感到高兴,不仅如此,也是因为他自己也在其中,如果晚上戒备松懈,林云可能没事,但他可就遭殃了。
林云又与托斯聊了一会家常,见天色已经暗淡,脑中酒意上来,就转身回到帐篷,当然中途也没有忘了让步兵1号多增加十名步兵戒备的事情。
由于第一次喝酒,虽然不多,但白酒后劲十足,林云回到帐篷之后,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
而在另一边,托斯的话也得到了验证,云港村到莫扎城这条官道上最大的一家山贼窝窝里,几位头头子正点灯夜谈,谈论的话题便是林云这群人了。
如果林云在这里的话,或许能认出一个熟人!要知道林云在这个世界上认识的人可是少之又少,能认出来的人,肯定是记忆深刻!
这间破大厅内有着四个人,为一位四十年纪,身材彪悍,头蓬乱,脸上长的胡渣,整个人大马金刀的坐在座,着实是有些霸气。
剩下三人分别坐于下方,三人中两人的打扮与为的男子差不多,都是虎皮狼豹,体形粗大,而最后一人却是斯斯文文,身体弱小,在四人中显然比较另类。
“老三,那群人扎营在哪块山头!”为的大哥大开始问话了。
“他们现在扎营在凤凰山山头!”下老三回道。
老大点点头,又朝着另一边的斯文人道:“陈家老大,你确定那群人身上最少有五百金?”
被人斯文人正是昨夜慌乱逃走的陈家老大,因为林云是大人物,陈家老大生怕他会追究,所幸一投就栽进了山贼窝里,打算跟着山贼一起混了,加上之前和这山贼头头打过几次交道,这群山贼自然是对陈家老大的加入没什么意见;但陈家老大为了得到山贼头子的赏识,还有就是为了要报复林云,所以今天他现林云的军队从官道上走过时,便想了一个计策,想要借助山贼的手将林云杀死,替他的两个弟弟报仇;于是陈家老大就谎称林云这群人身上有五百金钱财,骗这群山贼出手灭了林云。
至于林云是否真的有五百金钱财,陈家老大一点也不担心,看林云一出手就是1金的阔气,怎么可能身上五百金都没有?再说了,就算是真的没有,骗了山贼老大,他也可以逃之夭夭,反正仇是报了,那钱的问题谁头疼爱谁头疼去,他可管不着,所以便有了这一幕。
陈家老大朝着上座抱拳说道:“大当家的,小的敢打包票,这群人身上绝对有五百金,而且可能不止!”
三位山贼头子互相看了一看,都点点头,他们觉得陈家老大既然来投靠自己,肯定不会说谎,再加上他人在这里,如果欺骗了他们,结果他肯定是逃不了一死;所以在面对五百金的诱惑下,三位头领终于决定下手了!
“老二,去整顿兵马,今夜全军出鸡!”大当家的一手拍桌子,震得咚隆响,下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