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中华 第二卷 第53章

作者 : 向唯达

一顿河鲜,吃得大家颇感尽兴。向左、樊琼和范婧滋送走客人之后,便来到精神病院。向兴一如既往地,我行我素地在跳呀,唱的,不停地在墙壁上用手写写画画。对于向左、樊琼和范婧滋的到来,他表现得相当冷淡。直到向左递烟过来时,才激起他的某种兴致。樊琼目睹这些,忍无可忍地说:“卖炭翁!你别装了!你不觉得这样下去很累吗?”

樊琼这一声呼出,并没有让向兴表现出意外的情绪变化。向左再度努力:“向兴!你不用担心。通过樊琼的努力,完全可以帮你辩到‘疑罪从轻’的。”

“不!绝对可以达到‘疑罪从无’的目的。但前提是他不再装疯卖傻······他作为张青青的邻线,与维尔(whole)公司的业务员群殴时,伙同其他业务员,用建筑配模将对方人员打死,居然逃之夭夭了,当然······”

樊琼不想多说。向兴则不管你什么“疑罪从轻”和“疑罪从无”。反正是打群架,人是谁打死的,谁能够说得清楚。有道是“法不责众”。何况有那么多网上领导和老总在扛着。他怕个卵!他还准备找北京华光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索取精神赔偿呢。

他这种想法与樊琼的理论相悖。她希望向兴不再疯癫了,能够配合她的工作,倒戈一击最好,然后去找维尔公司索取精神赔偿。

维尔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直销公司之一。其商业合作伙伴强劲。围绕纠纷案,其法律顾问钟斯先生,不断地叫嚣,要将北京华光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告上国际经济法庭······可他钟斯先生知道国际经济法庭的大门,是朝哪方开的吗?即使樊琼不知道,但她绝对可以告诉钟斯先生:维尔公司脚踏的是凤河市的土地——在凤河,她就是地主。钟斯先生及其主子只不过是租赁了她的土地,再行商的过客。在她的眼里,钟斯先生及其主子,连佃户都还不如,更何况她有大爷——中国共chandang撑腰呢。说白了:钟斯先生及其主子可以与天斗,与地斗,千万别和她大爷斗。

正因为范婧滋这一富有创意的思维模式——是贵州孟彦的土匪政策加湘西的土匪政策相结合的产物。也正是因为这一理论的出现,才导致她的模拟审判,妙趣横生。

在庄严的审判大厅内,公诉人,辩护人相继入庭。审判长姚东明(假定)敲响法槌,宣布:“传被告者到庭!”——北京华光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代表(暂定)文珍、张青青和维尔公司代表(暂定)卢延富被法警带上审判席。

审判长告知他们在法庭上享有的权利之后。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被告双方代表认真地听着。并不时随公诉人的宣读进度翻动起诉书。

检查机关指控:在中国政府三令五申要求各直销公司,停业整顿,改变经营模式的政令下达之后,北京华光,维尔公司并没有响应政府号召,置中国政府政令若罔闻,一意孤行地运行三商法,严重扰乱经济秩序。三商法好!对吧?抢钱快——这一点我们这些门外汉都知道。这里按下华光公司的直销团队不说······可维尔公司的直销团队,不在自己注册地(凤河市)本本份份地经营,却将经营范围扩展到滇、黔、藏、甘、青、新······真想玩命地在这方土地上抢钱吗?北京华光团队为了维护本公司的利益与维尔公司的团队之间,因为利益冲突,发生了血性斗殴事件,导致双方伤亡甚众······本庭就此案提起公诉并进行严厉地审判。

起诉书宣度完毕之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就北京华光,维尔公司所涉嫌的犯罪事实,逐笔进行指控,举证——耗时足有一小时。期间,除了公诉人发表意见外。被告双方代表几乎对指控没有异议。尽管审判长多次告知双方代表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告双方代表可以进行辩解······但在铁的事实面前,双方代表不得不向法律低头······好象只是为了等待宣判结果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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