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生活实在是平静的很,韩则和韩嫣如今算得上是事业已经有成了,不过还是个没有加冠的未成年,这实在有些尴尬,因此,韩家人也顾不上要在二月的时候举行冠礼的常例了,就在秋天快要来的时候,接连给兄弟两个加了冠。
主持冠礼的是韩婴,于是很快,韩则得到了一个字――怀瑾,而韩嫣的字也定了下来,却是王孙。
这年头,王孙这个字并没有什么特定的寒意,什么人都可以用,并不会犯什么忌讳。就像是王皇后的前夫,就叫金王孙,那个司马相如的老丈人,叫做卓王孙。还有一个比较出名的,字是王孙的,就是魏其侯窦婴,当然,到了窦婴这种身份地位,还有谁会直接叫他的字呢!
不过,这也有一个坏处,都加冠了,自然下一件事,就是成家。因此,老夫人和韩夫人对于给韩则和韩嫣兄弟两个挑媳妇更加用心起来。
这种事情,韩则和韩嫣是插不上话的。因此,也只能每日里听着祖母、嫡母加上庶母,一起在那里对着长安各家还未定亲的大家小姐评头论足,恨不能自家的媳妇十全十美。弄得韩则和韩嫣都有些胆寒起来,都快要不敢回家了。
“怀瑾,王孙,听说你们家里最近在给你们说亲?”刘彻白天的时候打了一只还算肥壮的鹿,这会儿直接让人烤了鹿肉,一群人也没有拘泥什么礼数,就围在一起大嚼起来。
韩则还好,只是笑道:“那也是长辈们心慈体贴,为我们这些小辈考虑了,毕竟,臣和阿嫣年纪也不小了,也该成家了!”
韩嫣却是脸色有些发苦,他抱怨起来:“大兄也就罢了,我比大兄还小两岁呢,可是,每次母亲看我的模样,就像立刻就想要抱孙子一般!”他忽然想到自己那次回家,嫡母居然将自己身边的一个侍女安排到他的身边,说是要教他人事,差点没吓了他一跳。
当然了,作为古人,对于所谓的婚前忠贞大概也只对女人讲究一下,而贵族公子在成年之后,长辈安排贴身伺候的人也是正常的事情,作为长辈的安排,韩嫣也不能随意拒绝,韩则如今身边也有一个,就是一直伺候他的紫苏。
甚至,贵族人家,在成婚之前,女方会将女儿身边的侍女先行送到男方家里,首先跟将来的男主人完成人伦之礼。如果你打着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旗号拒绝,女方不会觉得你深情,反而会怀疑你是不是有什么隐疾。
这个年代,侍妾什么的,就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除非主人家有特别的恩典,否则依旧一辈子只是奴婢。而且,在当家主母进门之前,这样的侍妾是不允许怀孕的,否则就是个大笑话。
在汉代,除了皇室,一般的人家,嫡子的地位几乎是不容动摇的。算起来,这个年代,也算得上是一夫一妻制,那些侍妾什么的,哪怕再得宠爱,算起来那就是个玩意,随时可以打发掉。像韩嫣和韩说的生母这样的,实在是特例,没办法,韩家子嗣太稀薄了!韩嫣的母亲才能被抬为贵妾,有个比奴婢强,又比正经的韩家人差一点的身份。
如今韩述已经不在,韩嫣也有了出息,也很尊敬嫡出的兄长和嫡母,韩夫人也不介意府上多养一个人,并抬举一下她,让韩嫣和韩说心中感激。
刘彻却是听得心里一动,他带着点开玩笑的意思,说道:“还是不成亲好,一成亲,又要多一个人管你了!”
几个人都是附和地一笑,陈须还在那里笑道:“陛下真是喜欢说笑,皇后娘娘对于陛下素来是死心塌地的,陛下想要什么娘娘怎么会管着陛下呢!”
韩则和韩嫣看到明暗不定的灯光中,刘彻的神色似乎有些晦暗,心中不由嘀咕起来。刘彻这会儿虽说看似开玩笑,其实真的是有感而发。皇帝做到这个份上,连发泄都要藏着掖着,实在是憋屈的狠了。
刘彻也厌烦了自己身边时刻有个耳报神,因此,过了一段时间,就找了个借口将陈须给赶走了。借口很正当,陈须这么多年也算是劳苦功高,因此,将他升任少府,正好掌管皇室的用度。
陈家人为此欢欣雀跃,毕竟,少府乃是九卿之一,职权实在是大得很,如此,便可以看出,天子对陈家的信任看重了,大长公主更是觉得刘彻知恩图报,回头又在窦太后那里给刘彻说了一箩筐的好话,陈家人的气焰愈加嚣张起来。
唯一稍微觉得有些不满的是陈皇后,不过在她母亲的劝说下,也就放了开来,按照大长公主的说法,她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赶紧跟刘彻生出个皇子来,将来那个孩子就是大汉未来的主人。
陈阿娇虽然娇纵,但是也不傻,因此,自然觉得这的确是头等大事,这下子,恨不得让刘彻每天晚上都歇在椒房殿,好让她早日怀上孩子。
说起来也奇怪得很,陈皇后素来很健康,不论陈家人还是刘家人,也没有不能生的遗传,刘彻也早就发育成熟,按照两人在一起的频率,又没有做什么避孕措施,偏偏陈皇后肚子一直没什么消息。
陈阿娇年纪也已经不小了,心里也很急,哪怕坚信刘彻不可能对她不好,但是对一个女人来说,没有孩子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因此,不知道想了多少办法求子,偏偏一直不能如愿。
韩则听说椒房殿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心里唯有叹息而已,这生孩子的事情本来就不能强求,心情急躁,反而不利于受孕。而且,这天底下最尊贵的一对夫妻血缘关系实在近了一些,没有孩子未必不是好事,万一生下个畸形儿来,到底算是谁的过错!
如此,在这些不算和谐的小插曲的伴奏下,一晃,已经是第二年了。
这一年新年的时候,刘彻下达了他这一年的第一份诏书,宣布改元,定年号为“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