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看见了自已
公元2245年,华夏国最伟大的医学专家毕福云,发明了一种能够减缓人类衰老的超级针剂,一举将人类的寿命延长到了惊人的四百岁。
最初这种昂贵的针剂只有那些大富豪和独裁者才能有幸享用,随着技术的成熟和价格的下降,渐渐地普通的平民也能买得起用得起这种神奇的针剂了。
这项原本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其副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转眼到了公元2373年,地球上人类的数量达到了可怕的五百亿!
虽然此时地球上的科技水平已经达到了一个极高的水平,单位粮食的产量也近乎达到顶点,可是这个孕育了无数生命的地球真的已经再也不堪重负了。
三十年前,人类已经开拓了另外两个殖民星球,但由于地球上的能量有限,每天向殖民星球移民的数量只有区区两千余人,跟每天出生的人数相比这个数量微不足道。
原本以为向外星移民,可以抵消掉地球爆炸式增长的人口,谁知道因为科技和能量不足,向外星移民的步伐与远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情况已经万分危急,意识到情况不妙的各联邦首脑们虽然已经下达了禁止使用超级针剂,但此时已经为时过晚!
这一年的四月八日,当那个象徵着地球上第五百亿个人类出生时,另一项耗资巨大代号为“阎王”的科研项目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
几百年来只存在于电影小说中的时空穿梭机,马上就要进行第一次试验。
阎晓龙躺在一个密闭的透明容器中,紧闭着双眼。容器的四周满布着各种仪器与密密麻麻的线路,几个来自各国的顶尖科学家在屏幕前紧张而繁忙地操作着。
这一次他的任务,是前往公元2245年的大夏国,阻止毕福云研制那种超级针剂。当然了,如果他发现毕福云已经研制成功,那么也必须要阻止他投放市场,实在不行,就对其进行格杀!
这个代号为“阎王”的科研项目,其目的就是阻止人类拥有超长的生命,来抑制人口爆炸式的增长速度。
如此以来,也许能推迟地球上人类灭亡的脚步,最起码有了充足的时间向外星移民,让人类的火种得以存续。
作为执行这次重要任务的阎晓龙,他已经一百三十岁了,相对四百岁的寿命来说,他实际上还算是一个青年。
在特种兵部队服役超过四十年的他,身体素质极其强壮,精通各种作战技巧,性格坚毅刚强,是特种兵部队中的佼佼者。
即使是这样,在被这个科研项目选中以后,他仍然又进行了五年时间的强化训练,使他的身体素质和精神状态又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无论是时空穿梭中,还是穿梭成功后的艰巨任务,都需要他有异于常人的优良体质与坚忍不拔的精神素养。
“一切就绪,马上准备启动程序!”一个悦耳的女声传来,房间里的气氛骤然变得极为紧张,重要的时刻马上就要来临了。
“电压正常!”
“气压稳定!”
“定位准确!”
“能量充足!”
“准备启动!开始倒数:十、九、八……”
“五、四……”
一个足有三百多岁的科学家忽然看到面前屏幕上的数字跳了一下,他的一张脸猛然变得毫无血色:“不好!快,快停下!”
可是已经晚了!
一阵耀眼的白光闪过,蓝色的电弧“嗡嗡”作响,“砰砰”两声,两台仪器的线路冒起了白烟。
“怎么回事儿!”一个稍年轻点儿的女科学家高声叫道。
众人这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首先望向了透明容器中的阎晓龙。
此时,透明容器里早已空无一物!
“这……这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几个科学家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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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龙此时觉得头痛欲裂,眼皮也沉甸甸地,浑身酸疼无力,这种感觉好多年没有过了。
数十年前,刚刚参加军训的时候,这种情况极为常见,身体上的超负荷运转常常让他浑身酸痛无力,而精神冲击训练也会导致天天头痛头晕。
但几十年的打磨过后,近十年来根本没有再出现过这种感觉了。
除了这种熟悉的感觉外,还有另外一种感觉让他极为难受,那就是热!
虽然地球上的环境日益恶化,但夏天最高温度也就四十多度,一般人勉强还顶得住,阎晓龙这种经过特殊训练的人更是根本不会在意那样的高温。
可是此时这里的温度,他初步估计,最少也有五十五度左右。
他在一动不动的情况下,也能感觉到浑身的毛孔都在向外冒着热汗,眼窝里的汗水让他根本睁不开眼。
身上那种粘乎乎的感觉使他真想跳进冰凉的河水里好好冲洗一下,至于紧贴在身上被汗水浸透的那层衣服,他恨不得马上就把它撕掉!
忽然间他打了个激灵,他身上怎么会有衣服?
他记得一清二楚,在进行试验前,他身上所有的衣服都月兑了下来。而且为了试验的安全着想,还把全身的毛发都剃了个精光,上上下下光洁溜溜的,哪儿来的什么衣服!
想到这儿,他猛地睁开了眼睛,涩涩的汗水一下子进到眼中,他急忙用手在眼上胡乱抹了两把,然后坐了起来,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
这是一片阴森的树林,枝叶繁茂的大树遮天蔽日,阴暗潮湿的地面上堆满了枯枝败叶。
“啊!这,这是……”阎晓龙象是见了鬼一样,瞪大了不可思议的眼睛。
在他的身旁,一具赤果的男尸横卧在地上,那光秃秃的脑袋,还有每天都能看见的那张脸,再加上那熟悉的身体,这一切都让他震惊无比。
这个尸体,不就是他自已吗?
一个人坐在地上,看见了一具自已的身体,这是多么怪异而奇特的事情啊!
这个尸体是自已,那么现在他又是谁呢?
这个纠结无比的问题令他心神一乱,加上他的脑袋原本就疼痛无比,一霎时,他几乎陷入了昏迷状态。
长期的训练,让他勉力抵抗住了这股晕眩感,但一瞬间脑中传来的大量信息,让他如痴呆了一般。
通过脑中的记忆,阎晓龙明白了许多事情。
这里似乎不是地球,可是在某些方面,又象是地球的某个地方。这里的语言仍然是他熟悉的华夏语,但环境与地球又截然不同。
他这具身体,其实是一个叫阎狗剩的身体,因为意外而丧生。在阎狗剩刚死的一霎那,他强横的灵魂侵入了进去,等于是借尸还魂了。
所谓人的灵魂,其实也就是脑电波。根据人精神力的强弱,这脑电波的信号也有强有弱。
阎晓龙数十年的训练,精神力已经达到了一个极高的强度,这也是他能够侵入别人身体的重要原因。
阎晓龙刚一抵达这里,立刻便没有了生机,可是他的灵魂却并没有立刻消散,刚好就进入了阎狗剩的身体。
也真是巧,他们两个都姓阎,这可能就是缘份吧!
等基本消化完了阎狗剩的记忆,阎晓龙才算是搞明白了一切。
原来,阎狗剩进入片森林里,是为了捕捉一种叫做黑皮狐的小动物,来为他母亲治病的。谁知道他刚刚深入森林没多远,就遇到了阎晓龙。
阎晓龙光溜溜的身上冒着“滋滋啦啦”的电光,刚好落到了阎狗剩的身旁,被高压电击中的他,再加上极度的恐惧,立马就死在了当场。
几乎是同时死亡的阎晓龙,他的灵魂马上就转移到了残留有生机的阎狗剩身上。
至于他原来的身体,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当然,即便是还有点人气儿,他也回不去那具身体里面了。
大致弄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后,阎晓龙产生了另一个疑问。
他不是要被传送到公元2245年的地球吗?怎么却到了这个鬼地方!
说这是个鬼地方,根本就不是夸张的说法,因为这里生存环境之恶劣,完全出乎了他的想象。
这个世界居然没有太阳没有月亮,更没有星星!
即便是阎晓龙经过多年的训练,神经系统已经极其强大,可是在得知这么一个情况后,还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没有太阳的地方,人类怎么能够生存?
白天,天空上是铁锈色的红云,晚上,红云变成了黑云,从来没有人见到过明朗的天空是什么样子。
阎晓龙猜测:也许是白天那翻滚卷涌的红云,给地面上带来了大量的热辐射,才维持了这里生命的延续。
正当他百般纠结,万般迷惑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了一阵低沉的吼叫声。
听到这充满危险的声音,阎晓龙腾地就站起身来,这个平时很轻松的动作,让他认清了一个事实。
那就是他现在使用的这具身体极其羸弱,完全跟不上他思维的反应速度,刚才一个简单的起身动作,几乎把几个关节处的韧带都快要拉伤了。
“还真不是一般地倒霉啊!”阎晓龙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然后曲膝弯腰,警惕地望向了发出吼声的方向。
根据声音,他基本可以判断出来,这是一个大型的丛林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