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很缺钱?”他疑惑的问,同时想到了她刚才伶牙俐齿的样子,不禁想笑。
“嗯嗯。”唐秋歌点头如捣蒜,“我就是一个穷大、学、生,父母都是无产阶级工人,每个月的工资都不够家里开支的,我下面还有一个上高中的妹妹,平时我都是一边打工一边上学,可是今天不仅丢了工作,还丢了钱包,而且还打坏的你的玻璃……”她甚是矫情的编着,暗中佩服自己的演技,真该和三妹一起去拍戏,不然不就浪费了她这块材料?
“好吧。”他很爽快的就答应了,唐秋歌心花怒放,下了车竟然忘记自己脚上有伤,直接蹦了下去,疼痛让她脸上的表情立刻石化。
“你没事吧?”
“脚…扭…了…”唐秋歌断断续续的说着,嘴巴一直呈张大的状态,眼睛突兀,仿佛一不小心眼珠子就会月兑离眼眶,蹦出来。
“扭伤了还不老实?!”黎傲天极其不爽的骂了她一声,唐秋歌委屈的翻着白眼,脚很疼啊,他就不能说点好话吗?
身子一横,唐秋歌竟然被他打横抱起,朝房间走去。她的脸立刻红的像一个猴,长了二十多岁,第一次与一个男人这么亲密的接触,而且还是一个不知道姓名的陌生男人。
黎傲天将她放在沙发上,然后在一阵杀猪般的声音中帮她接好了骨。
“你动手之前怎么也不说一声啊?”唐秋歌不满的喊着,眼泪啪嗒啪嗒的掉下两滴,绝对是两滴,多一滴都没有。
“事先和你说你就会有心理负担,那样很不利于接骨。”他看了看她眼角的两滴泪水,取笑道,“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这点小伤算什么,值得你落泪?”
唐秋歌很不满的撇了撇嘴,小声嘀咕道,“我是小女子,不是男子汉。”
“好了,你站起来走走,看好了没有?”
唐秋歌站起身来走了两步,果然好多了,看不出来他还有这手,殊不知他可是个军人,在部队里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尤其是新兵在训练的时候。
“好了,我现在可以给你干活了,说说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尽管吩咐。”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唐秋歌,大步的四处走着,打量着他这处不算大但却精致的别墅,屋内的装饰融合和复古与现代的风格,既有古代的典雅,又有现代的精致、舒适与大方。
她的样子真的不像一个什么都会做的人,思考再三,黎傲天决定让她去打扫书房,而他自己做晚餐。
来到二楼书房的唐秋歌,更是惊讶的不停地咋舌,这才是真正的书房啊,书架上密密麻麻的全是书,而且大部分是军事方面的。她手里拿着抹布,完全是一副乡下老太太进城的模样,看看这里,又看看那里。
这时,墙上的一幅大照片引起她的注意,照片中的男人大概五十多岁,留着很厚的一字胡,一身绿色的军装,更惹眼的是,在他的胸前挂满了大大小小的勋章。“哇塞,这是谁啊?太厉害了吧?”唐秋歌完全是一副膜拜的姿势一步一步的靠近。
“啪——”脚下似乎绊倒了什么东西,清脆的声音顿时让她从游神中回过神来,低头看见一地的花瓶碎片,心立即六神无主起来,这么好看的花瓶一定很珍贵吧,一定价值不菲吧,天哪,我都干了些什么?
唐秋歌慌乱的拾起那些碎片,异想天开的想要把它们黏在一起,样子极其可笑,身后越来越近的脚步声,让她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
“你在干什么?”
◆◇◆◇◆◇◆◇
还有比她更倒霉的人了吗?嘿嘿,这一天还没有过去呢?究竟还有什么倒霉事在等待着她,敬请关注吧。
如果觉得秋歌可怜的话,那就留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