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事,我不太记得。後来有人告诉我,没关系,我不需要记得。
我有印象的第一个建筑物,是有着庄严的红色大门,铺满碎石又有亭台、水池,还有长满花草的庭园,以及飞檐上栖伏着脸貌丑恶的石兽的漂亮大屋。
後来我才知道,石兽叫作『狰』,是传说中能逐退恶鬼的吉兽。
而我认识的第一个人,是个留着随风飘扬的长胡子的大叔。
感觉上,大叔不像坏人,而且他说我坐的地方是他家的门口,所以大叔问我什麽,我都会回答。
大叔问我从哪儿来,可是我忘记了;大叔问我想到哪里去,我却不知道我要去哪;大叔问我父母在哪儿,我问他那是什麽,能吃吗?好吃吗?
於是大叔带我回家。
所以我才知道大门里的院子铺满碎石,还有美丽的水池和凉亭;才见到那叫作『狰』的石兽,以及牠所守护的大屋。
这间屋子很大,住的也不只大叔一个人。大叔介绍我认识屋子里住的所有人,真的还不少,只有另一个看起来比大叔小一点的大叔,其余的都很年轻。只是,至少都比我大。
「你叫什麽名字?」大叔又问我。
我当时正在看池子里长得又大又漂亮的粉色大花和好大的绿色叶片,对於这个我不知道的问题,没有回答的兴趣。但大叔好像完全不介意我不理他,还注意到我一直盯着水池里的花,於是又问我:「是莲吗?」
莲是什麽?我没听过,也没有问,而且我发现其实那些好大的绿色叶片并不是真的那麽大,而是一片片的小叶片全与大叶片连在一起,浮在水面,占满了整个水池。
我对这些浮在水面上的小叶片很有兴趣,捡了一株起来。
大叔就说:「原来不是莲,是萍?」
平?还是瓶?不知道,我甚至还不晓得这字要怎麽写,但我喜欢这个发音。
於是我高兴的点头了。
「那就叫你小萍儿吧。」大叔说,显得相当高兴。
决定了我的名字,紧接着大叔介绍大家给我认识。这时我才知道,大屋里早就有个叫莲莲的女孩,如果我也叫莲,就分不出是在叫谁了。所以大叔高兴。
好单纯又好蠢的理由。
好单纯又好可爱的大叔。
「我姓昭,名明。这几日,你先安心住下,等你熟悉了、习惯了,我试试你的体质与资质是否合适拜入本门。」大叔轻松的说着。
我觉得无所谓,因为我根本搞不清什麽本门不本门的。
十几天後,大叔叫我到大厅上,另一个大叔也在。昭明大叔先是直盯着我,手指头和脚一直不安份的抖动着,我有点疑惑的和他对视,不知道他在作什麽。大叔抖了好一阵子,大概是看我没有反应,就过来伸手捏了捏我的肩膀、手臂和小腿,就说:「不太行哪!元老弟,你安排一下吧。」
另一个大叔叫元适,十几天了,我把大屋里住的十一个人都记住名字了。
元适大叔点头说好,他会处理。当时我有点怕,因为昭明大叔说我不太行,显然是我不好的关系。既然我不好,那要怎麽『处理』我呢?
我多虑了。
元适大叔写了一张表给我,还画了一张图,他很用心的指指点点着告诉我,表上写是每天几时起床、几时吃饭、几时和大家一起到大屋里的一个大房间里上课,学读书识字。下午再按照图上画的区域,负责大屋和庭院里的清洁工作。
我一边听、一边点头。元适大叔很细心、很有耐心的一点一点教着我,语气很温和,没有一点点的不耐烦。我才发现元适大叔人也很好,一点都不像长相那麽凶。
於是,我开始了我的大屋生活。
或许该说是很忙碌,屋子很大、房间很多、院子也很广阔,一开始我每天都来不及将该清扫的地方全部清理完。不过其他人,看起来比我大不少、在这儿住得比我久的那些人的其中几位会来帮我,一直到我的动作愈来愈快,不只已足够清扫完我的负责区域,还有空闲下来的时间为止。
这段日子里,我发现早上还在一起读书的人,其中有五个在吃完午饭之後,并不会加入清扫工作,而是在前院里跳舞。他们一个个都跳得汗流浃背还不停,我看过很多次有人跳到跌跤了,趴或躺在地上起不来,昭明大叔会将他们拉起或打起来,然後继续跳,很累的样子。
我问了元伯。
元伯说那些人是昭大叔的弟子,必须要持续不断的练习。
我当然又问,为什麽我不用?
元伯只笑一笑,没回答。
於是我又去问莲莲。
「他们是昭掌门的弟子啊,得练功的。」第一个问题,莲莲和元伯的答案如出一辙。
「那我为什麽不用?你呢?还有阿皓、阿如、小糖呢?」
「我们是仆人啊,不是昭老伯的弟子,当然不能学了。」莲莲说。
不『能』,不是不『用』。
虽然我也不喜欢那样一直跳跳跳跳跳,累了也不能停的事情,但不知为何,莲莲的说法让我对从没听过的『仆人』与『弟子』产生了高下之分的观念。
虽然没有人提过、没有人特别注意过。
大家还是一起吃饭、一起读书、排队洗澡。
书读得多了,我了解到我的认知是对的。
弟子比仆人的地位要高得多。
虽然大家还是一起吃饭、一起读书、排队洗澡。
去到镇上,大家会提到子期大哥,会说他是昭掌门的徒弟;提到我或莲莲、阿皓,会说我们是昭掌门的家人。
对我们的态度都很亲切和善。
没有人会说我们是昭掌门家的仆人,而是家人。
於是渐渐地,我不再介意自己是仆人或是弟子了。
在这儿都一样。
是的,只要在鄱阳剑派,都一样。
对了,我刚提到子期大哥。
我必须多讲讲他。
他姓龙,是昭大叔的大弟子,大我五岁。他是最常被谈论的人。他英挺高大、音感奇佳、酷爱弹琴、也喜欢画画,不管对谁都很亲切,是个超棒的人。
只是不知为何,他看着昭掌门的目光,总令我感到不舒服。
只有对昭掌门。
以我当时所知不多的辞汇,我只能说感到不舒服。
而现在,我知道那是『鄙视』与『不屑』。
不屑到当昭掌门特别找他去,想指定一个人特别贴身照顾他的起居饮食时,他也不屑回应。
於是昭掌门自作主张地要我去照顾子期大哥。
我不知道为何是我,可能昭掌门认为我合适吧?
负责照顾子期大哥,在白天时并没有对我造成任何影响,我仍旧与大家一起读书吃饭、洒扫庭院。只有在吃过晚饭後,我会陪子期弹琴,还有在他绞尽脑汁『填词』时帮他磨墨,他要洗澡前帮他准备乾净的衣服之类的。
而子期有时会很顺的弹完一曲、有时会停下来皱紧眉头;有时行云流水地一晚上就填好两三首词、有时整晚咬着笔杆一个字也不写。不管怎样,我都在旁边陪着他,当他不顺时一定会和我讲讲话,问一些我不知道答案的问题。虽然他也晓得我几乎都会回答不知道,他也乐此不疲。
我不觉得这有什麽不好,应该说很好。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
喔对,我忽然把『大哥』两个字拿掉,只叫他子期,是因为在我陪他第六十天的时候,他要我只叫他名字就好,老叫大哥怪别扭的,四个字也比两个字来得浪费口水,为了不要把水喝得太快,口水要珍惜使用,这样。
我不觉得这有什麽不好,应该说很好。
我喜欢这样的称呼。
还有,就像把我捡回来一样,常常有人把自己放在门口让昭大叔捡、也有人会把他们的小孩丢给昭大叔捡。这些人有的成了仆人、有的则和子期一样需要『练舞』,都没有关系,大家都一样。总之,大屋里的人愈来愈多了。
我不觉得这有什麽不好,应该说很好。
我喜欢人多的感觉。
是的。
我喜欢这儿,喜欢鄱阳剑派的一切。
在我知道什麽叫『家』之前,鄱阳剑派就已成了我的家。
在我知道什麽叫『家』之後,我非常高兴鄱阳剑派是我的家。
非常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