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杨子胤亲自打电话给她,和她约好晚上七点碰面吃饭,她就顺道问他想吃什么,他又反问她喜欢吃什么,她就老实回答是螃蟹,谁知道他就私自敲定了这间海鲜餐厅为碰面地点。
她掂掂自己的荷包,心想带出来的钱,应该够吃一桌丰盛的海鲜大餐吧?
“嗨!”有人轻拍她的肩,莫晓雨X头一看,原来是杨子熙来了。
杨子熙下了班,若没重要的事,通常就是一身轻便,棒球帽,太阳眼镜,休闲T恤,低腰牛仔裤和舒适的运动鞋。
对他来说,西装是上班时的工作服,至于时髦服装则是游戏人间必备的戏服,其实的他,喜欢轻松舒适的帅气服装。
莫晓雨今天碰巧也穿着同色紧身T恤和牛仔裤,两人乍看好好像穿的是情侣装。
“你来了!”见到他,莫晓雨立即笑眯了眼,“那我们进去吧,我肚子饿了,赶快叫东西来吃。”
“好啊!”
进入餐厅之后,杨子熙立即X头环视四周,幸好没看见熟识的人,他知道有些认识的人会常来这间餐厅,遇到熟人是不要紧,若被晓雨发现也其实就是杨子熙,那才真是麻烦。
“杨子胤,你要吃什么?”莫晓雨拿着菜单问他,他们一起点了几样海鲜,其中当然有莫晓雨最爱吃的螃蟹。
不一会儿,热腾腾的菜肴开始送来,鲜艳的色泽和诱人的香气令人食欲大动。
首先是炒青菜,接着是清炒干贝,然后是醋溜鱼片,再来是龙虾生鱼片,最后是重头戏清蒸螃蟹和辣炒螃蟹,还有一碗甘美的海鲜浓汤。
才几样菜,价钱并不便宜,幸好莫晓雨带够了钱,不怕付不起。
每道菜都很好吃,她忙着将食物送进嘴里,又烫又美味的菜肴让她大呼过瘾,当她看到螃蟹上桌时,毫不犹豫把最肥美的蟹脚夹进杨子熙碗里。
“这只蟹脚肉最好吃了,呐,给你吃!”为了报答帮助她的好朋友,她不藏私地将螃蟹最好吃的部分让给他。
杨子熙停下筷子,盯着自己碗里的蟹脚,许久不发一语。
“你怎么不吃?”莫晓雨发现他突如其来的沉默,有点不好意思地问:“你是不是介意我用自己的筷子夹菜给你?”
她一时忘记了,应该用支筷夹给他才对。
“不是的!”杨子熙笑着摇摇头,轻声说:“我只是有点惊讶。”
他惊讶居然有人夹菜给他吃!
出生豪门世家,餐桌礼仪是从小必修的课程,在外是如此,在家也是如此,对他们这种阶层的人来说,夹菜给别人确实是一种不卫生又不礼貌的行为,而且也没那必要。
如果吃西餐,一人一份没必要分来分去,而就算是吃中餐,也自有佣人将菜肴分好到他们盘子里,所以从小到大,不曾有人夹过菜给他。
莫晓雨夹菜给他,他觉得惊讶,但是倒不觉得脏,反而有点感动,因为她把最好吃的部分留给他。
她的不自私,更加深了他的惭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