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还是站了起来,灭绝怒气冲冲的走到她跟前,从她手里一把夺回手机,还伸手举高了给大家伙看看
“学校三令五申,不许带手机,你怎么回事儿!搞特殊啊?!没收!以后再看见有人带手机,统统没收!”
说着拿着手机就要走,这下子慕之乔心里可不乐意了。这话跟放屁没两样儿,班级里明目张胆拿手机的不管,怎么着,家里后台硬就这么差别待遇啊!娘的!我低调可不代表我好欺负!!!!
“老师,请您把手机还给我。”
她彬彬有礼的说着,同学们都傻眼了,班里都是知道灭绝的脾气秉性的。
没人敢从她手里往回要东西。
灭绝转回身,眯了眯眼
“还给你,我要是还给你,你不玩到天昏地暗了?慕之乔,看看你的英语测试!才得了几分啊!”
说道学习成绩,她是班里的吊车尾,之所以这样不是因为她不聪明,而是因为她不喜欢在这里浪费时间。再说她以后要学得东西又不是靠这些东西,总觉得没必要。
“老师,我的学习成绩跟你把手机换不换给我,是两码事。请您把手机还给我。您没有权利没收我的手机。”
这一句没有权利可是点燃了灭绝的小宇宙!
“没有权利?我是班主任,我就有权利!”
看着这么一个法盲在面前,慕之乔真是有种想拍死她的冲动,好啊!灭绝,惹我是吧,正愁着我这满腔怒火无处发泄呢。呵!平时看的小说这时候就有用了!
“老师!我国的《物权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我的合法动产,我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
《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我有权对倾犯你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身为老师的您应该采取一个有效的方法来引导学生正确的实用手机,而不是与法律相抗衡。
并且《教师法》、《教育法》中说明,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而《物权法》中的权利,是属于合法权利。也就是说,这样一来,如果老师您坚持不把手机还给我的话,不只违反《物权法》,更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另外,《物权法》中还规定了假若财产在其中损失,我还可以要求侵害人作出赔偿,例如手机价格下降及手机电池长久不冲电造成损坏等。
老师,还要我说的更明白一些么?”
慕之乔这番言论一出口,整个班级就是雷鸣般的掌声让班主任顿时脸如猪肝色!官小多不禁崇拜的看着好友,真给力啊!鼓掌也鼓得最起劲儿!
失了面子的灭绝气的颤巍巍的指着她说
“慕之乔!下午让你家长来一趟!”
叫家长!刚刚出了一口气的爽快感顿时没了!你妹!她哪敢让她老爸来学校啊!能不这么玩儿她么!
找谁来好呢?真是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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