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好多的话题都是相似的,但是也有好多的话题是离不开女人的;若论哪里有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答案呼出欲出——娱乐圈。
李寻欢回到寝室的时候,一股烟雾缭绕的刺鼻烟味灌入李寻欢的鼻中,让一项不吸烟的李寻欢有一种呕吐的感觉。便不由自主退步寝室房门,然后很仔细的看看寝室的门牌,确定没有走错房间后,才捏着鼻子走近的自己的寝室。这时,王鹏、郭志羽、陈血痕、马尽忠和崔瞑五人正在往死里拼酒,仿佛身在酒店之中聚会一般,丝毫不顾及那些神圣无比的校园制度,简直是视学校规章制度如草芥。
地上已经有大概几十多罐空的啤酒,而且五人也开始由啤酒升级为白酒。李寻欢望着一片狼藉的书桌和杂乱的床铺,好一副苍凉的景象,有时候男人的喝酒聚会总是喜欢用杂乱的房间流露庆祝欢乐的心情。
李寻欢一阵无语,看着整个寝室狼藉一片,酒味充满整个房间,看着这些兄弟拼得半生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欢乐模样,心中是一阵欣慰。
这时,王鹏转脸看向寝室门口站着一个人,模糊的影子不是很清楚感觉很熟悉,甩了甩头,然后用手使劲的擦了一下眼,当清晰的身影展现在眼前时,顿时一阵兴奋,惊喜的大叫道:“哈哈!我倒是谁呢?原来是一个月神龙见尾不见首的老大啊!你怎么回来也不跟我们大声招呼,我们好去接你啊。”说完一个敏捷的起身,然后快速的跑到了李寻欢面前,猛的来了一个熊抱,并不时的用手拍着李寻欢的背。
“老大!”
“老大!”
“老大!”
“老大!”
陈血痕四人也不顾喝酒了慌忙站起,接着一个接一个和李寻欢来了个熊抱。有时候,男人的友谊不需要豪言壮语的大声传言,也不需要仿古一般来一个八拜之交的结义,说什么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虚情假意的话语,来绑住那些真正的侠肝义胆之辈的枷锁。有时候,一个简单的拥抱,则更显得出兄弟之间的情谊所在。
李寻欢看着满目沧夷的寝室,收拾着那些乱糟糟的纸屑,李寻欢有种想逃离这里的冲动,看来将近一个月不在寝室,他们五个简直就闹翻天了。这才稍微一个月不见,寝室就变成了狗窝一般,这要是一年时间的话,可以想象一下那会变成什么样子?
“呦!今天是什么日子啊!哥几个喝起酒来了?”李寻欢好奇的问道。
这时,郭志羽打了一个酒嗝,红润的脸上一阵苍白,身子摇晃着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道:“老大,我和我女朋友分手了。为什么啊!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她为什么跟那个富家之弟,为什么不给我一个理由就直接说分手啊!难道所谓的爱情在她眼中真的没有一点价值吗?难道爱情在金钱面前不堪相比么?”
在李寻欢看来高中时的恋人能够坚持到高中毕业不草草收场就已经是很不错的,距离产生美个屁!没有温暖的怀抱没有时时刻刻的呵护,再浓郁的感情也会被时间稀释,一大堆甜言蜜语比得上冬天用自己的手温暖她的手这么一个不用任何语言的小动作吗?满嘴的海誓山盟比得上在她想家的时候借给她一个宽阔的肩膀吗?更何况,在这个金钱满天飞的时代,一切都要靠后,没钱没势的弱势群体注定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悲剧小插曲的。
“女人无所谓坚贞,坚贞是由于受到的勾引不够;同样,男人无所谓虔诚,忠实是由于背叛的筹码太低。看开些吧!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当断则断吧!她失去了你,或许证明她没有眼光也说不定呢。”李寻欢叹了一口气道。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自己是过来人,时间会治愈一切伤痛他这一点最清楚。经过一个多月的相处李寻欢对郭志羽五人地评价还是不错的,作为五百多年后的妖孽人物,李寻欢的看人交友这些方面还是很准的。让他惊奇的是,陈血痕五人虽然学校不怎样,但是在这些日子的交往中,他发现他们五人对商业方面有非凡的认知,往往从一些谈话中,那些一针见血的话语拿捏的十分到位,由此可见五人再不济将来也不会是庸人,这也是他劝他们一些事不必过于计较的原因,毕竟他们将来踏上社会后必然是成绩斐然的成功人士。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悲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声叹息;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奈。其实我并不怪她,现在我也想通了,我们只是在错误的时间错悟的相遇罢了,虽然按照老大你的指导我给她准备的香水一直没有机会也许再也没有机会送到她手里,但是我不后悔。”郭志羽苦笑着仰头喝光一罐啤酒。
“志羽,你说的对,或许只有在离得最远的时候,才能把曾经走过的那段日子,看的最真确最清楚,但是,作为男人要拿得起放得下,总有一天我们会用自己的成绩证明她们的目光短浅!”陈血痕举起啤酒和李寻欢轻碰后同样一饮而尽。
“来,兄弟们都有了,一起干杯!所谓一醉解千愁!让那些所谓的爱情见鬼去吧!”六人肩搭着肩,大声的喊道。
男人之间的友谊不是那种缠绵细雨的情怀,而是有点像关外大汉的铁板琵琶,豪爽不羁,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则更贴切。有时候,男人的不快失落,往往更多时候会被一杯酒冲击得烟消云散。
“老大,你说女人这生物是不是对于男人来说太深奥了点,我到现在还没有弄明白她们在想些什么,就连分手也是迷迷糊糊没个痛快。”王鹏松了一口气喝了一口二锅头很很道。
“男人研究女人研究了几万年,如今还不是一头雾水,你这样是正常的,否则你就是圣人中的圣人了。”李寻欢喝惯了极品状元红这类型的酒,但这次喝这种三块钱一瓶的低档酒倒也有一番韵味在心头。
“老大,那为什么有那么多优秀的女子钟情你,我也知道你很出色,但是我想那也不至于让她们情愿分享自己的爱情吧?我原先以为一男N女那种**桥段只会在电影中或者小说才会出现呢?想不到现实生活还真有特例纯在啊!”
郭志羽苦笑道,虽然心情大为好转,但是终归不能完全摆平心中的郁闷,现在只求醉生梦死一回,好久没有这样放纵了。三年的感情不是说分手就能够淡忘的,毕竟三年文火炖出来的感情已经弥漫骨髓,不要说一个月、一年,也许就是一辈子也无法遗忘了。
据经验人士说:喜欢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分钟,爱上一个人也许需要一天,但是有些时候忘却一个人却需要看整一辈子!
“说真的,我自己也知道为什么,如果用前世姻缘的话太玄乎,说自己狗屎运太对不起那些红颜知己,不过不管怎么样我确定一点――女人是用来疼的,而这光是你要怎么创造奇迹立功名这些大方面就可以安枕无忧的,女人是细腻而浪漫的艺术品,需要从细节上小心精致的保护。”
**?真是精辟到了极点!李寻欢泛起一个算上苦涩也算不上得意的笑意。自己还真的有点像古代男人一样坐拥三妻四妾?难道我真得拥有妻妾成群的潜质?难道我真得走了狗屎运不成?
古语有言:文人相轻,女人善妒,自古而然。这个世上偶尔一两日不吃饭的人大有人在,但是,相信世上不吃醋的女人几乎没有吧!
“男人为情所困不是真男人,为情所动又不是个男人,看来做男人很难啊!”郭志羽升苦笑道,仰头灌了一口酒。那个为自己进球而雀跃的女孩已经转投他人怀抱了,原来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高大啊。那个曾经和自己一起在蒙蒙细雨的散步的女孩已经不在了;那个曾经和自己一个在蜡烛下祝福的女孩不在了;那个曾经在自己有病时默默守护在身边的女孩不在了。相对这些难忘的记忆,难道真得是狗屁的一文不值!人家喜欢的是宝马车坐着,名牌衣装穿着,豪华住宅拥有着,更有甚者是崇尚那些花前月下的浪漫温馨情怀。
“哎!有人说:我相信爱可以排除万难,但是,万难之后又是万难!所以,作为男人要经得起考验。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来来来,能够今天我们兄弟六个人在这里一起喝酒就是一场缘分,喝!”李寻欢第一次感到朋友的温情,这种温情哪怕明天就会因为世俗和利益淡去,但是至少现在仍然纯正浓烈如手中的酒。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他妈的,人生在世不称意,老子就明朝散发弄扁舟!总有一天我要让她知道错过我是她这辈子最大的损失!”郭志羽狂笑道,只是眼角的泪水也悄悄滑落。
“若教眼底无离恨,不信人间有白头!有酒今朝醉,解我忧心,唯有杜康!”
六人各自将瓶中的烈酒一饮而今,简直就是豁出去了。
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
李寻欢望着五个大醉酩酊的室友叹了一口气,走到阳台上发现那一轮明月格外醒目,孤单的时候最好要望月遣怀,怀念一下自己的爱人。兰姐,你现在过得还好吗?